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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市] 中華電信發給幸福夜市限期改善的函文及市府的處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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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4-17 12:55:36 |只看該作者 |新文章置前
本文章最後由 林富子 於 2012-4-18 12:27 編輯

今日收到中華電信發給幸福夜市業者限期改善的函文副本

得知中華電信對此是採取三日內限期改善否則將終止租約的明確態度

這點,我個人給予高度的肯定

但是,昨天我也收到營運處的電子信件說明目前承租人表明短期內要遷移他處似乎有困難

所以恐怕還會有一段時日的拖延

中華電信強調市府有公權力可以介入,希望經發局能對業者裁罰

昨天跟市府主管機關經發局聯繫,主秘表示該局對幸福觀光夜市違規使用處理程序如下:

(一)這二日他們會發函給中華電信告知承租者已經違法,請區分所有人中華電信 "盡善良管理人之

責任"約束承租者。

(二)這二日他們會發函給經發局要求派員赴現場稽查違規事實並發 "勸導函 "給業者(包括攤商),要

求 "二個月"內恢復原狀,若不從,依照都市計畫法裁罰60000元,並再次要求 "二個月"內限期改善, 同時再裁罰60000元。這樣子的程序重覆到第三次,若業者還是不從,經發局將對出租人中華電信裁罰60000~300000元。

也就是說,業者在半年內可能只會被裁罰180000元。若市府在4/15日開出第一張勸導單,6/15日業者沒改善,才會收到60000元罰單,8/15左右第二張罰單,10/15日左右第三張罰單,同時10/15左右中華電信才會同時被處分60000~3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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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4-19 21:49:53 |只看該作者
evalee 發表於 2012-4-19 21:41
寫得好,可否單獨發一篇,以正視聽,會議中完全沒提到這些重點。

好的!!我另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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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4-19 21:41:09 |只看該作者
小柚子 發表於 2012-4-19 21:29
初步預估,中華電信或郵局,針對好庭車公司有幾個方式可以進行:

一、終止租賃契約:終止契約條款會約定解 ...

寫得好,可否單獨發一篇,以正視聽,會議中完全沒提到這些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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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4-19 21:29:06 |只看該作者
本文章最後由 小柚子 於 2012-4-19 21:30 編輯
寧靜海 發表於 2012-4-19 20:50
  發律師函是指到法院提告嗎?還是只是單純由律師發函給業者?我想我們居民都希望中華電信可以硬起來 ...


初步預估,中華電信或郵局,針對好庭車公司有幾個方式可以進行:

一、終止租賃契約:終止契約條款會約定解約後處理方式。相信中華電信租約有載明,終止租約限期搬遷並騰空出清,違者,有權代為執行,並向承租人求償之類規定。

二、提出民刑事告訴:
民事部分,起訴後判決定讞前,可先申請假執行。這部分不需要打贏官司,就先執行。
刑事部分:終止租約,拒不搬遷,業主恐涉及侵占等罪。

中華電信律師代表聲稱,要等判決確定才可以執行,是非常沒有誠意解決問題的說法,不得不讓人懷疑是否進行變更地目,協助業者就地合法化?!


新北市政府,對於惡性重大的業者,原可依照違反都市計畫法,祭出勒令停業、斷水斷電處分,連續罰款,負責人甚至面臨有徒刑重罰,但為何選擇不痛不癢輕罰,是否涉及圖利特定人?!

假如北大居民再不嚴肅或輕忽看待並處理違法夜市,我保證,北大夜市將成為三峽瀝青廠、師大夜市翻版,後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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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4-19 21:05:20 |只看該作者
寧靜海 發表於 2012-4-19 20:50
  發律師函是指到法院提告嗎?還是只是單純由律師發函給業者?我想我們居民都希望中華電信可以硬起來 ...


就是以律師身分給業者的終極告知~強烈告知
要一決生死了!
社區事找樂爸,加我賴learnning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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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4-19 21:00:42 |只看該作者
寧靜海 發表於 2012-4-19 20:50
  發律師函是指到法院提告嗎?還是只是單純由律師發函給業者?我想我們居民都希望中華電信可以硬起來 ...

謝謝里長姊。

絕對不是提告,八成是......文到xx日內改善,違者訴究相關法律責任之類的警告。

中華電信要活化資產,從星期五就可以開始囉。因為租約內一定有違約金的問題,還有不當得利的問題。

中華電信可開始計算違約金,只要業者一天不回復原狀,中華電信就賺一天的違約金,還要加計利息,這也是活化的一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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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4-19 20:50:56 |只看該作者
林富子 發表於 2012-4-19 20:46
中電信星期一就會委請律師正式發律師函 尋求法律途徑解決


  發律師函是指到法院提告嗎?還是只是單純由律師發函給業者?我想我們居民都希望中華電信可以硬起來,被業者嗆說「幫忙活化土地」,竟然不敢回應,真的完全被看扁了,希望中華電信可以趕快採取行動,不要被違法業者瞧不起,也不要逼居民最後到中華電信門口去抗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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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靜海 發表於 2012-4-19 19:25
  林里長您好,中華電信星期一發函,相信星期二業者已經收到公文,截至今天已經是星期四,明天就星期五 ...

中電信星期一就會委請律師正式發律師函 尋求法律途徑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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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4-19 20:39:36 |只看該作者
可能星期五拖到五點, 喔! 又下班了...下周一再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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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4-19 19:25:19 |只看該作者

  林里長您好,中華電信星期一發函,相信星期二業者已經收到公文,截至今天已經是星期四,明天就星期五了,相信明天應該就已經到達期限,但顯然業者毫無改善動作,可否拜託里長明天撥冗跟中華電信詢問,問他們是否「進行解約動作」。

  並請中華電信立刻到法院提告,請他們要拿出積極作為,不要成為市府踢皮球、推卸責任,最後成為民眾眾矢之的的犧牲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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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章最後由 亞美 於 2012-4-18 21:51 編輯

二個月?
時間太長了…
不過看的出攤商只是在撐
看看居民的態度會不會軟化
這幾次經過,生意也沒開幕那天好了
血本無歸其實也沒啥好同情的
明知違法還要硬來
那誰來同情北大的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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