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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管理] 鞋櫃非「雜物」 放樓梯間裁罰撤銷,這位法官的見解會不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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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6-4-12 08:38:22 |只看該作者 |新文章置後
聯合新聞網 2016/04/12 06:003 G; W: \2 C* n
) @. ~  T" J. l$ r7 a  I) k
大樓住戶在門外擺放鞋櫃算不算「雜物」?桃園陳姓男子在門口放鞋櫃,市府認為是「雜物」,開罰四萬元。法官認為把鞋櫃列「雜物」是過度引申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的規定,矯枉過正,以裁罰無理,判決撤銷。
4 B3 ?4 n5 M& K2 g* v# E- @9 }" c3 K0 s* N
桃園市政府都市發展局表示,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樓梯間本來就應該淨空,且事故發生難以預測,如其他住戶在黑暗下撞到或跌倒發生事故,責任該由誰負?收到判決書後會考慮是否上訴。
- {0 [  Q# `8 ^' ^1 O2 W0 C' [, I
桃園地院法官錢建榮表示,把大樓住戶每家必備的鞋櫃視為「雜物」,非社會所能接受,裁罰應該更嚴謹。
0 e; a+ y0 @& G* C# }& u
7 |% k) v  e- \, E: L6 x8 M, F' Y「樓梯間最好什麼東西都別放!」桃園市消防局提出建議,因可能影響安全和逃生動線,這是生活和公共道德的一環。
2 g& {6 K4 N% c9 P; i: T
9 A$ t. w4 t0 C. D  Y2 C1 f; F消防局副局長龍榮森表示,鞋櫃等物放在家門口,萬一著火,等於喪失最有利的逃生出口,居家動線應好好規劃,例如廚房到臥室、客廳到廁所,盡量保持直線暢通,減少拐彎次數。0 `  L4 F7 D0 r/ r! k" Y4 c
5 Y# e! t. x0 o' p* Q# o1 C% c
桃園地院調查,陳姓男子一年多前在社區住處門口樓梯間擺放鞋櫃,被管委會要求移除;他沒照做,管委會報請市府處理,市府去年一月現場勘察後,以他堆放雜物裁罰四萬元。& c" B! h6 l$ T0 j& |2 b3 ^% k1 |

( S! |% K8 ]1 x陳姓男子向法院指出,鞋子都收到鞋櫃,沒影響衛生和鄰居通行,管委會把「鞋墊」都列為雜物,市府也採納,很不合理,訴請撤銷。
4 @3 ^: t3 p& t# B2 A7 [
! w; Y# l" Z& I法院審理時,市府表示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住戶不得在樓梯間、共同走廊堆置雜物,這是基於維護公共安全,陳男在樓梯間擺鞋櫃,已違反規定,可能影響公安,裁罰有理。7 Y0 m0 s* {9 |( I% [; e$ J2 L2 {0 k
4 s% H% |* b/ ~2 @
法官根據舉發照片,以陳姓男子在門外緊貼牆壁豎立擺放鞋櫃,沒影響動線,所有鞋子都收納在鞋櫃,未零亂散置,雖樓梯間屬公共走廊空間,但鞋櫃並非如柵欄、門扇或私設路障會影響逃生通道,且社區管委會公告是以「阻礙逃生」為主,市府的裁罰有過度引申和誤解法令,判市府敗訴。
0 Z9 Q1 Z/ m8 u1 S/ x, I5 N( bhttp://times.hinet.net/news/18091769' ~1 y) t; z; D: P  Y

+ O* `/ Q% V8 Q, n! c3 j這位法官的見解會不會太OV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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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6-4-12 10:33:14 |只看該作者
唉....法官素質參差不齊, 可能他家也是把鞋櫃擺樓梯間, 就會
( h! f" R3 ~$ S: x7 ~6 B4 Y! {, B覺得....只要鞋子擺放整齊, 鞋櫃就不算雜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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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6-4-12 10:41:03 |只看該作者
遇到這種與時代脫節的法官實在是社會的......
4 _/ K& B- P: S
3 w  H* K/ ~% r4 A# k這種法官真的書讀得太多
( n- u' a2 K" E事情遇到得太少
  L7 w( o# [" v' v6 ~真正碰到事情就來個推委卸責' ?  j- t4 u% \" o: ^) w
與他毫無干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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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可的爹 + 3 真的是同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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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6-4-12 12:01:17 |只看該作者
私人物品放在公設上.........這也可以?' G: @5 {0 m/ }6 ]& Y0 o! u

