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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管理] 鞋櫃非「雜物」 放樓梯間裁罰撤銷,這位法官的見解會不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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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6-4-12 08:38:22 |只看該作者 |新文章置後
聯合新聞網 2016/04/12 06:00
1 T+ u; d: U0 `4 [" K. T
1 j/ g( F( i8 h7 f- C) z大樓住戶在門外擺放鞋櫃算不算「雜物」?桃園陳姓男子在門口放鞋櫃,市府認為是「雜物」,開罰四萬元。法官認為把鞋櫃列「雜物」是過度引申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的規定,矯枉過正,以裁罰無理,判決撤銷。
. n! D* k9 ~5 F  @2 p
; Z: W( m+ N: s) P$ H桃園市政府都市發展局表示,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樓梯間本來就應該淨空,且事故發生難以預測,如其他住戶在黑暗下撞到或跌倒發生事故,責任該由誰負?收到判決書後會考慮是否上訴。
# S  R* B7 k$ k" u9 X2 B/ x5 ]( K9 f( B' ^# Y: c5 k
桃園地院法官錢建榮表示,把大樓住戶每家必備的鞋櫃視為「雜物」,非社會所能接受,裁罰應該更嚴謹。7 Q6 W* Y' |8 X4 E% N4 G# N" G; E
; S# L* a! n. H& ?; [# S
「樓梯間最好什麼東西都別放!」桃園市消防局提出建議,因可能影響安全和逃生動線,這是生活和公共道德的一環。
& k" Z' ^/ D  C9 T$ A# U6 [) ^8 h" M5 ~4 b) {
消防局副局長龍榮森表示,鞋櫃等物放在家門口,萬一著火,等於喪失最有利的逃生出口,居家動線應好好規劃,例如廚房到臥室、客廳到廁所,盡量保持直線暢通,減少拐彎次數。* ~) u. U+ Q" l) k0 V0 W
% ~# D0 Z4 \) A3 L& l+ Z/ q$ X
桃園地院調查,陳姓男子一年多前在社區住處門口樓梯間擺放鞋櫃,被管委會要求移除;他沒照做,管委會報請市府處理,市府去年一月現場勘察後,以他堆放雜物裁罰四萬元。
  r" J9 w) p' b, J. W; p- A8 l5 ]6 C' x- ], M' ?
陳姓男子向法院指出,鞋子都收到鞋櫃,沒影響衛生和鄰居通行,管委會把「鞋墊」都列為雜物,市府也採納,很不合理,訴請撤銷。
# U9 B3 G8 S/ z: Y
% w. c% E) S( H; W法院審理時,市府表示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住戶不得在樓梯間、共同走廊堆置雜物,這是基於維護公共安全,陳男在樓梯間擺鞋櫃,已違反規定,可能影響公安,裁罰有理。7 W! L; z/ f3 C1 l# a( E
% u8 V) Q) q# d5 v4 p
法官根據舉發照片,以陳姓男子在門外緊貼牆壁豎立擺放鞋櫃,沒影響動線,所有鞋子都收納在鞋櫃,未零亂散置,雖樓梯間屬公共走廊空間,但鞋櫃並非如柵欄、門扇或私設路障會影響逃生通道,且社區管委會公告是以「阻礙逃生」為主,市府的裁罰有過度引申和誤解法令,判市府敗訴。
1 e* W! k3 I! R; ?5 dhttp://times.hinet.net/news/18091769; L0 h9 Q3 Y- a& T

; i6 i8 u' e( l; H/ _% X這位法官的見解會不會太OV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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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6-4-12 10:33:14 |只看該作者
唉....法官素質參差不齊, 可能他家也是把鞋櫃擺樓梯間, 就會8 i9 \! Y: F2 U- {
覺得....只要鞋子擺放整齊, 鞋櫃就不算雜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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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6-4-12 10:41:03 |只看該作者
遇到這種與時代脫節的法官實在是社會的......& _% z$ g! B; Q' w
7 }; A* R% G" C# y$ ?
這種法官真的書讀得太多
" I  o  Q6 v; ~1 `% R% C/ B事情遇到得太少% ]6 n9 r* ^1 p8 Q  r
真正碰到事情就來個推委卸責
4 d" N8 L( e9 O  F, K與他毫無干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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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可的爹 + 3 真的是同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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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6-4-12 12:01:17 |只看該作者
私人物品放在公設上.........這也可以?
  C# ~$ N5 Z. O! Q) p9 I4 e2 q$ K/ {% p/ a! ^$ b

