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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管理] 鞋櫃非「雜物」 放樓梯間裁罰撤銷,這位法官的見解會不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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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6-4-12 08:38:22 |只看該作者 |新文章置後
聯合新聞網 2016/04/12 06:002 m' |5 k1 I: O- M. V* `/ r9 ~, F5 J

8 |6 C( A5 ]" _* i! n! _. }# @( Y大樓住戶在門外擺放鞋櫃算不算「雜物」?桃園陳姓男子在門口放鞋櫃,市府認為是「雜物」,開罰四萬元。法官認為把鞋櫃列「雜物」是過度引申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的規定,矯枉過正,以裁罰無理,判決撤銷。
5 _: V5 {# j6 N; p! C! @' n
3 ]( C* S& z% J/ `2 j桃園市政府都市發展局表示,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樓梯間本來就應該淨空,且事故發生難以預測,如其他住戶在黑暗下撞到或跌倒發生事故,責任該由誰負?收到判決書後會考慮是否上訴。
5 b: s/ k; ?8 J7 X2 Y+ K; T+ y4 a6 q8 q" {, e1 G
桃園地院法官錢建榮表示,把大樓住戶每家必備的鞋櫃視為「雜物」,非社會所能接受,裁罰應該更嚴謹。
9 _: i7 ~9 L/ k! {6 m0 b
7 V. K' `$ I4 I「樓梯間最好什麼東西都別放!」桃園市消防局提出建議,因可能影響安全和逃生動線,這是生活和公共道德的一環。
4 x, J/ h! r3 @$ ~( [( f/ T
1 B9 f& e% ?7 d: q4 s) g# M! e/ ?' _消防局副局長龍榮森表示,鞋櫃等物放在家門口,萬一著火,等於喪失最有利的逃生出口,居家動線應好好規劃,例如廚房到臥室、客廳到廁所,盡量保持直線暢通,減少拐彎次數。
& V  J1 n$ E3 b/ z& Y$ g$ N' K7 P  I1 f& U4 k: k
桃園地院調查,陳姓男子一年多前在社區住處門口樓梯間擺放鞋櫃,被管委會要求移除;他沒照做,管委會報請市府處理,市府去年一月現場勘察後,以他堆放雜物裁罰四萬元。, r4 B9 b' y; q1 K) g0 I, Z7 @
; E: `% |1 M, ?- N) }
陳姓男子向法院指出,鞋子都收到鞋櫃,沒影響衛生和鄰居通行,管委會把「鞋墊」都列為雜物,市府也採納,很不合理,訴請撤銷。* ~3 `+ `9 t1 x6 \4 u  f% h

7 d0 [8 W3 a2 _1 ]法院審理時,市府表示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住戶不得在樓梯間、共同走廊堆置雜物,這是基於維護公共安全,陳男在樓梯間擺鞋櫃,已違反規定,可能影響公安,裁罰有理。+ m- Z  t0 X% E$ u( ~( _, w

3 ~6 O" h* ^( P1 `8 r" B8 b1 A" y法官根據舉發照片,以陳姓男子在門外緊貼牆壁豎立擺放鞋櫃,沒影響動線,所有鞋子都收納在鞋櫃,未零亂散置,雖樓梯間屬公共走廊空間,但鞋櫃並非如柵欄、門扇或私設路障會影響逃生通道,且社區管委會公告是以「阻礙逃生」為主,市府的裁罰有過度引申和誤解法令,判市府敗訴。# P4 [5 Y: a! B5 f0 `
http://times.hinet.net/news/180917696 @5 O5 E( O/ y8 c

3 `3 F7 y7 u* B! ~/ [: c+ h3 n5 Y這位法官的見解會不會太OV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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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6-4-12 10:33:14 |只看該作者
唉....法官素質參差不齊, 可能他家也是把鞋櫃擺樓梯間, 就會$ n3 v! q# @8 H: [: i, q
覺得....只要鞋子擺放整齊, 鞋櫃就不算雜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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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6-4-12 10:41:03 |只看該作者
遇到這種與時代脫節的法官實在是社會的......
6 N* K1 b# ]7 u9 T) [$ s  F: P1 j5 b
這種法官真的書讀得太多
) o/ ~! a% G8 ]7 u  V: P0 x9 z: O事情遇到得太少
2 E! d& g  j  _真正碰到事情就來個推委卸責
; p' }4 R  J: U9 f; k$ `8 ?( ^. A與他毫無干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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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可的爹 + 3 真的是同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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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6-4-12 12:01:17 |只看該作者
私人物品放在公設上.........這也可以?
0 p3 }4 f1 [9 e( `$ f) m' A: _& G6 g# w* ?) T; B6 U
* R1 R# n& u- G0 Y1 |
6 i; w: |0 i* U6 L7 [# R6 Y. l
那我來去大廳佔一塊當儲藏室大概也行吧!
2 `5 n) s9 ~1 E* z2 L; P
6 I6 r( C2 ^1 m( ~" ^7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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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哥大 + 1 讚!我欣賞您的見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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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6-4-12 12:45:34 |只看該作者
請注意
以陳姓男子在門外緊貼牆壁豎立擺放鞋櫃,沒影響動線
這段話
+ V% ]1 C. @, u3 \# C( F( ^# [& E所以, 要找一面牆, 最好是死角, 做不做櫃子應該沒關係+ H; `" w+ G: F* u7 z+ f
但是最好有監視器鏡頭對著的
* b6 G) r, f8 L3 r不能鎖, 免得變成侵占6 P* K+ n. _; _3 b, b) n
然後腳踏車啦、娃娃車啦、車上的洗車用具啦...
$ `0 g. U- h) ?$ k* H% b% e8 y還有這張判決書, 要記得貼上去提醒大家「法律是站在我們這邊的」哈~哈~哈~
基本上我是個 C 咖 所以就不必太在意我的胡說八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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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6-4-12 20:25:47 |只看該作者
有這種恐龍法官,難怪我們像是活在侏羅紀世界,到處都有隨機殺人、割喉的怪物,卻對這些畜生沒法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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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6-4-12 21:59:44 |只看該作者
法官認為把鞋櫃列「雜物」是過度引申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的規定,矯枉過正,以裁罰無理,判決撤銷。" Q8 D2 f9 S& p
桃園市政府都市發展局表示,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樓梯間本來就應該淨空,且事故發生難以預測,如其他住戶在黑暗下撞到或跌倒發生事故,責任該由誰負?收到判決書後會考慮是否上訴。7 b+ W* `# Z+ Z9 J% v

