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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柑園622公頃農地.要計畫解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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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1-19 00:51:48 |只看該作者 |新文章置前
本帖最後由 abu 於 2012-1-19 00:54 編輯

【MyGoNews方暮晨/台北報導】新北市政府配合內政部公告實施「變更台灣北、中、南、東區域計畫第一次通盤檢討」,辦理大柑園地區「特定農業區檢討解編(檢討改劃為一般農業區)」計畫案,於2011年12月29日起於樹林、三峽及鶯歌區公所公開展覽30日,並訂於2012年1月19日上午10時於樹林農會柑園分會禮堂舉行說明會。

新北市政府表示,特定農業區之劃設,係早期為保護優良農田,將農地重劃及土質肥沃度高、灌溉系統完備之地區編定為特定農業區,避免優良農地遭過度開發。惟新北市非都市土地自1981年公告編定實施管制迄今已逾30年,隨著環境變遷,許多特定農業區之土地已因環境、土質等因素無法作為農業使用,甚至因都市擴張壓力轉作建築使用,故現存之特定農業區是否仍名符其實,確有重新檢視之必要。

故因應內政部2010年6月15日公告實施「變更台灣北、中、南、東區域計畫第一次通盤檢討)」,新北市政府地政局擬將部分特定農業區辦理解編,以增加後續都市計畫檢討開發之彈性。

新北市政府地政局表示,本次大柑園地區調整範圍包含樹林、三峽及鶯歌區,其中樹林三峽之特定農業區位於台北大學特定區及大漢溪、三峽河間,鶯歌區之特定農業區則位於三鶯大橋下文化路兩旁土地,共計13 地段,共計6362 筆土地,面積合計622.8120 公頃。北臨大漢溪、東臨三峽河、南邊鄰北大特區、西鄰三鶯大橋左右兩側等。本案土地現況大部分已作為鐵皮工廠及住宅使用,少部分尚維持農作使用。

因本區域位於都市發展邊緣,對外交通便捷,為配合未來城鄉發展藍圖,應可適度調整農地空間轉型,故檢討將本區之特定農業區解編,以增加後續都市計畫檢討開發之彈性。
財神爺來我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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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12-24 12:03:05 |只看該作者
不是要解編嗎???一堆政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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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1-20 22:54:48 |只看該作者
小蜜蜂 發表於 2012-1-20 20:53
回復 環 的帖子

是呀就地合法

呵~~
這一切的一切都不合法~
但是強制拆除卻不是最好更非唯一的辦法~
就地合法最省事了不是嗎?!

不用花人力時間來輔導搬遷~
不用花精神金錢來整頓和彌補先前的錯誤~
懶得做這些動作又怕引來爭議~
讓市場機制來自行淘汰~
他們就可坐收漁翁之利囉~~~

放著這樣下去~
未來走向會怎樣~誰知道?
誰最有利?!不到時候很難說得準的~
財團嗎?地主嗎?工廠經營者嗎?
一切的一切~還是要看大有為的政府如何走下一步才知道呀!!
如果殯葬特區進來~~全都是輸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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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1-20 21:58:15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kwbaseball2002 於 2012-1-20 21:58 編輯

算了..說明會又如何...

他們會說...
因為過去種種..所以要就地合法
你們擔心的違法與種種汙染我們會加強取締與管理.

幾年過去了...
某某:請環保局來測量臭氣.
2個小時之後
環保局:我來沒有聞到...

之後..就陷入永遠走不出來的相同迴路
看太多了拉...(現在進行式)

所以...看看,聽聽就好...
然後呢..活在當下,及時行樂!

別說了..聽歌
不因理想遠大,步履維艱而放棄
Keep forward till democracy comple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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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1-20 20:53:17 |只看該作者
回復 的帖子

是呀就地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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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1-20 18:23:48 |只看該作者
小蜜蜂 發表於 2012-1-20 15:54
回復 環 的帖子

少數違法就是違法.多數違法就是合法好奇怪的政府

我覺得~~
這個問題已經不是少數和多數的問題~

而是時間的問題~
因為政府長時間忽略這個問題~
因此現在也必需要背負某些責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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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1-20 15:54:24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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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數違法就是違法.多數違法就是合法好奇怪的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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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下 發表於 2012-1-20 13:16
持續小康收租 VS 賭一把變成田橋仔 地主們 dochi!?

哈~~
這個好玩~~~~

只是~~這可能不是地主們可以決定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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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續小康收租 VS 賭一把變成田橋仔 地主們 do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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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evalee 於 2012-1-20 13:09 編輯

解編以後,要注意新北市府都市更新法案的修正,目前觀察朝向鬆綁的方向,要讓土地整合更容易,例如把釘子戶的拆遷手續變得更簡易。簡化之後,都更和土地開發迅速綁在一起,承租人和地主更難敵公權力機關和財團。

這是為了公共建設?或是賣給財團?或者BOT政商合作開發?以新北市老說沒錢,加上捷運淪為紙上談兵來說,應該會賣給財團,或者BOT蓋什麼東西。為了便利工廠就地合法,只是幌子理由,或者過渡方案。以上個人觀察。北大造鎮成功,像一塊蜜,引來蜜蜂,也給其他團體仿效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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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1-20 11:48:23 |只看該作者
0980 發表於 2012-1-20 08:59
回復 康康 的帖子

一些地主一坪違章收租已經收超過300了 並全家都以此為經濟主要收入

一些地主一坪違章收租已經收超過300了 並全家都以此為經濟主要收入
我不知道一坪三百算不算高,這點大家去評量繳完地價稅後不知剩多少
而贊同都市計畫或徵收是有辦理時段性的 公佈要徵收和徵收完畢要花費多長的時間阿
徵收時間多長  原地主就可以出租多久
其中的徵收過程經濟收入中斷怎計算 還有贊同徵收的話勢必又要爭取更為合情的徵收補償這也是有風險和需要時間的
試問你已有違章收租 你真能高興配合做土地資源重新建設規劃嗎
這點你可以去問問看林口A7或是新莊思原重劃區、頭前副都心還有江子翠北側大部分地主的想法,土地無法有效益的開發才會去搭鐵皮屋出租,如果土地可以開發很少人會願意搭鐵皮屋出租吧
而原本就已經是住那邊的純住戶非地主的又為何要同意徵收和開發  
人家原本就住得好好的徵收補償費也不足付新屋頭期款 設身處境下 會很樂意為他人犧牲嗎
純住戶但不是地主,因為他只有地上權的關係嗎還是佃農的關係,這個部分法律有機制
[/b]我是康康  不是板主阿康大大  也不是唱歌的康康[/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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