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Beta 愛北大論壇

 找回密碼
 註冊
搜索
查看: 13617|回覆: 73
列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殯葬] 對於殯葬特區的看法

  [複製鏈接]

39

主題

0

好友

449

積分

國中生

Rank: 4

文章
106
在線時間
77 小時
回到到指定樓層
樓主
發表於 2011-12-4 06:31:25 |只看該作者 |新文章置後
設立殯葬特區,我想沒有一個地方的人會同意
但是,除非沒有這個需求,否則總要找地方設立
那該放在哪裡?或是用什麼方式存在?
這個也許是政府要傷腦筋的問題!

小弟也是北大人,長久以來一直有個想法
我們這一群人都很愛這個地方
總是希望好的要來,不好的離我遠一點
所以要捷運、要誠品;反空汙、反殯葬、最近甚至開始反三鶯二橋

我不知道,其他地區的人到底怎麼看我們?
是一群勇敢保護家園的熱血青年?
還是一群高知識分子卻自私的人?

我們要用電,但是請把核廢料放到遙遠的蘭嶼
我們要出國,但是請把機場設遠一點,最好聽不見飛機起降聲

如果台灣各地區的朋友都發揮社區意識
動員發出聲音與力量阻止一切嫌惡設施
那,接下該怎麼辦?

3436

主題

214

好友

1萬

積分

博士班

Rank: 8Rank: 8

社區
臺灣
文章
9422
在線時間
1428 小時
沙發
發表於 2011-12-4 06:59:45 |只看該作者
是政府要傷腦筋的問題!

在股票及期貨市場,散戶投資人成功的不二法門不外乎兩種,一是非常幸運;一是非常自律

19

主題

99

好友

3331

積分

碩士班

Rank: 7Rank: 7Rank: 7

文章
1343
在線時間
506 小時
3
發表於 2011-12-4 07:23:04 |只看該作者
kanfang19 發表於 2011-12-4 06:31
設立殯葬特區,我想沒有一個地方的人會同意
但是,除非沒有這個需求,否則總要找地方設立
那該放在哪裡?或是用 ...

你讓我感覺是政府官員派來的遊說客 若說中了, 可別揍我喔

41

主題

122

好友

2457

積分

大學生

Rank: 6Rank: 6

文章
841
在線時間
672 小時
4
發表於 2011-12-4 07:42:05 |只看該作者
如果政府要在蘭嶼成立核廢料專區
或在木柵成立垃圾焚化專區
我們是一樣的心情的!
抗議到底!
這才是問題的核心!
公權力不等於無理的鴨霸!

26

主題

8

好友

3920

積分

碩士班

Rank: 7Rank: 7Rank: 7

文章
681
在線時間
1551 小時
5
發表於 2011-12-4 07:50:17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sapling 於 2011-12-4 08:55 編輯

你顯然沒搞清楚問題核心.還只會繞在要不要上面
嫌惡設施的設置重點是有沒有公平公義的評估.
如果像以前用強姦蘭嶼人的方式把核廢料塞到他們家,
你覺得現在還有誰能接受?
連我都替蘭嶼人不平了...

不要把問題狹隘到地區問題,政府之所以為政府,應該拿出整體的方案,
不是今天用哪裡有利可圖,哪裡好欺負來做政策決定的關鍵
殯葬園區有沒有需要,該設在哪裡,應該是整體考量
從這個案子中完全看不到
要不是有這麼多熱血的人
只怕我們過幾年也是被強姦的蘭嶼人翻版

11

主題

29

好友

2322

積分

大學生

Rank: 6Rank: 6

文章
507
在線時間
315 小時
6
發表於 2011-12-4 07:57:23 |只看該作者
kanfang19 發表於 2011-12-4 06:31
設立殯葬特區,我想沒有一個地方的人會同意
但是,除非沒有這個需求,否則總要找地方設立
那該放在哪裡?或是用 ...


說的好!!

37

主題

97

好友

3320

積分

碩士班

Rank: 7Rank: 7Rank: 7

文章
771
在線時間
931 小時
7
發表於 2011-12-4 07:59:24 |只看該作者
kanfang19 發表於 2011-12-4 06:31
設立殯葬特區,我想沒有一個地方的人會同意
但是,除非沒有這個需求,否則總要找地方設立
那該放在哪裡?或是用 ...

這位大哥~敢問的看法呢?~整篇文章都是疑問句~實在看不出的看法在哪耶..........


