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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平板 國二生推同學撞車險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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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6-14 18:29:05 |只看該作者 |新文章置後

中央社中央社 – 2015年6月14日 上午10:31

   (中央社記者王鴻國新北市14日電)鶯歌上個月底發生一起事故,從車輛行車紀錄器畫面驚見國二學生推同學撞車,肇事原因竟是想要同學的平板手機。

許姓及邱姓學生是同校同學,上月底放學回家時,因嬉鬧間,邱生似因對方不肯把平板手機借他,竟將同學推到路上遭車撞及,造成被害人重傷送醫,顏面受損,留下長長的疤,也暫時無法上課。

被害人昨天在母親陪同下前往派出所完成筆錄,許生受訪時向媒體表示,邱生在路上對他說,如果他死了,平板和身上的錢就是邱生的,然後看到車子就推他撞車,他事後也沒有意識了。

被害人母親也對媒體表示,看到兒子顱內出血,嘴唇幾乎都掉下來,只剩一點皮肉還黏著,鼻子也削掉一部分,因此,她堅持要告對方殺人未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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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二男右臉重創! 留頭暈後遺症無法上學
TVBSTVBS – 2015年6月14日 下午1:12

直到看到行車紀錄器才知道真相!讓受害的許媽媽氣的要對邱同學提告,因為寶貝兒子臉部幾乎全毀,之後還得做整型手術,現在還有頭暈後遺症無法上學,但對方家長堅稱兩個人是在開玩笑,並沒有故意推人!
為了一台平板兒子差點失去一條命,媽媽回想起來哽咽心痛。
受害許姓男童媽媽:「當時他都沒有哭,都沒有哭,我有跟他講說你頭很痛,媽媽整個心都快痛死了!」
遭到貨車撞擊,在加護病房昏迷6天才脫離險境,當時檢查出顱內出血,下顎、鼻子重傷,牙齒撞斷四顆右臉幾乎全毀,需要整型手術復原!現在還有頭暈後遺症無法正常上學,讓媽媽更氣的是動手推人的邱同學家長,事發後不聞不問。
受害許姓男童媽媽:「因為他到家裡訪談的時候,家長沒有說什麼,然後只是口頭的問候,希望他趕快恢復健康。」
遭控推人邱同學家屬:「邊走邊開玩笑的啊,推他…應該只是不小心拉扯他。」
否認動手推人堅持小朋友只是在玩,還說事發當下有出手相救;現在許媽媽打算提告,一張張出遊照全家福開心合影,許媽媽說,當時出遊因為迷路才買了平板手機,萬萬沒想到如今差點害寶貝兒子丟了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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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警署才有下文!兒被推撞車 母控官僚
TVBSTVBS – 2015年6月14日 下午3:15

被車撞的許姓男童滿臉都是傷痕。
案件拖了將近一個月才完成筆錄,傷者母親甚至經歷承辦員警推辭是「在忙」,無法撥空作筆錄,讓家屬感受很差,最後6月12日陳情警政署,隔天就完成筆錄。
被貨車撞得滿臉是傷、又是縫線、又是包紮,誰能接受自己孩子傷成這樣?許媽媽發現小朋友是被故意推去撞車,想找警察控告不是車禍而是殺人啊!結果碰到官僚。
受傷許姓同學媽媽:「跟警察說小朋友已經出院了,請他到家裡做筆錄這樣,就是他也跟我說就是等通知,再跟我連絡這樣。」
上個月22日接近5點案發,原以為是車禍,隔4天行車紀錄器曝光發現是被推到馬路上,警察說要等小朋友傷勢穩定才能做筆錄,約了6月8日警察又說剛好在忙改約10日,當天被警察放鴿子。許媽媽找里長、找朋友、找警政署,13日就完成筆錄,告推人的同學是殺人。
對傷者家屬來說,這樣的推託過程根本就是煎熬。受傷許姓同學媽媽:「最後是透過我的朋友跟警政署投訴,才順利進行。」
三峽交通分隊小隊長彭心明:「最後因為傷者的媽媽,事後認知是說有故意殺人的現象,所以她另外向警方提告故意殺人,因為太特殊,車禍案件要轉刑案的部分,警方基於關心跟保護的立場,所以我們積極調閱監視器,訪查跟做證據補強。」
這起案件最開始原本以為是一般交通事故,所以由交通分隊承辦。現在經過快一個月,提告的筆錄製作完成,兩位小朋友的供詞會移交刑警偵辦,國中的同校同學要對簿公堂。
我一生一世必有恩惠慈愛隨著我,我且要住在耶和華的殿中,直到永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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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6-14 20:25:46 |只看該作者
現在的人,不管大人還是小孩都生病了!!而且病的不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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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gXiong + 3 同感!心理疾病難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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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6-15 00:03:58 來自手機 |只看該作者
唉…又是一庄悲哀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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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6-15 09:22:15 |只看該作者
現在的手機、平板讓大家許多人成為低頭族,自己的低頭造成的健康傷害不說 (眼睛、頸肩、要椎、手腕等等毛病)。雖然他帶給我們很多方便性,但也成為大家許許多多人的健康殺手。

