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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楊志良/衛生署前署長(新北市)】
, _6 ^" @4 q+ O6 a9 N「醫療浪費」一直是衛生署及健保局執行不力的包袱及心中永遠的痛,健保(全民健康照護)沒有辦法不浪費,只是程度而已,WHO二○一○年度報告,依據所有的證據,各國百分之廿至四十的醫療支出是浪費掉的,美國全年二萬億美金的醫療支出,至少六千億(台灣健保一年才一五○億美金)是浪費掉的。醫療浪費各國如此,台灣也必然醫療浪費的原因如下: , M+ q3 N( d5 e9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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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全民健保或公醫制度就是讓就醫與付費的時點分開。因為健保,就醫時只付少許部分負擔,價格大幅下降,經濟學上簡單的邏輯,價格下降,消費必然增加,包括必要的及不用白不用的,然而就醫時不付費,但平時交健保費或稅,卻又是要避免因貧不能就醫或因病而貧,是良好醫療體系欲達成最重要的目標之一。& _* A' p# n' }& X+ v'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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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生命無價,有些治療只對少數的人有效,但不用怎知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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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a$ s3 ?) b% \/ L1 F三、醫療有很高的不確定性,同樣醫療對相同病患常有不同結果,在民眾不用付費下,醫療提供者實行防禦性醫療必然普遍實行,以避免醫療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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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健保下判定是否發生風險(是否生病由民眾決定)及需何種理賠(治療由醫師決定)均非操在保險人(健保局)手中,且理賠次數遠比壽險(最多一次)及產物險(幾乎都未發生理賠)高出甚多(每人一生平均門診就醫近千次,住院七到八次),道德風險機率(民眾浪費或醫界A健保),較壽險及產險高出不知多少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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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人類無法制定「能阻卻不當醫療,但不妨礙尋求合理醫療」的部分負擔。同樣的五十元部分負擔,對富有者如無物,對一家四口一碗泡麵者,卻是一餐。同樣金額對不同所得者「效用」不同。如全民健保目標是全民都可獲得必要的醫療照護,則部分負擔只能低而不能高,但必須接受某種程度的浪費,否則乾脆不要健保,兩害相權只能取其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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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A# w) Z! m0 A& W, S& B! d) Y因為有全民健保,醫療提供者需要申報費用及接受醫療利用的審查,我們才知道浪費在哪裡,若沒有健保,那麼醫師就可予取予求,該給什麼治療、什麼檢查、價格如何,各憑良心。因此在健保後,醫療利用的適應症及價格(任何藥品或檢查,列入健保後,價格均在健保局代表民眾審核議價後,大幅下降。在個人對此通常無能為力,特別是緊急狀態下)。因此如果比較健保前後醫療費用上漲的情形,則可發現全民健保後,費用上漲率比健保前為低。台灣如此,世界各國也是實施全民健康照護的國家,費用上較未實施者為低,也是明證。0 x' S8 A0 r2 Y" L* P e$ L1 Y5 r/ b3 P
: L2 s2 V" C5 W+ _( ~) j醫療浪費不可避免,是衛生署、健保局的原罪,但相信台灣的醫療浪費不見得比其他國家嚴重。然而對因為實施健保才發現的浪費,仍應竭盡一切努力,加以消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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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 u! g j- j【2011/05/02 聯合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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