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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章最後由 hahaha 於 2016-6-22 11:24 編輯
bruce阿布 發表於 2016-6-22 10:46
凡事都講求對等和尊嚴
如果我們政府派去土耳其的調查人員只能入住小旅館
哪只會給廠商或客戶瞧不起吧
更何況一般大公司均有與國內酒店簽訂長期配合的優惠價格是很常見的
為了由安薩爾多代捷運局在土耳其訂酒店而使用該優惠價格就將員工送廉政署調查真是離譜
反正國內公共工程廠商的角力背後總是有很多的勢力在裡面
但拿小職員開刀是最讓人不齒的.
是的, 這種出差是應該住高級一點, 吃好一點,甚至飛舒服一點, 不用委屈辛苦的公務人員
但是, 14000 元的住宿費用應該由新北市捷運局安排住宿的預算
而不是只安排 3600 元的住宿預算, 而讓出差人員去住 14000 元的五星級飯店!
住進1晚要14000 元的5星級飯店。刷卡卻只花3600元
是飯店自動降價, 還是有人墊了多出的金額.
如果是有人墊了額外開銷, 那還有沒有另外被墊了什麼其他不該花費, 甚至違法的額外開銷花費?
這樣沒有對價關係嗎?
如果是出差人員自己墊付差額,也就算了
否則.....是應該要好好查一查, 這裡頭是否有弊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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