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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3-8 09:23:06 |只看該作者 |新文章置前
我看全國各地都有相同的問題,或許可以找到一些關鍵字腦力激盪看接下來怎麼做?

http://www.taiwanfuneral.com/index.php
社區事找樂爸,加我賴learnning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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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3-9 11:27:44 |只看該作者
kwbaseball2002 發表於 2012-3-9 11:16
大家要想開一點....
人家是吃公家飯的耶...

說得好
要有籌碼
問題是我們沒籌碼阿

有啥是新北濺府市長看得上的籌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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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3-9 11:16:11 |只看該作者
rainbow 發表於 2012-3-8 17:53
差點忘了放最經典的一段新北市會議紀錄
書面質詢人:國民黨團周議員勝考等28 位聯合質詢
質詢事項:新北市 ...

大家要想開一點....
人家是吃公家飯的耶...

我們拿什麼跟人家談判?

他們不會自動對我們好...

一切都必須談判..就像商場上一樣...

如果我們沒有籌碼!我們憑什麼跟他們談?
我如果是市長,你們沒有任何籌碼,我幹嘛跟你們談?我又不是笨蛋!
不因理想遠大,步履維艱而放棄
Keep forward till democracy comple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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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3-8 17:53:38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rainbow 於 2012-3-8 17:56 編輯

差點忘了放最經典的一段新北市會議紀錄
書面質詢人:國民黨團周議員勝考等28 位聯合質詢
質詢事項:新北市是否有設立殯儀館及火葬場的計畫,朱市長的看法如何?如果可行地點何處?面積範圍?時程規劃?
答復內容:一、地方民意反映應規劃興建第二殯儀館:第二殯儀館規劃選址規劃緣起,係臺北縣議會議員多次提案,請縣政府研究將臺北縣立殯儀館遷移,另覓適當地點興建,以符合使用需求及板橋都市計畫發展,提案之次數說明如下:
臺北縣議會第16 屆第5 次定期會議員提案。
臺北縣議會第16 屆第7 次定期會議員連署提案。
臺北縣議會第16 屆第7 次定期會縣政總質詢議員質詢。
臺北縣議會第16 屆第9 次定期會議員總質詢。
臺北縣議會第16 屆第15 次臨時會議員提案。
二、大臺北地區殯葬設施未來需求:依據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之人口推計,至民國117 年新北市死亡人口將達到33,337 人,以使用殯儀館治喪比例90%計算,使用殯儀館數量將達到30,003 場次。目前新北市禮廳共計10 間,考慮國人選擇吉日殯殮之習慣,一年中適合殯殮之吉日約占全年總日數40%,以一天3 場計算,全年僅能提供4,380 場次(10 間×3 場×365 天×40)使用,數量上顯有不足。其次,目前新北市計有12 座火化爐,99 年火化人數共計12,815 人。至民國117 年,若以使用火葬比例90%計算,每年火化人數將高達30,003 人,考量吉日集中現象,至117 年新北市火化服務將無法滿足需求。
三、本市殯儀館與火化場現存問題與規劃改善方向:
本市殯儀館與火化場現存問題:如前述,新北市未來將呈現殯儀館禮廳與火化場不敷使用之狀況。此外,目前新北市立殯儀館亦存有以下問題:1.設置地點影響週邊環境。2.殯儀與火化作業分別處理,至為不便。3.部分建物老舊空間狹小,不符操作需求。4.設施完整性不足,便利性較差,因此目前新北市確有增置相關殯葬設施之需求。
規劃改善方向:1.依據98 年度臺北縣政府民政局委託研究之「臺北縣縣立第二殯儀館規劃設置可行性評估案」,研究機構曾選址臺北縣7 處地點評估,評估準則有三:(1)土地取得成本:包括土地取得整合之難易度、時間及費用等。(2)基地區位:停車需求、交通運輸便利性、公共設施及環境相容度等。(3)開發容易度:地方民意整合容易度、地(墓)主意見整合容易度、工程技術容易度及用地變更容易度等3 項。2.有關適合興建第二殯儀館地點,經規劃單位評估結果,以生活圈之需求概念,提出建議擇定重新地區、土樹地區及北海岸地區部分或全部地區,規劃興建新的殯儀館。並建議依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以下簡稱促參法)第42 條由政府公告徵求民間參與興建,或依促參法第46 條由民間自行提出規劃參與興建案之方式開發。3.後經本府民政局與評估單位檢討修正,提出殯儀館與火化場興建執行建議意見:(1)原建議殯儀館設置以生活圈規劃提供需求,因考量殯儀館之鄰避性質,民眾抗拒性高,恐造成縣府未來興建壓力及地方強力反彈,擬以全縣現有公墓用地或偏遠郊區,對周邊居民影響力最小之地點,列為優先考量規劃地點。(2)而開發方式,如依促參法第42 條規定,由政府辦理公告徵求民間參與,未來必然面對民眾抗爭壓力,造成縣府困擾,建議依促參法第46 條規定,受理民問自行提出之規劃興建案,以減少本府困擾,本府則由主動轉為被動立場,居間協助民間辦理。四、對殯儀館與火化場興建,市府的看法如何?如果可行地點何處?面積範圍?時程規劃?
本府針對殯儀館與火化場興建案,並未主動規劃籌建或辦理公告徵求民間參與,但對於民間自行提出符合本市前所選址規劃生活圈順位(重新地區、土樹地區及北海岸地區)之興建案,將居間協助民間辦理。所以,本府並無規劃興建之確切地點,自無法確定開發面積範圍及規劃開發時程。目前計有民間申請人提出三峽BOO 案(位於土城三峽地區)及五股BOT 案(位於五股地區),本府民政局已依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審理中。

