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Beta 愛北大論壇

 找回密碼
 註冊
搜索
查看: 4588|回覆: 16
列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我不要這種警察

[複製鏈接]

53

主題

7

好友

368

積分

國小生

Rank: 3Rank: 3

社區
北大特區
文章
185
在線時間
52 小時
回到到指定樓層
樓主
發表於 2016-2-18 11:04:43 |只看該作者 |新文章置後
報刊三峽分局貪汙被起訴的警察調到北大派出所了,靠..內政部警政署到底是怎樣了,強姦犯還可以做警察,貪汙犯也調來北大..靠!!

2

主題

0

好友

1341

積分

高中生

Rank: 5Rank: 5

文章
298
在線時間
228 小時
沙發
發表於 2016-2-18 11:21:34 |只看該作者
這代表北大很清廉阿,貪汙被起訴的警察來了就不能做怪了...
已有 1 人評分金幣 收起 理由
ckwan + 3 你不要這麼專業好不好!

總評分: 金幣 + 3   查看全部評分

53

主題

7

好友

368

積分

國小生

Rank: 3Rank: 3

社區
北大特區
文章
185
在線時間
52 小時
3
發表於 2016-2-18 11:27:07 |只看該作者
Alesi 發表於 2016-2-18 11:21
這代表北大很清廉阿,貪汙被起訴的警察來了就不能做怪了...

哈哈..你得罪了其他警察..

150

主題

0

好友

6900

積分

博士班

Rank: 8Rank: 8

社區
上閤築
文章
2916
在線時間
1497 小時
4
發表於 2016-2-18 11:44:32 |只看該作者
感覺北大派出所又不是窮鄉僻野
怎麼上至所長下至員警都是有問題的人物
增設北大派出所是好事
但員警素質實在有待加強

別的警察局是履破大案上社會新聞版面
北大派出所卻是常常員警操守道德問題上版面

11

主題

0

好友

2617

積分

大學生

Rank: 6Rank: 6

文章
690
在線時間
267 小時
5
發表於 2016-2-18 11:45:46 |只看該作者
放輕鬆,因為我們都不知道案情.......如果確定是貪汙,應該也不能當警察了~~ 判定之前人人都平等!!!!
已有 2 人評分金幣 收起 理由
開心胖B + 1 讚!
yl1626 + 1 讚!

總評分: 金幣 + 2   查看全部評分

164

主題

15

好友

5807

積分

碩士班

Rank: 7Rank: 7Rank: 7

社區
濟弘耕讀園
文章
1162
在線時間
1949 小時
6
發表於 2016-2-18 16:09:14 |只看該作者
這....我住山區,算是.窮鄉僻野囉?調北大所,專門處理雞毛蒜皮,狗屁倒灶的社區雜事,因為高級住宅區沒什麼犯罪行為?

18

主題

2

好友

4392

積分

碩士班

Rank: 7Rank: 7Rank: 7

文章
617
在線時間
1233 小時
7
發表於 2016-2-19 08:36:45 |只看該作者
相較於問題老師 (性騷擾、性侵) 的調派,這問題還小了點吧?
而且,如果不是判刑確定或重大犯罪,應該給人家重新做人的機會吧?

另外,北大社區不要的就給山區,"以鄰為壑",不好吧?
已有 2 人評分金幣 收起 理由
lcf7347 + 2 讚!
ckwan + 1 讚!

總評分: 金幣 + 3   查看全部評分

3

主題

5

好友

5038

積分

碩士班

Rank: 7Rank: 7Rank: 7

文章
3672
在線時間
974 小時
8
發表於 2016-2-19 09:47:48 |只看該作者
只是起訴中.....尚未判刑.....依無罪推定原則,此警察扔然有資格擔任警察一職!


當年余文被判刑坐牢後,還能官復原職, 這個問題才大吧!

53

主題

7

好友

368

積分

國小生

Rank: 3Rank: 3

社區
北大特區
文章
185
在線時間
52 小時
9
發表於 2016-2-19 09:57:20 |只看該作者
連原本的三峽分局都不要他了,還重新做人哩....誰能去找找檢察官為什麼要起訴他的資料??自家人耶,沒有10足把握怎麼敢??

11

主題

0

好友

2617

積分

大學生

Rank: 6Rank: 6

文章
690
在線時間
267 小時
10
發表於 2016-2-19 10:30:53 |只看該作者
優邑商號 發表於 2016-2-19 09:57
連原本的三峽分局都不要他了,還重新做人哩....誰能去找找檢察官為什麼要起訴他的資料??自家人耶,沒有10足把 ...

司法案件只要去告,有受理就成立,但要經過調查、審理、判決才確定.... 輪調有時是正常的,您怎麼知道是三峽分局不要他?? 你我都不是檢警調,別用鍵盤定人罪~~

當然,如果有罪成立,他是無法繼續任職.... 如果判決無罪呢? 鄰居阿,留人一步自己也快樂,提供給您參考!!  
已有 2 人評分金幣 收起 理由
yjrong413 + 1 同意!
柏青哥 + 1 同意!

總評分: 金幣 + 2   查看全部評分

您需要登入後才可以回文 登入 | 註冊

本論壇是以即時上傳留言的方式運作,一切留言內容只代表發言者個人意見,非本論壇之立場,本論壇對所有留言的真實性、完整性及立場等,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由於本論壇是以「即時留言」運作方式,所以無法完全監察所有留言內容,若您發現有某篇留言可能有問題,請通知本站管理員處理。

Copyright © 2009~2020 iBeta 愛北大. 保留一切權利

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