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Beta 愛北大論壇

 找回密碼
 註冊
搜索
查看: 2641|回覆: 12
列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夜市] 我收到的市府關於夜市的回文(很長……)

[複製鏈接]

3

主題

0

好友

200

積分

國小生

Rank: 3Rank: 3

文章
16
在線時間
30 小時
回到到指定樓層
發表於 2012-5-2 09:31:28 |只看該作者 |新文章置前
親愛的市民朋友您好:

您致市長信箱陳情樹林區大義路違規設置夜市案,因涉及多個機關,經本局統籌彙整,在此向您一併說明:
有關合法性及取締裁罰處理:查案址屬臺北大學社區特定區內機關用地,該公共設施用地非屬公共設施保留地,應無申請作為臨時攤販集中場使用法令之適用,並得申請多目標使用項目未包括攤販集中場。將依樹林區公所提供稽查紀錄及照片依法查處,並副知土地所有權人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善盡都市計畫法第79條規定課予土地所有權人應維持土地合法使用之法律義務,以免受罰及影響公司形象。(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開發管理科賴振昇本市境內1999、02-29603456 分機 7032。)

經查該夜市為非經合法登記設立之攤販臨時集中場,區公所已於4月13日於現場採証,並將資料檢送相關單位。

有關交通、噪音、環境等污染之處理內容如下: 本案已督飭轄區柑園派出所及交通分隊依該廣場營業時段派員加強週邊之違規行為查處取締,以維交通秩序;另為加強服務民眾及加快處理流程,若平時發現有各項違規之情事,仍請利用(02)26812101與本府警察局樹林分局勤務指揮中心聯絡,將即刻派員前往查處。(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樹林分局交通組 聯絡電話:02-26872922;﹝警用﹞7342550 承辦人:何勝茂。)

環保局101年4月17及20日,於該夜市周遭巡查,未發現有明顯噪音擾鄰、環境髒亂及油煙逸散及環境髒亂之情事,惟仍飭令業者做好空污噪音防範及環境衛生之維護,以免擾鄰;另針對油煙惡臭,已請該夜市之攤商自治會代表,請各攤商加強油煙防制,以避免影響附近空氣品質。(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環保稽查科王坤源、鄭茂卿(02)26874446。)

衛生局於101年4月17日依食品良好衛生規範前往查核,針對其食品衛生環境問題已先行輔導管理負責人,再由負責人轉知各攤位,並將不定期稽核該夜市之餐飲攤販。(新北市政府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萬柏彥(02)22577155 分機 1332。)

如您對於上述說明有更進一步了解之需求,亦可電洽各單位承辦人員,讓我們為您提供更詳盡之說明。
謝謝您來信與指教,並祝您  健康愉快!(請在這裡輸入內文)新北市政府公用事業科陳莉菁本市境內1999、(02)29603456 分機 5528
已有 1 人評分金幣 收起 理由
穴居人 + 1

總評分: 金幣 + 1   查看全部評分

72

主題

58

好友

6266

積分

博士班

Rank: 8Rank: 8

文章
4596
在線時間
677 小時
12
發表於 2012-5-2 17:05:26 |只看該作者
該是抗暴的時候了!
不因理想遠大,步履維艱而放棄
Keep forward till democracy completed

1331

主題

316

好友

1萬

積分

校友

Rank: 9Rank: 9Rank: 9

文章
14668
在線時間
2248 小時
11
發表於 2012-5-2 16:09:53 |只看該作者
notyet 發表於 2012-5-2 16:01
我也是收到這一封,立刻回信罵人了!

""本案已督飭轄區柑園派出所及交通分隊依該廣場營業時段派員加強週邊之 ...


  市府內部做成統一回應,所以我們的陳情一律統一處理,沒關係,我們還是要加油,持續給市府施壓,看他們還想打混多久,包庇違法者多久...

88

主題

53

好友

1986

積分

大學生

Rank: 6Rank: 6

社區
碧連天
文章
1129
在線時間
424 小時
10
發表於 2012-5-2 16:01:06 |只看該作者
我也是收到這一封,立刻回信罵人了!

""本案已督飭轄區柑園派出所及交通分隊依該廣場營業時段派員加強週邊之違規行為查處取締,以維交通秩序;另為加強服務民眾及加快處理流程,若平時發現有各項違規之情事...."它本來就是違法,還要有什麼發現違規情事才能怎樣...違法的東西住附近的多數民眾強烈反映了,你們還不執法,到底要怎麼樣才能拜託你們執法啊,求求你們來教教我們!

"環保局101年4月17及20日,於該夜市周遭巡查,未發現有明顯噪音擾鄰、環境髒亂及油煙逸散及環境髒亂之情事,惟仍飭令業者做好空污噪音防範及環境衛生之維護,以免擾鄰;另針對油煙惡臭,已請該夜市之攤商自治會代表,請各攤商加強油煙防制,以避免影響附近空氣品質。"環保局的人真的有來嗎??沒聞到也太誇張了吧,我們隔幾條街都聞得到耶..要找記者一起來看嗎???

