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Beta 愛北大論壇

 找回密碼
 註冊
搜索
查看: 1322|回覆: 3
列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房市新聞] 買方出到委託價 屋主反悔不違約

[複製鏈接]

382

主題

8

好友

2932

積分

大學生

Rank: 6Rank: 6

文章
731
在線時間
2617 小時
回到到指定樓層
樓主
發表於 2012-8-31 17:54:34 |只看該作者 |新文章置前
買方出到委託價 屋主反悔不違約% h/ l" Z' V2 g% \

$ Y% h0 g2 V: Z: I8 I% P4 B0 X2012-08-31 / 聯合報 / 社會 / 蘇位榮、何醒邦/台北報導 ' L+ f# R4 U) g. s6 O. _
  
3 k, o# k  w$ i' e9 Y- U; ]  民眾委託仲介賣屋,如果有人出底價,依房仲行規就成交,可以收取「服務報酬」;但台北地院昨天作出罕見判決,認為這種解釋契約方式扼殺雙方議約的權利,違反消保法,判決這類仲介契約不成立。
0 @8 @0 y5 g  M, s( F7 C6 _; l) V9 U2 Y6 W
  台北市仁愛路一處金店面的女屋主,委託有巢氏加盟店宏御仲介公司賣屋,簽約第二天就有買主;但王女認為委賣過程被不明仲介騷擾,要求解約。宏御說既然有人出底價,契約就成立,控告王女違約求償九十五萬元。法院判決宏御敗訴。
# d3 [4 X/ G" C" b* T& a, Q& S; G: u7 g
8 G/ {' o* \6 o/ v  買方出了高於底價的價格,屋主卻不賣,是否算違約?住商不動產法務協理吳光華表示,雖然屋主有權決定賣或不賣,但若買方出到底價,屋主卻不出售,會使房仲做白工;且造成公司多支出管銷成本,並不公平,所以屋主會有違約情形。
+ s! G8 E* c  @/ `9 n: Y
: |& v7 K' d5 x) }% Z5 X* M# E  住在苗栗的王姓婦人,擁有台北市仁愛路四段的一樓金店面,有意出售。宏御仲介公司張姓店長和卓姓仲介遊說王婦賣屋,表示當地行情每坪約一百萬元,王婦以底價二千三百九十六萬委託宏御賣屋。+ w0 u: e# c6 N  M, l8 r" l
( s. Y' N/ z% D! d4 d* h: t
  據了解,當時仁愛路的店面行情每坪近二百萬元,簽約隔天就有一對男女到王婦的苗栗住處狂敲、按門鈴兩小時,說要和她「談買房子的事」。王婦嚇得到警局備案,並告知宏御房仲不再委賣,終止銷售契約。
3 v. n! y- W+ L, ]% F/ u, o9 g; R4 H9 e% G$ v
  宏御房仲向王婦表示,已有買方願意出高於底價的價錢買下這間店面,除支付五十萬元斡旋金,並簽立買賣意願書;依照雙方契約,「買方出價達到委託價時,買賣契約成立生效」,要求王婦履約賣屋。王婦拒絕,雙方鬧上法庭。: ^2 L; t7 t: b  L4 Y# b8 x7 N

9 T8 [" _+ w9 v2 t  王婦反駁,她有權決定是否賣房子,仲介低報市價,害她以低價委賣;仲介又不斷騷擾,她不得已解除委託銷售契約。
8 W/ q* c$ K. o# G: N+ b- a+ Q( g$ i+ T* N: H) n
  法官審理認為,房仲契約「買方出價達到委託價格,買賣契約成立生效」的規定,剝奪雙方議約的決定權,違反消保法。 + d4 s) Z  `+ `: t/ w8 e
不要拿過去的記憶..來折磨現在的自己...
~~在意你在意的人所在意的事情~~

227

主題

60

好友

1萬

積分

博士班

Rank: 8Rank: 8

文章
3833
在線時間
1426 小時
4
發表於 2012-9-2 06:49:48 |只看該作者
買方因制式合約
2 w6 k+ X- j6 \0 w甚少看合約內容5 _) K+ c, h( I1 `# f" J, c
大多相信仲介口說
應無所住,而生其心
FB : 宇宙的真實

25

主題

44

好友

3283

積分

碩士班

Rank: 7Rank: 7Rank: 7

文章
214
在線時間
446 小時
3
發表於 2012-9-1 23:23:00 |只看該作者
其實仲介應該慶幸沒賣掉,因為如果買賣成立,之後屋主可以向仲介求償價格損失,$2000多萬呢!
我是一個認真的雙魚座~(嚴肅.剛直)

13

主題

2

好友

2331

積分

大學生

Rank: 6Rank: 6

文章
143
在線時間
339 小時
沙發
發表於 2012-9-1 11:21:55 |只看該作者
主要是該仲介提供不實的房價行情,造成賣方之損失,才有可能造成這樣的判決
8 u+ L' h/ s& ]: o+ Q+ T+ t: F0 u. U. A
如果賣方不爽,還可告該仲介詐欺呢!
笑也過一天,哭也過一天,我選擇笑笑看人間!
您需要登入後才可以回文 登入 | 註冊

本論壇是以即時上傳留言的方式運作,一切留言內容只代表發言者個人意見,非本論壇之立場,本論壇對所有留言的真實性、完整性及立場等,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由於本論壇是以「即時留言」運作方式,所以無法完全監察所有留言內容,若您發現有某篇留言可能有問題,請通知本站管理員處理。

Copyright © 2009~2020 iBeta 愛北大. 保留一切權利

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