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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管理] 社區強收帶看費 害住戶賣屋滯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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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25 12:34:28 |只看該作者 |新文章置後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 ... /20150125/36349660/5 e; a. S& ^% F8 Z# t

- a" d. v: V( Q% G近年房市交易熱絡,許多社區開始向房仲收帶看費,每次100~1000元不等,部分社區為規避營業稅,便以清潔費名目收取,引發糾紛。 7 p9 m1 x+ D/ s! a7 p5 ?* \" T
日前桃園房仲陳先生向《蘋果》投訴,去年12月接下桃園市「演說家」社區委售物件,與同事欲至屋內拍照時,遭社區管委會強制收取100元帶看費,收據卻寫「臨時停車費」。
7 D8 p9 t+ Y( r陳先生說,後來不想被收費,改由側門進入社區,卻發現側門貼著「房仲帶看屋走側門罰1千元」的告示,「景氣已經夠差,還要摸摸鼻子被收帶看費,令人生氣!」
5 O& y+ ^9 @8 L8 K$ |( ?) ]0 C1 n; j* P* e" s) u% i
0 t5 O! T0 W4 ]% u
社區開立的收據,上頭寫「臨時停車費」(紅框處)。投訴人提供
( K5 F  G* J" O* ]( _' B6 S辯稱電梯保養費
& P6 a( z; T: O- _委任房仲售屋的蕭姓屋主無奈表示,社區管委會收取帶看費,導致仲介不想帶買方來看屋,「房子1年來都賣不出去,已經換了12家房仲。」" o# R, d4 ?$ m3 }1 A2 c
「演說家」社區管委會總幹事陳先生回應,2年前住戶反映房仲帶人看屋導致電費增加,才開始收取「電梯保養費與清潔費」,非收取帶看費。
& S! T& c# b# p& V% M總幹事陳先生強調,「平常若是1~2人不會特別收費,除非是超過10人或有不禮貌行為,才會收費;若超過5人,每坐1台電梯上去,就多收100元,不過如果住戶有異議的話,會再檢討此收費規定。」 $ w9 ~/ ^" A7 w3 F. G0 a8 K; o" Z

  c: W# r4 ^$ N若涉逃稅可檢舉6 ^7 _# e  z' y8 _
桃園市政府地政局表示,依《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規定,仲介業是指從事不動產買賣、租賃或代理業務,若社區對外向房仲收費,涉及仲介或看屋行為,查證屬實,將處10~30萬元罰鍰。
  R, f: c9 n5 d8 L+ h  A國稅局表示,社區管委會向房仲業者收取帶看房屋費,屬「銷售勞務」代價,應辦理營業登記並繳納營業稅及營所稅,若未依法辦理營業登記,恐涉及逃漏稅,建議民眾舉發。
( E) B# f: A  Y地政局指,舉報帶看費糾紛很多,但內政部營建署2008年已說明,社區管理員向房仲收取帶看費用屬於「私權」,如有爭議,可循司法途徑解決。
: y1 ~9 c2 I6 W/ n) M2 n3 L6 m& n& n8 I) d7 n' v. @  D5 O
針對房仲不合理% V2 c4 K+ U- Q2 V' R+ `
吉家網董事長李同榮分析,無論是用何種名目,管委會針對房仲收費皆不合理,「政府主管機關應有更進一步的明確法令規定與懲罰,避免管委會妄自收費,或和房仲私下勾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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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25 12:37:07 |只看該作者
    這條我比較擔心的是管理人員 收了錢卻沒進社區口袋 該如何呢?
+ g2 q8 k2 Q2 H
; J/ {5 I5 e) ^8 Z) H' i( m    另外 這收據誰印 章蓋誰的 ,出了事誰負責?
' S; |2 X6 A2 f7 |% k
/ S+ f: `/ l% b" X    科目不符事實 就算入了帳 也有方法出帳% K5 q& ]. M- ?0 J/ `, H) {

# ~6 Z6 ?3 c* h" f    那錢會去那裏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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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25 16:59:44 |只看該作者
社區大樓的每年的結鄰都上千萬的一堆,還那麼小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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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25 18:44:40 |只看該作者
如果售屋住戶有繳交管理費的話,仲介帶看能否酌收少許費用(如20元)即可,終究所增加的電費,也不會多到每次要收100元以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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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25 19:36:15 |只看該作者
我覺得這個真的很誇張,我還沒買屋前看很多社區
' u% A2 u, @+ D帶看我房子的仲介說:有一天100 一次100 一間100 還有一次300(聽到超誇張!!)
# z( r, n, I) }1 x, h問仲介公司會負責這費用嗎?回應我說都是自行吸收公司不負責& d. [' g" i! u) b5 g
我感覺北大看房子就像散步,不用開車,若是每個社區都這樣比較看房子真的覺得這樣收費真的誇張!
0 X' ]% \+ Y0 C要就辦理營業登記讓人無話可說,不然這樣收取費用我覺得不公平$ Z9 M7 l) {& E0 m
* N! J: ?9 d1 U5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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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25 23:55:23 |只看該作者
子子 發表於 2015-1-25 19:36 * T- `1 ^2 E* l* }# p5 d
我覺得這個真的很誇張,我還沒買屋前看很多社區
$ L2 X' l+ ]) c9 H, p帶看我房子的仲介說:有一天100 一次100 一間100 還有一次300 ...

7 y+ Z1 }* ^) H" {     其實是已觸法了2 ^  o) d6 j: y* p# g
' L+ @) e9 A+ ]3 c+ }
     因為管委會並沒未辦理營業登記 不是公司行號2 G! R# c5 d8 m9 ]0 o5 N2 x& {5 o0 k

5 Z8 e3 x: @" H' E! p' w2 g# Z; U     收費是不合理 就算用清潔費也是一樣的道理4 w0 B; K  O! M- w7 k
( N4 h* X+ w' X, E9 U8 r- q
     會計科目裏 多出來的錢 要怎麼計算
9 V! G- O- X, E  j7 ]- C( M% i' f" d* d: a2 ~
     管委會本業 只有管理費 及雜項支出
1 W6 ?2 B5 f! _$ \4 p/ Z( u6 k9 O& M; R
     而這筆費用 根本無法列作社區收入
6 j7 V' m' w0 B" y# J  L
$ w. {" {3 R2 x     目前北大各社區幾乎都有這些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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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25 23:58:47 |只看該作者
像這種事政府或立法機關應該出面解決,不要譲大家無所適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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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26 00:32:18 |只看該作者
ycleu 發表於 2015-1-25 23:58
  {0 ^0 o7 Z% g+ h像這種事政府或立法機關應該出面解決,不要譲大家無所適從.

" ~* ^! M: z& a1 M1 P1 ?1 i    也因此目前所知已有些不動產同業公會
9 s9 a. @! H. o" |3 y- C, q  Z/ F7 d' _8 }. d. G8 U8 x
    在開始收集證據檢舉社區違法營利
4 P$ P# u  {5 w; q: `3 j# ]1 }7 r9 X0 r. L$ n4 ?" a8 p
    這對 買方雙方都不是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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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26 08:22:54 |只看該作者
每次帶看都要收費,恐怕是醉翁之意不在酒。& S2 N$ S4 D' |; m
我覺得若真要收,應該是向屋主收額外管理清潔費,每月收個300~500應該就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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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26 08:27:53 |只看該作者
依社區進出管理辦理即可,其實這也是對住戶及未來住戶的一種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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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個人覺得收錢是不太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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