iBeta 愛北大論壇

 找回密碼
 註冊
搜索
樓主: 小星
列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趣味閒聊] 全數輕判!很意外嗎?

[複製鏈接]

28

主題

34

好友

7195

積分

博士班

Rank: 8Rank: 8

社區
風呂京都
文章
5043
在線時間
2281 小時
11
發表於 2014-3-11 10:04:17 |只看該作者
本文章最後由 麥克 於 2014-3-11 10:32 編輯

這是一個值得深思的問題, 當初許多人認為軍法官必然會官官相護, 不會重判. 所以動用民意逼政府將軍審法廢了, 改成地院審, 認為這樣必然可以符合期待, 重判結案.

但是在法官改成不是軍人之後, 檢察官也從軍檢改成地檢之後. 一審結果還是如此. 那麼....接下來呢? 換個法官二審再來一次, 看看會不會換個法官就翻盤變重判嗎? 如果二審法官的判決還是一樣時, 那麼....是不是應該檢視一下, 蒐集到證據是否真的足夠定罪?

如果我們真的希望一個司法制度能公平的依據證據來量刑, 而不是變成用網路及新聞放話給法官聽, 影響及逼迫法官以心證定罪, 或是淪為全民公審大會時. 是否應該回歸要求檢調單位再設法深入調查, 提出更多不法行為的證據做為呈堂證供才是? 甚麼都怪法官是個恐龍有用嗎? .... 也該問問地檢署真的只有這些證據能用嗎?

如果檢調單位說他們也盡全力了, 卻真的挖不出更多的事證, 那麼.... 再搞媒體辦案就真的能彰顯正義嗎? 在證據不足的情況之下, 若硬要逼地院法官重判, 這就是我們期待的司法制度嗎? 這是一個值得深思的問題.....

判決結果不一定代表事實的真相, 判決結果只是現有證據的反映. 對大多數的局外人而言, 我們也不可能知道事實真相全貌是什麼, 各位知道的都是媒體報導的, 很多人也說過媒體寫的就參考一下就好了. 雖然我們都對受害者家屬寄予無限的同情, 希望能儘量滿足他們的願望, 但是最後的底線, 仍然要守住分際, 避免積非成是.
已有 8 人評分金幣 收起 理由
遊民 + 1 中肯!
三代同堂 + 2 您真內行!
小豬媽媽 + 1 中肯!
davidtso + 1 讚!
睿依依 + 1 謝謝您中肯的分析!
阿亮雞排 + 1 您真內行!
dingding + 8 讚!
yljimmy + 2 深深同意這樣的看法

總評分: 金幣 + 17   查看全部評分

Strike Freedom from 大學風呂 & Kyoto  

41

主題

104

好友

7290

積分

退學生

文章
3844
在線時間
1863 小時
12
發表於 2014-3-11 11:41:22 |只看該作者
軍方玩死仲丘 如此輕判這樣的狗軍官
臺灣還有何軍法 、刑法可言?
洪媽媽、 洪姐姐哭的幾乎連我們家人都好難過
玩死一個優秀乖巧高材生,  難道軍方國防部可以如此敷衍了事。

這樣的軟弱法官;根本等於簡直要求家屬和解了嗎
否則怎麼如此草率輕判 ?連書記官同學都看不下去  太過草率
陸海空法令規定 長官 上司如果故意凌虐、 玩弄操弄 、人致死、 可是處無期 或者七年以上刑責。
如果使人重傷、 身體殘害者可是可申請醫療就醫國賠 、並且得立即送醫, 而且當事人得判5~12年的有期徒刑。

今天仲丘難道得被犧牲掉 , 被這樣惡劣的狗官玩死生命?
人家父母、 洪舅舅、 洪姐姐怎麼能夠接受?手心手背最孝順的兒子這樣被玩弄致死亡!
尤其范姓軍官 常玩漂亮女人, 喝酒吃大餐‧ 玩重機、 到處臉書逍遙打卡的 ,住的又是特權給予的屋子 還不滿足 軍中耍花樣搞私人俱樂部
這樣的惡劣軍官, 在靈堂中簡直也是做秀 。 很痛心我們的馬政府怎麼那麼軟弱?
我們家人及親人, 朋友絕對力挺洪家人,再度勇敢上訴到底。

力挺洪爸爸、 媽媽、  洪舅舅、 姐姐替仲丘弟弟討正義。

沒有理由讓仲丘如此冤枉 ,這是嚴重操弄死人命 !
很慶幸當時我們家人一起穿著白衣,至總統府前抗議 !軍方沒道理如此惡劣欺負仲丘弟弟。
已有 1 人評分金幣 收起 理由
mhc8888 + 3 同意!

