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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反應] 改善學勤路由大德路至大學路間之兩側人行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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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7-15 21:13:29 |只看該作者 |新文章置前
學勤路由大德路至大學路間之兩側鋪設地磚之人行道約1.5m,至住宅基地建築線間仍有相當寬度之空間未妥善規劃,建議增設自行車專用道,人車分離,每到假日屢見人車爭道,也迫使自行車騎至汽車行駛之柏油路上,並可一併沿路樹間加以綠美化。藝術大道至耶魯前已規劃完善,就差這麼一段路實在可惜,可否向市政府或區公所反映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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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7-16 08:50:30 |只看該作者
回復 anes855 的帖子

個人是非常贊成由里長或愛北大網站成立類似"北大社區管委會"的組織 或是由反空汙聯盟轉型納入各社區管委會主委,加上義工一起來, 有錢出錢,有力出力,找特區內的專業人士,將北大社區內的人行道、公園一段一段整理,讓整個社區可以更美好、更安全、更適合居住。

一個優質的社區是靠住戶一同努力創造的而不是靠政府, 希望大家踴躍參與, 喜歡花草的可以參加園藝組 - 幫忙整理花草, 環境組 - 負責環境清潔文化推展組 - 可以推展社區藝文, 雖是小小的參與活動對社區住戶受益無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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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7-16 07:33:56 |只看該作者
小石頭 發表於 2011-7-15 21:13
學勤路由大德路至大學路間之兩側鋪設地磚之人行道約1.5m,至住宅基地建築線間仍有相當寬度之空間未妥善規劃 ...

根據小石頭大大所說的1.5m的 "人行道",

其實應該是 "自行車道";

而馥園和樸園前所謂的 "社區私有土地"才是人行道.

以上為北大特區在縣府規劃時, 要求所有的建商一定要遵守的規定.

你可從藝術大道上比較臨馬路的部份是自行車道;

比較臨社區的部份是人行道,就可以知道了!

只是, 現在幾乎所有的行人都走在自行車道上,

致使大家以為自行車道是人行道.

而有行人和自行車同一車道的誤解.

再者,馥園到大德路這段的人行道,

因為還有土地沒有開發,加上地主將圍籬圍到自有土地的邊界,

所以才會發生自行車和行人爭道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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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7-16 06:00:20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NicolasLin 於 2011-7-16 13:49 編輯

回復 anes855 的帖子

了解了  如果以圖示來看
璞園社區有鋪磚的部份確實是社區的退縮私有地
而未鋪磚的部份屬公有地人行道及綠帶

之前有詢問過社區主委   何以停在綠帶上的車輛無法可管
大致上的原因  是綠帶不屬道路  無法依道路交通管理處法條例來管
而又因屬公有地  所以就是人人可用人人可停
初期曾請警察單位開單勸導 所得到的答案
目前請相關單位會勘  以變更使用用途方式   使綠帶達到有法可管
否則警察單位無法開單或拖吊
詢問里長有無可能劃掉汽車停車格改成機車停車格
否則大學 學勤路口的統一商店蓋好  勢必機車違停狀況會增加
但涉及到外包商的收益(小弟印象中的里長表示  龍學里今年已劃掉30來個停車格)
所以還在公文旅行當中......................

璞園社區及旁邊空地的機車  主要是騎車來搭公車的民眾所停
馥園社區前的人行道  則是以仲介為大多數加上少部份看病民眾
多數人的說法都是機車位不夠  所以我只好這樣停.........
能不上班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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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7-16 01:02:40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anes855 於 2011-7-16 01:04 編輯

回復 NicolasLin 的帖子

在新北市交通局長Facebook上,多次反應希望"將北大特區納入機車退出人行道、騎樓、退縮綠帶"公告範圍,所得到的制式回答。

建議禁止機車臨時停放於社區大樓開放綠帶空間,由於此部​分非屬道路範圍,且涉及社區開放空間使用規範,將移請主​管機關本府工務局研議管制之方式​。
http://www.facebook.com/photo.ph ... p;type=1&ref=nf

雖然新北市交通局在板橋、土城、中和各捷運站附近,大力推行機車退出騎樓、人行道政策,改善市容,維護行人安全;但是很明顯地,交通局不認為需要在北大特區推行"機車退出退縮空間、退縮綠帶、人行道"政策,因此屢次被打回票。

