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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閒聊] <稅務訊息>配合中秋假期,申報105年7~8月營業稅展延至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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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6-8-15 14:03:33 |只看該作者 |新文章置後
財政部表示,配合中秋連續假期,按期(月)申報營業稅之營業人申報105年7-8月份銷售額、應納或溢
2 m/ N+ Q* f0 q- R3 t; G( Y付稅額之期限展延至105年9月19日(星期一)。
. I. `  y! B; x2 g: F. ]% L, }! v- I
財政部說明,按期(月)申報營業稅之營業人,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以下簡稱營業稅法)/ u8 k% a8 d6 m2 {6 D) K
第35條規定申報105年7-8月份銷售額、應納或溢付營業稅額之截止日為同年9月15日,惟因105年9月
% P: k/ X8 {1 z; N: b' r% ~15日至9月18日適逢中秋連續假期,爰依規定展延申報繳納期限至同年9月19日。另營業稅網際網路申6 }2 Q, }4 e- N; X9 D" i
報系統配合前開申報繳納截止日之展延,順延至105年9月21日24時。又為方便營業人申報,中秋期間
' T3 @" q: W) u% H,營業稅網際網路申報系統仍將維持正常運作,可接收申報資料,亦可線上繳納營業稅款,歡迎營業- X; h/ o/ N8 _" x5 g
人多加利用。
) ^, W& X. X1 F) i4 |% V- s4 n& g" e
' _: z* w: a$ N' v+ g財政部提醒,營業人如未於105年9月19日前申報並繳納稅額者,將視為逾期申報繳納案件,依營業稅, F/ N( f/ n/ _, q; f, r# a
法第49條及同法第50條規定,每逾2日(即自105年9月22日起)按應納稅額加徵滯報金或怠報金,並! i$ ]" P6 P! E* u- a
按滯納稅額加徵滯納金及利息,籲請營業人注意申報時限,以免影響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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