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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子教養] 送國一女上學過馬路車禍 母被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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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9 16:11:05 |只看該作者 |新文章置後
本文章最後由 veri 於 2015-1-9 16:13 編輯
- y' R# q7 J' B* G
0 j+ S+ a9 t1 Q* G! P7 [2015-01-08 聯合報 記者王燕華/宜蘭縣報導5 m5 [/ x2 h( f5 j  @& A
# I: d  ]/ \& b! Q, K: I; b
家長送孩子上學、過馬路,萬一發生事故,家長可能要負刑責;宜蘭、台東各有這樣案例,讓兒女穿越馬路受傷、死亡的母親,都被依過失傷害及致死罪嫌起訴。- m5 e7 q, ~  P! ?1 m: ?
被依過失傷害罪起訴的陳姓婦人住宜蘭頭城鎮,前年底她開車送十三歲讀國一的女兒上學,將車臨停在學校對面,讓女兒下車過馬路。女兒違規穿越馬路時被閃避不及的吳姓機車騎士撞上,女兒倒地臀部瘀青,吳也摔傷。3 A/ i% b0 G) [2 n/ D7 Y

3 b( R1 }! T8 S( }陳婦以女兒被撞傷為由,控告吳過失傷害,但宜蘭地院認為女童六天後才就醫,難認和車禍有關,上月初判吳無罪,駁回附帶民事賠償之訴。1 y" ~' U6 V. x/ e7 y! ~
0 H# X" h/ ^% \: j+ e
法院審理期間,雙方申請行車事故鑑定,鑑定意見指陳婦疏縱未滿十四歲女兒擅自穿越車道,且未依規走行人穿越道是肇事主因,吳未減速是次因,吳因此反控陳婦過失傷害。# k, X9 [4 w  ]3 n6 |! `. |: C

( P7 x" M+ t" F. C宜蘭檢方再向公路總局車輛行車事故鑑定覆議會申請覆議,結果仍認為女童穿越道路時未注意左右來車為肇事主因,且陳婦也有責任。
  o9 O$ b/ c) I# `5 i1 l, }, j+ l& l$ ~
檢方指出,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一三九條規定父母「不得疏縱未滿十四歲之人擅自穿越車道」,當時陳婦應可迴車到校門口,讓女童在校門口下車,陳婦若多開一段路或陪女兒走行穿線過馬路,應能避免車禍,陳婦應注意卻未注意、該避免卻沒避免,將她起訴。3 M, z% z9 e1 g! b1 [) q  e

, G$ P( {+ C! Q& U台東縣曾有婦人帶一歲男嬰訪友,未注意幼子獨自闖馬路被撞死,地院將肇事駕駛及男童母親都依過失致死罪判刑五個月,緩刑兩年。  T6 J" R% m8 a/ t
. S. r% ]" Z# I- v! h; V) F+ p
台東地院認為,車禍肇因於幼童母親疏於注意,讓幼兒獨自穿越道路肇生事端,過失明確,行車事故鑑定意見書也直指是男童母親疏縱。
2 T/ F8 p2 D  R0 P
; I" Y( x# P( {  l. V宜縣警交通隊長劉全原提醒,應接送到學童接送區,或至少在有號誌、行穿線的路段,護送孩子穿越馬路,以及有導護志工管制交通的路段,確保孩童安全+ q5 s/ m* j' |# E: G  d* ?) @8 h/ a
http://udn.com/news/story/7321/6287288 y" ]' t5 E$ {. l# 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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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10 00:34:55 |只看該作者
所以未滿14歲不能自己過馬路,是這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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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10 01:16:46 |只看該作者
本文章最後由 wendyliang 於 2015-1-10 01:26 編輯 % l' _/ a8 K. x7 c. K7 Y

, o  k# V) l) ?7 d  P& F0 ~% `4 n4 c( |: N
/ m" ~" b! N' S, r3 G: B! s
今天另一篇報導http://news.ftv.com.tw/NewsConte ... mp;sno=2015108N03M1; \. o- g3 H, D# Y
法院審理後,認為媽媽沒有盡到監督責任,讓女兒單獨過馬路,才釀成意外,因此依交通事故處罰條例139條....
0 b1 H' z5 a% J6 I4 H+ y
, y0 `8 ?5 ~, ~
4 ^- i% F* U) P# [7 Q2 W4 b6 f應該是未遵守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139條讓14歲以下女兒單獨闖馬路,不曉得記者是不是不用心,還是誤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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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10 08:01:25 |只看該作者
yl1626 發表於 2015-1-10 00:34
  c: X% g2 O# `/ k7 k7 k/ Z1 f. O所以未滿14歲不能自己過馬路,是這樣嗎?
# s8 e' q' U( I4 D
那要看是從那裏過馬路,人行道當然可以,. o7 H6 Z( x! V6 n0 C

- y& O* ~! Z; o5 L* E" a直接穿越,父母當然要付上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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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10 18:49:27 |只看該作者
現在才知道~原來國中二年級以下小朋友,還不能訓練他(她)們自己走路上學?
菜鳥提問   家族與社團有何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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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10 20:17:15 |只看該作者
成功不必在我 發表於 2015-1-10 18:49 , V7 e2 D+ ^# T6 X. \
現在才知道~原來國中二年級以下小朋友,還不能訓練他(她)們自己走路上學? ...

" o5 I8 r/ P8 a3 F: \* b訓練自己小孩不走人行道害別人發生車禍,+ X! w2 \6 w7 K) u/ z- t
/ p& J% U; L) W* [. s1 W
作為父母的不負點責任說的過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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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10 21:27:22 |只看該作者
yl1626 發表於 2015-1-10 00:34
6 M4 y' C: Y3 f" g所以未滿14歲不能自己過馬路,是這樣嗎?

2 u) j' e& L! |請參考報導中最後一段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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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10 21:28:12 |只看該作者
成功不必在我 發表於 2015-1-10 18:49
2 P$ \6 A" s) @) j' v% e1 B現在才知道~原來國中二年級以下小朋友,還不能訓練他(她)們自己走路上學? ...
- q( g. ^  D4 t
請參考報導中最後一段文字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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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10 21:54:55 |只看該作者
成功不必在我 發表於 2015-1-10 18:49 * }; L* G, F  w8 I; S0 ?4 G
現在才知道~原來國中二年級以下小朋友,還不能訓練他(她)們自己走路上學? ...

+ i( B2 U* B, e9 C  d- d( t" m可以訓練他們過馬路要走斑馬線
6 w! H+ d2 C. J# q% {$ |7 G訓練的不好才要負責* j( f6 `# f+ _3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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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不必在我 發表於 2015-1-10 18:49
$ V7 O, @2 U/ t( I5 _' a) v2 r5 s現在才知道~原來國中二年級以下小朋友,還不能訓練他(她)們自己走路上學? ...

, G- L1 n" `- Y+ w2 a" D是啊,這是我的疑問!
- `8 ~9 ~1 ]5 P從家走到學校不是每個路口都有志工媽媽導護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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