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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市新聞] 買方出到委託價 屋主反悔不違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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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發表於 2012-8-31 17:54:34 |只看該作者 |新文章置後
買方出到委託價 屋主反悔不違約1 s6 w, T* g! _( i0 h2 h

; D8 O; [1 Y& ?! ?4 W' a3 v. T2012-08-31 / 聯合報 / 社會 / 蘇位榮、何醒邦/台北報導
1 D- R: B0 U3 w- r. n3 z: f  
# o( x2 s) t0 x% p* B( w  民眾委託仲介賣屋,如果有人出底價,依房仲行規就成交,可以收取「服務報酬」;但台北地院昨天作出罕見判決,認為這種解釋契約方式扼殺雙方議約的權利,違反消保法,判決這類仲介契約不成立。1 `2 ]3 }3 |! O
8 ^3 R2 t6 q3 E8 R( v
  台北市仁愛路一處金店面的女屋主,委託有巢氏加盟店宏御仲介公司賣屋,簽約第二天就有買主;但王女認為委賣過程被不明仲介騷擾,要求解約。宏御說既然有人出底價,契約就成立,控告王女違約求償九十五萬元。法院判決宏御敗訴。' E7 w8 ]: U5 d& m9 i
" m1 R' f  `# D! A% R) A# u' c% D4 E
  買方出了高於底價的價格,屋主卻不賣,是否算違約?住商不動產法務協理吳光華表示,雖然屋主有權決定賣或不賣,但若買方出到底價,屋主卻不出售,會使房仲做白工;且造成公司多支出管銷成本,並不公平,所以屋主會有違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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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3 J) H+ E( y8 j) g# R" }  住在苗栗的王姓婦人,擁有台北市仁愛路四段的一樓金店面,有意出售。宏御仲介公司張姓店長和卓姓仲介遊說王婦賣屋,表示當地行情每坪約一百萬元,王婦以底價二千三百九十六萬委託宏御賣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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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據了解,當時仁愛路的店面行情每坪近二百萬元,簽約隔天就有一對男女到王婦的苗栗住處狂敲、按門鈴兩小時,說要和她「談買房子的事」。王婦嚇得到警局備案,並告知宏御房仲不再委賣,終止銷售契約。0 l6 F* g( F+ U& |8 v  }
" q' @) h" ]% r$ d6 m* {# x! Y
  宏御房仲向王婦表示,已有買方願意出高於底價的價錢買下這間店面,除支付五十萬元斡旋金,並簽立買賣意願書;依照雙方契約,「買方出價達到委託價時,買賣契約成立生效」,要求王婦履約賣屋。王婦拒絕,雙方鬧上法庭。/ \1 b. o( k" Y4 n

* W9 J2 _' Q2 V. B. G( I  王婦反駁,她有權決定是否賣房子,仲介低報市價,害她以低價委賣;仲介又不斷騷擾,她不得已解除委託銷售契約。5 ?4 j  O; Y- v2 k
7 }9 ^% Q- ?/ T1 z, q
  法官審理認為,房仲契約「買方出價達到委託價格,買賣契約成立生效」的規定,剝奪雙方議約的決定權,違反消保法。
0 X+ y4 P6 X) _, w+ F. a. x. n
不要拿過去的記憶..來折磨現在的自己...
~~在意你在意的人所在意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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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9-1 11:21:55 |只看該作者
主要是該仲介提供不實的房價行情,造成賣方之損失,才有可能造成這樣的判決% N# B0 m; W8 M3 B! i

2 d0 Q+ `6 ^& {如果賣方不爽,還可告該仲介詐欺呢!
笑也過一天,哭也過一天,我選擇笑笑看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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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9-1 23:23:00 |只看該作者
其實仲介應該慶幸沒賣掉,因為如果買賣成立,之後屋主可以向仲介求償價格損失,$2000多萬呢!
我是一個認真的雙魚座~(嚴肅.剛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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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9-2 06:49:48 |只看該作者
買方因制式合約
% L4 E) I/ j8 R3 T9 X9 m7 L' G甚少看合約內容! z) h1 ?. a, G, B, ]  D" Y
大多相信仲介口說
應無所住,而生其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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