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UID
- 9533
- 閱讀權限
- 30
- 精華
- 0
- 威望
- 3
- 貢獻
- 506
- 活力
- 980
- 金幣
- 4620
- 日誌
- 0
- 記錄
- 10
- 最後登入
- 2024-8-29
- 文章
- 281
- 在線時間
- 172 小時
|
3 \2 U# ^; i, z) B( R2 Z查爾斯•克洛弗 報道
# P L) g. C! y( H, c
- E( H. \% t) W/ b- r2013年,當美國芯片制造商高通(Qualcomm)因涉嫌違反中國《反壟斷法》而面臨10億美元罰款的威脅時,該公司采取了一種新穎的對策:為自己辯護。這在中國被視為不同尋常的舉動:面對北京的官僚體制,外國企業往往只是認罰。0 |, e. Z8 w+ e, u0 z8 \1 P2 Y; U
$ X" r* X5 u: f“多數公司只想交了罰款,然後翻過這一頁,”北京一名律師稱,“從技術角度來講,他們可以上訴,但是,你想想,為什麽要讓自己處境更糟糕呢?”
) e$ y+ Z3 o' u2 ~, ^3 r# c6 n& O
m& e, `" m* G2 s一年過去了,尚不清楚高通的策略是否奏效。隨著裁決時間臨近,這起閉門調查已經涉及國際外交和含蓄的威脅。由於官方媒體攻擊高通聘請的明星專家,該案一度進入公眾視野。不過,該案有可能重塑全球智能手機的專利體系,這是更加利害攸關的事。
; Q/ c& c3 ]. g; g
. F* a# M) u' L高通正受到中國掌握實權的中央規劃部門——國家發改委(NDRC)的調查。發改委有著令人膽戰的名聲。用另一位律師的話說,發改委的贏率“就算不是100%,也相當接近”。
|' S l0 g: `" V+ M3 M2 E8 D5 A% i; q, p3 T
這是一個高通輸不起的案子。可能的罰金——最高為其上一年度在華營收的10%——將相當沈重,但真正的風險在於,北京方面可能強迫高通降低對3G和4G智能手機收取的專利費(目前為全行業最高),潛在導致高通在其他市場面臨類似要求。
! u4 N0 C' d9 Q. ?9 N+ b
5 y- b$ r9 i- v0 q3 u“這將對其業務模式造成毀滅性打擊,”桑佛•伯恩斯坦公司(Sanford Bernstein)的半導體行業高級分析師斯泰西•拉斯甘(Stacy Rasgon)稱。$ D- k* F: F/ r q7 P# ?
- ^( S! N. f6 B2 R7 D高通案之前,已經有多家美國科技公司冒犯了中國當局,在華外企日益覺得自己受到不公平對待。
& F9 X2 _1 z- w9 K/ J/ O. _+ c: n. }9 D6 _0 ?
