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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子教養] 送國一女上學過馬路車禍 母被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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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9 16:11:05 |只看該作者 |新文章置後
本文章最後由 veri 於 2015-1-9 16:13 編輯
  T  O, S. s3 d; H
6 R* |5 b. R$ o2015-01-08 聯合報 記者王燕華/宜蘭縣報導
0 b! e6 W$ c: C( A: D0 `- G- G
5 J+ Z# X" {% ]1 H' V6 W( r家長送孩子上學、過馬路,萬一發生事故,家長可能要負刑責;宜蘭、台東各有這樣案例,讓兒女穿越馬路受傷、死亡的母親,都被依過失傷害及致死罪嫌起訴。
) a" g1 ?6 G- I) [! p被依過失傷害罪起訴的陳姓婦人住宜蘭頭城鎮,前年底她開車送十三歲讀國一的女兒上學,將車臨停在學校對面,讓女兒下車過馬路。女兒違規穿越馬路時被閃避不及的吳姓機車騎士撞上,女兒倒地臀部瘀青,吳也摔傷。* J3 W- }/ `" }8 b
5 W' v6 |7 ]0 P. {7 E- M3 ]
陳婦以女兒被撞傷為由,控告吳過失傷害,但宜蘭地院認為女童六天後才就醫,難認和車禍有關,上月初判吳無罪,駁回附帶民事賠償之訴。  M5 \! d/ v- w4 F' I2 d4 E4 S

6 i& Y- V- b5 U* Z7 k* a法院審理期間,雙方申請行車事故鑑定,鑑定意見指陳婦疏縱未滿十四歲女兒擅自穿越車道,且未依規走行人穿越道是肇事主因,吳未減速是次因,吳因此反控陳婦過失傷害。+ j% i: [1 a* W! t1 [/ Y" ^& T

: @8 Z5 J/ a5 g/ u. E( P& S宜蘭檢方再向公路總局車輛行車事故鑑定覆議會申請覆議,結果仍認為女童穿越道路時未注意左右來車為肇事主因,且陳婦也有責任。
/ W% |) R( ~; g5 f- M) P7 B/ v2 k1 z% f: r
檢方指出,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一三九條規定父母「不得疏縱未滿十四歲之人擅自穿越車道」,當時陳婦應可迴車到校門口,讓女童在校門口下車,陳婦若多開一段路或陪女兒走行穿線過馬路,應能避免車禍,陳婦應注意卻未注意、該避免卻沒避免,將她起訴。
4 c  z1 O5 D/ _; f2 G1 T
# L6 |( A0 ?/ ]' g: ^/ ^台東縣曾有婦人帶一歲男嬰訪友,未注意幼子獨自闖馬路被撞死,地院將肇事駕駛及男童母親都依過失致死罪判刑五個月,緩刑兩年。
0 q5 N* _( n3 ]8 d5 X
( |( g. f# f3 V$ k; y4 Z" t台東地院認為,車禍肇因於幼童母親疏於注意,讓幼兒獨自穿越道路肇生事端,過失明確,行車事故鑑定意見書也直指是男童母親疏縱。
; I+ K3 t- Q8 H2 P# Y0 l4 ~: S5 p0 g3 |* E
宜縣警交通隊長劉全原提醒,應接送到學童接送區,或至少在有號誌、行穿線的路段,護送孩子穿越馬路,以及有導護志工管制交通的路段,確保孩童安全
, f5 D. C9 A1 ?http://udn.com/news/story/7321/628728
/ K" Z4 B/ S! O; 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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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10 00:34:55 |只看該作者
所以未滿14歲不能自己過馬路,是這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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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10 01:16:46 |只看該作者
本文章最後由 wendyliang 於 2015-1-10 01:26 編輯
% s* h0 l* Y- L/ d
, n2 x$ Q' O, {8 ?1 F, d* L2 k3 A7 v% U+ @5 {' q, e, M2 D
8 N# K  E( r5 X6 }0 a% P( Q
今天另一篇報導http://news.ftv.com.tw/NewsConte ... mp;sno=2015108N03M1
! N) C/ t/ K1 x. N5 w2 }法院審理後,認為媽媽沒有盡到監督責任,讓女兒單獨過馬路,才釀成意外,因此依交通事故處罰條例139條....
. }0 p* ]& [# C
/ V& h0 W4 ^, i* d8 a$ T+ U: i* _8 I% y4 R5 W
應該是未遵守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139條讓14歲以下女兒單獨闖馬路,不曉得記者是不是不用心,還是誤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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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10 08:01:25 |只看該作者
yl1626 發表於 2015-1-10 00:34 : H# E* L! d0 J& y3 w
所以未滿14歲不能自己過馬路,是這樣嗎?
( u0 |5 c  f, R' N% b
那要看是從那裏過馬路,人行道當然可以,
) p- \9 r: ]+ W; @! u7 R  K
# i& K+ p* Q$ V/ O! V9 j直接穿越,父母當然要付上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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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10 18:49:27 |只看該作者
現在才知道~原來國中二年級以下小朋友,還不能訓練他(她)們自己走路上學?
菜鳥提問   家族與社團有何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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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10 20:17:15 |只看該作者
成功不必在我 發表於 2015-1-10 18:49 7 [- E2 v9 _/ Z, x% Y: X
現在才知道~原來國中二年級以下小朋友,還不能訓練他(她)們自己走路上學? ...

6 Z: e1 l) \9 k! G% @訓練自己小孩不走人行道害別人發生車禍,: _* b5 L# \. L  k/ P5 W

3 n4 s+ F+ g2 V& d+ s5 t作為父母的不負點責任說的過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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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10 21:27:22 |只看該作者
yl1626 發表於 2015-1-10 00:34
% c( G# j( w& v) X, U所以未滿14歲不能自己過馬路,是這樣嗎?

. E& ?* q( R4 v! Z5 w1 U6 w& [請參考報導中最後一段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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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不必在我 發表於 2015-1-10 18:49
- S- ~2 h! b# [: n1 X7 t+ Z! ]現在才知道~原來國中二年級以下小朋友,還不能訓練他(她)們自己走路上學? ...
- O: q2 U  _" ~5 p! ?
請參考報導中最後一段文字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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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10 21:54:55 |只看該作者
成功不必在我 發表於 2015-1-10 18:49
: E$ T, K8 e0 k) G7 a現在才知道~原來國中二年級以下小朋友,還不能訓練他(她)們自己走路上學? ...
$ z: W% z7 \& D6 M7 q0 T- n
可以訓練他們過馬路要走斑馬線
; e% f5 M4 K0 h4 u* M6 E) {$ v6 X訓練的不好才要負責5 F5 b6 i: D  G7 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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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11 02:13:32 |只看該作者
成功不必在我 發表於 2015-1-10 18:49
( ?2 ^, {6 d* L" k現在才知道~原來國中二年級以下小朋友,還不能訓練他(她)們自己走路上學? ...

3 M4 V$ X4 B5 ~+ S  m是啊,這是我的疑問!8 _3 t9 r' N4 V. |  C9 h: _9 F3 {/ {
從家走到學校不是每個路口都有志工媽媽導護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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