此外,這種同儕之間的相互影響與不同問題,也越來越多。

不是東西不好,是東西能好好的運用,便是好東西。若是淪為不良的使用,就會造成大家的不便、不幸、與不健康。

唯一的方法就是克制自己,要有使用的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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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6-15 10:18:54 |只看該作者
本文章最後由 yljimmy 於 2015-6-15 10:21 編輯

新聞報導有提到學校會在上學時統一保管學生的行動裝置
這表示學生在校是沒機會使用平板電腦的
而一般家長會讓孩子帶的通常也是手機, 主要是要掌握孩子的動向

所以, 除非是採用電子書包的學校, 還是盡量不要讓高中以下的孩子帶平板或筆電到校為妥
就算是要做筆記, 這年紀的孩子多練習手寫也是好事

至於這個案子, 我並不認為這年紀的孩子真的會有這麼惡毒的想法

而且新聞上拍到那平板的螢幕也破了
如果推人的孩子有惡心, 應該要先把平板拿在手上才推人比較合理吧?

說歸說, 做歸做
孩子之間的玩笑是很常見的
在馬路上嬉戲造成的危險也是常見的

玩笑話與推打嬉鬧造成事故之間, 是否有關連? 檢警還是要多留意細節證據為妥
如果真的有關聯, 恐怕不只是孩子
家長、導師、學校輔導單位, 都應該要重新檢視目前的教育方式是否需要修正了
基本上我是個 C 咖 所以就不必太在意我的胡說八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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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6-15 12:04:50 |只看該作者
小孩本身是調皮過頭了,也玩過頭了!家長真的只能千叮嚀萬交代了,例如告誡自己小孩騎鐵馬,“就別載同學了”或是“同學要載你”就不要了,自己用走的就好。小孩的鐵馬不管是代步或通勤?
建議拆掉後椅子預防同學說載一下後輪改快拆就不會凸螺絲牙讓小鬼裝火箭筒載同學!有時看似以上一堆廢話往往遇到時才在罵已經來不及,工商社會很忙寧可抽時間告誡小孩這些看似沒啥要緊的狀況劇,也不要犧牲可以一家和樂出遊的寶貴時間和金錢去跑會掉淚和花錢的場所。祝福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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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6-15 13:34:54 |只看該作者
yljimmy 發表於 2015-6-15 10:18
新聞報導有提到學校會在上學時統一保管學生的行動裝置
這表示學生在校是沒機會使用平板電腦的
而一般家長會 ...


"孩子之間的玩笑是很常見的 在馬路上嬉戲造成的危險也是常見的 玩笑話與推打嬉鬧造成事故之間, 是否有關連?"

==> 有沒有殺人or傷人的意圖不知道.
==> 但是, 小孩推人去撞車這點應該是肯定的!
==> 不是說沒有意圖就可以沒有責任.
==> 對受害者造成的傷害需要足夠的賠償與補償 (加害者與其家屬)
==> 也必須接受相應的懲罰, 讓同學能深刻反省, 以免再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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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6-15 16:38:58 |只看該作者
顯然, 肇事者家長 也不知道 檢討與悔改, 亡羊補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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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6-15 18:28:33 |只看該作者
kuanlin 發表於 2015-6-15 09:22
現在的手機、平板讓大家許多人成為低頭族,自己的低頭造成的健康傷害不說 (眼睛、頸肩、要椎、手腕等等毛病 ...

現代人已經沒朋友了!!唯一朋友就是智慧型手機!!人手一支滑一滑,真不知忙甚麼,一堆低頭族過馬路都不管左右來車,實在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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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賓拉多 + 1 你不要這麼專業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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