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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子教養] 送國一女上學過馬路車禍 母被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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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9 16:11:05 |只看該作者 |新文章置後
本文章最後由 veri 於 2015-1-9 16:13 編輯 ; d  K. h4 V0 A$ H; T! M* N- ]

8 f% Y& [+ r, r2015-01-08 聯合報 記者王燕華/宜蘭縣報導! N* X! X. {, c6 o

4 U3 I- d  q8 n9 a+ g家長送孩子上學、過馬路,萬一發生事故,家長可能要負刑責;宜蘭、台東各有這樣案例,讓兒女穿越馬路受傷、死亡的母親,都被依過失傷害及致死罪嫌起訴。
) L! e, n" B, g6 q被依過失傷害罪起訴的陳姓婦人住宜蘭頭城鎮,前年底她開車送十三歲讀國一的女兒上學,將車臨停在學校對面,讓女兒下車過馬路。女兒違規穿越馬路時被閃避不及的吳姓機車騎士撞上,女兒倒地臀部瘀青,吳也摔傷。
6 o' @9 f4 l. ~" I8 g! L5 x* Y2 j. O3 D9 ?( K4 Z
陳婦以女兒被撞傷為由,控告吳過失傷害,但宜蘭地院認為女童六天後才就醫,難認和車禍有關,上月初判吳無罪,駁回附帶民事賠償之訴。
( l2 }+ ]  r0 f- h
9 v" H: ]) O3 V- y3 }$ k法院審理期間,雙方申請行車事故鑑定,鑑定意見指陳婦疏縱未滿十四歲女兒擅自穿越車道,且未依規走行人穿越道是肇事主因,吳未減速是次因,吳因此反控陳婦過失傷害。
6 r. g6 Q6 B8 m' d3 s/ G
4 _" P0 C$ u5 G0 e% z宜蘭檢方再向公路總局車輛行車事故鑑定覆議會申請覆議,結果仍認為女童穿越道路時未注意左右來車為肇事主因,且陳婦也有責任。
$ x- N+ C9 I  ]" ^& G2 t+ [+ ~1 G; f0 N/ G/ @3 {4 A2 A0 U! G
檢方指出,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一三九條規定父母「不得疏縱未滿十四歲之人擅自穿越車道」,當時陳婦應可迴車到校門口,讓女童在校門口下車,陳婦若多開一段路或陪女兒走行穿線過馬路,應能避免車禍,陳婦應注意卻未注意、該避免卻沒避免,將她起訴。
: I' m! ]: Y: A6 t' W2 D
6 {. [0 Y- L* b; y: ]  k' L6 g台東縣曾有婦人帶一歲男嬰訪友,未注意幼子獨自闖馬路被撞死,地院將肇事駕駛及男童母親都依過失致死罪判刑五個月,緩刑兩年。, O& B& D! w0 H" _# V: ]
2 a# f% s4 A% G" S* a& Q8 C0 A
台東地院認為,車禍肇因於幼童母親疏於注意,讓幼兒獨自穿越道路肇生事端,過失明確,行車事故鑑定意見書也直指是男童母親疏縱。
8 G- X# @+ S8 H" ]2 W9 p. {
& U* a; [- V6 {7 y( \3 h宜縣警交通隊長劉全原提醒,應接送到學童接送區,或至少在有號誌、行穿線的路段,護送孩子穿越馬路,以及有導護志工管制交通的路段,確保孩童安全' d' H& K, S! Q0 x2 d0 d
http://udn.com/news/story/7321/628728
2 x$ z3 a2 \) ^0 M% Z! e- Z2 L7 [1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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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10 00:34:55 |只看該作者
所以未滿14歲不能自己過馬路,是這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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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10 01:16:46 |只看該作者
本文章最後由 wendyliang 於 2015-1-10 01:26 編輯 , y+ ]$ ^0 u9 a
9 Z  V4 I2 C6 ?- @3 k' p
$ g9 z: E1 Q) ^5 P
! o4 @3 O- o/ U8 F3 J6 T: T1 X
今天另一篇報導http://news.ftv.com.tw/NewsConte ... mp;sno=2015108N03M1
; X7 \* l* m5 D4 P) K法院審理後,認為媽媽沒有盡到監督責任,讓女兒單獨過馬路,才釀成意外,因此依交通事故處罰條例139條....
! N8 S/ t1 {% y9 B4 w/ Q2 t
0 N9 I' U  ?. A9 X& b1 \/ a/ [5 b: c* f& A
應該是未遵守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139條讓14歲以下女兒單獨闖馬路,不曉得記者是不是不用心,還是誤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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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10 08:01:25 |只看該作者
yl1626 發表於 2015-1-10 00:34
0 p* o* u; b: Q# a8 C3 h" j2 D所以未滿14歲不能自己過馬路,是這樣嗎?
/ O4 a7 V$ j8 Q
那要看是從那裏過馬路,人行道當然可以,7 m& |5 e# h! s' ]& V( i  B9 u

# h- X! `: @3 c直接穿越,父母當然要付上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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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10 18:49:27 |只看該作者
現在才知道~原來國中二年級以下小朋友,還不能訓練他(她)們自己走路上學?
菜鳥提問   家族與社團有何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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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10 20:17:15 |只看該作者
成功不必在我 發表於 2015-1-10 18:49 9 q6 R0 H8 X/ x0 n
現在才知道~原來國中二年級以下小朋友,還不能訓練他(她)們自己走路上學? ...
0 {6 f9 M) s* W
訓練自己小孩不走人行道害別人發生車禍,
. j# [" V1 S, R7 x$ l9 p7 P5 q* B  F
作為父母的不負點責任說的過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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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10 21:27:22 |只看該作者
yl1626 發表於 2015-1-10 00:34
9 t" k3 ]) r, t' C所以未滿14歲不能自己過馬路,是這樣嗎?
3 l5 G1 K3 M8 h7 L
請參考報導中最後一段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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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10 21:28:12 |只看該作者
成功不必在我 發表於 2015-1-10 18:49
; t9 K# a/ D+ R& k現在才知道~原來國中二年級以下小朋友,還不能訓練他(她)們自己走路上學? ...
+ ~/ K/ {& Q. I' }
請參考報導中最後一段文字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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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10 21:54:55 |只看該作者
成功不必在我 發表於 2015-1-10 18:49 7 z+ y1 L4 r5 I
現在才知道~原來國中二年級以下小朋友,還不能訓練他(她)們自己走路上學? ...
9 ~9 T" O4 N2 n5 A
可以訓練他們過馬路要走斑馬線
2 X! Q. z- A9 v- s訓練的不好才要負責
: h& ?$ f8 w( I"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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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11 02:13:32 |只看該作者
成功不必在我 發表於 2015-1-10 18:49 ) y6 Q# M6 g* B
現在才知道~原來國中二年級以下小朋友,還不能訓練他(她)們自己走路上學? ...

7 c/ B- a9 X" n" \. g是啊,這是我的疑問!
- t! C  q! |% S9 ~從家走到學校不是每個路口都有志工媽媽導護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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