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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市新聞] 未來買屋 公設單獨標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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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9-9-17 12:27:41 |只看該作者 |新文章置前
【聯合報╱記者李志德、李順德/專訪】# A& \! R6 _1 `6 M& U4 D6 y' ^6 C
新任內政部長江宜樺昨天表示,內政部預計半年內提案修法,要求建商在售屋標價時,必須將實際居住的「主建物」,和沒有居住機能的「附屬建物」和「公共設施」分別標示清楚,各依建造成本列出價格。' y. B# a8 I" @& _8 B  r5 @2 A
9 |8 W; Q0 t7 e. t  P5 M- v
江宜樺昨天接受本報專訪,回應監察院九月初針對房屋坪數灌水問題的糾正。監察院在調查報告中,批評內政部消極不作為,放任建築法規不斷放寬,造成許多附屬建物、公設灌入坪數計算,嚴重影響消費者權益。0 \6 D* [4 e! ?% X0 N, y5 h
/ [6 n; i! f! }7 b/ k  b. D
「建商不斷灌虛坪,讓消費者花很多冤枉錢,買的不是實際可以居住的地方。」江宜樺說,計算建蔽率、容積率時,應考量「實際可以居住的範圍」,將「主建物」,「附屬建物」和「公設」分開標示。主建物是室內可以實際居住使用的部分;附屬建物例如陽台、雨遮;公設如進門的門廳、走道、電梯間等。
0 c% u3 P% R" x+ d" p7 ^) F7 n" ^$ d
江宜樺說,這三者建造成本不同,售價也應該不同,資訊應該公開透明,公告建造成本,「大家都害怕花錢買到一堆虛坪,當然希望坪數愈精確愈好」。
; Z3 z) \7 b; I. o* l) b. |' F1 x
. ^- ^  l! O$ [; ?( `4 J6 X江宜樺表示,理想的情況是建商在廣告或預售時就要講清楚,物件的主建物有多大,一坪多少錢;附屬建物和公設各有多少,一坪多少錢,然後算出總價。
6 ?3 u7 W9 E! n) ]0 |$ M: l7 z  w% w5 ]8 e
江宜樺說,內政部正在研議,修改土地法中建築登記規定,或者另訂不動產登記規範。牽涉修改土地法或民法,檢討期間「不應該超過半年」。& k: `. r8 w; W3 _( K) _# Z9 n
- j4 `0 ]6 [5 H0 l1 m" m6 \5 {
江宜樺一上任就推動這項重大變革,是否會引發建商反彈和立法院反對,江宜樺強調:「消費者的聲音也很大啊!」政府機關如消保會,也和推動這一波改革有關。江宜樺說,他很願意和立委直接溝通,或結合消費者團體推動。 : u! r5 D2 K4 C

5 I% ~( Y4 \, ]# ^http://money.udn.com/house/story ... amp;f_ART_ID=194506
環保最重要的觀念就是簡樸,簡樸一點過生活,就是生活環保.
走路健康鍊身更可修行鍊心,快走驅遣妄情慢走發慧習定
任何狀況下,都要照顧好自己的心,保持內心的平穩與安定,就是心靈環保
只要自己的心態改變環境也會跟著改變世界上沒有絕對的好與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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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9-24 11:48:44 |只看該作者
幹脆用內部的使用面積計價,算了,沒有什麼公設比不公設比的問題,不過怕是如此一算,單坪價格直接破百萬,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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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9-24 09:41:16 |只看該作者
總之是生意人..不會做虧本生意
給我太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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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9-24 08:50:04 |只看該作者
#8F,
  M4 i$ _$ }* i' X  V
/ ]3 ^4 `, l$ P0 Uany updated,, S! a" a6 Q+ v" A
Thank y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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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9-12-21 15:43:08 |只看該作者
建物公設分開計價 監委籲注意聯合漲價8 p2 W2 t" H: ?5 h, B3 F( }
. b/ a2 e- a+ N; i- T9 v+ M
內政部規範將從明年5月起,採行建物、公設分別計價,監察委員程仁宏今天指出,「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已有業者醞釀拉高主建物價格,內政部應注意建商是否聯合哄抬房價。' s6 A8 P" i( f6 T' ?5 J
- h$ p% {. F; m

