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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管理] 社區強收帶看費 害住戶賣屋滯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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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25 12:34:28 |只看該作者 |新文章置後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 ... /20150125/36349660/3 @7 i+ |" d4 [4 ~8 q6 Y
1 O5 n! @" S( }* y/ k+ ~. h/ d& Q
近年房市交易熱絡,許多社區開始向房仲收帶看費,每次100~1000元不等,部分社區為規避營業稅,便以清潔費名目收取,引發糾紛。 5 C( f' d7 \6 R' m6 v4 H9 c
日前桃園房仲陳先生向《蘋果》投訴,去年12月接下桃園市「演說家」社區委售物件,與同事欲至屋內拍照時,遭社區管委會強制收取100元帶看費,收據卻寫「臨時停車費」。 3 y; D4 x: X0 N
陳先生說,後來不想被收費,改由側門進入社區,卻發現側門貼著「房仲帶看屋走側門罰1千元」的告示,「景氣已經夠差,還要摸摸鼻子被收帶看費,令人生氣!」 % H" Q' V7 q( Y* p% P" I) ~
0 Z( ^8 S& Q' g

% I8 c# P# B; k, f社區開立的收據,上頭寫「臨時停車費」(紅框處)。投訴人提供2 T  P6 l* A% f
辯稱電梯保養費
" S  |: m! a2 @; W3 J+ }# M' g! ?  i委任房仲售屋的蕭姓屋主無奈表示,社區管委會收取帶看費,導致仲介不想帶買方來看屋,「房子1年來都賣不出去,已經換了12家房仲。」5 n: \, U2 e$ S+ S( ~
「演說家」社區管委會總幹事陳先生回應,2年前住戶反映房仲帶人看屋導致電費增加,才開始收取「電梯保養費與清潔費」,非收取帶看費。2 l* x7 {9 \4 f5 a+ i7 U  X
總幹事陳先生強調,「平常若是1~2人不會特別收費,除非是超過10人或有不禮貌行為,才會收費;若超過5人,每坐1台電梯上去,就多收100元,不過如果住戶有異議的話,會再檢討此收費規定。」 , {& G, C- I) S/ i( J8 ]. J
8 V0 U0 m. F+ f" g: |* C
若涉逃稅可檢舉5 u( V' z" a) S: z4 F  }" N
桃園市政府地政局表示,依《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規定,仲介業是指從事不動產買賣、租賃或代理業務,若社區對外向房仲收費,涉及仲介或看屋行為,查證屬實,將處10~30萬元罰鍰。
% f9 F+ T; f( f& H' n6 E5 y國稅局表示,社區管委會向房仲業者收取帶看房屋費,屬「銷售勞務」代價,應辦理營業登記並繳納營業稅及營所稅,若未依法辦理營業登記,恐涉及逃漏稅,建議民眾舉發。# v$ Z( {  Y. e3 M; s! O5 K0 m
地政局指,舉報帶看費糾紛很多,但內政部營建署2008年已說明,社區管理員向房仲收取帶看費用屬於「私權」,如有爭議,可循司法途徑解決。
( L# |4 G; a. L3 r* H+ q6 L, I  @# r6 S0 r, s1 e
針對房仲不合理
! q* l: p, ?# W6 j吉家網董事長李同榮分析,無論是用何種名目,管委會針對房仲收費皆不合理,「政府主管機關應有更進一步的明確法令規定與懲罰,避免管委會妄自收費,或和房仲私下勾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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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25 12:37:07 |只看該作者
    這條我比較擔心的是管理人員 收了錢卻沒進社區口袋 該如何呢?
  H& `# S5 ?1 j, \& T
) ^. P5 A( E0 d    另外 這收據誰印 章蓋誰的 ,出了事誰負責?/ _( C$ w! T! N+ d3 A  M
4 o5 c3 s+ h, O0 t/ K( q- f
    科目不符事實 就算入了帳 也有方法出帳
0 u! q( }" M6 _
8 |# [3 E& S' q8 k! o    那錢會去那裏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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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25 16:59:44 |只看該作者
社區大樓的每年的結鄰都上千萬的一堆,還那麼小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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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25 18:44:40 |只看該作者
