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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章最後由 NEWMAZDA6 於 2011-6-5 08:22 編輯
昨晚難得哥哥和他女友從科學園區放假回來 便一起在大義路散步至藝術大道跟台北大學裡頭
沒想到經過大義路口916/922站牌 發現了站牌底下二攤狗便便 已經蒼蠅到處飛的可怕
而一旁在等公車的奶奶 及小姐得無奈站在旁等候公車出現,
據了解 這不是流浪狗所為哦! 因為剛好附近打掃人員說這是附近養狗人士的傑作 屢勸不聽 )
隨後我們走到了學勤路段 又發現遠雄公園的水池竟然有人放任自己愛犬沖涼/ 喝水又尿尿
於是我忍無可忍了, 這種居民有何資格當北大社區一份子阿!
弟我雖然個頭小小 但是,面對毫無道德的二位女性 沒在怕的啦!
我馬上禮貌拜訪 說: 小姐~~這是藝術水池 不適合讓狗寶貝在上頭沖涼~ 喝水~ 尿尿吧 !
美好的環境須要大家珍惜維護 謝謝妳們...
結果 我得到回應是: 弟弟你住遠雄社區嘛? 這是遠雄資產ㄝ !我們是房子主人"當然有所權力使用,
我馬上回答了 :是的妳們當然有所權力使用 不過禮貌請問: 妳們的愛犬 這樣的動作這樣的行為舉動
是否已經造成環境汙染 ?而且她已經連續尿了二道在水池, 這樣的行為應該屬於誰的錯誤呢?
今天我住北大社區 我也有權力使用這水池" 因為他不是遠雄單獨資產, 而是大家共同擁有的無價資產
必須感謝遠雄及當時縣府合作規劃此藝術大道才能有今天的公園及水池 請妳們搞仔細........
後來二位小姐還回嗆了 弟弟" 您在哪高就 ?你是市府? 還行政院的管這麼多? 今天她不過只是條狗而已 )!
在說:這水池是遠雄拿我們這些屋主買房錢去建設的何況我們還買他們三間了 ,弟弟你們未必了解吧!
遠雄趙老/ 李祖源設計師都毫無意見了 何況這是他們認養的,
我此時 終於忍不住了, 因為她們狗又在水池大號~ 因此我出聲,
小姐~ 抱歉! 今天我禮貌勸告 換來妳們敵意回應 下次如果在相遇" 很抱歉! 我們一定拍照存證,
而且我在哪高就不重要... 重要是環境保護局我很熟, 直接開單可能比較好處理.........................
面對這樣毫無道德的居民 "我不會在乎妳二人是遠雄哪社區大戶人家,妳有錢 可是道德衛生如此偏差,
我只要求公理 狗是無辜的, 我很遺憾我當時沒有攜帶相機 "否則我一定如同哥哥說的 這種人
有何資格住北大社區? 有何資格大聲回嗆我們! 直接拍照存證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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