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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寧靜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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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特區聯合策進會籌備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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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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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11-9 00:05:25 |只看該作者
回覆 jimmy 的文章

還是不見組織章程草案 !!!

一個連章程草案都沒有的組織
卻告訴我已完成籌備階段工作
我還能期待甚麼呢?

也許您們真有熱心服務鄉里
但也請務必理解
這樣的一個組織未來所能主導的將是攸關公共利益的事物
您們的代表性與正當性
本來就應當建立在全體北大住戶認可之下
而不是任憑少數個人意志為之
wir müssen wissen, wir werden wiss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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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11-9 00:05:51 |只看該作者
為什麼最後一定是要"珍重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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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11-9 00:12:45 |只看該作者
回覆 savard 的文章

有臨時動議啊
台慶不動產北大學成店  小蔡  0985665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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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11-9 00:19:58 |只看該作者
回覆 小玫子 的文章

這意見不錯
台慶不動產北大學成店  小蔡  0985665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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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11-9 00:22:18 |只看該作者
有問題隨時可提出
相信召集人也很樂意解答
台慶不動產北大學成店  小蔡  0985665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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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11-9 01:19:16 |只看該作者
個人的一些拙見,提出給各位參考
1.建議名稱修正為「北大特區促進發展協會(或聯誼會)」
2.會員應以特區內各社區人數(戶數)比例分配,以避免部分特定族群關心特定議題的現象。
3.協會本身盡量不要去主導政策的推行,而是凝聚議題完成資料蒐整後,函文向相關陳情,都將會得到很快速的回應。
4.至於會議的召開,在場地有限的條件下,得採登記出席制,並由各社區輪流提供適當場地供會議使用(無償)。

我想北大特區是一個還沒有發育完全的小孩,要大家持續的呵護,它才會繼續茁壯、長大
我從荒煙蔓草看到現在這樣的規模,真的希望它會更好,也希望協會能夠盡快向內政部登記成為合法團體,這樣北大特區發聲才會大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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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11-9 01:29:56 |只看該作者
本文章最後由 樂爸 於 2010-11-9 01:32 編輯

先說結論,個人建議目前應該先凝聚北大居民共識,內憂(居民尚未有共識)外患(立案申請流程、對外發言等事務)會很累,討論區本來就會有不同意見,不同意見的朋友,熱衷北大發展的人很多,只是方法不同,若能一開始就說明白立意,才不會偏離主題或製造對立。

昨天看到一百樓,真的看不出什麼重點ㄟ?乍看真像政見~如標題「北大特區聯合策進會籌備簡介」,真的是簡介!直到一百多樓才願意承認自己是發言人,讓之前的場地爭辯延燒,不知道態度為何?
以下有一些看法供參:
人:直接PO名單是否有經過當事人同意呢?召集人一直也都無回應(11/7前)?不過,吉教授之前有參與過其他協會(中華全民、台灣阿甘)發起,我表示認同,可推估其動機良善,願意為北大付出!但是其他人都表明是社區某委員,就有一點奇怪......申請書應該不用寫這個吧!
時:雖然策進會為了北大特區好,推動成立更是積極,但此時時機太敏感,座談主題雖是「北大特區發展之願景」,讓人有聯想也是人之常情。若為了會址要在三峽還是樹林?其實那應該不是重點,申請時還不需要用到吧!
地:舉辦地點辦在社區公設,個人認為不恰當,第一原因是多人在社區公設開會不妥,原因二是容納不下,既然是對象是北大特區,就應更提早宣傳,期望多一點人參加溝通凝聚共識。
事:公佈名單當中社區僅有20個,依愛北大資料,社區應有62個(實際數字我不清楚,甚至更多),僅占三分之一實在可惜。
物:11/11標題是「北大特區聯合策進發展座談會」,當天議題是不是應該清楚一點,才能吸引大家參加;章程草案是不是公開比較能夠讓大家不要有太多聯想,而且可以比較完整呈現。


最後終於看到一篇北大特區聯合策進會之成立宗旨、簡介、座談會及議程,也是要給你們鼓勵!有些建議已經回覆也是好事~五大功能性委員會加油!
社區事找樂爸,加我賴learnning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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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11-9 05:03:32 |只看該作者
看到囉~真是辛苦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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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11-9 07:53:25 |只看該作者
本文章最後由 天氣晴 於 2010-11-9 08:11 編輯

第八條極有可能造成反彈,社區的管委費有高有低,而且在購屋之前,理所當然會認為公設本來就屬社區所有,搬進來卻可能面臨被迫開放的局面,既然每一住戶均支出管委費並在權狀上持有權利,這項條文必須徵求"每個住戶"的同意,而不能以單純的民主多數決來決定,竊以為不認為有任何的組織有權力超越住戶在法律上所已經被允許擁有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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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11-9 08:41:48 |只看該作者
相關文章請由這邊做後續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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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ng 阿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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