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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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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商業藝術創作本來就是這樣
從古至今創意本來很多就是用舊有的題材去重新包裝~~~
在霍夫曼之前, 有誰想過這樣做嗎? 想必連號稱"廣告才子"的范可欽也沒想到吧
現在霍夫曼的小鴨在全世界掀起熱潮~全球各城市競相邀請他授權展示小鴨
做為創作人的霍夫曼(在此指的是想到將小鴨放大放在河岸邊展示的idea,而非指小鴨原始製造設計者)收取授權金何錯之有?講白一點, 如果范可欽或者各位有能力有辦法筆霍夫曼先設計出這隻小鴨並獲全世界很多人的認同,然後受到請求授權展出,你也可以啊
別的不講, 同樣展出小鴨的高雄與桃園為什麼就不會有這樣的問題? 而基隆小鴨問題一堆?
其實就是有些人不遵守契約規範, 對於商業藝術創作沒有尊重的概念,結果衍生出後續的一堆問題
本來好好一個展示, 為什麼在未經原創人(再次強調指的是想到將小鴨放大放在河岸邊展示的idea,而非指小鴨原始製造設計者)同意就變更小鴨原展示方式,搞個什麼旋轉小鴨的,這就是不尊重!
契約說好不能收門票不能有太過商業活動, 為什麼要搞個什麼鴨子館, 還在旁邊招商擺起攤子市集, 然後鴨子館裡面賣的不是官方授權,而是自行設計的啥鬼夢想鴨,招財鴨~
如果今天你是原始作品創造者, 跟一個地方講好了該怎麼展覽~展覽品要怎麼擺~可以怎樣不可以怎樣~然後還打了契約, 結果那個地方的人最後把你的作品弄個面目全非, 完全不遵照原創者的要求展覽, 那這東西還能展現原創者想要呈現的意念嗎? 如果是你你會開心嗎
藝術創作本來就很主觀~可能你覺得沒什麼人家覺得有意義,
就像台灣著名的雲門舞集~~大家都說他很偉大跳得很棒,甚至我朋友看了還感動的哭了, 但說真的我看了真的有看沒有懂~無法體會, 但我尊重他們的創作! 不然,難道我可以大聲嚷嚷說:「跳這什麼看不懂的爛東西啦!給我改成舞台劇我才看得懂」,這樣嗎?
現在,人潮不如預期了,小鴨不轉了,承包招商的公司就要搞個夢想鴨來吸引人氣,攤商氣呼呼的罵霍夫曼太霸道怎樣怎樣的~~只能說再這樣下去搞到人家真的提早撤展了~到時候真的可以在國際上「貽笑大方」了,誰還想來台灣展覽啊~因為這鬼島的人不遵守合約而且還會弄個山寨的~
況且,真要是這種山寨小鴨~我才懶得千里迢迢跑去看咧~就真的是一隻山寨鴨跟沒什麼特色的攤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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