市府意見的內文前面全部都是照抄那本問題多多的選址報告
也就是殯葬網編輯部提到的那份
所以長期追蹤的人應該很了解  看得也很熟了
唯一新的回答是"對對於民間自行提出符合本市前所選址規劃生活圈順位(重新地區、土樹地區及北海岸地區)之興建案,將居間協助民間辦理"
還有  直接告訴我們市府沒膽面對民眾反彈  所以"被動"來減少市府困擾  以及"協助"民間辦理

從不檢討報告錯誤  一本充滿問題與錯誤的選址報告就吃定我們了
To see with the eyes of another, to hear with the ears of another, to feel with the heart of anot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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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3-8 17:36:57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phantom 於 2012-3-8 17:37 編輯
阿煒 發表於 2012-3-8 10:08
引用文章內的一個段落


毋須給市政府太多「黑箱作業」和「圖利他人」的指責...
哈!這話說的算誠實!若有人是圖利自己,卻被硬說成圖利他人,真的有點冤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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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3-8 17:36:11 |只看該作者
回復 阿煒 的帖子

我覺得新北市府的態度是很有問題的
如果仔細讀議會質詢紀錄
可以看到顏世雄議員提到(以下擷取自會議紀錄)
"有些偏遠地區,例如我們瑞芳四鄉鎮來說,所有的人民面臨到喪葬的時候,他必須要越界到別的縣市去,例如說貢寮,他可能要到宜蘭,那我們瑞芳的,就要到基隆,但是身為新北市的市民,我們去基隆市,聽說今年度開始要被加收3,000 元,本來是6,000 元,現在變9,000 元,所以也因為這樣,基隆市在去年就發生殯葬課集體舞弊的事件,這個新聞你應該也有看到,所以我想局長未來可以考慮在很多的新北市其他區域,例如說我們偏遠地區這四鄉鎮,有沒有考慮設置一個殯儀館跟一個火葬場?然後可以造福偏遠地區的居民,讓他們不受宜蘭縣跟基隆市的侮辱,要給人家拜託還要排隊,我想是不是可以考量?"

但新北市府對此態度是要去跟基隆協調
然而當初二殯選址首要目標不就是服務偏遠地區  解決越界去使用嗎?為何人家開口要求還是不理會呢?

而土樹三鶯地區已經有火葬場與禮廳  表明不想再要  多位議員都反對  多位議員質詢
但永遠市府的回答都停留在以後會開說明會

例如這位黃議員質詢意見(其他王明麗議員與林銘仁議員的質詢很多很長  可以上網看全文)
"黃議員永昌:有關這個三峽生命園區興建營運BOO 投資計畫案,這個案在這裡我跟市長報告,我資料是一疊這麼大疊,從97 年開始找地方,其實新北市人口有389 萬,他是需要一個第二殯葬專區,確實需要,但是做在哪邊,選位置很重要,我當時在98 年度都一再講,為什麼每次我的會議紀錄都沒出來,而且其實我們要順應民意,符合民意的需求來做這個殯葬專區的地方,當時我們選七個地點,這七個地點我來跟市長報告,就是說其實目前為止我們板橋有一處,這是禮儀廳跟冰庫都在這裡,三峽這邊是火葬場,其實以大海山地區它是足夠的,其實比較不夠的反而是三蘆地區、五股這邊,他應該要併三重、新莊、蘆洲、五股這方面,跟汐止這邊,應該要有一個選地址的位置是一個很重要的地方,他竟然是地點先決定好,再叫一個博士、叫一個建築師,怎麼劃怎麼劃都還在原來的地方轉,這個是第一點的錯誤。第二點,其實對市長是很不利的,因為這個地方是離我們三鶯線500 公尺,離我們三鶯線兩個站,一個500 公尺、一個800 公尺之內,你說這裡面沒有住人,96 年度我爭取七百多萬給他們接自來水,他說那邊沒住人,300 公尺沒住人,233 巷,請民政局長你去調提案紀錄出來看,我四年前爭取了七百多萬給他們接自來水,怎麼會說那邊沒住人,花了七百多萬,那裡怎麼會沒有住人,而且龍田社區也在旁邊,再來跨一個溪就是臺北大學,這樣的做法,而且我們真的是有效率,我們都知道要做這個殯葬區,但是真的是不該設在這個地方,而且它又設在河川地,也真的是不該設在捷運經過的地方,他在規劃就有問題了,那現在要怎麼讓他,既然我們已經準備簽約了,我們通過了,準備簽約,是不是?簽約了嗎?
朱市長立倫:還沒。
黃議員永昌:還沒有簽約,在這裡我跟市長建議,請他既然已經就通過了,要簽約之前,請他跟土城、三峽各里去做一個說明,這樣也有樓梯讓他下來,既然地點不對,就要重新選地點,但是我們已經給人家審核通過了,就讓他先來跟地方面對面的一個溝通,再看地方的意見如何,不要說是我黃永昌一個人講的。說真的那是在害市長,北大跟土城的人口那麼多,竟然設在那邊,沒被人罵死才奇怪,捷運500 公尺、捷運800 公尺,兩個站,河川地,你說沒有住人,沒有住人的話,那我請問他們是哪裡來的,在這裡跟市長建議,就是說先召開地方說明會,尊重地方的意見。
朱市長立倫:他一定是要開地方說明會,本來就一定要開地方說明會,感謝議員。"
市長還回答會開說明會