; C6 ^% d7 n6 h# W' [- n監察院內政委員會今天赴內政部巡察,與會監委就社福預算、治安防詐、八八水災重建等問題,逐一詢問內政部長江宜樺。
7 ~; A0 p  K' y/ b- {7 u
) }$ X: F# J; y5 g$ y' @; N9 u- a& x
今年9月間提案糾正內政部怠惰修法的監委程仁宏,今天肯定江宜樺新官上任第一把火就燒向長久沒有解決的房屋灌虛坪問題,但他也期盼,這把火不要只燒一下就熄滅。
' ~( O7 K" f% Y3 N' s
5 s$ J* M: y6 ^3 ^8 {% W0 T9 N9 Q. e' K9 D$ |: ?1 H+ p
程仁宏說,雖然內政部修改相關規定,明年5月1日起,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要分別列明主建物、附屬建物及共有部分面積、售價,但「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已有業者打算把價格灌入主建物,例如每坪新台幣50萬元的房價,可能調高到每坪80萬元,藉此讓房屋總價維持不變。
$ ~) }6 u7 V0 O; g' ?1 ?2 q2 G; g6 `
9 |1 }9 P$ Z  }* z4 A  e
程仁宏指出,當然該給建商合理的利潤,但「不能太超過」,內政部應該和公平會緊盯建商是否有聯合哄抬房價的行為,並從法制面提出配套因應措施,讓業者有所忌憚。" `  D7 u7 a. r; s. Q

, X* o, W. F5 k. Z+ |( L9 ]
9 Q: r: D1 J6 M2 k5 f  x監委李復甸則是出示新竹縣、雲林縣、台北縣社福預算分配比例數據,他說,新竹縣社會處在民國96年到98年間,有72.73%的預算是用在「敬老津貼」項目,兒少福利項目預算僅1.41%,讓人不禁質疑,這是不是因為兒少沒有選票所致。5 l. D- Z: m% w# ]9 b3 X8 s
  p1 Y( m0 {4 m/ A3 L- ^" _

6 z* ?9 S* V4 p/ T# F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1125/5/1vnx4.html
環保最重要的觀念就是簡樸,簡樸一點過生活,就是生活環保.
走路健康鍊身更可修行鍊心,快走驅遣妄情慢走發慧習定
任何狀況下,都要照顧好自己的心,保持內心的平穩與安定,就是心靈環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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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9-10-15 20:00:51 |只看該作者
我也覺得至這個想法很創意, 但也只剩創意可言: C! m( O: X& |+ q
除非房屋設備能一項項挑著買, 否則只是沒用的政策
6 B- x  X$ M: ~3 X7 C$ m) u. P5 a9 n
  h# M. e" S! T5 _+ r就算公設都標明免費相送又如何? 買房子還是整套買, 整筆付...& b5 ?  e+ d% o$ r
例如, 一套真實成交市價值1000萬的100坪房子, 50坪是公設, 50 坪是實坪, 廣告號稱每坪10萬( Y! Y6 I# {( E+ J
今天因應新政策, 建商註明公設/室內每坪單價都是10萬, 消保團體就跳出來嚷嚷公設不能算10萬
: l0 [$ _1 S& T  z! C% H& }, r, u建商就轉個彎, 宣布公設車位免費, 但室內每坪 20 萬, 消保團體就沒理由出來嚷嚷了6 \  N4 I7 x6 n* J! E4 V- L
(因為公設車位都超低價, 雖然室內每坪漲價了, 但建商愛亂開天價, 只要對潛在買家太離譜, 建商自負
9 O' ^+ @3 k2 j2 T滯銷後果, 大家歡喜甘願),; g  F6 K# m& G7 u& Z& u
然而, 公設便便宜了, 室內實坪變貴了, 也乍看之下滿足消費者知的權利,
4 |" b9 m+ z. N4 ~: Y! E但我們要問的是: 消費者有因此得到更多資訊嗎? 消費者會因此改變買或不買的決策嗎?- d9 A4 \9 j7 Z+ z. a. ?1 U
答案是否定的 (如果民眾維持一樣的理智)...
' I9 y! ]7 X+ }, r# u4 A7 ^- |除非能購買整套房屋能分開買/挑哪幾項要買或不買, 否則都沒有實質效果...
$ J% H: E% [; z2 R1 k就像手機綁門號, 我們高興手機更便宜了, 卻也得被綁約2年, 一般消費者還是得一起辦..0 g/ D5 u/ m/ V* d/ v( h8 w% F( n4 R

