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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綁架小姨子與1男撕票棄屍恩主公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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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12-12 00:10:22 |只看該作者 |新文章置前
2012年12月12日00:05 新北市三峽區的恩主公醫院後方停車場,驚傳一起綁架撕票棄屍案,警方獲報趕到現場1輛轎車上,發現1對男女屍體,已無生命跡象。警方循線在宜蘭逮捕兇嫌,全案偵辦中。

警方調查,兇嫌與妻子吵架後,綁架小姨子與1名男子,竟將2人撕票後棄屍在三峽恩主公醫院後方停車場。警方正帶著兇嫌到棄屍現場模擬犯案狀況並進行採證。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 ... C%E9%86%AB%E9%99%A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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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5-27 03:29:00 |只看該作者

三峽停車場雙屍案 沈文賓更一審仍判死


中廣新聞網 (2015-05-26 11:40)
新北市三峽恩主公醫院三年前發生停車場雙屍命案,經台灣高等法院審理後,更一審認定,被告沈文賓泯滅人性、無教化可能,今天仍將他判處死刑,弟弟判處無期徒刑。

涉嫌家暴的沈文賓不滿分居的妻子避不見面,為打探妻子下落,民國101年12月和弟弟沈文夏,溺殺兩條無辜人命後,再把屍體載往新北市三峽恩主公醫院停車場棄屍。法院審理時,沈文賓坦承犯行,也強調願意接受法律制裁,但沈文夏仍否認幫助殺人,還指控檢警逼他認罪。一、二審都依殺人等罪,判處沈文賓死刑;沈文夏判處無期徒刑。

被告阿嬤在生死辯後表示,沈文賓不是很壞的孩子,只是因前妻跑到別人家,一時氣憤犯下大錯,希望法院能讓兩個孫子回來照顧年邁的阿嬤,最高法院撤銷死刑發回更審。但更一審認定,沈文賓被逮後,還在警察面前打電話給沈文夏,佯裝是與母親通話,實則授意弟弟前往醫院停車場滅證,顯見其惡性重大,已至人性滅絕的程度,仍依殺人罪判死,沈文夏因聽命哥哥犯案,判無期徒刑。全案可上訴。
http://news.sina.com.tw/article/20150526/144418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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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9-18 10:02:45 |只看該作者
無語,無言以對!  是人性還是教育,或是環境出了問題呢/

國家領袖密謀排除異己,社會殺人放火,學教暴力霸凌幼小................

有沒有一些正面的是能多多宣揚啊1     天呀! 我們的下一代如何有好的生活環境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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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9-18 09:33:27 |只看該作者
三樹 發表於 2013-9-18 08:30
三峽停車場雙屍案 兄弟判1死刑1無期

【聯合報╱記者羅建旺/宜蘭報導】

誇張,這個社會怎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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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9-18 08:30:17 |只看該作者
三峽停車場雙屍案 兄弟判1死刑1無期

【聯合報╱記者羅建旺/宜蘭報導】
2013.09.18 03:56 am

新北市恩主公醫院停車場雙屍案,宜蘭地法院認為,凶手沈文賓、沈文夏兄弟,僅因細故,溺殺兩條無辜人命,泯滅人性,依共同殺人罪,將沈文賓判死刑,沈文夏無期徒刑。

判決指出,沈文賓的妻子因遭家暴離家與訴離,避不見面年餘,因沈文賓認為,前妻哥哥的潘姓女友,與他前妻相識,即與弟弟沈文夏共謀,要到宜蘭押走潘女去找前妻,去年12月,兩人先在宜蘭偷車牌、車輛後,開贓車到潘女的檳榔攤,分持銀色長管槍、甩棍入內,以膠帶綑綁潘女,當時潘女的呂姓男鄰居正好在場,也被綑綁押走。

沈文賓開贓車載走兩人,沈文夏駕駛原車回新北市鶯歌區,途中,潘女與沈文賓爭吵,沈文賓萌生殺意,由沈文夏先換開家中的廂型車,再隨同沈文賓,以贓車載潘、呂兩人到桃園縣大溪鎮中庄下崁產業道路盡頭,帶到路旁灌溉水溝旁,由沈文賓將呂壓入水中溺殺,沈文夏看管潘女,沈文賓殺呂後,以同方式將潘女溺殺,載到三峽恩主公醫院停車場棄屍。

法院認為,沈文賓、沈文夏與潘女、潘的呂姓鄰居毫無宿怨,只因委託潘女傳話給前妻,但前妻仍未返家而心生怨懟,即共同攜械強押兩人,隨後僅因爭執,就萌生殺意,溺死兩人,潘女與呂兩人死前,還受到折磨。

法院指出,呂與沈文賓、沈文夏素不相識,偶然出現在檳榔攤,即慘遭沈殺害,而沈文賓否認犯行,意圖與沈文夏數度翻供,絲毫未見悔意,視人命如草芥,泯滅人性,惡性重大,求其生而不得,判處沈文賓死刑。