4 r* j1 I& C* K# {% E1 t9 K5 M2 h# c3 O2 d9 [" \2 G# A+ X
那我來去大廳佔一塊當儲藏室大概也行吧!
3 M' s( q$ |' h
, R( s5 a9 |& x2 v; a% w6 A- m9 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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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哥大 + 1 讚!我欣賞您的見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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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6-4-12 12:45:34 |只看該作者
請注意
以陳姓男子在門外緊貼牆壁豎立擺放鞋櫃,沒影響動線
這段話1 F3 Q! y1 l' z5 W
所以, 要找一面牆, 最好是死角, 做不做櫃子應該沒關係
+ F( k/ o- s6 K& x$ w9 p; I3 u! }2 c但是最好有監視器鏡頭對著的/ R0 V1 [' A9 {& e& \7 F* x
不能鎖, 免得變成侵占* C7 ?* g9 d& a8 `7 T
然後腳踏車啦、娃娃車啦、車上的洗車用具啦...3 I  g# E" E0 W/ O, F# r
還有這張判決書, 要記得貼上去提醒大家「法律是站在我們這邊的」哈~哈~哈~
基本上我是個 C 咖 所以就不必太在意我的胡說八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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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6-4-12 20:25:47 |只看該作者
有這種恐龍法官,難怪我們像是活在侏羅紀世界,到處都有隨機殺人、割喉的怪物,卻對這些畜生沒法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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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6-4-12 21:59:44 |只看該作者
法官認為把鞋櫃列「雜物」是過度引申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的規定,矯枉過正,以裁罰無理,判決撤銷。
7 t' l, W& F" \- ^* F桃園市政府都市發展局表示,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樓梯間本來就應該淨空,且事故發生難以預測,如其他住戶在黑暗下撞到或跌倒發生事故,責任該由誰負?收到判決書後會考慮是否上訴。
1 k- \3 D, l1 z# Z5 i4 I" {2 z  M! N" C/ Z
再上訴,可能會被二審推翻.
1 J: C; X& j" r2 ~; h$ V& r4 E' Y- r7 o) W: k9 Q
我也是認為公共走道, 放任何東西都是不可以的. 公共安全
# W: j' ~9 t8 P# @即使整層4戶都是自己所有權走道,也都不能放置物品
6 S9 i. K0 O7 d0 C/ X不然,大家是否都放鞋櫃. 這個法官判例不是雜物. ; }8 b- Q$ ?0 [# H& A
倒退的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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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6-4-12 22:33:36 |只看該作者
園地院法官錢建榮表示,把大樓住戶每家必備的鞋櫃視為「雜物」,非社會所能接受,裁罰應該更嚴謹....
# ~3 A4 i; o8 l6 H9 l
( x! g9 _1 r! _/ I" c0 C  P. t  a2 E4 V小弟認為:法官不認為大樓住戶的鞋櫃為「雜物」,這種論點非社會所能接受,應視這法官為「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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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sha + 1 讚!最後那句特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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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6-4-13 07:48:20 |只看該作者
本文章最後由 hahaha 於 2016-4-13 08:00 編輯 % d' N  j, M$ U' }
' P' ?0 @; [7 O' g4 C2 J. V. ?
這法官當真是恐龍到家/ d$ I- J+ Q% e" w% y/ f# E: Z

( O  ?  H! x' n/ ]% ^" P, g桃園市政府引申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的規定,主訴鞋櫃是放在逃生路線上的“雜物”, 妨礙住戶逃生路線而裁罰4萬  H+ \- ?1 y  N$ O
, }. b6 [* f# P3 Z
應該是以妨礙公共安全為著眼訴求才對,怎會只因一句鞋櫃是“雜物”的主觀見解就忽略公共安全的主訴呢?6 i5 r+ t8 U" m2 X

( w/ T9 y0 T3 N% R
4 M  ]: O' V* K3 ^! L0 g- ^0 K7 L% O" b& l3 C
/ y7 c3 _3 b- B! V: C$ `
那如果依法官見解,放在逃生梯中的鞋櫃不算“雜物” , 放在逃生通道就不違法.* F) d# M- f1 _, _- d% K: E
(那是不是要正面表列所謂屬於雜物的範圍, 方便人民識別?)
; W; z* H& g/ n8 I* v$ S
( x2 e0 ^8 t* e0 n. D3 q針對這種恐龍法官, 桃園市政府爾後對於這種案件都不要裁罰4萬, 直接以危害公共安全罪起訴被告就好了!
+ C! _, F" }" v% p6 @) L7 M* j5 X/ z, k. T) b9 I! ]" ?
或者根本就由管委會針對這種違規住戶控以侵占罪就好了., V/ I& a, @* P
3 C: w* _1 o8 j% x& E! |  S
那台灣的法官我看再增加100倍名額, 一天24小時不眠不休辦這種案子,大概都辦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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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6-4-13 09:44:44 |只看該作者
一般住戶會佔用公共區域、逃生空間的物品,最大的就是鞋櫃,腳踏車、娃娃車等,被管委會要求收回時,少數住戶還會理直氣壯嗆管委會或物管人員: 家裡很小,不然要放哪裡? 又沒妨礙誰?  
- y$ Y9 d2 U9 ?% `' f9 o以前我住舊社區,逃生梯的階梯被擺滿了各種鞋子,下樓根本無處可走。轉彎處堆放紙板、金爐,有些甚至把金紙也堆在逃生梯,萬一火警被燒死,到陰間地府,手上立即有一筆錢可以週轉
7 M% Y1 T  |9 E' c  {4 v1 @! k5 A  W' S
這個法官的判決,絕對造成社區管理的困擾
蝦毀  川普當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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