北京的官員也一直在勸阻,有時甚至禁止國有企業和政府機構購買蘋果(Apple)和IBM之類的美國高科技公司的產品。去年7月,微軟(Microsoft)的幾處辦公室遭到中國另一家反壟斷監管機構——國家工商總局(SAIC)的突擊搜查。過去兩年,發改委啟動多起針對海外公司的價格操縱調查,引起人們關註,所涉行業從嬰兒配方奶粉生產商(包括達能(Danone)和恒天然(Fonterra))到汽車業。 J4 C! _5 R0 _7 d" \
2 }$ q% l% F1 |9 q: P
+ _) H, I+ _- ^
" I( K! e7 l, `! J4 w內部人士
( c, U+ X6 g' c7 z' F) x7 N! T8 n( Z9 Z1 `9 O
2014年2月,時任發改委反壟斷局局長許昆林公開暗指高通是“專利流氓”,稱“有些公司擁有知識產權之後,實際上在濫用,用擁有的專利,實行歧視性的價格或者收取高額許可費用”。面對一場全面爆發的危機,高通采取了一種積極辯護的策略,包括聘請曾起草2008年中國《反壟斷法》的經濟學家張昕竹,試圖證明高通沒有違反該法律。; R7 z- A1 H6 y% h( i @
" c0 a& O$ q1 s& z+ P9 C
在中國反壟斷法領域,張昕竹據稱是最頂尖的法律顧問,也是收費最貴的,他承認每小時收費800美元。他是中國社科院(CASS)的經濟學家,曾在圖盧茲大學(University of Toulouse)獲得博士學位,師從讓•梯若爾(Jean Tirole),後者因監管方面的研究獲得2014年諾貝爾經濟學獎。張昕竹在上世紀90年代末回到中國後,起草或幫助起草了很多法規,所涉範圍從反壟斷到電力市場改革,如今這些法規正規範著中國市場導向型的經濟。
6 {1 ?7 m- w7 [8 W
5 n/ x4 j- L' x0 k3 t4 d他也曾是向政府提供反壟斷建議的一個精英委員會的成員,這一職位與他為被指違反《反壟斷法》的私營企業擔任顧問的收入頗豐的副業略微不相稱。$ ^7 Q' C, `9 w
$ L3 |* ` a2 f/ F( ]: Y% Z+ e- T北京一名外國律師稱,高通聘請張昕竹的決定是一個“危險的對抗性舉動”,特別是後者曾屢次頂撞中國高層。他曾經批評政府在運用他幫助起草的法律時尺度不一致。
9 Z& r6 A9 m a; f
7 s: A2 G8 O3 E- g) l發改委對於2011年張昕竹痛批該部門辦事方式的舉動本來就耿耿於懷。因此,當去年8月張昕竹與兩名美國專家共同編寫並提交一份為高通辯護的報告時,他立即被指責為涉及利益沖突——“東食西宿”。! s% C m9 n M
: }/ @- q; m$ u# j+ I官方的新華社發表社評稱:“在很多時候,張昕竹們的行為甚至會直接威脅到國家安全。”張昕竹被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專家咨詢組解聘。
; D# p5 e. J7 a+ \" w) G
7 H1 P0 c* i( s- y0 G0 E& E+ k! p3 h去年9月,許昆林稱:“我們對照國務院專家咨詢組的工作紀律,發現他嚴重違反了工作紀律,這個事情首先是不妥當的。”" u" [# j0 N0 P: |! _$ B
2 r8 e$ E, H' x* k+ A8 q: o
張昕竹稱,他的家人遭受了某些“後果”,但未具體說明有哪些後果,不過他同意接受英國《金融時報》(Financial Times)的采訪以正視聽。' r o) t- G, ~( c. U! M- L
) l0 t8 P9 l U* C1 B( E9 c
“我多數的朋友都說這不是個好主意,他們認為我應該保持沈默,”他坐在離他家不遠的一家星巴克(Starbucks)咖啡廳里表示,“(但是)我沒有利益沖突,因為我只給高通提供咨詢。”他補充稱,他在委員會的職責並不涉及在具體案件上為發改委提供建議,而且委員會所有成員都在從事私人咨詢顧問的副業(這一點得到了另一名成員的證實)。
% g" U; I4 F5 L- z7 e7 I7 M7 D' ~: ^8 l
高通已經否認與張昕竹存在任何直接的財務關系,後者受聘於芝加哥咨詢機構Global Economics。. u1 n7 k3 V* @* x% D
+ G/ Y6 a% y5 g
高通當時表示,“聘請經濟學家為反壟斷當局提供這樣的經濟分析,在中國乃至世界各地的政府調查中都是常規做法。”& O3 {# e, Q6 p7 \) k
* E7 ?8 {" S$ }/ \
張昕竹認為,他是因批評政府而被解聘。
* I6 ]- J: R( n% |, p7 X8 G j4 J8 p) C- m" G9 f$ L6 G8 J/ ?