"衛生局於101年4月17日依食品良好衛生規範前往查核,針對其食品衛生環境問題已先行輔導管理負責人,再由負責人轉知各攤位,並將不定期稽核該夜市之餐飲攤販。"是要輔導他們就地合法嗎??你們也太扯了吧!!我現在去佔個車位做生意,我很有誠意,請輔導我就地合法,拜託!!"

72

主題

58

好友

6266

積分

博士班

Rank: 8Rank: 8

文章
4596
在線時間
677 小時
9
發表於 2012-5-2 13:14:53 |只看該作者
beats 發表於 2012-5-2 12:41
既然已經設定成電腦(機器人)自動回覆了

ROT reply?

哇賽...科技真的始於人性...始於工務員的人性拉..
哈哈哈...

以後通通開除公務人員...都用機器來管理就好了...(搞不好還比較公正,因為機器的邏輯不會因人而異)
不因理想遠大,步履維艱而放棄
Keep forward till democracy completed

2

主題

17

好友

1414

積分

高中生

Rank: 5Rank: 5

文章
274
在線時間
587 小時
8
發表於 2012-5-2 12:57:42 |只看該作者
不知道直接上傳監察院
請監察調查新北市政府官員是否瀆職
會不會快一點

14

主題

1

好友

4734

積分

碩士班

Rank: 7Rank: 7Rank: 7

文章
572
在線時間
4445 小時
7
發表於 2012-5-2 12:17:17 |只看該作者
房貸族 發表於 2012-5-2 10:26
我也收到一模一樣的回覆
所以我和我老婆又各自寄了一封到信長信箱
也在『滿意度調查』全部選了非 ...

我也是收到相同的罐頭回函  應該已經設定成電腦(機器人)自動回覆了  連工讀生都省了  
不過 還是要繼續寄  不能放棄  一封信一張選票  
如果不寄了  就表示我們接受了  你們同意嗎?

明天下午3--5時  紫京城有一個立委黃志雄 議員洪佳君的"鄉親有約"







  

12

主題

19

好友

3755

積分

碩士班

Rank: 7Rank: 7Rank: 7

文章
1017
在線時間
653 小時
6
發表於 2012-5-2 10:48:01 |只看該作者
凡事,負責人太多,就是敷衍你的啦!
一般人無不生活在喜怒哀樂之中,從未與中道實相碰過頭、見過面,故稱為凡夫俗子。

1

主題

6

好友

205

積分

國小生

Rank: 3Rank: 3

文章
18
在線時間
25 小時
5
發表於 2012-5-2 10:26:36 |只看該作者
我也收到一模一樣的回覆
所以我和我老婆又各自寄了一封到信長信箱
也在『滿意度調查』全部選了非常不滿意,還留下意見:

既然夜市是違法,請問開出幾張罰單了?警察是去那邊逛街、買雞排的嗎?
還有環保人員是不是該去配副眼鏡或檢查鼻子了?噪音和偷排廢油的事情居然都說沒發現!

根據都市計畫法第79條,市府可以裁罰所有權人、使用人6萬元至30萬元的罰鍰,並且可以勒令拆除、改建、停止使用或恢復原狀,並得按次處罰,並停止供水、供電、封閉、強制拆除,而且費用由所有權人或管理人負擔。
第80條甚至規定,不遵守前條規定拆除、改建、停止使用或恢復原狀者,得處6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我認為市府人員辱瀆職守,甚至可以合理懷疑和廠商利益勾結,才會如此包庇。
若違法夜市的事情不立即處理,我將向政風室檢舉瀆職。
已有 5 人評分金幣 收起 理由
帥哥森 + 1 讚!
可可的爹 + 3 完全同意啊
kwbaseball2002 + 1
Lavo + 2 水啦!
alin + 1 讚!

總評分: 金幣 + 8   查看全部評分

6

主題

0

好友

1419

積分

高中生

Rank: 5Rank: 5

文章
509
在線時間
322 小時
4
發表於 2012-5-2 10:02:01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穴居人 於 2012-5-2 10:03 編輯

很高興至少市府"有人""統籌彙整"了.  只是都說違法了, 怎麼不用立即勒令停業呢?
還說沒有明顯環境髒亂???  夜市的隔天早上看到大學風呂的站牌附近都是亂丟的塑膠杯, 吸管, 塑膠盒等.
這些人根本是別處來逛完夜市後, 上公車前就把東西丟在站牌旁了, 真可惡 ><

1

主題

4

好友

1042

積分

高中生

Rank: 5Rank: 5

文章
41
在線時間
207 小時
3
發表於 2012-5-2 09:51:36 |只看該作者
回函負責人的電腦學得不錯,"複製、貼上"學得很好。

每一篇的回文都一樣。
您需要登入後才可以回文 登入 | 註冊

本論壇是以即時上傳留言的方式運作,一切留言內容只代表發言者個人意見,非本論壇之立場,本論壇對所有留言的真實性、完整性及立場等,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由於本論壇是以「即時留言」運作方式,所以無法完全監察所有留言內容,若您發現有某篇留言可能有問題,請通知本站管理員處理。

Copyright © 2009~2020 iBeta 愛北大. 保留一切權利

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