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Beta 愛北大論壇

 找回密碼
 註冊
搜索
查看: 657|回覆: 0
列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綜合新聞] 無線網路溢波疑遭盜用/被控貼文罵人 網路未加密不起訴

[複製鏈接]

80

主題

15

好友

1219

積分

高中生

Rank: 5Rank: 5

文章
203
在線時間
269 小時
回到到指定樓層
樓主
發表於 2010-12-27 12:48:16 |只看該作者 |新文章置後
「裝清純」女告妨害名譽) C9 K; K6 R9 F3 U

6 D- p. @; `1 W' k3 @- ]8 W〔自由時報記者林慶川/台北報導〕台北檢方偵辦一起網路惡意貼文案,由於被告使用無線網路未加密,反而有利於被告獲認定未涉案!4 x. }3 Z" b( W# @$ ^1 [8 t' f1 w
( `# N% B% K" Q& I3 T
鄧姓女子的部落格被人留下侮辱性字眼,她找到張貼者的網路IP(Internet Protocol,網路通訊協定)位址後,對申請此IP者的朱某提出妨害名譽告訴,但朱姓被告指不認識鄧女,也未涉案;檢察官發現,朱某雖是此IP的申請者,但他使用的無線網路並未加密,有可能被人使用「溢波」上網,故處分不起訴。5 ^/ k9 y! i5 Z6 L% T# z

7 y  U' [  O& H男稱申請IP 但未設密碼
+ @$ y& ~- r8 A& g
- d5 S8 ^& s. G. f& x0 M# e/ Q鄧女位於無名小站的部落格,今年3月8日下午3時許被人留言,內容是「說自己單純,也不想想自己是特種行業的,做酒家女還裝清純不太好吧」,鄧女氣炸了,經向網路服務商查詢後,發現張貼者的IP位址申請者是住在台北縣的35歲朱姓男子。
5 {  h9 \: M# w5 H0 [; T- V7 n/ H' }3 h- @- c
檢採罪證有疑 利歸被告' L( N1 O. Q7 ]

  C" @/ J9 e' J1 u3 X檢察官傳訊朱到案,朱指不認識鄧女,也沒有到她的無名小站部落格留言。朱還說,他申請網路IP位置後,為了方便,是採設小型基地台後,以無線方式上網,因沒有設定登入的帳號、密碼,有可能是有人利用網路「溢波」上網後,去鄧女的無名小站部落格上惡意貼文。7 x" }. `9 `0 d
$ v1 G% \0 m% W
檢察官認為,留言版上留存的IP位址雖然與朱姓被告申請的ADSL網路IP位罝相符,但因無法排除朱在住處使用的無線網路IP位址遭人盜接上網,故依「罪證有疑,利歸被告」原則,處分不起訴。1 T/ j$ D: Q/ m3 I8 w3 ]
# o" r9 ?! ]! c$ N, X
您需要登入後才可以回文 登入 | 註冊

本論壇是以即時上傳留言的方式運作,一切留言內容只代表發言者個人意見,非本論壇之立場,本論壇對所有留言的真實性、完整性及立場等,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由於本論壇是以「即時留言」運作方式,所以無法完全監察所有留言內容,若您發現有某篇留言可能有問題,請通知本站管理員處理。

Copyright © 2009~2020 iBeta 愛北大. 保留一切權利

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