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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反應] 有關人行道、道路修復問題縣府答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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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8-9 10:15:39 |只看該作者 |新文章置前
台端陳情本縣轄區「臺北大學大義路人行道不平及積水」乙節,本府回覆如下:

本案經樹林市公所表示:陳情地點為大義路36號(金莎旅店周邊)人行道,先前已補修完畢,該路段係因襯墊砂流失造成凹陷鬆動不平整,本所將通知承包商再次前往補修,預定99年8月底前補修完畢。

另本局接獲民眾通報案件後,分派相關權責單位處理,有關道路產生坑洞、凹陷部分規定於2日內完成交通設施(標線、標誌、號誌)部分規定於14日內完成另其他案件(需大面積刨除加封或其他無法立即修復之案件等),將視個案情況進行處理。上述案件處理時效,除依規定時間內完成外,其他案件本局將請各路權單位加強案件處理效率,如因處理時效冗長,造成您的不便,敬請見諒。

承蒙您關心公共事務,感謝您的上網留言,耑此!案號:0990709468

承辦機關:臺北縣政府工務局道路養護工程一科
聯絡電話:本縣境內1999、(02)29603456分機7844
承辦人:呂理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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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9-2 05:21:13 |只看該作者
公所的資源是有限的,如果能美觀又實用當然很好,但安全是第一優先,美觀而不實用且維護不易是很困擾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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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9-1 09:17:54 |只看該作者
使用混凝土雖不美觀,但實質使用性很好,因為大家都把車停在人行道,如舖磚容易又壞。
劉劉 發表於 2010-9-1 00:16


  不過很不一致,鋪磚中間混以混擬土,像是衣服破了補丁一樣... 這種求快不求好、不求美的施工要求,讓人無法恭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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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9-1 00:16:05 |只看該作者
使用混凝土雖不美觀,但實質使用性很好,因為大家都把車停在人行道,如舖磚容易又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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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8-14 02:08:07 |只看該作者
路平專案管理系統
http://urc.tpc.gov.tw/road/

建議遇到道路問題,例如鋪設不平、凹洞、凸起,或是號誌故障、指示標誌歪斜等,可以直接將此情形登錄到系統中,能附上照片更好。

希望大家多加利用這項資源,多管閒事,可以讓北大特區變得更整齊美觀而且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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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8-9 10:25:53 |只看該作者
  順便附上修復完成的照片,雖然我覺得很糟糕... 竟然只是用混擬土舖平,而不是重新鋪設人行地磚... 我的天...





  所以大家填報時,也可以去把修復照片下載下來,觀看修復狀況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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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8-9 10:20:07 |只看該作者
這篇縣府答覆的重點在這一段:
本局接獲民眾通報案件後,分派相關權責單位處理,有關道路產生坑洞、凹陷部分規定於2日內完成,交通設施(標線、標誌、號誌)部分規定於14日內完成;另其他案件(需大面積刨除加封或其他無法立即修復之案件等),將視個案情況進行處理。

所以大家發現道路或人行道有凹洞、凹陷,或號誌故障,標誌出問題或磨損等,可以填寫路平專案管理系統,依規定至少應於2天或14天內完成修復:
http://urc.tpc.gov.tw/road/

舉例來說,大家不知道有沒有發現學勤路上的公車站牌(學勤路站)不是高矮不齊,就是歪掉(比「比薩斜塔」還歪),這都可以通報路平專案管理系統要求處理,若超過時間,還可以申訴。

希望大家多加利用這項資源,多管閒事,可以讓北大特區變得更整齊美觀而且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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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8-9 10:16:20 |只看該作者
附上原信件內容給各位做個參考:

陳情內容:
有關案號0990512091陳情「臺北大學大義路行道路不平及積水改善案 」乙案,縣府答覆:「經查上述道路附屬工程係屬樹林市公所養管,本府業已上網登錄(案件編號:183621),通知樹林市公所依業務權責前往處理。

惟自5月16日接獲縣府回覆迄今,已過2個月餘,不僅人行道沒有進行任何修補與加強,反之因為雨水沖刷破壞,人行道的破損越來越嚴重,對行人的安全威脅也越來越大。

想請問縣府:

1. 大義路人行道修補何時能完成?
2. 一般來說填報路平專案後,多久時間能夠完工結案?
3. 縣府道路修復之流程與效率是否有加強空間?相關人員是否有所疏失?

煩請縣府答覆,並儘快修復大義路人行道,不要等到行人因此受傷後,才願意有所行動,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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