“弗蘭肯斯坦”式的焦慮! u9 o5 {+ Y7 U( z, u2 P
) Z; u: y8 s/ X2 e
他認為自己起草的法律已經變成官僚機構爭奪地盤的一件武器。“這些機構故意曲解這些改革,以此作為增加而非減少管控的借口,”張昕竹稱。3 ?' Z7 `& R8 {( H1 _
" V! G$ [" K9 p& y6 @8 C$ L0 ]中國美國商會認為,中國有關部門的做法非但沒有讓自由市場發揮作用,反而固化了國有部門的地位。該商會在去年發表的一份報告中稱,“中國尋求通過《反壟斷法》強化這類(國有)企業,並以明顯無視《反壟斷法》的方式,鼓勵這些企業鞏固市場實力,即便這麽做有違競爭法律的正常目的。”7 ^6 {2 C+ j. W9 S% {) { T, r. {
0 |- M) W5 A5 M2 r1 a
如今,對自己參與起草的《反壟斷法》,張昕竹既有父母般的疼愛,也有弗蘭肯斯坦博士被自己發明的怪物追殺時那種緊張的焦慮。張昕竹稱,“10至15年前,政府想進行真正的實驗。”他認為,如今他們采納了一個精心打造的制衡體系,並把它轉化為一根行政棍子,用於確保得到其想要的結果。
- z; f% }* V0 g+ T2 C, O% r, u& V3 }% v1 E7 J1 y1 G8 e
“人們不敢進行認真的辯護。高通是第一家這麽做的公司,這也是讓他們(發改委)如此惱火的原因,”他補充稱。
+ F! k, l( A5 D: {/ w
+ \- j$ b5 \/ c( @發改委不接受有關其帶有偏見的批評,辯稱自己太忙,根本沒有時間去策劃針對外國企業的陰謀,而只是在接到“有充分事實根據的投訴”後展開調查。0 x/ ~, d D3 p1 e5 d3 c
# Z- f; ~: I9 n# {5 {. ]張昕竹稱,不相信發改委對外國企業存在“固有偏見”,也不認為發改委受到民族主義的驅動。相反,他認為,是中國企業和外國企業之間不斷加劇的競爭引發了調查。% A6 }( Q P8 |, V K! G
2 |4 @* h" k2 D7 D! }: T1 _8 i
案件數量的上升趨勢似乎支持這一觀點。美中貿易全國委員會(US-China Business Council)去年曾發表計算結果,稱發改委在2008年至2012年期間啟動了20項定價調查,而僅在2013年一年就啟動了80項調查。與此同時,根據公開數據,自2011年以來,發改委開出的反壟斷罰單共計30億元人民幣(合4.8億美元),其中76%由外資企業或其在華合資企業支付。
1 D. R" n, n/ @) k$ n/ @, Y+ r. D4 T) i
對於指責其濫用機密資料或采用恫嚇手段的聲音,發改委為自己強烈辯護,盡管張昕竹受到的對待似乎與此矛盾。企業稱,他們經常被告知不能帶外國律師參加會議,並受到壓力,要求他們承認違規行為,否則會面臨更嚴厲的處罰。
6 i7 a W% b9 o2 l4 m2 m) U u
7 i9 G1 S ?) ?$ Y“這是人治,而非法治,”張昕竹表示。他補充稱,因為發改委的失策,“《反壟斷法》現在在中國也在接受審判。”) P0 E) P* y3 q: x- d8 \
, c% U9 m( y' s發改委稱,聲稱其采用恫嚇手段的指控是“扭曲事實”,是“對我部門的侮辱”。
' S& }! [. Y z. W2 i& B6 H) x5 I8 L, S
) ~1 H6 c! h6 f% N一名以匿名為條件表態的中國政府官員稱:“執法時我們臉上自然不會掛著假笑,我們可能會表現得更嚴肅。可能是我們在表示他們必須了解法律後果時,表現得非常嚴厲,嚴肅。”/ l, K9 G6 I/ o9 z! i, h# Q. G
