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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小柚子 於 2013-8-2 13:50 編輯
ericchu 發表於 2013-8-2 11:04
反正公務員的心態就是這樣,於法有據,反正老子又不住在那裡,等到真的被盯了或是上網路上報紙了再亡羊補牢吧~ ...
感謝老鄰居的持續關心
由於本案一開始我就私下拜託朱老師幫忙,朱老師允諾幫忙翌日,立即積極奔走,連日不斷與警局高層長官協調,並迅速促成六月會勘。會勘後,朱老師仍持續與警局相關單位密切聯繫並監督進度,七月底,接獲朱老師最新進度報告(七月底已將本郵件轉給紫京城主委劉爺爺知悉),電子郵件內容如下:
寄件者: 彥華 朱
收件者: 北大小柚子
寄件日期: 2013/7/26 (週五) 12:00 PM
主旨: 102.7.26 三峽拖吊場最新進度 (北大朱老師)
小柚子好:
昨(25)日傍晚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大隊承辦人黃先生再度致電向我說明,有關三峽拖吊場遷移的進度,市警局在上周五(19日)已與忠仁.達魯斯議員當面協商,針對我們在上(6)月26日到樹林環河路旁國有土地會勘之事,希望忠仁.達魯斯議員能夠同意讓地,或與警方拖吊場共同使用該國有土地。
忠仁.達魯斯議員原則同意與警方共同使用該國有土地,不過只能提供二分之一的空間(約1,500坪),市警局交通大隊評估,1,500坪恐無法滿足3個分局(土城、三峽、樹林)拖吊場使用。因此,雖忠仁.達魯斯議員有善意,但該國有土地可能不適合作為本案遷移之用。其後,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拜會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北區分署,請該分署提供「土樹三鶯地區」超過2,000坪以上之國有土地資料,作為三峽拖吊場遷移之用。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北區分署現已提供相當多筆適合的國有土地資料,警方將再來進行現場會勘(會通知我參加)。
本案有兩個部分:
1、短期:在9月底之前,遷移三峽拖吊場現有的21輛涉案的大型機具,並同步釋出相當的土地(三分之一以上,或五分之二,或二分之一)作為一般民眾停車使用。
2、中長期:找到合適的國有土地,將三峽拖吊場完全遷移離開現址,回歸停車空間使用。
不論是短期或中長期的部分,到目前為止,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有相當善意、正面、積極的處理作為,我們予以高度期待,我個人也會持續緊盯這個案子,特此報告。
台北大學助理教授
朱彥華 老師 敬上
102.7.26
本件公文內容已詢問朱老師意見,朱老師表示警局公文四平八穩,相對保守寫法,但無礙於警局持續朝此方向進行,請大家放心,朱老師有特別提到既然他答應幫忙,就會全力以赴,緊盯進度。
也懇請各位芳鄰持續一起關心,萬分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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