總評分: 金幣 + 3   查看全部評分

沒想到馬千金的SAAB 9-5科技配備讓人眼花撩亂   真是像開飛機般~~

119

主題

122

好友

4589

積分

碩士班

Rank: 7Rank: 7Rank: 7

文章
1959
在線時間
1003 小時
13
發表於 2014-3-11 11:53:57 |只看該作者
人死了是事實,判決只是結果,當初25萬人上街頭決不是要這些人被重判,就像我先前說的何謂重?何謂輕?而是要動員公民的力量要軍方、政府把黑布掩蓋的真相交出來。就如同麥克大說的"蒐集到證據是否真的足夠定罪?",而證據呢?或許早已無存。
已有 1 人評分金幣 收起 理由
davidtso + 1 讚!

總評分: 金幣 + 1   查看全部評分

有平和的內心,才會有快樂的生活。

3

主題

5

好友

5038

積分

碩士班

Rank: 7Rank: 7Rank: 7

文章
3672
在線時間
974 小時
14
發表於 2014-3-11 11:59:02 |只看該作者
把錄影帶消磁的都不用法辦?

1

主題

1

好友

1265

積分

高中生

Rank: 5Rank: 5

文章
50
在線時間
142 小時
15
發表於 2014-3-12 08:47:37 |只看該作者
有當過兵的都知道如何,這個只會變成輔導案例而已,我覺得會如此判決,非常非常地正常
真正該做的改革,會因此推動? 同樣那批的人在上面,憑什麼因此被撼動,想得美吧~
倒不如有一批、一群有識之士加入國軍,互相爬到高位,有權有能,推動改變
參加遊行的學生們,請問你們誰能如此? 敢不敢!!!
台灣變鬼島都是因為口水太多(遊行有用?),(真正能)改變未來的行動全無~
醒醒,深思

28

主題

34

好友

7195

積分

博士班

Rank: 8Rank: 8

社區
風呂京都
文章
5043
在線時間
2281 小時
16
發表於 2014-3-12 11:11:27 |只看該作者
hui_ching 發表於 2014-3-11 11:53
人死了是事實,判決只是結果,當初25萬人上街頭決不是要這些人被重判,就像我先前說的何謂重?何謂輕?而是要 ...

正是如此, 多數民意陳情要求將軍審法廢除, 基本上方向是正確的, 改由與軍官無學長學弟關連的地檢署檢察官來指揮憲警蒐集證據辦案, 是可以避嫌的. 同樣的, 以不具軍職身分的地方法院法官來判決, 也已經做到避嫌, 我們能幫受害者做的, 在公平的司法判決分際上就只能到這邊, 不能再逾越了.

地檢署檢察官掌握到的犯罪證據才是判刑的主要依據, 即使考量不同的法官有不同的心證思考, 若檢察官覺得以檢方現有掌握的證據來判斷, 一審實在判得太輕, 那麼檢察官可以再上訴, 在二審時再次為受害者爭取公道.

個人是覺得, 先靜待二審的結果. 在此之前, 檢察官請再多加努力, 即使證據蒐集困難重重, 也得要再想盡辦法完備之.

但是各位也要明白, 檢警不是神, 不存在的證據或是假設已被湮滅的證據, 一味的要求檢方要弄出來, 也是不合理的要求. 司法史上的重大刑案因為證據蒐集困難而成為懸案的例子並不少, 法官若依現有證據量刑, 必然無法符合民間社會一命償一命的期待, 這也是無奈的地方.

鑑識專家李博士說: 有一分證據, 說一分話. 對從事司法的人員而言, 即使心中同情受害者, 但是在制度上仍是有規則要遵守的, 還是得回歸犯案證據的完備.
已有 3 人評分金幣 收起 理由
遊民 + 1 中肯!
davidtso + 1 讚!
睿依依 + 1 分析的好有條理喔!明白您的立場與說明,謝!.

