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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子教養] 送國一女上學過馬路車禍 母被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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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9 16:11:05 |只看該作者 |新文章置後
本文章最後由 veri 於 2015-1-9 16:13 編輯
, S& n1 V1 z3 B8 k& b2 V* t$ \0 [
/ J0 q3 l8 `& h, ?% f2015-01-08 聯合報 記者王燕華/宜蘭縣報導. ~# [: E$ D8 {, M; }' G
7 D  T! ]* n/ B# [
家長送孩子上學、過馬路,萬一發生事故,家長可能要負刑責;宜蘭、台東各有這樣案例,讓兒女穿越馬路受傷、死亡的母親,都被依過失傷害及致死罪嫌起訴。
6 }6 ^+ l5 x) q% T' ^9 l被依過失傷害罪起訴的陳姓婦人住宜蘭頭城鎮,前年底她開車送十三歲讀國一的女兒上學,將車臨停在學校對面,讓女兒下車過馬路。女兒違規穿越馬路時被閃避不及的吳姓機車騎士撞上,女兒倒地臀部瘀青,吳也摔傷。  C3 L; u, Y$ ^1 n) a- |

3 d- G- O$ R- X4 y$ K陳婦以女兒被撞傷為由,控告吳過失傷害,但宜蘭地院認為女童六天後才就醫,難認和車禍有關,上月初判吳無罪,駁回附帶民事賠償之訴。
; E5 f/ j5 U" S1 p, k3 z( J; |! z
# R7 A( X1 r9 Q* z* O7 ~6 W法院審理期間,雙方申請行車事故鑑定,鑑定意見指陳婦疏縱未滿十四歲女兒擅自穿越車道,且未依規走行人穿越道是肇事主因,吳未減速是次因,吳因此反控陳婦過失傷害。  Y% ?0 g7 I, _0 m

  ~0 ]! S5 j, @+ A2 _7 F' u宜蘭檢方再向公路總局車輛行車事故鑑定覆議會申請覆議,結果仍認為女童穿越道路時未注意左右來車為肇事主因,且陳婦也有責任。8 F& F/ n. M# R; t- f8 v7 U+ o

9 {4 R8 O( l' q; j+ `& ~- @, H檢方指出,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一三九條規定父母「不得疏縱未滿十四歲之人擅自穿越車道」,當時陳婦應可迴車到校門口,讓女童在校門口下車,陳婦若多開一段路或陪女兒走行穿線過馬路,應能避免車禍,陳婦應注意卻未注意、該避免卻沒避免,將她起訴。
7 t8 J& F4 k' k6 x3 o. [1 N' `
( O$ Q0 g$ V4 j台東縣曾有婦人帶一歲男嬰訪友,未注意幼子獨自闖馬路被撞死,地院將肇事駕駛及男童母親都依過失致死罪判刑五個月,緩刑兩年。
6 Y6 T& I9 Z3 l8 y  ]3 a6 J  x
+ ~! w1 l' z/ f$ i台東地院認為,車禍肇因於幼童母親疏於注意,讓幼兒獨自穿越道路肇生事端,過失明確,行車事故鑑定意見書也直指是男童母親疏縱。
8 I; C4 H$ n, X; M
5 F+ b8 S; |, J4 u6 L宜縣警交通隊長劉全原提醒,應接送到學童接送區,或至少在有號誌、行穿線的路段,護送孩子穿越馬路,以及有導護志工管制交通的路段,確保孩童安全
1 T9 d$ e) y( E0 D* ]4 J9 whttp://udn.com/news/story/7321/628728
. K: @: c9 o$ A'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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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10 00:34:55 |只看該作者
所以未滿14歲不能自己過馬路,是這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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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10 01:16:46 |只看該作者
本文章最後由 wendyliang 於 2015-1-10 01:26 編輯 - b; N0 o' C4 o8 ]- I4 U5 D( U
1 f3 s& \& s! I5 S  Y
8 B8 l4 f' T" L+ V( ~% s1 o3 `

* k. S3 T8 o% z3 Q7 x今天另一篇報導http://news.ftv.com.tw/NewsConte ... mp;sno=2015108N03M1
. k( ^; K& M, O法院審理後,認為媽媽沒有盡到監督責任,讓女兒單獨過馬路,才釀成意外,因此依交通事故處罰條例139條....
0 m. u& u8 O/ x/ E& h& B
! B& R6 Z% S3 T# Y1 F8 T/ ?: g$ Y& @6 x' C' m
應該是未遵守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139條讓14歲以下女兒單獨闖馬路,不曉得記者是不是不用心,還是誤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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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10 08:01:25 |只看該作者
yl1626 發表於 2015-1-10 00:34
; H8 V" b  }5 K# j, [$ a- J8 v所以未滿14歲不能自己過馬路,是這樣嗎?

4 B- |& m2 C1 W) ?那要看是從那裏過馬路,人行道當然可以," b/ c6 K, `. y; G" k/ e
6 }' L' C5 f9 b% L0 w" Y
直接穿越,父母當然要付上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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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10 18:49:27 |只看該作者
現在才知道~原來國中二年級以下小朋友,還不能訓練他(她)們自己走路上學?
菜鳥提問   家族與社團有何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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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10 20:17:15 |只看該作者
成功不必在我 發表於 2015-1-10 18:49 3 f# z' H' |7 \; |, ]7 O
現在才知道~原來國中二年級以下小朋友,還不能訓練他(她)們自己走路上學? ...

2 Y" C- d* @1 {2 S* S$ W4 @訓練自己小孩不走人行道害別人發生車禍,# a% C) v7 Q* |6 @
% h4 R3 [# c  B% v
作為父母的不負點責任說的過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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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10 21:27:22 |只看該作者
yl1626 發表於 2015-1-10 00:34 , v1 A& C9 U; Y0 D" z; _
所以未滿14歲不能自己過馬路,是這樣嗎?

! `6 D$ N% ~9 O; D! m請參考報導中最後一段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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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10 21:28:12 |只看該作者
成功不必在我 發表於 2015-1-10 18:49
7 \) [" f) c( N$ d& |  R現在才知道~原來國中二年級以下小朋友,還不能訓練他(她)們自己走路上學? ...

4 y0 i) {% ]; u9 G請參考報導中最後一段文字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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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10 21:54:55 |只看該作者
成功不必在我 發表於 2015-1-10 18:49 : t; U3 `5 A" Q
現在才知道~原來國中二年級以下小朋友,還不能訓練他(她)們自己走路上學? ...

: C+ a3 o7 \  J- I& }可以訓練他們過馬路要走斑馬線* {& H$ w8 z- j  K, r  [" C1 a/ `
訓練的不好才要負責
1 e3 s/ W5 u6 J! j# 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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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不必在我 發表於 2015-1-10 18:49 $ D2 [) ~& w# V6 v& ~$ I; e
現在才知道~原來國中二年級以下小朋友,還不能訓練他(她)們自己走路上學? ...
5 o+ _$ @4 D0 g% L. @
是啊,這是我的疑問!2 j8 z( s: T& {8 M
從家走到學校不是每個路口都有志工媽媽導護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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