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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新聞] 89歲走不了天橋…被撞死沒國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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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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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發表於 2010-11-25 09:17:26 |只看該作者 |新文章置後
       89歲李姓老翁沒有走陸橋,直接穿越路面,被對向來車撞死,家屬認為,李翁年邁無法行走陸橋,附近又沒有行人穿越道,要求賠償681萬3865元,板橋地院認為,車禍發生與行人穿越道的設置,並無因果關係,駁回告訴,此案仍可上訴。7 v& f) i4 w  e" d+ v- [
2 C# b5 i$ @, t( V  H
       李翁的太太昨天很不服氣地說,台北縣新店市中正路、北新路口只有天橋沒有斑馬線,教坐輪椅、推娃娃車的如何過馬路?第一區養護工程處表示,事故路口交通極為繁忙,為顧及行人安全及行車順暢,才沒有設置行人穿越道,又已設置警示標誌,李翁仍強行通過才導致意外。, y1 E( A# f7 G8 [

- M  e5 P4 f7 A+ @       判決書指出,去年7月1日上午9時許,李翁過馬路時,沒有爬上陸橋直接穿越路口,遭陳姓駕駛撞擊後倒地死亡。; I5 W) d! V9 C6 ]

3 s$ }1 |9 U8 s$ G( Y, T) R       李翁家屬當時提告認為,該路口只有人行陸橋,200公尺內沒有行人穿越道,也沒有俗稱「小綠人」的交通號誌來控管,第一區養護工程處設置公共設施明顯有缺失,因此須賠償248萬0533元給李妻,及各賠償216萬6666元給李翁2子。1 M: n, T# E/ _  }2 ^! z* z- t
7 B& X/ T$ p9 c# Z; U- s
       法官認為,李翁沒有坐輪椅,平時有練氣功、耳聰目明,還可以在住家公園繞行一圈,只有重聽及心律不整,如果李翁真不能走上天橋,還可以繞道,但他仍違規闖越馬路,才導致意外發生,且依法在人車擁擠之處,本來就該設置天橋或地下道,並非行人穿越道,判決駁回告訴。
" i4 n4 g: U+ U4 A0 E4 D
2 n3 V. {! F! u' X0 Q( s〔自由時報:記者王定傳、王述宏/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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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發
發表於 2010-11-25 09:22:36 |只看該作者
年紀大了腳力不好& t" ]3 O9 i. p; j3 s# q
1 k1 `& B* ?0 _' [
哪還能繞到過街,真是強人所難
! n& }. I  X* l4 w8 i; q
; M0 ~6 i, j/ O: C過馬路還是要小心.....
天氣變化真快,注意保暖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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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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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11-25 09:44:48 |只看該作者
呵 明知馬路危險.. 明知老人行為能力有限 卻放任他趴趴走0 `4 j  b. E( W; l4 v5 [+ S

$ m1 O3 E1 F7 n: K' k) [這在人文進步的法治國家 家屬會被控告疏於照顧的法律責任. x. `% {  N1 S* W2 `- q- ?& d
在台灣不但不會被起訴... , S6 h" z0 i6 g  q1 u" `2 h
還敢大剌剌不知廉恥地榨取往生的親人剩餘價值來勒索政府..
/ D9 l3 C6 A2 ?% K
9 Q  E7 t' B4 i4 M....奇觀..  不可思議..% s0 D) ~. `" {" p" g
叢生亂草萬坪公園,髒臭惡水翻騰其中.. yuc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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碩士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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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11-26 20:08:02 |只看該作者
求償的金額也實在誇張
- d7 M# Y3 j1 o% I5 [& G89歲的老翁,也算長壽了,這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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