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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子教養] 送國一女上學過馬路車禍 母被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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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9 16:11:05 |只看該作者 |新文章置後
本文章最後由 veri 於 2015-1-9 16:13 編輯 $ C' _( R9 n9 e

  S4 A- u/ j# E  w2015-01-08 聯合報 記者王燕華/宜蘭縣報導
1 M8 i# I- {% T( }* }" {" v; F' x. ?" k  p$ A
家長送孩子上學、過馬路,萬一發生事故,家長可能要負刑責;宜蘭、台東各有這樣案例,讓兒女穿越馬路受傷、死亡的母親,都被依過失傷害及致死罪嫌起訴。; e2 D. L' B5 \+ W- N
被依過失傷害罪起訴的陳姓婦人住宜蘭頭城鎮,前年底她開車送十三歲讀國一的女兒上學,將車臨停在學校對面,讓女兒下車過馬路。女兒違規穿越馬路時被閃避不及的吳姓機車騎士撞上,女兒倒地臀部瘀青,吳也摔傷。
, e2 G4 O/ E* L9 W
3 @$ _$ O' m% u" }* v# {7 u0 m$ G陳婦以女兒被撞傷為由,控告吳過失傷害,但宜蘭地院認為女童六天後才就醫,難認和車禍有關,上月初判吳無罪,駁回附帶民事賠償之訴。
. Z: _. o, c0 _9 ]) c9 E8 O2 |6 m) h' T( E( W
法院審理期間,雙方申請行車事故鑑定,鑑定意見指陳婦疏縱未滿十四歲女兒擅自穿越車道,且未依規走行人穿越道是肇事主因,吳未減速是次因,吳因此反控陳婦過失傷害。, [( M! J' H# |1 w6 N  m5 ]0 Y+ |7 A, e
8 R; j$ T1 X) p+ n
宜蘭檢方再向公路總局車輛行車事故鑑定覆議會申請覆議,結果仍認為女童穿越道路時未注意左右來車為肇事主因,且陳婦也有責任。$ H  c2 _; e9 H1 G: q- G$ f

0 R, H; }. Z  X' a檢方指出,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一三九條規定父母「不得疏縱未滿十四歲之人擅自穿越車道」,當時陳婦應可迴車到校門口,讓女童在校門口下車,陳婦若多開一段路或陪女兒走行穿線過馬路,應能避免車禍,陳婦應注意卻未注意、該避免卻沒避免,將她起訴。
: ~- C) \7 y" h* l- h; _7 @3 z9 ?$ A; a3 t* W' Y" @* f2 }5 T' [! g
台東縣曾有婦人帶一歲男嬰訪友,未注意幼子獨自闖馬路被撞死,地院將肇事駕駛及男童母親都依過失致死罪判刑五個月,緩刑兩年。
1 H& y2 E* c5 f- q) }7 c" ^1 H, y5 @9 O0 J
台東地院認為,車禍肇因於幼童母親疏於注意,讓幼兒獨自穿越道路肇生事端,過失明確,行車事故鑑定意見書也直指是男童母親疏縱。
7 D9 F4 Z3 q4 N7 l  ^2 U
; T4 X# P1 D# |9 X. I) F+ K3 _9 L宜縣警交通隊長劉全原提醒,應接送到學童接送區,或至少在有號誌、行穿線的路段,護送孩子穿越馬路,以及有導護志工管制交通的路段,確保孩童安全  U6 W: ~" K6 u3 _
http://udn.com/news/story/7321/628728
7 L6 C# E  ?& 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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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10 00:34:55 |只看該作者
所以未滿14歲不能自己過馬路,是這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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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10 01:16:46 |只看該作者
本文章最後由 wendyliang 於 2015-1-10 01:26 編輯
: L% H7 h4 }. t
! Q* R. T, u% @8 R' Y) J5 l( C* S4 [

) D, _* V2 E! }, a% B今天另一篇報導http://news.ftv.com.tw/NewsConte ... mp;sno=2015108N03M1
7 m" R+ h* N3 g, {. S& H法院審理後,認為媽媽沒有盡到監督責任,讓女兒單獨過馬路,才釀成意外,因此依交通事故處罰條例139條....
* ^4 i: m' Z( ~7 t+ S
) b& d& g; o; Z5 ^# S4 }9 G9 N, _% f) P% x+ n
應該是未遵守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139條讓14歲以下女兒單獨闖馬路,不曉得記者是不是不用心,還是誤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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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10 08:01:25 |只看該作者
yl1626 發表於 2015-1-10 00:34
4 b- C) c: v% g9 p5 B所以未滿14歲不能自己過馬路,是這樣嗎?
4 i3 s/ b% i3 J, Z$ V; s; f; y
那要看是從那裏過馬路,人行道當然可以,- l; P  _3 `( r- C, J+ f# K* C4 u/ b

7 X- m6 ?4 m& w) c1 N- W+ G直接穿越,父母當然要付上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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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10 18:49:27 |只看該作者
現在才知道~原來國中二年級以下小朋友,還不能訓練他(她)們自己走路上學?
菜鳥提問   家族與社團有何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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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10 20:17:15 |只看該作者
成功不必在我 發表於 2015-1-10 18:49 % K9 g; A, A. z- b* W+ R
現在才知道~原來國中二年級以下小朋友,還不能訓練他(她)們自己走路上學? ...
6 y0 i7 |/ t; M/ |4 r/ s9 u; u, ?
訓練自己小孩不走人行道害別人發生車禍,: B: x, \- \8 u+ q& I1 V

8 |; `# e2 P" U- e+ c作為父母的不負點責任說的過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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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l1626 發表於 2015-1-10 00:34 # X. w) j' [" d8 W. g# @& A
所以未滿14歲不能自己過馬路,是這樣嗎?
. s8 _( S0 o4 q" r( V
請參考報導中最後一段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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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10 21:28:12 |只看該作者
成功不必在我 發表於 2015-1-10 18:49
* b! E4 c; |& y$ P5 L( w6 A. \現在才知道~原來國中二年級以下小朋友,還不能訓練他(她)們自己走路上學? ...
- i" }; I) q7 l3 l+ e7 a( @; N0 A7 g
請參考報導中最後一段文字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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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不必在我 發表於 2015-1-10 18:49 ! h3 p. r9 P+ l8 X
現在才知道~原來國中二年級以下小朋友,還不能訓練他(她)們自己走路上學? ...

5 X2 V/ K2 {! L; m0 x4 r可以訓練他們過馬路要走斑馬線- \  a* ?2 ?0 @. R+ e$ d' u
訓練的不好才要負責. n+ {$ x$ e*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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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11 02:13:32 |只看該作者
成功不必在我 發表於 2015-1-10 18:49
3 W2 k+ M& ^1 `6 z( i, H$ a現在才知道~原來國中二年級以下小朋友,還不能訓練他(她)們自己走路上學? ...

" m% ]5 A$ @# H& c0 e! m" F是啊,這是我的疑問!
& k9 K% `. v7 Z' e# Y" b1 Q+ y4 V從家走到學校不是每個路口都有志工媽媽導護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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