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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市] 北大特區的違法夜市滿月囉!長大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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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5-18 17:31:29 |只看該作者 |新文章置前
本帖最後由 寧靜海 於 2012-5-18 17:47 編輯


  「北大美食廣場」滿月啦!
  身體也越長越大囉!

  業者準備在學勤路這邊的另外一塊土地上,作停車場或擴大攤位,
  所以也規劃把人行道上面的路樹通通移走喔!

  違規停車的問題看來可望解決,
  但學勤路人行道漂亮的路樹都不見了!
  
  「掰掰~可愛的樹!為了業者賺錢、為了逛夜市,只好委屈你們囉!」

  業者自稱「夜市大亨」,到處標下公家機關的停車場,然後違法轉租給攤販作夜市,
  光是北大夜市,一個月就可以賺進上百萬元
  而且客人絡繹不絕,難怪業者完全不想搬走!

  現在還積極擴建,學勤路那塊地也開始埋設管線了,
  就等帳篷搭好,路樹移走,逐漸茁壯成長的違法夜市,又將大展身手囉!




學勤路住宅用地整地埋設管線,違法夜市將擴大規模營運
圖中人行道上的綠樹,將通通遭到移植他處的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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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5-20 01:47:05 |只看該作者

也許是夜市要搬到這新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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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5-19 22:11:05 |只看該作者
yljimmy 發表於 2012-5-19 17:16
新北市樹木保護自治條例
(http://www.agritree.ntpc.gov.tw/law.php)

可憐的地球......
不因理想遠大,步履維艱而放棄
Keep forward till democracy comple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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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5-19 17:16:11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yljimmy 於 2012-5-19 17:20 編輯

新北市樹木保護自治條例
(http://www.agritree.ntpc.gov.tw/law.php)

第十六條
樹木保護 對於行道樹或其他樹木,未得主管機關核准者,不得任意砍伐、遷植或為其他妨礙其生存之行為。新闢或拓寬之道路,應預留寬度九十公分,長度一百一十公分以上之行道樹植穴。行道樹及其他樹木所在地主管機關,為維護美觀及安全,得為必要之養護管理。

第二十一條
違反第十六條第一項規定或未按核准之施工圖樣方法遷植者,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必要時得連續處罰。


照這樣看來
如果業者把樹挖了帶回家, 叫做竊盜罪, 要坐牢
如果業者把樹砍了、移植了, 叫做違反樹木保護自治條例, 罰三千 (首次犯規, 信不信市府會先輕罰)

業者應該沒興趣把樹帶回家吧

財大氣粗的業者, 搞不好一次掏出三萬 「那我再砍九棵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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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valee + 1 很好~我喜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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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我是個 C 咖 所以就不必太在意我的胡說八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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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5-19 16:56:19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kwbaseball2002 於 2012-5-19 17:06 編輯

一移走..
他們就糗大了..
如果政府不法辦..就有明顯瀆職的嫌疑@!?

你們就去移樹吧!
一移,我們就多了一個抗議與舉發的標的...
更可以以維護環境與地球的名義出來對抗!

快移樹吧!
偷竊?毀損?強盜?
瀆職?勾結?

這樣...聯盟就應該把業主與公務員有嫌疑的部分請律師團提起自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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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valee + 2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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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因理想遠大,步履維艱而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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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5-19 15:11:59 |只看該作者
哀, 這些樹真的難保了,看整地的這一塊,一根根木頭插上去,一看就知道不是只是做為停車場這麼簡單,只希望不是要規劃給水,擴大攤商
真心寒, 台灣號稱是開發中,有法治的國度, 100年之後,竟是無"法"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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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5-19 14:58:45 |只看該作者
流星雨 發表於 2012-5-18 22:27
根據小道消息~
今天北大夜市竟然在發消費卷100元
是在收買人心,施以小惠嗎? ...

我會找很多人去領, 但是不會去消費,   該知道我會怎麼處理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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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5-19 11:56:14 |只看該作者
tpenews 發表於 2012-5-18 17:49
行道樹恐怕不是他想移就能移的
未經申請任意移植有違法之虞
行道樹恐怕不是他想移就能移的
未經申請任意移植有違法之虞
未經申請任意移植有違法之虞....你覺得業者會在乎嗎?
官員紅包收飽飽,誰要管~
連新北長都動不了他了,
移個路樹算什麼?

民國百年了,無法無天的事還是照幹!
媽的,法律也百年昇天了!
你好!叫我老陳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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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5-19 10:31:25 |只看該作者
真希望有人帶頭出面共同抗議

就像對抗空汙與殯葬一樣

捍衛我們文化書城的家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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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ss_lee + 1 我也一定會站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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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5-19 09:54:40 |只看該作者
有本事搞「夜市」的人,相信他的白道、黑道背景一定有相當的程度,
所以說,只要他想搞,就是有辦法打通必要關節,社會就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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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rainbow 於 2012-5-19 08:57 編輯
俏媽咪 發表於 2012-5-19 08:24
我怎麼聽說七月要收起來...
連聖展也是


完全沒聽說要收
只看見他們繼續整地以及聽說他們積極接洽其他空地地主
曾向詹里長反映  請他要保護自己的里民
告訴地主執意要將土地租給夜市將面臨的法律責任
也有其他人轉告過地主這些違法問題
(或許就在我打這行字時  他們早已經跟其他尚未整地的地主接洽好了)

因為一旦夜市搬遷到私人土地
違反都市計畫法  地主與業者是要同時受罰的
若詹里長已經告知 加上居民私下已打過招呼 地主就不是不知情而無辜的將土地出租
若然如此  居民強勢起來  不再顧及鄰居情分  積極檢舉查緝
一次稽查可一次罰  可連續並加倍罰  不是只有兩個月罰一張  
而且荒謬的是  罰地主比罰業者容易
因為地主有明確資料  可佐證違法事實  當時中華電信就是如此
而業者  城鄉局說  "那一攤一攤的要怎麼確定營業者聯絡資料"

至於聖展  聽說之前也在接洽其他空地   倘若要搬
大家檢查檢查住家附近有無空地 吧


To see with the eyes of another, to hear with the ears of another, to feel with the heart of anot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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