HAPPY NEW YEAR

16

主題

5

好友

2535

積分

大學生

Rank: 6Rank: 6

文章
737
在線時間
1370 小時
8
發表於 2011-12-4 08:10:58 |只看該作者
因為這些決策充滿利益考量及非專業思考,現在民智已開,政府應拿出願景及專業,如果再用愚民政策,可能有反效果.

78

主題

15

好友

2539

積分

大學生

Rank: 6Rank: 6

文章
654
在線時間
417 小時
9
發表於 2011-12-4 08:32:29 |只看該作者
回復 kanfang19 的帖子

其實這次殯葬的選址是錯誤的,不是北大人自私, 三峽已有火化廠,還打算把全新北市的都集中在此,這種離譜的政策擺明就是把這裏的人當次等公民。

123

主題

58

好友

5642

積分

碩士班

Rank: 7Rank: 7Rank: 7

文章
3393
在線時間
1370 小時
10
發表於 2011-12-4 09:00:03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rainbow 於 2011-12-4 09:14 編輯

回復 kanfang19 的帖子

是的  沒有人會喜歡嫌惡設施  所以不能將選址流於各地區民眾角力
嫌惡設施的選址必須充分考量各種衝擊找出效益最高  成本最小的點
過程中並需與居民建立互信溝通
但政府作了嗎?

這個問題我提供以下事實  請您想想  到底居民只會自私不理性  還是政府處理失當?
(一)時間順序性:
97年12月       為三峽生命園區BOO案申請設立新公司昌溢(依照審核會議資料  昌溢自己表示當時已之三峽為首選)
98年4月         民政局對外表示選出三峽五股
98年12月28日  「台北縣立第二殯儀館規劃設置可行性評估案」結案(一如預期該報告選出三峽為首選)
99年2月        「台北縣立第二殯儀館規劃設置可行性評估案工作成果報告書」仍有審查意見回覆表
99年2月         昌溢申請三峽生命園區BOO案
…..政府沒有任何說明會或資料公告讓民眾知到此切身相關消息,直到……….
100年7月22日  由業者昌溢公司召開一場沒有完成的說明會,  說明會持續跳票中,僅僅民眾苦苦陳情,政府未曾公開說明過任何一次....

(二)選址報告謬誤可笑
三峽生命園區BOO案為牽涉新北市全體市民的重大規畫案,為了顯示慎重,台北縣政府花費一百八十萬公帑委託學者專家進行研究,每當議員質詢與民眾陳情答覆中就拿出此份報告指稱選址三峽為學者專業意見。 這份報告未如其他政府委託研究報告一樣在結案後如期上網公告。雖有民眾依據政府資訊公開法依法請求相關資訊,民政局態度始終一再拖延拒絕,直到民代強力要求,民眾苦苦哀求下才終於在今年公開。很遺憾的是,公開過程只是凸顯更多此份選址報告的修鑿痕跡。
   目前流通在外的二殯選址報告共有三個版本,第一個版本是曾上過新聞的詛咒版二殯選址報告,該報告因為預估117年土樹地區民眾將死光光引起民眾反彈,成為新聞話題後迅速消失。根據民政局生命禮儀科陳科長接受媒體採訪表示:「1修2修3是不是修錯版本,這個版本我們PO了之後(發現)PO錯版本,(案子)2年前了人事更迭,該換都換掉了,包含我們剛剛找的文件都不在了,承辦同仁都調職了。」  會出現如此重大失誤是因為當時負責的承辦人員已調職?據調查,當時負責的承辦人為民政局生命禮儀科呂芳玲,在此新聞前才剛負責民政局宗教禮俗科提供冥界寄送單的新聞,同在民政局的同仁,這樣會找不到嗎?再者,重大政府委託案可以任意丟棄文件嗎?還有民政局前不久回覆民眾陳情要求公開資訊時,才以民政局沒有電子檔,正聯繫計畫主持人提供全文電子檔為由推搪,怎麼會在計畫主持人提供電子檔後說出「人事更迭,該換都換掉了,包含我們剛剛找的文件都不在了,承辦同仁都調職了」的回答?
第二個版本為現存於網站上的公開報告,報告內容諸多疏漏容後詳述,我們好奇的是此篇報告為何會出現消失的一章?第三個版本是民眾在民政局同意後取得的紙本影印本。紙本毫不意外地也與民政局現在願意承認的公開報告一樣內容諸多疏漏,但令人驚訝的是細部內容也與網路公開版大不相同,以下附表簡單列出為兩個版本的差異:


