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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關於幼兒照顧法,可以請黃志雄委員說明一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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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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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發表於 2014-5-30 11:45:44 |只看該作者 |新文章置後

黃委員
您在我心中一直是很認真的好委員
這次的幼照法提案,沒想到您竟是提案人之一
真的太讓我訝異了
這法案如果通過
只怕幼教品質一落千丈
可以請您說明一下嗎

https://forum.ibeta.tw/forum.php ... 4&fromuid=30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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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hnnylu121 + 1 看來~他似乎不想理你~他剛剛還上愛北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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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發
發表於 2014-5-30 11:56:21 |只看該作者
有平和的內心,才會有快樂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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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5-30 12:02:19 |只看該作者
爭工作權 3000教保員中辦陳情
2014-05-24  13:08
〔記者蘇金鳳/台中報導〕3000名教保員今天上午到行政院中部聯合服務中心陳情,指教保員已有7年專業養成教育,但幼托整合後,教育部竟然規定教保員在106年後不准教大班,根本是要消滅教保員,眾人並跪求中辦執行長唐國泰幫忙,獲允諾一週內邀請相關單位研商解決辦法。

過去教保員由內政部管理,可教托兒所2至6歲的幼童,幼教師是教育部管理,教4至6歲的幼童,在幼托整合後,教育部便規定,要求教保員必須再上幼教專班、在幼兒園任職3年表現優異並經教學演練後,才能取得證照,但10年後必須再考證,規定106年必須達到完成相關的規定,否則不能獨力教大班的孩子。

此一規定,引發教保員強烈反彈,認為教育部本位主義,根本私心想消滅教保員,在少子化的情況下,只幫幼教師找到工作。

一名教了16年的賴姓教保員表示,多數的教保員都是經過3年高職幼保科加上4年大學幼保系,已有7年的專業養成,更有實務的教學經驗,但教育部卻只認可教育大學畢業的幼教師有專業訓練,有能力可銜接國小課程,根本是不切實際,只會在辦公室吹冷氣。

在托兒所教了20年的李姓教保員則痛哭表示,自己早已受過專業訓練,又有20年的教幼童經驗,憑什麼教育部認定教保員比不上幼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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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5-30 12:04:14 |只看該作者
有實務經驗的教保員未必輸給只有教師資格的幼教師..
個人認為對小孩有耐心及愛心最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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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5-30 12:20:49 |只看該作者
就像領有甲乙丙級技術士證,在專業程度上有什麼差別?
我不知道,也許要考過證照的人才能體會。

我是反對刪除每一大班需配一名合格教師的規定,
因為合格教師有教育專業及課程研發的領導作用,
業者不聘用合格教師,通常也是價格考量,
另外,合格教師因為比較有專業自主的理念,
所以可能也會增加業者管理上的難度。

站在家長的立場,
我支持大班至少配一名合格教師,
至於有沒有愛心、耐心,
那需要另外的聘用機制來規範。
悠閒不能當飯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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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5-30 12:22:41 |只看該作者
連街頭藝人都需要考證照的時代,在第一線教育幼兒的人員,可以不用修學分、考試、取得證照
就直接從事教學,真是匪夷所思!

有志從事教職的教保員,應該透過正式管道取得資格再擔任教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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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5-30 12:25:40 |只看該作者
會考試不見得會教學更不見得有愛心及耐心帶小孩
教保員也是有其培訓過程
只是管道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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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5-30 12:41:41 來自手機 |只看該作者
D大只知其一不知其二
這法案除了主張刪除每一大班需配一名合格教師(幼兒教師)的規定之外
主要是修正法規為
"未具教保服務人員資格者,不得在幼兒園從事教保服務。"但現場有教保服務人員時,可協同教學,不受此限"

換句話說,園方為了節省成本,只要有一幼保員在現場即可
其他可以任何名義任意聘請任何人,甚至是園長親屬,隔壁鄰居 都可
如此一來,幼稚園跟坊間安親班有何不同?

這法條很明顯是為了圖利幼稚園資方而提出的
現在趨於弱勢的幼保師只會更被剝削而已
我很訝異黃委員竟沒看透這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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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5-30 12:58:22 |只看該作者
會考試不代表就比較有愛心或耐心,我認同,但取得證照只是一個篩選的過程,就像企業徵才會有學歷限制,若教保員有適當的培訓過程,為何不把取得教師證照視為培訓之一,現在的幼兒園教學不是真的只陪孩子玩或睡,到了大班孩有其他學習的課程,若取得證照都不願意或太困難,在教學品質上如何維持?
有平和的內心,才會有快樂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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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5-30 13:41:21 |只看該作者
可是話說回來, 幼兒園又不是義務教育, 未必要去上阿.  而且幼兒園不是說不要教什麼寫字什麼的, 我們在意的反而是幼兒園可以給小孩的安全感以及照顧, 所以我到不是很明白當初要求要配置有教師證的老師的目的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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