9 C: l) p( i L4 k: ^" J/ M6 @# o
”我們有義務警告他們(企業),如果不提供屬實的證據,他們將會承受什麽後果,我們有義務提醒他們可能擔負的責任,這不是恫嚇,”他補充道。
9 c4 J: I: }2 H; n: o: `* f/ l7 G
高通以案件正在走法律程序為由,拒絕回答有關該案的問題。“我們將繼續配合發改委的調查,”該公司稱。
. k) x- f9 v* C# Z3 z$ d: V6 @ {0 F+ D8 ^) u4 c( E# g
然而,發改委並非第一家盯上高通的監管機構。2009年,韓國反壟斷調查機構以高通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為由,判處罰金2.08億美元。該公司在日本也曾面臨反壟斷調查。歐盟對高通進行過為期5年的調查,盡管後來撤銷了調查。高通還面臨著兩起新的反壟斷案,一起在美國,另一起在歐洲。
5 C$ V. [7 l, C/ }2 e% ^; `) ]1 A9 k, _5 ^4 P! ]$ E; f6 K
高通高昂的專利使用費——桑佛•伯恩斯坦公司的拉斯甘認為這是“卓越技術地位和優秀律師團隊”的結果——打擊了中國智能手機制造商,而後者在一個日益成熟的行業正受到盈利壓力。+ ^ Q ~: u) s9 ^7 u% L7 f
2 m2 K9 B1 G b/ H行業遊說團體——手機中國聯盟(Mobile Phone China Alliance)秘書長王艷輝稱,該組織向發改委提交了一份投訴,舉報了一些有問題的做法——這顯然引發了針對高通的調查。. e- s6 _0 f4 x5 r! E, a" u% l
8 G1 r$ G$ p3 E& s' c4 B5 U/ @賭註太大 W/ \5 d- p& q
' U, e4 J( o1 m1 J& t6 r5 i6 ], N王艷輝認為,高通對待美國智能手機公司的方式與對待中國制造商不同。他稱,以蘋果為例,該公司並不直接向高通支付專利使用費;相反,像富士康(Foxconn)這種蘋果位於中國的制造商向高通支付費用,且收費標準是根據原材料價格和制造成本,而不是手機的批發價格,導致整體成本較低。. V' v6 O1 m- e t
* \$ b1 J) O7 X k* q& ~4 ~
另一份投訴圍繞一種被稱為“交換使用專利權”的做法,即高通的客戶必須把自己的專利交給高通,以換取這家芯片制造商的技術。中國的電信設備集團——華為(Huawei)公開表示,這一做法“不公平”。
" S2 l) D3 b$ U9 K$ b$ V: g8 }7 b7 U4 G v& G9 }: g5 L( u
高通表示,對其與個別公司的關系不予置評,但上海大邦律師事務所的知識產權律師遊雲庭表示,要證明存在違反《反壟斷法》的行為是很複雜的。* J9 o) F! h! ]# z" y7 _& P
2 }/ `/ m8 n l* Q2 O; x遊雲庭稱,“壟斷行為是濫用市場支配地位。除非政府找到證據,證明高通對購買其競爭對手產品的客戶提高專利費,或利用其大量標準專利強迫簽訂不合理協議,否則《反壟斷法》並不適用。”
# s3 E- i8 j! [/ l7 d
+ E+ j7 ]% f2 ~. h“即使罰金是20億美元,它也能付得起,”拉斯甘稱,“高通財力雄厚。但是高通的擔憂在於,中國可能強迫其改變業務模式,而且改變幅度越大,就越難使其局限於中國。其他制造商會說:‘這些人支付那樣的價格,我也想那樣’。”, D9 P. }3 R6 P9 z0 o" ?
