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UID
- 1444
- 閱讀權限
- 45
- 精華
- 0
- 威望
- 3
- 貢獻
- 5386
- 活力
- 187
- 金幣
- 55282
- 日誌
- 0
- 記錄
- 0
- 最後登入
- 2024-9-2
- 文章
- 4492
- 在線時間
- 1402 小時
|
本文章最後由 yjrong413 於 2016-8-19 16:38 編輯
podzol 發表於 2016-8-19 15:19
還不是因為有一群人吃飽著閒著遇到公所不分青紅皂白胡亂搞一通
像三峽老街的問題最後不是還搞到朱立倫出 ...
又再噴口水搞混淆了?
該把法條讀懂的是你....
汽車可綠燈右轉, 是要符合 "綠燈" 且禮讓斑馬線之行人通過後, 才可右轉
但你卻硬是解讀圓石路阻止要符合車阻的規範即可,
不必符合內政部營建署之法規 "市區道路及附屬工程設計標準"
公務員怕民意....現在"大聲"就會贏.....
還就以為合法了?....真是好笑....
若真合法, 為何耶魯管委會還會收到要求移除的公文啊?
明明不合法, 就是硬要凹, 應要要求政府就範?
講 "合法" 說不通, 就在學j~兄, 用鬥爭的方法, 搞到大家只分地域不分合法與否?
更何況, 我就是有資格論述龍學里的大小事物,
社區區分所有權會議我都有投票權了, 還在這混淆視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