(三)民政局公開版本更看得出其決策錯誤  偏離專業
以下討論以民政局自己公開的現存版本為依據,依然看不出花費一百八十萬公帑的品質。簡單列出一些明顯錯誤:

(四)選址策略缺乏權衡  目光狹隘

從選址報告到民政局的發言,只在意土地取得成本,計較興建時要面對的反對風險由政府還是民間業者負擔,只想著蓋在哪反彈最小,不溝通卻只等待民眾的反彈疲軟的時機,再再突顯了新北市政府目光狹隘。新北市政府從未考慮生命園區設置後對鄰近區域所造成的社會、經濟和環境衝擊的整體平衡的考慮。生命園區一旦設立,可預見會有抑止三鶯地區觀光發展的巨大風險,民政局刻意忽略生命園區的負面效果, 不符合環境正義原則外,也未提供其他成本效益構面的衡量(trade-off),有明顯的缺失。民政局如此草率決定, 獨鍾三峽地區, 是因為三峽的發展不受重視?? 是打算將三峽繼續打造成嫌惡設施集中地??? 還是有不可說的秘密。更可笑的是,在民眾提出對觀光抑制的質疑後,民政局的答覆是:生命園區坐落於三峽鶯歌「觀光文化雙城」之另一側,中間尚隔著三峽溪,不會影響「觀光文化雙城」之發展,抑或可能,來參與祭拜之親朋好友,可以順道轉往三峽老街或鶯歌老街逛逛,反而增加了參觀人潮。前來火化、祭奠的家屬在一連串疲累的處理後事過程後,會有心情促進地方觀光?
除觀光抑制外,交通狀況更是民眾的擔憂。整個生命園區預定地的聯外道路平日就交通不順暢,遇到假日更是行不得也,土城頂埔附近因預期捷運開通早已興建諸多建案,增加許多設籍居民與工業區的租屋人口,鄰近的三峽    台北大學特定區是新北市人口長長最快速的區域,加上台北大學師生遷移進駐增加了上萬名師生,附近用路人狀況已與報告調查當時不同,也比官方的設籍人數資料更多(如學生與工業區外籍勞工等租屋人口均未納入戶政統計資料內),民政局以過時資料來立論,恐對交通便利性的預估有所偏頗。民政局曾說可利用未來興建的捷運協助交通紓解,然則捷運遙遙無期(還是又有我們看不到的幽靈捷運嗎?),周邊道路的徵收擴寬也不知何時才能有解,這時將製造交通黑暗的生命園區放到三峽是製造民怨還是服務民眾?還有將交通疏運建立在捷運此政治支票的空中樓閣上,對交通預估是否過度樂觀? 民眾指出現今環境與報告所用97年交通資料大不相同,民政局不回頭檢視,反而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說資料不至於不能用,反應之慢令人悲哀!
三峽交通狀況遠遠不像民政局預期中樂觀,新北市許多區位在交通考量上使用三峽設備非常不便利,所以過去才會有那麼多民眾選擇到基隆或台北就近使用火化設施,政府不謀思改善殯葬設施各區失衡的問題,依照過分樂觀交通統計資料不斷地不公平的只想於土樹地區擴大服務,於其他地區民眾無益,對土樹區民眾更是政治欺侮。如此缺乏通盤考量的政策, 效益增加有限,民怨沸騰難計! 資料過時不可怕,不敢面對自己引用資料過時作出錯誤決策而不願認錯的政府才可怕!無能的政府或許可悲,但沒有正確目標設定而在錯誤政策上瞎忙的政府更可悲!