4 y3 p) [1 [, F6 w3 E7 f' s盡管存在種種法律上的較量,但事件可能幫了高通一把。自去年11月亞太經合組織(APEC)峰會在北京舉行、美國總統巴拉克·奧巴馬(Barack Obama)與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會晤以來,律師們稱,他們發現發改委采取了一種新的態度。“沒人被要求來開會時不能帶律師,”一名律師稱,“我覺得美國政府的話被聽進去了。”1 ]8 R1 W; u, N! F2 ]1 S* J: x& a
) K, Y1 j5 g; [7 R+ R張昕竹稱,他不後悔接下這個案子,他說,中國政府官員的問題在於他們“有兩種動機:要麽不作為,要麽做過頭”。他稱,最近他們做過頭了。
# l0 r5 s6 C& {/ R) F. g
5 t" j5 y I4 k& S* U8 p. eMa Fangjing補充報道
6 c- a+ B' n8 l) M% m' N8 T2 I8 {( `7 @4 V7 b1 x8 ?$ b
***************************************************
6 U8 k L; i- p+ O- }* R+ i4 K. S# h+ O3 z) N x
延伸閱讀:監管部門的制高點之爭
( k7 X* a# ]* U; {# q" q
$ n. g) M: d+ f! l當“五年計劃”主導中國經濟時,發改委堪稱一個大權在握的國中之國。
+ r3 f2 B# G3 f) Z( w' `9 h
2 O6 ^8 [/ z) F& M6 {' W1 J如今,盡管其職能已經被逐步削減,但中國歐盟商會主席伍德克(Jörg Wuttke)稱,“發改委仍被視為一個部長級官員的小圈子”。“盡管其支配力不如以往,但它仍然保持著對價格的管制,從油價到停車費。”# [$ l1 L1 }8 ]: J u6 e d* ~
& `; n1 Y5 j4 v
靠著過去的名聲,發改委還發揚著一名在北京的歐洲商人所稱的“官僚企業家精神”,擅長於找到保持自身相關性的新途徑。其中一個新任務便是執行反壟斷政策。由於發改委擁有在社會主義制度下制定價格的經驗,它得到了在定價方面執行反壟斷政策的任務。
4 B( Y+ g# c- w y6 K& G, N. u
1 h a) A. W& ^6 C3 Y8 K0 `+ z理論上講,反壟斷執法分給了三個部門:發改委(局限於定價調查)、國家工商總局(處理與價格無關的濫用市場地位的行為)以及商務部(批準並購和收購)。+ Z' O- X5 P' z7 q
' I6 O- f& U; [0 A e9 s# G在實踐中,用北京一位美國律師的話來說,這種分工導致了3個部門出現“地盤之爭”。發改委啟動對高通調查的幾個月後,工商總局突襲了微軟的幾處辦公室,開始調查該公司違反《反壟斷法》的行為;而微軟在中國巨大的市場份額主要是盜版軟件所致。* B7 s- b3 U( q& R [
( k9 D/ M1 D3 F% o
“發改委有一點也許可被稱為‘超級大部’的態度問題,”中國歐盟商會的伍德克稱,“即便是中國其他部委也覺得發改委不好打交道。”
1 W9 T. h3 }; _6 ?8 l
- H# M& z1 f3 Y5 X0 h美國司法部(US Department of Justice)反壟斷局的前聯邦檢察官、盛智律師事務所(Sheppard Mullin)常駐北京的貝姬•科布利茨(Becky Koblitz)稱,中國監管機構的部分失策源於他們缺乏新法律的執法經驗。3 s2 V& X' ]" r; g
- m0 F% h) f2 H- h* P“美國的謝爾曼反托拉斯法(Sherman Act)已經實行了逾120年,而歐洲的競爭法律框架也可追溯到近60年前。中國的《反壟斷法》僅有6年時間,自然會有某種學習曲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