在此同時,北大特區的機車數量這幾年來已經明顯增長,在這個地狹人稠的特區內,先天注定機車停車格不可能滿足所有住戶以及學生族群的機車停放需求。因此,有越來越多的人行道被畫上機車停車格,如大學路、國慶路、學成路、大觀路、大德路等,北大特區人行道已淪陷為機車停車區。北大特區往舊市區市容發展的方向(人行道停機車、汽車紅線違停、攤販林立),已然確立。

我們不可能同時擁有優美、安全的家園,卻又貪婪地要求無限上綱的方便生活,硬要把機車停到店門口、汽車開到店門口才罷休。
唯有了解,我們才會關心;唯有關心,我們才會採取行動;唯有行動,生命才會有希望。 —珍·古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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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7-16 00:14:25 |只看該作者
美化市容兼方便通行...
對於要推著嬰兒車的我...
絕對贊成+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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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7-15 23:17:45 |只看該作者
回復 NicolasLin 的帖子

十分贊成,不過曾經聽人說藝術大道將來是要延伸到大學路的,不知是真是假,或許也可以由這個角度爭取,以尋求整體性與一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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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es855 發表於 2011-7-15 22:37
回復 小石頭 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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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學勤路的寬敞人行道是由兩部分所組成的;靠路邊的屬公有人行道,寬約1.5公尺,由區公所養護;
    人行道到建築基地建築線之間的是各社區的退縮空間,屬於私地性質,由社區出錢維護。

敢問兄臺您文章所寫(紅字部份)
是從什麼地方得知的阿?
能不上班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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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7-15 22:57:18 |只看該作者
是ㄚ , 是ㄚ ,
我在這走路時怕被車撞 , 騎車時怕撞到人 ........
路真的太小 , 應該人車分道的  ...

可以跟里長反映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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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7-15 22:56:03 |只看該作者
贊成贊成... 那段路真的太誇張了...
沒別的想法,就是愛打桌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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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7-15 22:37:59 |只看該作者
回復 小石頭 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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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特區擁有先天的優勢,可以建構一個全國獨一無二、安全、舒適的人行步道系統,使北大特區成為一個適合老人、小孩、孕婦、身障人士居住的城市。

但是有些事實要提出來討論、澄清,才有辦法繼續進行改善的步驟。

1. 學勤路的寬敞人行道是由兩部分所組成的;靠路邊的屬公有人行道,寬約1.5公尺,由區公所養護;
    人行道到建築基地建築線之間的是各社區的退縮空間,屬於私地性質,由社區出錢維護。

    機車亂停的部分大部分屬於私有退縮空間,因此須由各管委會找警察來拖吊才有用,一般照相舉發警察會不予受理;
    因為退縮空間不屬於人行道的一部分,也不歸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管轄,所以仔細看學勤路上區公所和警察分局立的牌子,
    警察是依照社會秩序維護法來處罰、拖吊,而不是一般常用的交通罰單。

2. 遠雄的建案是當初向政府申請將兩者重新規劃,才有今天的舒適人行道,重要的是,規劃完全避免了政府將人行道畫上
    機車停車格。
    至於其他小建商,不可能出這種錢來將人行道做得和遠雄段的人行道一樣。
    因此,現在想要改善這一段人行道,必須由各管委會出錢來改善,難度很高。
    另一種做法,是請管委會寫切結書,將私有土地交給政府規劃、施作美化人行道,但是政府會作成甚麼樣子,沒有人敢保證!
   
3. 有人曾經提出過,在這些機車亂停的區域種上矮樹叢,雖然會些微阻擋了行人通行,但是可以確實地阻擋機車亂停。
    但還是回到前頭討論的,要由各管委會出錢改善。

4. 個人是有個瘋狂的想法,可否由里長或愛北大網站成立類似"北大社區管委會"的組織,或是由反空汙聯盟轉型,
    納入各社區管委會主委,不要選舉才來聯絡的喔! 大家有錢出錢,有力出力,找特區內的專業人士,將北大社區內的人行道
   、公園一段一段整理,讓整個社區可以更美好、更安全、更適合居住。
唯有了解,我們才會關心;唯有關心,我們才會採取行動;唯有行動,生命才會有希望。 —珍·古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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