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Beta 愛北大論壇

 找回密碼
 註冊
搜索
查看: 789|回覆: 1
列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綜合新聞] 合宜住宅年底買得到 市價5折

[複製鏈接]

12

主題

2

好友

1022

積分

高中生

Rank: 5Rank: 5

文章
108
在線時間
215 小時
回到到指定樓層
樓主
發表於 2011-7-10 23:36:32 |只看該作者 |新文章置前
合宜住宅年底買得到 市價5折
) ?  V& ~# ?$ y2 `1 R, T$ z6 s: {( `http://money.chinatimes.com/news/news-content.aspx?id=20110709000815&cid=1206
5 d, U. I/ f9 m8 O2 G2011-07-09 01:33 中國時報 王莫昀/台北報導% @& H2 [% |7 K5 ]6 c$ B
3 w$ Q0 r' r2 x- X, L  m9 P
 居住正義再下一城!奢侈稅六月上路後,馬英九總統抑制房價的主要政策、首件合宜住宅的新北市林口A7站案昨日決標,由遠雄、皇翔、名軒、麗寶等四家建商順利得標,營建署長葉世文昨日指出,依照四家建商規畫全案將推出三九六○戶,較原規畫二四五一戶多出千餘戶,民眾最快在今年底就可以申購,每戶平均售價約在四五○萬至七五○萬元,每坪售價約十五萬元,接近巿價五折。, j  E+ R& C+ l9 I, o2 |

% `* y' r& s0 j% V4 g 「目前林口鄰近捷運站、生活機能佳的預售案成交多在『二字頭(二十萬元)』以上,林口A7站合宜住宅售價相對便宜!」信義房屋企研室經理蘇啟榮說,預期未來會吸引許多新婚、青年首購族群前往購屋。4 {) v" [2 f0 x7 |
& s- |, p' C+ ?* ?2 U0 B6 y) _5 R7 [5 I
 為弭平高房價民怨,近來政府大舉規畫一連串的福利住宅政策,並由合宜住宅打頭陣。第一盤端出的牛肉、林口A7站合宜住宅昨日決標,預計最快今年底動工、預售開賣,民國一○二年底完工,總銷金額約達三百億元。
1 b2 L  U+ z& V
2 ?' H, _& B3 l. E- f 葉世文指出,A7站合宜住宅售價平均約十五萬元,接近巿價五折,相對便宜,只要符合無自用住宅、年滿二十歲,家戶所得在年收入一五八萬元以下即可申購。& c" M9 i* r# D/ ~2 J+ p
0 s+ j" x0 ~7 ]7 \4 ]) k
 此外,受到部分建商申請容積獎勵影響,A7站合宜住宅戶數較原規畫大幅增加,營建署也以議約條件要求業者同步提高只租不售的「出租住宅」戶數,由原規畫一二○戶,提升至一九九戶。
( C* D+ s: `0 E5 r
& W/ N# J$ y, H5 ^) V# U 營建署國宅組長王安強指出,租金設有上限規定,主建物要求每月每坪在二五○元以下,陽台則要在百元以下。2 _- g! ]4 ^0 P5 W! t- }9 _, \! R

  ?$ @, w1 K5 J& z 以三十坪住家為例,民眾若是想買,以每坪均價十五萬元估算,總價約四五○萬元;如果承租,每月租金將在六、七千元間(視陽台比例而定)。- P  |' ^5 G2 k9 r; q, I8 z

& ~( l# Z- E. U, W 至於車位部分,「已要求建商須控制在一百萬元以下!」葉世文說,之前部分建商將車位售價拉高至百萬元以上,不符合政府照顧民眾購屋需求目標,為此,已與業者協商,議約條件將車位價格應低於百萬元納入規範。
: K4 P- l* q% G
; D4 _0 o9 W* i* w# l2 w; r1 R/ Z0 S( } 此外,葉世文說,未來營建署會扮演整合住宅設計介面的角色,像是遠雄提出的採用信義計畫區空橋連接捷運站、各基地大樓,以及引進智慧住宅概念,設立智慧居家安全防護(i watch)、遠距公共健康照顧(i care)等不錯的規畫設計,都將協調得標業者共同採用。(相關新聞刊A3)

72

主題

58

好友

6266

積分

博士班

Rank: 8Rank: 8

文章
4596
在線時間
677 小時
沙發
發表於 2011-7-12 14:26:11 |只看該作者
有比較便宜嗎?
不因理想遠大,步履維艱而放棄
Keep forward till democracy completed
您需要登入後才可以回文 登入 | 註冊

本論壇是以即時上傳留言的方式運作,一切留言內容只代表發言者個人意見,非本論壇之立場,本論壇對所有留言的真實性、完整性及立場等,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由於本論壇是以「即時留言」運作方式,所以無法完全監察所有留言內容,若您發現有某篇留言可能有問題,請通知本站管理員處理。

Copyright © 2009~2020 iBeta 愛北大. 保留一切權利

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