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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9/29有約會議重點
1.今日議員安排市府交通局葉科長以及三峽區公所林秘書與會,分別說明北大特區停車用地規劃最新狀況,與回應9/8居民針對三峽區公所所提一些建議事項。
2.交通局說明
公有公共空間宜作長遠規劃利用,以符合社區最大使用需求,例如對一塊用地,立即進行開發做某種用途時,相對就失去當未來周邊環境改變時,想作另一項更好的用途選擇。
(1)停一用地:學成路與大義路口,現階段暫做停車場用途。
(2)停二用地:學成路與大成路口,目前先不加以變動以提供未來周邊發展之調整空間,希望十年後視周邊環境情況,再做最佳利用。
(3)停三用地:凱旋門旁邊,將轉為機關用地,進行多功能建築用途。
3.三峽區公所說明
(1)今年4月時,教育部補助充實三峽圖書分館進書4,739册,今年分館購書量預計1,818册,已上架1,218冊;三峽圖書分館建築物老舊,將進行無障礙設施-電梯、育嬰室,漏水、壁癌等維修改善及閱讀空間氛圍營造等改善工程,預於101年6月完工;另於7月與城鄉局協調溝通,擬於北大特區停三用地規劃圖書館,以服務北大特區。
(2)增加北大特區對外交通班次、就醫專車、往機場、新店、樹林、台北交通路線便利性問題,已於9/28函轉交通局研議辦理。
(3)大德路、大觀路水溝蓋不平整事項,已針對此兩路段損壞鬆動之水溝蓋計17塊敲除修復,後續倘仍有破損嚴重需辦理修復者,將續辦會勘修復。
(4)龍學里附近人行步道機車違停問題,已於9/22函請三峽分局取締辦理。
(5)四季會館、萬寶隆、耶魯等公寓大廈住戶暴增,有關停車問題,由經建課與該三社區進行會議,提出停三用地可否增設立體停車場建議。
4.居民意見
(1)705、706公車已有很大的停車場,與萬寶隆旁邊的公車總站距離很近,有否需要兩個公車總站,該土地可否做更好的利用?
(2)國慶路與三樹路口用地可否進行綜合開發,多功能利用規劃?
(3)居民關切生活機能需求,希望政府珍惜公有用地,進行多功能使用,以符合居民需要。
(4)大觀路一塊地主用地自願退縮圍籬,但退縮部份有鋼筋鐵管阻礙人行,遲未能處理。
(5)三峽人口已超過十萬人,請重視休閒文化,其每年預算編列應有一定之比例。例如鳶尾山幾乎沒人管,陵線到中埔里鄉間小路雜亂沒有步道;三峽河上四座橋各有特色,除八安大橋外,長福橋(自行車無法上下)、彩虹橋(外觀缺少美化)、三峽大橋(無自行車道),建請區公所做適度投資改善。
(6)彩虹橋進行外觀美化時,請不要太過人工化。
(7)請區公所重視福容飯店與龍埔國小互動不要產生瑕疵。
(8)和平街新市場四樓請規劃為活動中心,週圍工程請儘速完成。
(9)北大特區真的也很需要活動中心。
(10)停三興建多功能建物時,可否多蓋幾層,規劃大型活動中心。
(11)學勤路從大德路到大學路段人行道,景觀無法與藝術大道段相比,無論人行、小孩自行車行車安全、遇雨泥濘等,問題很多。
(12)請改善:鳶山頂的宗教旗幟所造成之視覺污染、銅鐘上面琉璃磁磚破損、三峽老街假日管制汽車進入、三峽老街附近下車路口處進行觀光導引。
5.王里長意見
(1)違規停車主要是仲介人員、店面人潮為主,社區住戶應該大都有自己的停車位。
(2)三峽區公所雖然修復17塊水溝蓋,但仍凹凸不平,有安全疑慮,大觀路的水溝蓋希望能得到解決。
(3)建商興建房屋,大型工程車輛造成路面損壞,殘破不堪,請督促完工後,回復道路整齊。
(4)福容飯店前遊覽車違規停車問題,能否評估利用附近機關空地進行停車規劃。
(5)學勤路從大德路到大學路段,請以植栽方式將草坪圍起來。
(6)公務單位執行公務時,常遇到於法無據事項,相關單位應即主動檢討修法;至於於法有據事項,就應落實執行。
6.交通局回應
(1) 705、706公車的停車場是私有停車場,交通局希望先發展大眾運輸系統,轉運站用地之規劃是當初構想。車站用地其實是舊時概念,新的概念應是軌道運輸、捷運用地。有關未來該地規劃,內部也在討論中。
(2)停三改為機關用地後,有法定停車空間,惟立體停車場造價相當高,平均每一個車位就需要65萬元,還是以覓地規劃平面停車為宜。
7.三峽區公所回應
(1)修復的水溝蓋凹凸不平一事,將另追究包商施工品質,後續要求改善。
(2)大觀路地主用地自願退縮圍籬但阻礙人行部份,再由公所秘書陪同里長與地主協談。
(3)建商建物完工申請使用執照,其附屬工程部份,亦需復原道路使用狀況,例如清除水溝淤泥、地下管路損壞更新、路面修復等,該業務係由市府工務局管理,屆時邀請相關局處、公所等會勘通過後,才准予取得建物使用執照。
(4)將和平街新市場四樓規劃為公共空間無庸置疑;該市場主體完工後,才發現建築師週邊排水溝、人行道未設計到,已重新要求建築師設計,造成時間延遲特致歉意。
(5)有關鳶山上一些需改善問題、老街假日汽車管制…等部份,會洽請相關單位協助辦理。
(6)居民所提一些問題公所都有看到,並非執行力不夠,實在是公所改制後部份經費比較沒有自主性,第一年尚屬磨合期,經費確實也比較少,第二年起,將會進行列管,依輕重緩急排列,逐一執行。
8.洪議員補充
(1)今日居民相關意見想法,也許超出與會的交通局或區公所業務範圍,但仍請交通局、三峽區公所將居民的想法記下來,轉請相關單位參考。
(2)王里長所提停車的需求,擇日請交通局辦理會勘。
9.以下社群網提出各項意見轉請議員送相關單位研處:
(1)建請將三峽拖吊場委託民營,以加強拖吊效率,並增購機車拖吊車輛,加強機車違停之拖吊。
(2)請妥適處理三樹路222巷45號農業用地違規使用的工廠。
(3)建請臺灣鐵路局改善山佳車站乘客進出刷卡的通道。
(4)萬坪公園周邊公共設施施作建議以及三峽老街假日汽車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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