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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活曉瑜 發表於 2010-10-26 07:48
回覆 云爸 的文章
在尚未和建商點交前,所有的公設(包含各電燈)都要是好的亮的,所有的設備、器材、機電、 ...
我要表達的是做事能力. 這能力包含對事情的應對.
既然建商無法讓你們點交, 該有點作為. 如果沒辦法, 很多事情要有變通. 要以住戶的安全為優先.為了一根十幾元的燈管,讓住戶一年多沒燈可用. 你覺得我該感激你嗎?該跟你說謝謝嗎?到現在,我和我附近的車位燈都沒亮. 自己到B2去看好了. 我懶得再罵人了.
電梯沒簽約, 萬一出故障鬧出人命, 你們能負責嗎? 還好我不是停B3, 昨天在電梯裡,看到有人要下B3,下不去,我很同情,他還得跑到隔壁動下樓.
我來這裡表達不是要跟你討論這些事物, 只是要讓你自己可以好好想想, 是否這樣的能力是否能勝任里長的職務?
另外, 你在社區網站裡面爭議頗多, 自己該好好檢討, 連社區鄰居都無法好好相處, 一起做事. 那這樣你是否夠格當里長?當大家的好里長伯?!
別再說你多累多辛苦, 為了社區付出多少.... 另外你既然一年都沒工作,都在處理社區事物, 那還能搞成這樣, 那能力是否該檢討?!
我當初就說了, 沒能力別出來瞎攪, 沒有能力還佔著毛坑, 真是令人厭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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