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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 大義路增設行人穿越道遭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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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3-18 10:42:10 |只看該作者 |新文章置前
本文章最後由 寧靜海 於 2011-5-23 00:01 編輯

原本確定要設置的大義路行人穿越道遭緩,重新辦理會勘。


轉載自「台北縣議員洪佳君與鄉親有約」會議紀錄
https://forum.ibeta.tw/forum.php?mod=redirect&goto=findpost&ptid=10625&pid=337763&fromuid=39

5.龍學里王里長意見
(1)松竹梅人行道串連承蒙議員之前積極協調,到底能否打通?
(2)公車轉運站的規劃市府1/6日有來說明,居民建議興建為多功能活動中心,市府與會人員說回去後協同相關單位進行評估,後續情況為何?居民也想瞭解。


委員回應:松竹梅人行道串連案已會勘過多次,努力朝向打通方向處理(據剛接到市府交通局2/21會勘竹街梅街人行道串連會勘紀錄結論,同意大義路開設2公尺缺口,並增設行人觸動號誌及調整相關標誌標線事宜如附。2/21大雅路部分未會勘。公車轉運站多功能的規劃因為牽涉層面較大,據悉公部門之間橫向要開會協調研商,是需要一些時間處理,本案會繼續追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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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0-11 16:23:35 |只看該作者
大義路將來的車輛將隨柑園二橋的開放車流量會快速增加, 以後你們車子出來後也別想一口氣跨兩個車道! 目前只有劍橋住戶反對 !希望能再想想 !畢竟你們的側門到家樂福也是最近的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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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5-27 19:53:02 |只看該作者
回覆 upling0709 的文章

非常同意你的看法

劍橋管委會之前決議車道的出入方向
相信已考量動線及安全問題
不曉得為什麼其他社區的人
一直會覺得要別人更改出入方向
來迎合一個不見得好的人行道

希望大家尊重劍橋管委會的決定
不要一直影射或亂扣帽子
台慶不動產北大學成店  小蔡  0985665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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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5-26 23:58:38 |只看該作者
統觀上述意見及理由......

最佳的方式

是劍橋可以改變車道進出之方式...........行人也可以劃出安全回家的路.........

不過..............

最好是民代也能撥一些補助給劍橋 重新標線 號誌.......也能確認這樣的變更是有利大多數住戶之利益...

不然以委員會立場.........就算勉為同意.....

標線 號制 又得額外支付一筆費用.........不被劍橋有心的住戶質疑 才有鬼!!!

扣個 圖利他人 的大帽 ..........又影響社區住戶自身權益...

任委員會那一個委員 都不敢出面背書...

這原本立意良善的設置 又得因此..........持續擱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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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5-26 23:07:46 |只看該作者
回覆 雨果 的文章
每次我看到萬寶隆的住戶穿越中央分隔島....
或是附近的行人穿越中央分隔島....
真的是很危險

行人不走斑馬線 害騎士摔死判刑  
男子古文振去年11月間在基隆市安樂路一段63號前,任意穿越分向限制線,導致酒駕騎士閃避不及摔死。基隆地院判他有期徒刑4個月,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記者林嘉東攝)
〔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男子古文振穿越馬路時貪圖一時方便,不走斑馬線,任意穿越「分向限制線」,結果鄭姓酒駕騎士撞及,走路的古某無大礙,反倒是騎士送醫不治;基隆地院認為古某違規過馬路,過失明確,但審酌古某已和死者家屬和解,判他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

記者至古某住處拜訪,古某家人表示對法院判決沒有意見,不願受訪;鄭某鄰居則指出,鄭某喪偶多年,育有兩個兒子皆成年,且都有穩定工作,鄭某兩個兒子已與對方和解,但兩人還沒收到判決書,不清楚判決結果。

判決指出,古文振(45歲)於去年11月15日下午5時23分,在基隆市安樂路一段63號前穿越馬路到對街時,被騎士鄭武仁撞及,古某雖被撞卻無大礙,反倒鄭某倒地後,因頭戴的工作帽飛落,出現顱內出血與顱底骨折、肺挫傷等重傷,送醫後5天不治。

檢警勘驗現場發現,古某為圖方便,不走斑馬線,而以小跑步方式橫越「劃有分向限制線的路段」,違反道路交通安全規則134條第3款,認定他有過失,將他依過失致死罪起訴

騎士鄭武仁經抽血後,換算的呼氣酒測值為每公升0.25毫克,也不得駕駛車輛行駛道路,同樣違反道路交通安全規則114條,規定吐氣所含酒精濃度超過每公升0.25毫克不得騎車的規定,鄭某也有過失

法院認為,騎士鄭武仁與行人古文振都有過失,前者違反酒後不得駕車規定,後者雖然沒有駕駛車輛,但徒步行走更須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禁止穿越「劃有分向限制線的路段」。
法院審酌古某於事故後,協助鄭某救護,並努力賠償鄭某家人,與鄭家和解,因此判緩刑。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w/may/26/today-so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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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海納百川~所以成其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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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5-26 22:53:41 |只看該作者
大義路人行道較窄
車上來反而容易撞到人
好多次走在那遇到紅燈亮還被劍橋警衛趕,感覺很不舒服(行走權益受損)

反到學勤路較寬,多數路人行走還是靠外側馬路這邊較多
加上內側設有花圃,車上來反而還有緩衝空間

若是考量學勤路人潮多,那麼我想無論進出應該都會有危險吧~~
甲: 蘋果的創辦人走了... 乙: 不會吧!!那以後還有壹週刊可以看嗎? 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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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5-26 22:37:28 |只看該作者
約拿 發表於 2011-5-26 16:54
回覆 Spock 的文章

謝謝告知!

劍橋大義路出口是筆直的車道,再加上行人較少,人行道較小,警衛容易指揮
無論是對行人跟開車的都比較安全
學勤路則完全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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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章最後由 kenjie_lin 於 2011-5-26 22:57 編輯
dingding 發表於 2011-5-26 21:35
回覆 upling0709 的文章

北大需要"同理心"與"包容心"


這社會除了需要包容跟同理心之外
還需要無私的心

如果因為小眾的抗議而影響大眾的權益
這特區不會進步,還會成為樣本讓大家有樣學樣

建議考慮看看大義路進,學勤路出這樣的作法嚕~

"未來樹林交流道要是設置好了,我想劍橋人會想從大義路車道進的想法應該會更強烈吧~"
甲: 蘋果的創辦人走了... 乙: 不會吧!!那以後還有壹週刊可以看嗎? 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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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upling0709 的文章
被人批評你自私、不考慮商圈的繁榮、還有行人穿越大義路的安全;還有人說乾脆也用同樣方式連署廢掉公車轉運站,天哪!這怎麼可以相提並論阿
北大需要"同理心"與"包容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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