法院指出,沈文夏僅因其哥哥沈文賓的指示,即共同犯重罪,積極配合並聽從指示行動,最終造成兩人溺斃,沈文夏曾坦承部分犯行,並帶同警方現場模擬,告知正確的殺人地點,可見良心尚未完全泯滅,但之後飾詞圖辯,否認犯行,量處無期徒刑。

【2013/09/18 聯合報】@ http://udn.com/



全文網址: 三峽停車場雙屍案 兄弟判1死刑1無期 | 法律前線 | 社會新聞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6/8170352.shtml#ixzz2fCRY4xb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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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9-18 00:28:41 |只看該作者
恐怖情人~這種人是否精神上早已出問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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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9-17 22:07:09 |只看該作者
三峽雙屍 殺人兄弟判死與無期

【聯合報╱記者羅建旺/即時報導】
2013.09.17 02:54 pm

發生在去年底的新北市恩主公醫院停車場雙屍命案,檢警查出,兇手沈文賓僅因妻舅的潘姓女友代為聯繫其妻未成,即與弟弟沈文夏共謀殺害潘女,潘女的呂姓鄰居,偶然在場,同遭殺害,檢方偵結,認為沈姓兄弟被捕後毫無悔意,杜撰情節供詞反覆,建請法官量處兩人死刑,宜蘭地方法院判決,將沈文賓判處死刑,沈文夏無期徒刑。

【2013/09/17 聯合報】@ http://udn.com/

全文網址: 三峽雙屍 殺人兄弟判死與無期 | 社會 | 即時新聞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BREAKINGNEWS ... shtml#ixzz2f9uiPve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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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4-6 17:33:01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Tony 於 2013-4-6 17:38 編輯

把自己對某人的恨,無限放大,甚至做出誅九族(無辜人員)的行為,這樣的恨是多大啊!

有時想想,這樣的仇恨情結,不就是電視八點檔常演的,潛移默化所致
而每次選舉時,兩派政黨的文宣,不也一樣要選民同仇敵愾,一樣在教導仇恨。
這樣的仇恨行為跟某些激進教派(如蓋達組織)的行為一樣,不就是殺紅眼了,一個也別放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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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3-28 10:16:14 |只看該作者
三峽雙屍命案 兩嫌求處死刑
2013-03-28 01:51 中國時報 【賴秉均/宜蘭報導】
     震驚社會的新北市三峽恩主公醫院停車場雙屍命案,家暴男沈文賓不滿分居妻張詩苹沒到沈父靈堂祭拜,懷疑是妻舅女友潘孟瑤唆使,率胞弟沈文夏擄走潘女及呂俊偉,將兩人綑綁丟到圳溝溺斃後棄屍,檢察官昨天偵結,依殺人罪起訴並求處死刑。

     沈文賓在庭上辯稱是不小心將潘、呂推進圳溝中,應為過失致死,而不是故意殺人,將二人載去醫院是為了送急救;沈文夏矢口否認殺害潘孟瑤及呂俊偉,推稱其是聽從沈文賓的指示,對潘、呂遭沈文賓溺殺一事毫不知情。

     檢方認為,二嫌溺殺潘、呂的證據確鑿,沈文賓僅因張女在沈父死亡後未前往祭拜,歸咎是潘女的問題,竟狠殺潘女及無辜的呂男,手段凶殘,犯後又與沈文夏杜撰情節,企圖誤導偵辦方向,惡性重大卻毫無悔意,有與社會隔離之必要,建請法官量刑,以儆效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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咩一 發表於 2012-12-12 13:07
這種人根本就不重視別人的生命~
真的很可惡!!!

兄弟溺殺無辜男女 檢求死刑

(中央社記者沈如峰宜蘭縣27日電)男子沈文賓與弟弟去年在宜蘭某檳榔攤尋妻不成,竟將一對無辜男女溺殺棄屍。檢方將兩人依殺人罪起訴,求處死刑。

宜蘭地方法院檢察署今天公布的起訴書指出,新北市男子沈文賓因對妻子家暴,妻子之後離家。沈文賓為了尋找妻子,於去年12月與弟弟前往妻舅在宜蘭冬山開設的檳榔攤,分別以槍棍,擄走當時在店內的呂姓男子與潘姓女店員。

沈姓兄弟檔後將呂男與潘女押到桃園縣大溪鎮一處產業道路,並以膠帶綑綁兩人手腳,拖至附近的灌溉水溝溺殺,再將屍體載到新北市三峽恩主公醫院停車場棄屍。員警循線調查,在新北市逮捕沈姓兄弟檔。

起訴書指出,兩名死者生前與沈文賓的家庭糾紛毫無關係,只因當時出現在檳榔攤,就遭沈姓兄弟檔無辜擄走。沈姓兄弟惡行重大、泯滅人性、犯後還不知悔改,依殺人罪起訴兩人,並求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1020327

http://www.cna.com.tw/News/aSOC/201303270266-1.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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