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Beta 愛北大論壇

 找回密碼
 註冊
搜索
查看: 4694|回覆: 13
列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社區管理] 鞋櫃非「雜物」 放樓梯間裁罰撤銷,這位法官的見解會不會..

[複製鏈接]

18

主題

0

好友

3088

積分

碩士班

Rank: 7Rank: 7Rank: 7

文章
533
在線時間
422 小時
回到到指定樓層
發表於 2016-4-12 08:38:22 |只看該作者 |新文章置前
聯合新聞網 2016/04/12 06:008 c3 [+ u9 S1 |. y4 Y. @
- S' G& d# q- g# ?
大樓住戶在門外擺放鞋櫃算不算「雜物」?桃園陳姓男子在門口放鞋櫃,市府認為是「雜物」,開罰四萬元。法官認為把鞋櫃列「雜物」是過度引申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的規定,矯枉過正,以裁罰無理,判決撤銷。
" s1 K4 A4 H& v" G6 A: I8 z
% y( d! ~. m' B2 D7 B  [/ [) r. x桃園市政府都市發展局表示,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樓梯間本來就應該淨空,且事故發生難以預測,如其他住戶在黑暗下撞到或跌倒發生事故,責任該由誰負?收到判決書後會考慮是否上訴。
9 d: u$ b% `- I" d  x9 _7 F; q5 |6 W2 d2 K
桃園地院法官錢建榮表示,把大樓住戶每家必備的鞋櫃視為「雜物」,非社會所能接受,裁罰應該更嚴謹。
& M& n6 t' E+ x- T7 v" F7 Q4 j- W* A( n
「樓梯間最好什麼東西都別放!」桃園市消防局提出建議,因可能影響安全和逃生動線,這是生活和公共道德的一環。9 k1 y* E- J- k) v$ u9 m6 k9 @

1 }) M7 u9 ^' A% g  W; a( X消防局副局長龍榮森表示,鞋櫃等物放在家門口,萬一著火,等於喪失最有利的逃生出口,居家動線應好好規劃,例如廚房到臥室、客廳到廁所,盡量保持直線暢通,減少拐彎次數。
! L- S3 _5 B0 L7 ~1 J1 `- `! B
: C8 n! |5 g) N, M8 |8 y1 ]桃園地院調查,陳姓男子一年多前在社區住處門口樓梯間擺放鞋櫃,被管委會要求移除;他沒照做,管委會報請市府處理,市府去年一月現場勘察後,以他堆放雜物裁罰四萬元。
! S% s: c' ^; h% q% {* g/ V5 q
) s1 y2 j+ j; P4 u% E( p陳姓男子向法院指出,鞋子都收到鞋櫃,沒影響衛生和鄰居通行,管委會把「鞋墊」都列為雜物,市府也採納,很不合理,訴請撤銷。
  f! ?% L, x2 K: H9 g3 {, Y1 N  S! H' z& M
法院審理時,市府表示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住戶不得在樓梯間、共同走廊堆置雜物,這是基於維護公共安全,陳男在樓梯間擺鞋櫃,已違反規定,可能影響公安,裁罰有理。
1 w/ s" ?9 c1 u1 b9 E0 z  h3 [: k( F: u8 x( M; [
法官根據舉發照片,以陳姓男子在門外緊貼牆壁豎立擺放鞋櫃,沒影響動線,所有鞋子都收納在鞋櫃,未零亂散置,雖樓梯間屬公共走廊空間,但鞋櫃並非如柵欄、門扇或私設路障會影響逃生通道,且社區管委會公告是以「阻礙逃生」為主,市府的裁罰有過度引申和誤解法令,判市府敗訴。
% y' z8 y8 C1 Xhttp://times.hinet.net/news/18091769
% H5 y, d. G" c! k, V% `& D3 v! y) @! s! q+ H' Z( E, W/ o0 l4 C! N; P
這位法官的見解會不會太OVER~

43

主題

0

好友

2015

積分

大學生

Rank: 6Rank: 6

文章
254
在線時間
320 小時
13
發表於 2016-4-15 10:14:24 |只看該作者
如果在自己買的汽車平面停車格上 停放腳踏車&娃娃推車呢?
' {9 O- N$ r( D6 d& q4 a$ ?- |, p民情以為如何?

63

主題

36

好友

8136

積分

博士班

Rank: 8Rank: 8

文章
4492
在線時間
1402 小時
12
發表於 2016-4-14 11:37:12 |只看該作者
十方 發表於 2016-4-14 09:50 & c( _1 ]' D; |- i3 c6 s' D
麻煩一下,是"上訴駁回"
( _2 {3 p2 ^, o" y) X9 P; {3 }  K: q; ]
"聲請再審"因為條件嚴苛,所以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情。

7 Q' f2 O( p% p  {- x哈....是啦....我是來胡謅的....      4 k5 q; o0 c7 z, v
重點就是....法律來來回回越多(沒效率), 越需要更多的法官   
$ H/ y, G% t: D: Y( [5 K9 s% s
" \4 E6 J  [7 O3 T

63

主題

36

好友

8136

積分

博士班

Rank: 8Rank: 8

文章
4492
在線時間
1402 小時
11
發表於 2016-4-14 08:40:55 |只看該作者
他這樣判才可以被"上述駁回", 然後再審, 再上述駁回, 再審....     
: I9 Q2 s* X; q& D" S5 |( ~" {8 Y3 n' M3 Q% |/ \
法官永遠忙不完, 所以很缺法官, 不必擔心沒工作   