再看這段王明麗議員質詢內容
王議員明麗:好,那想要請教市長,對於殯葬特區,我是覺得殯葬特區能夠成型,好像太過於草率了,因為我看到審查委員會都是我們府內二、三級的主管,他們那些人就能夠來決定我們三峽的未來嗎?我想這個是我一直不能夠容忍的事情。另外,你知道裕成砂石場,還有裕豐砂石場,在我們三峽三、四十年,在那邊是挖取我們三峽河的砂石,挖走砂石,掩埋垃圾,現在要來做殯葬區,我想哪有這麼好、這麼便宜的事情,尤其很多的地都是水利用地,都是河川用地,為什麼他們能夠來做我們的殯葬區?我去把這個資料,三十二筆土地都調出來,裡面土地是從66 年5 月就開始,那個時候土地一坪50 元,那現在他把它通通登記起來,認為說這就是他要去申請的資料,甚至於他在臺中彰化銀行就借款,有借8 千萬、有借6 千萬,借了非常多的錢,可能是一個空殼公司,那用這個空殼公司來跟我們新北市說他們要做一個殯葬特區,這是合理的嗎?為什麼我們都沒有去查清楚?像這種買空賣空的公司,你們容許他來做我們新北市的這個合約的對象嗎?我想請市長一定要去查清楚。另外,我們三峽這個連署書,我今天有帶過來,我要送給市長,讓市長知道說我們很多的市民都非常反對。另外,我也希望市長能夠答應,如果要做殯葬特區,全民公投,只要我們三峽一半以上說好,可以做,那我就沒意見,好不好?可不可以?"

(中間還有一長段質詢內文  )

王議員明麗:因為促參法有一條條文,他說依機關辦理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案件作業注意事項第37 條,他有規定,本案經審核會決議通過以後,還要經過我們新北市的市長朱立倫核定了才算數,所以我問市長,你是最後一個把關的,你會不會同意?朱市長立倫:我會嚴格把關。
王議員明麗:嚴格把關,不會讓它過,對不對?
朱市長立倫:我會嚴格把關,好不好?其實真正要把關,我跟議員說明,還把關很多,環評也要把關,都市計畫也要把關,整個要投資的過程還很長。
然後朱市長就開始跳針了  只有一句嚴格把關

所以  我開始祈禱  朱市長真的會嚴格把關
To see with the eyes of another, to hear with the ears of another, to feel with the heart of anot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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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valee 發表於 2012-3-8 10:32
市府已經收了廠商的保證金,除非退保證金撤案,這件案子才告落幕。

有沒有人插乾股或圖利,也不是市府單方 ...

政府現在也拿不出來有條件同意瘦肉精牛肉進口的六成人民贊成的調查報告!

大家要想開一點,會比較開心....

要不然氣死自己是沒有人會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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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3-8 10:32:29 |只看該作者
市府已經收了廠商的保證金,除非退保證金撤案,這件案子才告落幕。

有沒有人插乾股或圖利,也不是市府單方說詞可以確定,更何況圖利者不一定是官員,施壓的人也有可能。當初北大特區建設,市府官員有人收賄因此被判刑。

評估報告說的地方同意證據在哪裡?到現在拿不出來。程序瑕疵至此,應進行重新評估,被評為黑箱作業並不為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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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靜海 發表於 2012-3-8 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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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因為這隻是金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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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手的鴨子不會輕易讓他飛走的...

  這是目前民政局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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