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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子教養] 送國一女上學過馬路車禍 母被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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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9 16:11:05 |只看該作者 |新文章置後
本文章最後由 veri 於 2015-1-9 16:13 編輯 * V+ o' r1 P2 X$ s5 \/ ?3 a& ?
2 |% @1 f* Z8 \6 W3 _: X8 G
2015-01-08 聯合報 記者王燕華/宜蘭縣報導$ K8 v1 k; e! {* p( b9 F$ R

( r5 S  i) i. C, v; M: n4 o家長送孩子上學、過馬路,萬一發生事故,家長可能要負刑責;宜蘭、台東各有這樣案例,讓兒女穿越馬路受傷、死亡的母親,都被依過失傷害及致死罪嫌起訴。, E: v0 u+ o' Q6 M0 S1 B
被依過失傷害罪起訴的陳姓婦人住宜蘭頭城鎮,前年底她開車送十三歲讀國一的女兒上學,將車臨停在學校對面,讓女兒下車過馬路。女兒違規穿越馬路時被閃避不及的吳姓機車騎士撞上,女兒倒地臀部瘀青,吳也摔傷。; Z2 C" \& o' c$ @' I/ O1 X

  g5 r; x: O8 {. J' |" _8 K3 w9 \陳婦以女兒被撞傷為由,控告吳過失傷害,但宜蘭地院認為女童六天後才就醫,難認和車禍有關,上月初判吳無罪,駁回附帶民事賠償之訴。8 S# ]+ P1 j( z/ r5 |5 v

" m8 d' ?8 \; `& P9 ]* p3 _& `! z法院審理期間,雙方申請行車事故鑑定,鑑定意見指陳婦疏縱未滿十四歲女兒擅自穿越車道,且未依規走行人穿越道是肇事主因,吳未減速是次因,吳因此反控陳婦過失傷害。
: w9 y: b; m; _, X
5 ?1 F7 w0 \& `( g9 k" G# @: Q宜蘭檢方再向公路總局車輛行車事故鑑定覆議會申請覆議,結果仍認為女童穿越道路時未注意左右來車為肇事主因,且陳婦也有責任。
" `; Y# P9 S2 E# w" F: ^9 ?: l
6 r3 K* {0 l0 m: g" H! |檢方指出,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一三九條規定父母「不得疏縱未滿十四歲之人擅自穿越車道」,當時陳婦應可迴車到校門口,讓女童在校門口下車,陳婦若多開一段路或陪女兒走行穿線過馬路,應能避免車禍,陳婦應注意卻未注意、該避免卻沒避免,將她起訴。: l- F3 n! ^+ x& x0 {

! [" ~4 c7 u) A6 g: s  n4 f台東縣曾有婦人帶一歲男嬰訪友,未注意幼子獨自闖馬路被撞死,地院將肇事駕駛及男童母親都依過失致死罪判刑五個月,緩刑兩年。, ~1 ~( X% g/ b3 h  Y
0 c3 F, H" t' X
台東地院認為,車禍肇因於幼童母親疏於注意,讓幼兒獨自穿越道路肇生事端,過失明確,行車事故鑑定意見書也直指是男童母親疏縱。( u: m9 M0 W. w3 o. m, Y; @

, M. y1 t  |. o' n8 E宜縣警交通隊長劉全原提醒,應接送到學童接送區,或至少在有號誌、行穿線的路段,護送孩子穿越馬路,以及有導護志工管制交通的路段,確保孩童安全
7 r: d! y% [* X, T7 f4 nhttp://udn.com/news/story/7321/628728: V4 ^; K, Q6 v/ q* b%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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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10 00:34:55 |只看該作者
所以未滿14歲不能自己過馬路,是這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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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10 01:16:46 |只看該作者
本文章最後由 wendyliang 於 2015-1-10 01:26 編輯
2 q' s& d% [/ u  q4 n9 s
7 y2 t6 w  P7 p% d8 c/ a2 d* x# L% h  K( E/ {# s2 M) j

7 Q/ N5 X/ N* o) k" m% L今天另一篇報導http://news.ftv.com.tw/NewsConte ... mp;sno=2015108N03M18 Z9 r" I; Z* d0 B: w4 V8 T
法院審理後,認為媽媽沒有盡到監督責任,讓女兒單獨過馬路,才釀成意外,因此依交通事故處罰條例139條....( j9 u8 x5 V7 Y
' n6 G' R6 W, d# }- Z, c! `

3 t! ]- R5 O) o$ b& T+ R7 D應該是未遵守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139條讓14歲以下女兒單獨闖馬路,不曉得記者是不是不用心,還是誤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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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10 08:01:25 |只看該作者
yl1626 發表於 2015-1-10 00:34
+ v8 Z% N, A. Q' r所以未滿14歲不能自己過馬路,是這樣嗎?
6 s# y# F, K/ h5 ?  g+ ?$ U" d
那要看是從那裏過馬路,人行道當然可以,, {- @5 I# p' F3 Z5 L% z

& O6 d' c6 m5 r0 e" W2 D直接穿越,父母當然要付上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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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10 18:49:27 |只看該作者
現在才知道~原來國中二年級以下小朋友,還不能訓練他(她)們自己走路上學?
菜鳥提問   家族與社團有何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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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10 20:17:15 |只看該作者
成功不必在我 發表於 2015-1-10 18:49 + H3 I) v) L7 T3 l; E* Z
現在才知道~原來國中二年級以下小朋友,還不能訓練他(她)們自己走路上學? ...

, }' q' M6 ~7 T" \+ }, y訓練自己小孩不走人行道害別人發生車禍,
, U( H, C1 e6 }6 Q- I* F9 B0 T6 n( g: j- i; ^6 u. p/ u& h" B
作為父母的不負點責任說的過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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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l1626 發表於 2015-1-10 00:34
& w2 q5 d' k- g9 s9 \7 C$ W; J所以未滿14歲不能自己過馬路,是這樣嗎?

; f9 x. j/ }! G7 V請參考報導中最後一段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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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不必在我 發表於 2015-1-10 18:49 " L8 M# i* k7 V9 S) P+ o
現在才知道~原來國中二年級以下小朋友,還不能訓練他(她)們自己走路上學? ...
  A( ^: w$ o% d9 I" S% J/ \
請參考報導中最後一段文字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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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10 21:54:55 |只看該作者
成功不必在我 發表於 2015-1-10 18:49
8 M% C1 ~8 g1 Q( W現在才知道~原來國中二年級以下小朋友,還不能訓練他(她)們自己走路上學? ...

- W! h9 X1 y3 T7 [: f) B0 o* c! `可以訓練他們過馬路要走斑馬線
- [. Z& s  W& ^4 y& [, F訓練的不好才要負責
( W2 P" ~* z2 V9 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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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11 02:13:32 |只看該作者
成功不必在我 發表於 2015-1-10 18:49 # x1 A3 {# v$ L. I
現在才知道~原來國中二年級以下小朋友,還不能訓練他(她)們自己走路上學? ...

) F0 R$ N$ Y" m: L! W是啊,這是我的疑問!
" w$ V+ i: i3 X$ `8 G4 X從家走到學校不是每個路口都有志工媽媽導護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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