(五)對民眾愛理不理  甚且汙名化  看不出溝通誠意
99年12月7日,朱立倫市長在他29鄉鎮感恩之旅的最後一天說:「以後做好要大聲講,做不好要趕緊講」。當時他對支持者深深一鞠躬,表達感恩。而今身為新北市長的朱立倫先生,還記得您說過「做不好要趕緊講」這句話嗎?
新北市政府從97 年開始規劃,98年進行評估,到今年即將與業者簽約,將近3 年時間,沒有召開過任何一場公聽會,沒有地方說明會,面對質疑言必稱於法有據,但如此一項對於居民生活造成嚴重衝擊,且嚴重破壞當地發展的大型投資計畫,市府竟採取迴避民意的態度,顯有重大瑕疵。而三峽生命園區BOO案遭批露以來,民眾拼命想向朱立倫市長表達意見,結果如何?
   王明麗議員發動連署,一共8000份連署書反對還講得不夠大聲嗎?請問這8000份連署書對新北市政府來說無足輕重嗎?民政局表示因為居民強烈反彈,7月22日要求廠商開了一場說明會,事前未廣為週知,臨時通知幾個里辦公室,選在大家下班趕不及的六點鐘,受到非常差的交通狀況影響下,許多居民塞在路上不及參加,但這種種不利條件下依然有400多位居民到場表達抗議。更別提現場有多少代表民意的立委、民代、里長們表達反對意見。400小老百姓不夠大聲,民代們的抗議還不夠大聲嗎?
   因為連署書對新北市府不痛不癢,現場抗議也無效。居民們只好辛苦地一人一信寫信到市長信箱,陳情信函先是被忽略,每一封都過期回覆,接著不管你提出何種建議與主題,一律收到一模一樣的罐頭式回函。生命園區還沒來,新北市民政局送來的罐頭塔都可以堆上天了。民眾不屈不撓地想將意見傳達給朱立倫市長,但市長信箱回覆進展到用網路公告表示會要求廠商召開說明會就開始對民眾陳情不聞不問。居民繼續寫信、打電話到新北市府,在朱立倫市長的網站上拼命留言,民政局終於又回覆了,但回覆方式是一片空白。還沒將三峽變鬼城,就先送給居民幽靈回覆信,這是民政局一句「會進一步查證,找出問題」就可以搪塞過去的嗎?從這些民眾陳情的回覆方式,官員傲慢無禮,漠視民意的心態一覽無遺。
   民眾陳情無效,議員強力反彈又如何?新北市民政局先是信口開河在回覆議員質詢時說三峽生命園區BOO案已舉辦地方說明會,初步取得地方同意。遭到踢爆並無地方說明會時,陳嘉興局長改口稱舉辦說明會一說是溝通誤會,又說業者有進行問卷。問卷在哪?對誰發放?調查內容為何?為何地方沒有人收到過問卷?因為是蓋殯葬區所以就利用新北市民政局提供的冥界寄送單服務發放幽靈問卷嗎?三十六位議員在新北市議會提案撤銷三峽生命園區BOO案,這麼多民代出面表態,新北市民政局不改迴避態度,面對議員質詢避重就輕,時間進度都是官員說得算?一意孤行至此,令人搖頭。
隨著反彈聲浪漸升,民眾為了能更理解此政策,依法請求政府公開資訊,被不斷拖延並拒絕。王明麗議員再次要求新北府提供並公佈資料,以消除民眾疑慮,希望新北市府作好與民溝通的工作。民政局引用政府資訊公開法的第四章政府資訊公開之限制第十八條之四表示「政府機關作成意思決定前,內部單位之擬稿或其他準備作業」,所以不公開。然而此條法規明明還有下一句「但對公益有必要者,得公開或提供之。」什麼原因法規只引用半條?法律條文可以只用一半?對公益有無必要也可以政府官員說了就算?民政局說三峽生命園區案因為事涉公益,所以適用促參法。但到了議員要求資訊公開時,公益二字就不見了。法律條文要怎麼解釋都是官員說了算?如此對民代要求巧言拒絕,讓人不得不驚訝,新北市裡官真大!這眾多資料,結至目前為止民政局在王明麗議員一再要求下最後只公佈了兩項,有什麼不能說的秘密?還是擔心像選址報告一般被發現錯誤連篇?從這些過程中,我們感受到的是官員傲慢以及對民眾意見的輕視,請問到底怎樣才能穿過傲慢的新北市行政體系,越過一位位什麼都是他們說了算的官員,讓居民的聲音真正聽得見?

以上意見,懇請您能心平氣和地看完,作為民眾,我們已經進一切努力去取得資料並認真閱讀,試過一切方法去取得溝通,如果您也研讀過以上資料,屆時,我們再來討論是民眾不理性拒絕溝通,還是政府便宜行事拒絕溝通

本文章子中包含更多資源

您需要 登入 才可以下載或查看,沒有帳號?註冊

To see with the eyes of another, to hear with the ears of another, to feel with the heart of another......
您需要登入後才可以回文 登入 | 註冊

本論壇是以即時上傳留言的方式運作,一切留言內容只代表發言者個人意見,非本論壇之立場,本論壇對所有留言的真實性、完整性及立場等,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由於本論壇是以「即時留言」運作方式,所以無法完全監察所有留言內容,若您發現有某篇留言可能有問題,請通知本站管理員處理。

Copyright © 2009~2020 iBeta 愛北大. 保留一切權利

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