* F, U4 s4 \# F( C/ c2 n
5 L! x- u& J. Z" T1 I$ D% ^) U0 A1 z" J4 V& N( g
那我來去大廳佔一塊當儲藏室大概也行吧!/ _, c. B' I' O* L/ b2 y# o! L
7 J( e+ F" e$ v& O7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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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哥大 + 1 讚!我欣賞您的見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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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6-4-12 12:45:34 |只看該作者
請注意
以陳姓男子在門外緊貼牆壁豎立擺放鞋櫃,沒影響動線
這段話2 K$ f9 P/ ~) {' v9 \- V
所以, 要找一面牆, 最好是死角, 做不做櫃子應該沒關係5 b3 W4 Y0 K- I( E
但是最好有監視器鏡頭對著的* F$ l" x+ u" d: s9 H$ e$ v- m
不能鎖, 免得變成侵占
+ D$ p/ m! F; ~4 _然後腳踏車啦、娃娃車啦、車上的洗車用具啦...5 `  W2 b. B3 \0 f2 {
還有這張判決書, 要記得貼上去提醒大家「法律是站在我們這邊的」哈~哈~哈~
基本上我是個 C 咖 所以就不必太在意我的胡說八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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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6-4-12 20:25:47 |只看該作者
有這種恐龍法官,難怪我們像是活在侏羅紀世界,到處都有隨機殺人、割喉的怪物,卻對這些畜生沒法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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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6-4-12 21:59:44 |只看該作者
法官認為把鞋櫃列「雜物」是過度引申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的規定,矯枉過正,以裁罰無理,判決撤銷。" C9 J) g; o9 `
桃園市政府都市發展局表示,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樓梯間本來就應該淨空,且事故發生難以預測,如其他住戶在黑暗下撞到或跌倒發生事故,責任該由誰負?收到判決書後會考慮是否上訴。. E$ U# \$ ~! m; ?7 x8 T. C+ b8 _

& k3 I+ }; l$ i再上訴,可能會被二審推翻.: C6 o5 `4 E( @7 j* M6 \
* c; o: C6 z. Z; Z7 i' R
我也是認為公共走道, 放任何東西都是不可以的. 公共安全, ~1 g* m2 K; z" r! O0 J  j2 D
即使整層4戶都是自己所有權走道,也都不能放置物品
: i6 A" o! R; }. \# J; W* }不然,大家是否都放鞋櫃. 這個法官判例不是雜物. 2 _; q) F& I) P" m
倒退的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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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6-4-12 22:33:36 |只看該作者
園地院法官錢建榮表示,把大樓住戶每家必備的鞋櫃視為「雜物」,非社會所能接受,裁罰應該更嚴謹....
* V( Y/ [! I( `+ A7 H1 V7 \" c: h! Z$ a9 f
小弟認為:法官不認為大樓住戶的鞋櫃為「雜物」,這種論點非社會所能接受,應視這法官為「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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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sha + 1 讚!最後那句特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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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6-4-13 07:48:20 |只看該作者
本文章最後由 hahaha 於 2016-4-13 08:00 編輯 % a# V8 m& C3 {. R4 b
( O. k7 x% C  J* V9 x
這法官當真是恐龍到家# Z1 o& ^$ h8 B9 U1 X( N6 n/ q

( j$ w, f; a. m- j; Z桃園市政府引申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的規定,主訴鞋櫃是放在逃生路線上的“雜物”, 妨礙住戶逃生路線而裁罰4萬
! D6 y9 j8 M( K$ P  Q" |$ j, C: l- u
應該是以妨礙公共安全為著眼訴求才對,怎會只因一句鞋櫃是“雜物”的主觀見解就忽略公共安全的主訴呢?
8 {) L4 ^" j* V" ^7 S% N
( q( [3 L5 ], W
8 E5 ?& i0 X. h- l8 w/ Z! R
+ ^" l6 P- a: @0 e+ }, e
+ V. v, P: @1 J" P4 y& L那如果依法官見解,放在逃生梯中的鞋櫃不算“雜物” , 放在逃生通道就不違法.
+ y3 J: z' p7 H% L5 w. f(那是不是要正面表列所謂屬於雜物的範圍, 方便人民識別?)/ `$ M- Z! y* Q8 [" P6 i4 N

$ [/ j! j1 h, {  g& L3 M. o& `針對這種恐龍法官, 桃園市政府爾後對於這種案件都不要裁罰4萬, 直接以危害公共安全罪起訴被告就好了!: L( n3 U1 X% X0 a2 z, A( @7 v) M+ Q/ o
7 v3 O0 W- Z8 G0 ^3 D9 @/ P9 I
或者根本就由管委會針對這種違規住戶控以侵占罪就好了.
6 @7 _9 i( _# x  p* m. z/ f0 {! j0 m9 r$ x/ s( O
那台灣的法官我看再增加100倍名額, 一天24小時不眠不休辦這種案子,大概都辦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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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6-4-13 09:44:44 |只看該作者
一般住戶會佔用公共區域、逃生空間的物品,最大的就是鞋櫃,腳踏車、娃娃車等,被管委會要求收回時,少數住戶還會理直氣壯嗆管委會或物管人員: 家裡很小,不然要放哪裡? 又沒妨礙誰?  
; J1 l1 W3 J0 `! w' N- j7 g! P. O# _4 t以前我住舊社區,逃生梯的階梯被擺滿了各種鞋子,下樓根本無處可走。轉彎處堆放紙板、金爐,有些甚至把金紙也堆在逃生梯,萬一火警被燒死,到陰間地府,手上立即有一筆錢可以週轉% `7 `1 ~- ]' v* a- A

: x, E; @5 N: H# r& Z2 s1 D這個法官的判決,絕對造成社區管理的困擾
蝦毀  川普當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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