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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閒聊] <稅務訊息>配合中秋假期,申報105年7~8月營業稅展延至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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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6-8-15 14:03:33 |只看該作者 |新文章置後
財政部表示,配合中秋連續假期,按期(月)申報營業稅之營業人申報105年7-8月份銷售額、應納或溢0 e: N- R2 k$ v0 M
付稅額之期限展延至105年9月19日(星期一)。& \5 O' M' j2 j3 s$ \3 [. G

% I$ ^. |+ v4 ~! A, z財政部說明,按期(月)申報營業稅之營業人,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以下簡稱營業稅法)
% k% \( g2 T! A1 L# v9 h$ m% q第35條規定申報105年7-8月份銷售額、應納或溢付營業稅額之截止日為同年9月15日,惟因105年9月
. D7 W& P( t, a9 e: ~15日至9月18日適逢中秋連續假期,爰依規定展延申報繳納期限至同年9月19日。另營業稅網際網路申* x/ ?7 j' X1 n6 A
報系統配合前開申報繳納截止日之展延,順延至105年9月21日24時。又為方便營業人申報,中秋期間
- k' G  r2 W3 H6 b0 H,營業稅網際網路申報系統仍將維持正常運作,可接收申報資料,亦可線上繳納營業稅款,歡迎營業
' W# c9 E: v% L6 `人多加利用。4 \# D5 ?  Y$ ^& L& ~" w* `$ J+ \, H
8 y; ~) S/ w' G4 s7 L
財政部提醒,營業人如未於105年9月19日前申報並繳納稅額者,將視為逾期申報繳納案件,依營業稅' x& S  X+ |0 h0 X) D
法第49條及同法第50條規定,每逾2日(即自105年9月22日起)按應納稅額加徵滯報金或怠報金,並
6 S8 m8 L* Y7 t- ?2 n' K按滯納稅額加徵滯納金及利息,籲請營業人注意申報時限,以免影響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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