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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管理] 社區強收帶看費 害住戶賣屋滯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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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25 12:34:28 |只看該作者 |新文章置後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 ... /20150125/36349660/0 w" c: z! E2 q& u9 Z, i

  I* }9 [" {% x' R  q近年房市交易熱絡,許多社區開始向房仲收帶看費,每次100~1000元不等,部分社區為規避營業稅,便以清潔費名目收取,引發糾紛。
/ \' L7 j7 B3 S6 u5 N日前桃園房仲陳先生向《蘋果》投訴,去年12月接下桃園市「演說家」社區委售物件,與同事欲至屋內拍照時,遭社區管委會強制收取100元帶看費,收據卻寫「臨時停車費」。
8 H+ `: I2 }/ H" T! W: i. n陳先生說,後來不想被收費,改由側門進入社區,卻發現側門貼著「房仲帶看屋走側門罰1千元」的告示,「景氣已經夠差,還要摸摸鼻子被收帶看費,令人生氣!」
* S" `& L5 D5 t9 N5 w1 h: ]- b$ ?  @
( B% w' h" d3 g$ k  Y: `
社區開立的收據,上頭寫「臨時停車費」(紅框處)。投訴人提供5 H! u6 }- c# X3 r, ~/ [# V
辯稱電梯保養費: h, k7 X9 g* X2 U
委任房仲售屋的蕭姓屋主無奈表示,社區管委會收取帶看費,導致仲介不想帶買方來看屋,「房子1年來都賣不出去,已經換了12家房仲。」
8 _' @/ S/ a, w「演說家」社區管委會總幹事陳先生回應,2年前住戶反映房仲帶人看屋導致電費增加,才開始收取「電梯保養費與清潔費」,非收取帶看費。0 Q6 \3 a* ]; x- c/ f/ w. w
總幹事陳先生強調,「平常若是1~2人不會特別收費,除非是超過10人或有不禮貌行為,才會收費;若超過5人,每坐1台電梯上去,就多收100元,不過如果住戶有異議的話,會再檢討此收費規定。」 7 d+ C* x0 M/ }* f9 {

7 V! d) N- W( t+ k6 d" c  v1 O若涉逃稅可檢舉
" l+ c& V* r! L) @6 y桃園市政府地政局表示,依《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規定,仲介業是指從事不動產買賣、租賃或代理業務,若社區對外向房仲收費,涉及仲介或看屋行為,查證屬實,將處10~30萬元罰鍰。) g, G7 x' B  y+ r5 ]% ~8 Q3 a
國稅局表示,社區管委會向房仲業者收取帶看房屋費,屬「銷售勞務」代價,應辦理營業登記並繳納營業稅及營所稅,若未依法辦理營業登記,恐涉及逃漏稅,建議民眾舉發。* V+ j7 v. B8 Z) @+ t' E4 k
地政局指,舉報帶看費糾紛很多,但內政部營建署2008年已說明,社區管理員向房仲收取帶看費用屬於「私權」,如有爭議,可循司法途徑解決。 / V- X. i2 s! w; N+ I, p
3 f# a. B- u) T7 u
針對房仲不合理
* T- w) z, J/ V! H吉家網董事長李同榮分析,無論是用何種名目,管委會針對房仲收費皆不合理,「政府主管機關應有更進一步的明確法令規定與懲罰,避免管委會妄自收費,或和房仲私下勾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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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25 12:37:07 |只看該作者
    這條我比較擔心的是管理人員 收了錢卻沒進社區口袋 該如何呢?
1 U3 Y* o. }9 ^7 p8 o1 a) e2 L$ x$ n7 ~8 s! [
    另外 這收據誰印 章蓋誰的 ,出了事誰負責?
0 f5 H# U, v/ S- W' z5 @
: U7 F9 Y$ d  z    科目不符事實 就算入了帳 也有方法出帳6 z. N$ Q: O* G
# q: L' Y. \, S4 h- z+ I& z  L7 \
    那錢會去那裏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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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25 16:59:44 |只看該作者
社區大樓的每年的結鄰都上千萬的一堆,還那麼小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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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25 18:44:40 |只看該作者
如果售屋住戶有繳交管理費的話,仲介帶看能否酌收少許費用(如20元)即可,終究所增加的電費,也不會多到每次要收100元以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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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25 19:36:15 |只看該作者
我覺得這個真的很誇張,我還沒買屋前看很多社區
* g5 @; V# g2 x. r! f0 E8 \: X( b% O帶看我房子的仲介說:有一天100 一次100 一間100 還有一次300(聽到超誇張!!)! n7 c4 r9 M! V" g6 b% }
問仲介公司會負責這費用嗎?回應我說都是自行吸收公司不負責8 }- z$ @) N3 t/ g% E) U& @
我感覺北大看房子就像散步,不用開車,若是每個社區都這樣比較看房子真的覺得這樣收費真的誇張!
0 W% ~# i& `" m( w' y要就辦理營業登記讓人無話可說,不然這樣收取費用我覺得不公平
' c9 ]: M) j- _6 A; d3 h7 B
9 b" I# i& b; R1 w" p. R/ @4 q(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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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25 23:55:23 |只看該作者
子子 發表於 2015-1-25 19:36 ) d" I: X  k: P8 {
我覺得這個真的很誇張,我還沒買屋前看很多社區/ W5 [; N" S1 C" J- I9 N8 c( j
帶看我房子的仲介說:有一天100 一次100 一間100 還有一次300 ...