如果售屋住戶有繳交管理費的話,仲介帶看能否酌收少許費用(如20元)即可,終究所增加的電費,也不會多到每次要收100元以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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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25 19:36:15 |只看該作者
我覺得這個真的很誇張,我還沒買屋前看很多社區: o# G; z; v4 t% }
帶看我房子的仲介說:有一天100 一次100 一間100 還有一次300(聽到超誇張!!)
5 p& ~% B7 J7 b/ h5 c. v/ T6 L問仲介公司會負責這費用嗎?回應我說都是自行吸收公司不負責
+ G+ N1 l1 l$ ]0 k9 q7 a4 k我感覺北大看房子就像散步,不用開車,若是每個社區都這樣比較看房子真的覺得這樣收費真的誇張!
% w" U7 q7 y4 ?5 }要就辦理營業登記讓人無話可說,不然這樣收取費用我覺得不公平( W+ d* a! H2 j# h7 \3 Z
5 O6 {! s' G2 R% U"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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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25 23:55:23 |只看該作者
子子 發表於 2015-1-25 19:36
. [) M, Q( e: a8 ~/ N: y4 r我覺得這個真的很誇張,我還沒買屋前看很多社區# F3 ?2 S+ A' \) i5 [
帶看我房子的仲介說:有一天100 一次100 一間100 還有一次300 ...
3 u% ]: v3 g& I- B+ ^, l
     其實是已觸法了
; Q2 R) }" r, W0 J. {
' `* V+ I& r6 i7 j, K  P6 ]# N& U8 R     因為管委會並沒未辦理營業登記 不是公司行號
1 x! _% e# _# i1 S2 [+ c/ E2 r7 O
; }9 }4 z) d+ S( x% J     收費是不合理 就算用清潔費也是一樣的道理5 r* g9 S/ H2 ^! H& [
  t7 t1 k; u1 C7 r
     會計科目裏 多出來的錢 要怎麼計算
0 \" a' K1 W5 B2 N  a
0 t" t  a7 ^% x     管委會本業 只有管理費 及雜項支出4 v+ J, G" g3 A2 G
  [* h# Y2 W8 ^9 O  ^1 M
     而這筆費用 根本無法列作社區收入
+ P; h  e& h+ Q5 D
( e: n$ D5 o9 R9 N  s& D% A     目前北大各社區幾乎都有這些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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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25 23:58:47 |只看該作者
像這種事政府或立法機關應該出面解決,不要譲大家無所適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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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26 00:32:18 |只看該作者
ycleu 發表於 2015-1-25 23:58 & x! i" i$ Q( B' f3 D
像這種事政府或立法機關應該出面解決,不要譲大家無所適從.

4 z1 d% d( d; E) v: A    也因此目前所知已有些不動產同業公會
4 n2 R. |5 z4 N8 o! \+ O7 ~1 }) \! k
    在開始收集證據檢舉社區違法營利
: ~/ r( \) w" p$ J: H* h: E; i( F6 I6 z. B0 \1 Y! i3 ^
    這對 買方雙方都不是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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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26 08:22:54 |只看該作者
每次帶看都要收費,恐怕是醉翁之意不在酒。
. |8 N. D& P9 Q& E我覺得若真要收,應該是向屋主收額外管理清潔費,每月收個300~500應該就夠了。
; M' q4 ^2 ~"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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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26 08:27:53 |只看該作者
依社區進出管理辦理即可,其實這也是對住戶及未來住戶的一種服務) i+ G! u$ l) a0 ?

* K7 l1 i) o! Y: [- o( ]我個人覺得收錢是不太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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