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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子教養] 送國一女上學過馬路車禍 母被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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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9 16:11:05 |只看該作者 |新文章置後
本文章最後由 veri 於 2015-1-9 16:13 編輯
5 I; m  M& \, L  ?) V" e' `3 |/ l0 J0 z0 k" j* s
2015-01-08 聯合報 記者王燕華/宜蘭縣報導
; e8 I' W- s* s0 j7 f4 E# d0 `: S. I2 S+ L5 Y1 g& J
家長送孩子上學、過馬路,萬一發生事故,家長可能要負刑責;宜蘭、台東各有這樣案例,讓兒女穿越馬路受傷、死亡的母親,都被依過失傷害及致死罪嫌起訴。
8 _8 x6 G$ a* t: X0 s0 f被依過失傷害罪起訴的陳姓婦人住宜蘭頭城鎮,前年底她開車送十三歲讀國一的女兒上學,將車臨停在學校對面,讓女兒下車過馬路。女兒違規穿越馬路時被閃避不及的吳姓機車騎士撞上,女兒倒地臀部瘀青,吳也摔傷。
4 @, |( f( P; [5 h
6 P) f' ?5 O, X陳婦以女兒被撞傷為由,控告吳過失傷害,但宜蘭地院認為女童六天後才就醫,難認和車禍有關,上月初判吳無罪,駁回附帶民事賠償之訴。
' ]" G% d( v% ^3 S# B
" Z0 Q- b) h0 E4 d& J法院審理期間,雙方申請行車事故鑑定,鑑定意見指陳婦疏縱未滿十四歲女兒擅自穿越車道,且未依規走行人穿越道是肇事主因,吳未減速是次因,吳因此反控陳婦過失傷害。
  q. l& S! A/ Q: b% q+ W7 c; v' @$ R8 j, O9 q9 X7 H! M
宜蘭檢方再向公路總局車輛行車事故鑑定覆議會申請覆議,結果仍認為女童穿越道路時未注意左右來車為肇事主因,且陳婦也有責任。
) P- I/ x" \% P# o5 S* v) t9 P5 F1 y, m2 V2 `  D
檢方指出,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一三九條規定父母「不得疏縱未滿十四歲之人擅自穿越車道」,當時陳婦應可迴車到校門口,讓女童在校門口下車,陳婦若多開一段路或陪女兒走行穿線過馬路,應能避免車禍,陳婦應注意卻未注意、該避免卻沒避免,將她起訴。
3 |8 r! x2 C: P6 `* a& l1 x6 }. l" ?# M7 G7 `: d4 n8 g
台東縣曾有婦人帶一歲男嬰訪友,未注意幼子獨自闖馬路被撞死,地院將肇事駕駛及男童母親都依過失致死罪判刑五個月,緩刑兩年。( T5 c. v/ B7 s3 H5 X; d

$ Q; i! [( W* f台東地院認為,車禍肇因於幼童母親疏於注意,讓幼兒獨自穿越道路肇生事端,過失明確,行車事故鑑定意見書也直指是男童母親疏縱。
6 s1 C% \/ _0 l6 c6 P( Y2 s. [6 h5 e1 n# x/ q
宜縣警交通隊長劉全原提醒,應接送到學童接送區,或至少在有號誌、行穿線的路段,護送孩子穿越馬路,以及有導護志工管制交通的路段,確保孩童安全
1 y4 p- l. r. P' s4 X) s1 H% G; @http://udn.com/news/story/7321/628728
7 s. _4 u( Q2 {; 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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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10 00:34:55 |只看該作者
所以未滿14歲不能自己過馬路,是這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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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10 01:16:46 |只看該作者
本文章最後由 wendyliang 於 2015-1-10 01:26 編輯
) N* l* B/ G3 }5 F% j# p# r9 P: S+ T% `  q8 {$ R: @
7 x+ O' T' ~9 b- z4 ~- f

/ H+ y- m- \* l( _今天另一篇報導http://news.ftv.com.tw/NewsConte ... mp;sno=2015108N03M1
) u' {9 t: f3 e- D- J法院審理後,認為媽媽沒有盡到監督責任,讓女兒單獨過馬路,才釀成意外,因此依交通事故處罰條例139條....
7 [- R2 ?" u! E3 I5 D
: b  r- [  R( S1 ^  R/ ~2 P% C5 T5 u' c4 t- o
應該是未遵守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139條讓14歲以下女兒單獨闖馬路,不曉得記者是不是不用心,還是誤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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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10 08:01:25 |只看該作者
yl1626 發表於 2015-1-10 00:34 " L4 Q/ S# p# m, l6 w
所以未滿14歲不能自己過馬路,是這樣嗎?

  d( R2 K# k& O2 Y0 U那要看是從那裏過馬路,人行道當然可以,8 e; I5 ?- r( R1 V9 S( O+ j5 x

5 [; h% w, q0 I3 |/ D3 \% K6 A3 w直接穿越,父母當然要付上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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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10 18:49:27 |只看該作者
現在才知道~原來國中二年級以下小朋友,還不能訓練他(她)們自己走路上學?
菜鳥提問   家族與社團有何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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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10 20:17:15 |只看該作者
成功不必在我 發表於 2015-1-10 18:49 7 |& e, v8 S: K: _
現在才知道~原來國中二年級以下小朋友,還不能訓練他(她)們自己走路上學? ...

2 z5 g" e* o7 Q$ A4 ]' w5 [  Q& v0 w8 u訓練自己小孩不走人行道害別人發生車禍,
. A( m1 {/ ^  o" B; u6 O) I& x7 l0 Y: f# C1 A7 m8 j
作為父母的不負點責任說的過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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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10 21:27:22 |只看該作者
yl1626 發表於 2015-1-10 00:34
6 Z$ O" L+ Q: P2 Y! b所以未滿14歲不能自己過馬路,是這樣嗎?

5 M# U0 ]' N; w7 H5 }2 W* f9 x4 m* v請參考報導中最後一段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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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10 21:28:12 |只看該作者
成功不必在我 發表於 2015-1-10 18:49 ; p& ?4 ^, I6 p
現在才知道~原來國中二年級以下小朋友,還不能訓練他(她)們自己走路上學? ...

$ d7 j5 o8 I3 e: R請參考報導中最後一段文字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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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10 21:54:55 |只看該作者
成功不必在我 發表於 2015-1-10 18:49 : e( p  E- ~2 I* h( L0 t$ C
現在才知道~原來國中二年級以下小朋友,還不能訓練他(她)們自己走路上學? ...

! w) c7 n/ ~: v- t$ N& B5 Q) f) Q$ W可以訓練他們過馬路要走斑馬線$ N$ |! ], W+ M- C
訓練的不好才要負責8 S8 S0 j  F* y' D0 u; x  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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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11 02:13:32 |只看該作者
成功不必在我 發表於 2015-1-10 18:49 ' m/ x' D' U  t( k/ F6 h+ h3 R
現在才知道~原來國中二年級以下小朋友,還不能訓練他(她)們自己走路上學? ...
( m- p$ y2 |# u! @/ H" }9 z
是啊,這是我的疑問!" p& q5 Q! I! R  h
從家走到學校不是每個路口都有志工媽媽導護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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