7 }0 W  E& o8 I至於標不標成本, 我想也是標好看的) J+ h: P5 q6 x
例如, 建商坦白告訴你每坪真實成本 10 萬元, 每坪欲售20 萬元, 理智的民眾care的是什麼?
: N8 _6 C; D, q2 _& P0 z真的會是: 靠! 奸商土匪! 毛利高達 100%, 決對不要當凱子去買!!???
1 d8 g) G( t" Y5 d$ I: }, [, R如果民眾腦筋是清楚的, 考慮的的不是建商的成本收益, 而是自己的成本收益!
1 z& @/ _7 G# T+ `4 w對自己而言, 這棟房子買了是每坪 20 萬成本, 就是 20 萬成本..6 O/ f  @& P3 U0 r3 z+ `5 V+ Y2 o  K
如果這棟房子對自己的整體效益超過 20 萬(先不論折舊/折現), 理智的人應該會去買
+ K8 s# e$ [+ b; g) O- C* ]1 Y: M如果這棟房子對自己的整體收益低於 20 萬 (不論折舊/折現), 理智的人應該不會去買
( ~! ?4 u9 T5 l
5 i7 i% @. K( t+ Q) Z( Y! G8 `7 S2 E類似的例子如買股票(市價100元)- I  J4 S* {' _* Y
如果前一手是原始股東, 每股成本可能只有 10 元
, ~, M% d0 Q! \+ {# ?- `* \1 s% a如果前一手是散戶大眾, 每股成本可能 150 元 (例如當初高檔套牢, 如今認賠殺出)9 U, s4 I! J- A1 ]. a
我們只會care現在的 100 元買的股票未來有無成長性,
% V) `! i) O6 R! s9 N! b若有, 即便前一手是原始股東賺了 900%, 我們還是會買, 因為預期未來會賺3 ]/ |$ r( l+ q5 l/ {& i1 L
若沒有, 管他前一手賠售幅度達 50%, 我們還是連買的興趣都沒有, 因為買了也只是接棒賠錢...
任何成功都不能彌補家庭的失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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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9-9-18 16:05:51 |只看該作者
總算來個會想做事的部長, 這種吃力不討的事情會拿來當起頭, 這要給他鼓鼓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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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發
發表於 2009-9-18 00:08:32 |只看該作者
要不要把建商買地的價格也公佈一下?# r* {8 P7 {1 E, c0 R9 [9 f
7 c- ?3 v" L0 k" J- S0 V
樓梯多少錢蓋的!, S! _9 m1 E7 X, P7 y/ \
電梯多少錢蓋的!
4 V( B: o" |2 q* `; m! m+ k樓地板多少錢蓋的!) ~2 [. e# W, j/ x1 J& J( f
牆多少錢蓋的!
* H2 m  k+ F' [# C9 p( }, q格間多少錢蓋的!
  B3 _3 J) ]/ q% m5 ^2 a6 O( P通通精算出來讓大家資訊公開透明!0 s8 v! c7 A, d1 }* c- Q

; D+ J: ~% Z  t; c% J, |) X+ c7 x" S. Y, w* q, N
汽車咧?/ K8 H# L  X" b- {. A$ X
電視咧?
! k8 U& ^8 D4 k8 y' V# ^; u: v6 C9 I" Q4 z+ u: Z
乾脆 所有商品 BOM 通通列一列,保證 ...4 v8 G1 R! A( [1 w
FranceWonChina 發表於 2009-9-17 13:51

- R) ]* g2 h3 ~; y& y
- u" N7 s) K# @: h6 O2 ^% N, x- j3 N9 s, K" V- Y
. [+ M  N& [8 ]/ d9 ~
你想的也很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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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9-9-17 15:23:11 |只看該作者
其實資訊透明化是早就該做的事情... 內政部現在才做,實在太慢了。: K8 B; Z; _9 ]& t9 s9 V
. ]6 V+ L" D* N% p" F
在美國,仲介每筆成交資料,其相關資訊都會完整批露,只有台灣還在靠仲介及代銷那張嘴賣房子,任他們哄抬價格,壓榨無知的消費者跟首購族。
8 {/ T* z8 q1 u0 B# v* t9 d! o6 {/ O4 V' }
看建商跟立委的反對聲浪,就知道台灣之前真的讓建商過太爽了,立法約束,只是保障台灣購屋者的基本權益罷了。2 ~9 |0 U9 U5 A

( o0 q9 P9 J$ W- v/ B令人遺憾的是即便公設單獨計價,其他偷坪數的雨遮等項目,卻仍沒有法律規範,未來應該進一步要求建商除了公設比之外,也該將雨遮等偷坪數的項目列出所佔比例,這樣購屋者對實際坪數的資料一目瞭然,也能避免建商再蓋一堆只會斂財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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