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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管理] 社區強收帶看費 害住戶賣屋滯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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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25 12:34:28 |只看該作者 |新文章置後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 ... /20150125/36349660/
6 x( N0 v( v  p: z( \
7 Y! S0 {8 _. k9 r- m2 O- ?1 }近年房市交易熱絡,許多社區開始向房仲收帶看費,每次100~1000元不等,部分社區為規避營業稅,便以清潔費名目收取,引發糾紛。 - J3 U% g, h8 K5 v$ j% A
日前桃園房仲陳先生向《蘋果》投訴,去年12月接下桃園市「演說家」社區委售物件,與同事欲至屋內拍照時,遭社區管委會強制收取100元帶看費,收據卻寫「臨時停車費」。
' i% K7 W5 y- o8 \  C陳先生說,後來不想被收費,改由側門進入社區,卻發現側門貼著「房仲帶看屋走側門罰1千元」的告示,「景氣已經夠差,還要摸摸鼻子被收帶看費,令人生氣!」
2 d) {6 f$ j% j  X
6 C" ~' c* K3 ]8 x$ a, U- w8 p; ]3 `1 c( P) r, G4 p9 r8 n
社區開立的收據,上頭寫「臨時停車費」(紅框處)。投訴人提供( O+ {! d. N7 _; @8 u+ K: l
辯稱電梯保養費
/ c0 [% _9 L5 G% s委任房仲售屋的蕭姓屋主無奈表示,社區管委會收取帶看費,導致仲介不想帶買方來看屋,「房子1年來都賣不出去,已經換了12家房仲。」
7 J* ~$ E; V6 P" E「演說家」社區管委會總幹事陳先生回應,2年前住戶反映房仲帶人看屋導致電費增加,才開始收取「電梯保養費與清潔費」,非收取帶看費。
. R5 d# X6 Q6 g" d$ Z總幹事陳先生強調,「平常若是1~2人不會特別收費,除非是超過10人或有不禮貌行為,才會收費;若超過5人,每坐1台電梯上去,就多收100元,不過如果住戶有異議的話,會再檢討此收費規定。」 . c) ^' \8 n( P/ _
6 Q# x* q* [0 z) q
若涉逃稅可檢舉) W- c! s! l" I6 q- F5 L
桃園市政府地政局表示,依《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規定,仲介業是指從事不動產買賣、租賃或代理業務,若社區對外向房仲收費,涉及仲介或看屋行為,查證屬實,將處10~30萬元罰鍰。, X6 W) g4 o2 l+ z8 u
國稅局表示,社區管委會向房仲業者收取帶看房屋費,屬「銷售勞務」代價,應辦理營業登記並繳納營業稅及營所稅,若未依法辦理營業登記,恐涉及逃漏稅,建議民眾舉發。
# L9 Y& j! G1 f( a' L. ?地政局指,舉報帶看費糾紛很多,但內政部營建署2008年已說明,社區管理員向房仲收取帶看費用屬於「私權」,如有爭議,可循司法途徑解決。
! P  M, O) |7 k6 @+ Y( M' X
  [+ w' L" h- w( S9 r5 Y1 N- ]針對房仲不合理
- I- {& M$ E7 B) ~% s0 M吉家網董事長李同榮分析,無論是用何種名目,管委會針對房仲收費皆不合理,「政府主管機關應有更進一步的明確法令規定與懲罰,避免管委會妄自收費,或和房仲私下勾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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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25 12:37:07 |只看該作者
    這條我比較擔心的是管理人員 收了錢卻沒進社區口袋 該如何呢?5 V1 X* n* X" O$ T