! M( B; R3 R& Q再上訴,可能會被二審推翻.
: X) g% R3 K) A3 n% Z/ h) D8 {6 P3 z3 V! f4 i* ?9 }/ g
我也是認為公共走道, 放任何東西都是不可以的. 公共安全/ x+ [# c. X) ]5 W8 k
即使整層4戶都是自己所有權走道,也都不能放置物品. Z$ ~/ ?+ Y% b
不然,大家是否都放鞋櫃. 這個法官判例不是雜物. , M. F; r7 l7 u6 L( Z3 x  @
倒退的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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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6-4-12 22:33:36 |只看該作者
園地院法官錢建榮表示,把大樓住戶每家必備的鞋櫃視為「雜物」,非社會所能接受,裁罰應該更嚴謹....) K$ O: q0 a- {8 [1 P

, H3 X" r8 k( t' S( G小弟認為:法官不認為大樓住戶的鞋櫃為「雜物」,這種論點非社會所能接受,應視這法官為「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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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sha + 1 讚!最後那句特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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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6-4-13 07:48:20 |只看該作者
本文章最後由 hahaha 於 2016-4-13 08:00 編輯
+ z  {% y! \* d
9 s; e6 A5 U) Y這法官當真是恐龍到家9 M1 J) |& ]* e7 x0 [; U2 Q

9 C( Q- I, j7 x* `桃園市政府引申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的規定,主訴鞋櫃是放在逃生路線上的“雜物”, 妨礙住戶逃生路線而裁罰4萬& W8 O* d3 _2 `

" V+ p% U) @9 O0 R應該是以妨礙公共安全為著眼訴求才對,怎會只因一句鞋櫃是“雜物”的主觀見解就忽略公共安全的主訴呢?0 }. u5 y0 H" m% n

: L# u& @+ v4 x5 I; S. ^' f
; D, x! P! i( U3 h
4 ]! J; H: G/ X/ G: |/ A) g2 g1 s; T  Z7 U& ?9 \- M: s! C6 x" S# F, d& {
那如果依法官見解,放在逃生梯中的鞋櫃不算“雜物” , 放在逃生通道就不違法.) ~6 l$ @. f" `. S- `- A; @$ \
(那是不是要正面表列所謂屬於雜物的範圍, 方便人民識別?)
" J6 k/ j3 i, Q6 D" b( s
" o, r! }, e9 [2 H6 _針對這種恐龍法官, 桃園市政府爾後對於這種案件都不要裁罰4萬, 直接以危害公共安全罪起訴被告就好了!( w) {3 J9 S* j1 H5 j/ I
, j7 k( p. f, `% _( Q9 B" p
或者根本就由管委會針對這種違規住戶控以侵占罪就好了.
* V  q- w9 R+ u& S, u  K7 J( k9 d9 v' q6 |% P
那台灣的法官我看再增加100倍名額, 一天24小時不眠不休辦這種案子,大概都辦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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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6-4-13 09:44:44 |只看該作者
一般住戶會佔用公共區域、逃生空間的物品,最大的就是鞋櫃,腳踏車、娃娃車等,被管委會要求收回時,少數住戶還會理直氣壯嗆管委會或物管人員: 家裡很小,不然要放哪裡? 又沒妨礙誰?    Y7 |5 }8 f5 B
以前我住舊社區,逃生梯的階梯被擺滿了各種鞋子,下樓根本無處可走。轉彎處堆放紙板、金爐,有些甚至把金紙也堆在逃生梯,萬一火警被燒死,到陰間地府,手上立即有一筆錢可以週轉
' J& p( D- A! D, W
5 h+ ?" @" m( z" Y0 M, u7 Y+ _& G4 q這個法官的判決,絕對造成社區管理的困擾
蝦毀  川普當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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