& O) @  T: I5 U6 i+ @1 i     其實是已觸法了
/ C5 h% @: b: v* n) F  n- c- l. U. o3 f5 }0 ~  a- A0 @, Y* S
     因為管委會並沒未辦理營業登記 不是公司行號/ s# h& X3 f& R+ L+ i

$ B, d! B5 ^; \: j$ D     收費是不合理 就算用清潔費也是一樣的道理
, v+ K: b+ l4 h. [* j) W" a
& X) Z% ~( L8 |( T$ a! T     會計科目裏 多出來的錢 要怎麼計算
$ D) a; O1 `7 p: e5 T2 y+ X' c3 q$ Y
     管委會本業 只有管理費 及雜項支出
" M2 `+ Y1 u* P6 E. E( X7 @. b# t$ d. h8 ]$ K9 i6 ^7 ?: q
     而這筆費用 根本無法列作社區收入
. P' D4 x& a& h/ W( u  u( _- W6 h" U# W) t
     目前北大各社區幾乎都有這些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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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25 23:58:47 |只看該作者
像這種事政府或立法機關應該出面解決,不要譲大家無所適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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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cleu 發表於 2015-1-25 23:58 1 O0 F" e9 R  ]" `) T% u
像這種事政府或立法機關應該出面解決,不要譲大家無所適從.
+ T# u7 K7 N1 C. `) E9 {
    也因此目前所知已有些不動產同業公會" A3 x( k3 ?: D7 X  K

' C  C- p% _. {4 M, M1 X    在開始收集證據檢舉社區違法營利
3 a# ~  v4 j2 r; T8 z9 c# m1 b- `4 u  d) ~2 X4 K6 u- {
    這對 買方雙方都不是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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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26 08:22:54 |只看該作者
每次帶看都要收費,恐怕是醉翁之意不在酒。
6 F! l& M: ^, u2 o3 ^- G. ]6 [我覺得若真要收,應該是向屋主收額外管理清潔費,每月收個300~500應該就夠了。* s' \& t% G5 E, [/ A0 ]" 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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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26 08:27:53 |只看該作者
依社區進出管理辦理即可,其實這也是對住戶及未來住戶的一種服務+ G5 K$ ?+ @6 e; }& Z2 c2 i
- V4 o2 n/ X) t! l" k7 }
我個人覺得收錢是不太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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