7 {8 f$ g. T. ~6 c1 Z% b+ {& a/ k, B    另外 這收據誰印 章蓋誰的 ,出了事誰負責?
( L8 C0 |: H6 y% S- r1 x' f: Q& o1 Z/ x% S  q" l+ h7 i& }
    科目不符事實 就算入了帳 也有方法出帳
" i7 S& m  S8 y6 r. y0 p
4 r6 J  }3 i  H9 p5 H6 O7 A    那錢會去那裏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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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25 16:59:44 |只看該作者
社區大樓的每年的結鄰都上千萬的一堆,還那麼小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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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25 18:44:40 |只看該作者
如果售屋住戶有繳交管理費的話,仲介帶看能否酌收少許費用(如20元)即可,終究所增加的電費,也不會多到每次要收100元以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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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25 19:36:15 |只看該作者
我覺得這個真的很誇張,我還沒買屋前看很多社區6 E$ H6 D7 g) s0 s) ~0 R. s
帶看我房子的仲介說:有一天100 一次100 一間100 還有一次300(聽到超誇張!!)( E1 I1 c! G' f
問仲介公司會負責這費用嗎?回應我說都是自行吸收公司不負責0 f$ i3 c! {  M. R  C
我感覺北大看房子就像散步,不用開車,若是每個社區都這樣比較看房子真的覺得這樣收費真的誇張!
* r# `, W" B1 @- U7 f要就辦理營業登記讓人無話可說,不然這樣收取費用我覺得不公平. B! q, E/ f) b6 n8 l6 D9 q2 B. P* i

* Y( F* ]+ |  y: v$ O+ [0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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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25 23:55:23 |只看該作者
子子 發表於 2015-1-25 19:36
- a$ c( h" U1 n* M8 D! l) W我覺得這個真的很誇張,我還沒買屋前看很多社區
: X) p: p6 p/ P帶看我房子的仲介說:有一天100 一次100 一間100 還有一次300 ...

  R1 k  c% G, Z- W- l$ Z     其實是已觸法了9 h1 g  z' {4 d: j. C5 j+ t
' X% b# O- `( r; H( p1 k" G" C
     因為管委會並沒未辦理營業登記 不是公司行號) I! \7 B1 h" O; S8 ?
, l  b& |# U0 v0 `
     收費是不合理 就算用清潔費也是一樣的道理$ Y0 C3 E3 Q/ U) O+ u1 D! c
$ ^# Y$ t9 F3 X) P8 Y# ~; a
     會計科目裏 多出來的錢 要怎麼計算
- {4 D# c( n8 L3 D
1 c9 m( v: \# K4 o3 x7 F0 d. u2 L     管委會本業 只有管理費 及雜項支出$ L  e8 o1 e6 T, x! m

" T( q9 n! {& O# h" G     而這筆費用 根本無法列作社區收入/ r7 Z6 j2 ^% J

3 m3 g% h' V# _. p     目前北大各社區幾乎都有這些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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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25 23:58:47 |只看該作者
像這種事政府或立法機關應該出面解決,不要譲大家無所適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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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26 00:32:18 |只看該作者
ycleu 發表於 2015-1-25 23:58
8 T( K: n  ^/ k/ q& G像這種事政府或立法機關應該出面解決,不要譲大家無所適從.
2 [$ x8 e1 `8 s7 ~
    也因此目前所知已有些不動產同業公會: @! r- `1 j0 [  t; `

" F! r: u; m! y  t6 Z' |7 V& G    在開始收集證據檢舉社區違法營利& R$ I/ |+ z! d, C- s
+ C5 j- Y( H/ h4 }) L! d% Z
    這對 買方雙方都不是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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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26 08:22:54 |只看該作者
每次帶看都要收費,恐怕是醉翁之意不在酒。6 v. e6 D" n2 L5 j$ g
我覺得若真要收,應該是向屋主收額外管理清潔費,每月收個300~500應該就夠了。
" B' |: h( Q1 x/ p0 [% l" H% m+ h5 t4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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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26 08:27:53 |只看該作者
依社區進出管理辦理即可,其實這也是對住戶及未來住戶的一種服務
- V: J9 T6 i- Z0 N  B  e2 m
" G" N% j) D$ {- `3 C我個人覺得收錢是不太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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