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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艾力 於 2012-4-14 13:06 編輯
寧靜海 發表於 2012-4-13 20:17
回復 upling0709 的帖子
相當認同!
我本身是不反對夜市存在,
但我很清楚這三造
01. 政府
02. 中華電信 (地主)
03. 經營者
都有相關責任與義務沒盡到, 才造成反對的居民與夜市攤商形成雙輸/對立之局勢;
這是最不應該產生的局面!
誠心建議對夜市不滿者
應該照"寧靜海"所建議:
"根據中華電信的說法,只要蒐集到業者利用該機關用地違法營業的事證,他們就會跟業者解約。
另根據市府的說法,該機關用地依法不得做為攤販集中地營利,違法將由城鄉發展局開罰。"
並依及另篇所載, 公開夜市業者給我的回信,現在看來都在騙人... 唉...
針對夜市經營者失信部份,將夜市場所造成的噪音髒亂等問題,給與經營者壓力及表達不滿。
反對夜市的聲音/砲口應該著眼在這三點:
01. 政府
02. 中華電信 (地主)
03. 經營者
其它諸多批評聲浪,徒增口快嘴雜, 不是嗎?
因為其它主題內容, 像是所提之
藝術大道的髒亂, 這主要是逛夜市者的公德心問題;
周遭交通影響,這主要也是逛夜市者的守法問題;
特區店家商機受影響,這只是彰顯夜市經營者/攤商們的努力夠本事吸引來客...不是嗎?
另外,
非法存在的夜市"試賣"卻吸引意外之多的人潮
這現實已出現的人潮, 讓我們應該冷靜想想
1. 北大特區商圈的發展, 是不是非拒夜市於其外?
( 對經營者/攤商而言, 此問題是:夜市如何正當又正面地存在北大特區? )
2. 店家與夜市是否有合作,或是異業結盟發展的可行性? 讓人潮人氣相輔相助?
(店家應主動積極面對市場影響,而非排斥市場變化)
就像大禹治水之道(疏導優於防堵)
特別又是在沒有完美法律的現實問題之下
我不認為學無能主政者, 遇事只會依法行事是個好辦法。
(師大商圈,文林苑事件... 都再再證明依法行事的無能只會造成對立/三輸局面)
(只會依法行事還不如找電腦當首長"有效率"或是選偶像明星當首長"有看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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