總評分: 金幣 + 3   查看全部評分

Strike Freedom from 大學風呂 & Kyoto  

24

主題

2

好友

1358

積分

高中生

Rank: 5Rank: 5

文章
328
在線時間
288 小時
17
發表於 2014-3-12 13:30:25 |只看該作者
簡直想罵人,
有什麽理由可以讓一條人命只值6個月,
台灣的法律真是太輕了,
完全沒有震懾作用,
法律不是爲人民服務的嗎?
現在反到成了脫罪的借口,這種根本就不是公平的法律,
太多案件判決完全不合情理,
但卻總能找到一些法規來作爲依據,
我想不管是母親還是父親都能體會洪母那份悲痛,
那我是不是要教育我的小孩,
你長大寧可傷害別人,
也不要讓別人傷害你,
因爲即使人死了,也不會判死刑,幸運非常幸運非常幸運,也許只判6個月..........

24

主題

2

好友

1358

積分

高中生

Rank: 5Rank: 5

文章
328
在線時間
288 小時
18
發表於 2014-3-12 13:34:11 |只看該作者
NEWMAZDA6 發表於 2014-3-11 11:41
軍方玩死仲丘 如此輕判這樣的狗軍官
臺灣還有何軍法 、刑法可言?
洪媽媽、 洪姐姐哭的幾乎連我們家人都好 ...

如果還有需要,時間可以的話,
我一定帶兒子也會陪同走上街頭。
真的懷疑這些法官到底是不是正常人...........

803

主題

119

好友

1萬

積分

校友

Rank: 9Rank: 9Rank: 9

文章
8353
在線時間
4416 小時
19
發表於 2014-3-12 15:54:11 |只看該作者
天道酬勤 發表於 2014-3-12 13:30
簡直想罵人,
有什麽理由可以讓一條人命只值6個月,
台灣的法律真是太輕了,

先別激動

去年2013年
美國發生一件,青少年酒駕致死案件,但判決結果,令全美譁然,16歲的富二代伊森考奇,跟朋友在量販店偷酒開趴狂歡,喝得爛醉之後,超速撞死四名路人,他未成年駕車已經違法,肇事時酒測值又超標三倍,檢察官求處20年徒刑,法官卻判緩刑10年、不用坐牢,只需送勒戒中心治療,而他抗辯成功的理由,是聲稱罹患「富裕流感」,「富裕流感」,並非正式的疾病名稱,而是青少年在追求物質生活下,產生痛苦焦慮等現象,但犯罪拿家裡太有錢當藉口,法官還批准,引發美國各界抨擊。

http://news.tvbs.com.tw/entry/513859
江海納百川~所以成其大

41

主題

104

好友

7290

積分

退學生

文章
3844
在線時間
1863 小時
20
發表於 2014-3-13 01:17:11 |只看該作者
天道酬勤 發表於 2014-3-12 13:34
如果還有需要,時間可以的話,
我一定帶兒子也會陪同走上街頭。
真的懷疑這些法官到底是不是正常人...... ...

看到洪爸爸媽媽 、 姐姐 、 舅舅
真的我們心理好痛心臺灣法官
臺灣法官有的真的腦筋該教育了!

三年前我家父突然意外死亡在永和
法官 檢察官 始終查不出任何原因 !只有案情無解四字結束
不得在有異議 否則就被懷疑我們是想要故意朝向保險方面替家父硬討公道

很可笑警方帶我及姐姐親自指認屍體 ,還問他是怎麼會死在那區域?
深刺痛我們再度只有以眼淚回答 真的不知道真正答案阿!
親自開會討論案情述說經過 , 還得所有保險房地產都被調查
真是欺人太甚,最後委託三峽王 、板橋議員及書記官 及法醫報告才化解我們清白。
保險及受害者完全正常  !但是死亡原因就是案情無解四字字  唉勇敢接受 努力走出沒有爸爸
永遠的傷痛 。
沒想到馬千金的SAAB 9-5科技配備讓人眼花撩亂   真是像開飛機般~~
您需要登入後才可以回文 登入 | 註冊

本論壇是以即時上傳留言的方式運作,一切留言內容只代表發言者個人意見,非本論壇之立場,本論壇對所有留言的真實性、完整性及立場等,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由於本論壇是以「即時留言」運作方式,所以無法完全監察所有留言內容,若您發現有某篇留言可能有問題,請通知本站管理員處理。

Copyright © 2009~2020 iBeta 愛北大. 保留一切權利

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