18

主題

0

好友

3088

積分

碩士班

Rank: 7Rank: 7Rank: 7

文章
533
在線時間
422 小時
10
發表於 2016-4-13 11:10:27 |只看該作者
這個法官的判決,絕對造成社區管理的困擾
/ x, D# T& l/ C0 d# S

: _# J8 ^- z* S. p2 J) x6 S- x. p您突破盲腸了,先不管市政府會不會上訴最後翻盤,這個判決後患無窮

22

主題

99

好友

1萬

積分

博士班

Rank: 8Rank: 8

文章
3603
在線時間
2036 小時
9
發表於 2016-4-13 09:44:44 |只看該作者
一般住戶會佔用公共區域、逃生空間的物品,最大的就是鞋櫃,腳踏車、娃娃車等,被管委會要求收回時,少數住戶還會理直氣壯嗆管委會或物管人員: 家裡很小,不然要放哪裡? 又沒妨礙誰?  2 O0 v5 j8 u/ h% d
以前我住舊社區,逃生梯的階梯被擺滿了各種鞋子,下樓根本無處可走。轉彎處堆放紙板、金爐,有些甚至把金紙也堆在逃生梯,萬一火警被燒死,到陰間地府,手上立即有一筆錢可以週轉! C6 N/ O% K" s1 m5 R- r

1 ]2 Z; N9 b/ H/ b  [, A  \, S這個法官的判決,絕對造成社區管理的困擾
蝦毀  川普當選   

3

主題

5

好友

5038

積分

碩士班

Rank: 7Rank: 7Rank: 7

文章
3672
在線時間
974 小時
8
發表於 2016-4-13 07:48:20 |只看該作者
本文章最後由 hahaha 於 2016-4-13 08:00 編輯 ! x7 r9 k9 I) W. b! s* a

  r) O# \7 l# s這法官當真是恐龍到家
: ]! w+ n- a7 _" y! u% G6 e- _1 I/ \
桃園市政府引申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的規定,主訴鞋櫃是放在逃生路線上的“雜物”, 妨礙住戶逃生路線而裁罰4萬
* ]2 v8 f4 \4 e! q7 [# r( S9 n# b* E, s) a5 i
應該是以妨礙公共安全為著眼訴求才對,怎會只因一句鞋櫃是“雜物”的主觀見解就忽略公共安全的主訴呢?
6 R2 U/ w; P. W7 y; s( ~8 }8 U) A' `3 c( E# M8 g6 {
: d7 Q; ~. Y1 K6 o1 t, y/ Q
' E% L& C7 r/ l0 F9 u$ I' a" s

6 }5 i' O; S; ?8 P那如果依法官見解,放在逃生梯中的鞋櫃不算“雜物” , 放在逃生通道就不違法.
% p- W7 B$ V& H+ F  y, `  ?(那是不是要正面表列所謂屬於雜物的範圍, 方便人民識別?)
& `- @" g/ U* f' S
' d3 g/ n2 s4 H5 _1 }" x/ H針對這種恐龍法官, 桃園市政府爾後對於這種案件都不要裁罰4萬, 直接以危害公共安全罪起訴被告就好了!" \" u5 i: S" \) H
8 _3 f5 d& c2 K
或者根本就由管委會針對這種違規住戶控以侵占罪就好了.
% e/ Y5 f1 @' ?6 K: |* f: s. n- r% t8 C& n1 m; f: b, B
那台灣的法官我看再增加100倍名額, 一天24小時不眠不休辦這種案子,大概都辦不完!

8

主題

0

好友

1446

積分

高中生

Rank: 5Rank: 5

文章
510
在線時間
210 小時
7
發表於 2016-4-12 22:33:36 |只看該作者
園地院法官錢建榮表示,把大樓住戶每家必備的鞋櫃視為「雜物」,非社會所能接受,裁罰應該更嚴謹....
$ D, z* P9 c  ^) F. `. |" F) ^2 p1 q* t2 @# r
小弟認為:法官不認為大樓住戶的鞋櫃為「雜物」,這種論點非社會所能接受,應視這法官為「廢物」!
已有 1 人評分金幣 收起 理由
Lusha + 1 讚!最後那句特好

總評分: 金幣 + 1   查看全部評分

212

主題

27

好友

3488

積分

碩士班

Rank: 7Rank: 7Rank: 7

文章
1084
在線時間
580 小時
6
發表於 2016-4-12 21:59:44 |只看該作者
法官認為把鞋櫃列「雜物」是過度引申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的規定,矯枉過正,以裁罰無理,判決撤銷。. w! k7 A/ u7 Z9 {3 h4 Z
桃園市政府都市發展局表示,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樓梯間本來就應該淨空,且事故發生難以預測,如其他住戶在黑暗下撞到或跌倒發生事故,責任該由誰負?收到判決書後會考慮是否上訴。  Q/ U2 }8 W/ L/ g
, Y( ~0 q* @3 G# I0 O7 q) m
再上訴,可能會被二審推翻.( M% s; q' g# X- X
; j! v9 t. [4 x' W+ {' F  o. i  z( B
我也是認為公共走道, 放任何東西都是不可以的. 公共安全( A& C- W$ n, q: t6 e& }8 _( F, [
即使整層4戶都是自己所有權走道,也都不能放置物品
# k# q  J3 j( Y不然,大家是否都放鞋櫃. 這個法官判例不是雜物.
" g7 ~7 V, ^' l- Z, s倒退的社會.   

8

主題

0

好友

1446

積分

高中生

Rank: 5Rank: 5

文章
510
在線時間
210 小時
5
發表於 2016-4-12 20:25:47 |只看該作者
有這種恐龍法官,難怪我們像是活在侏羅紀世界,到處都有隨機殺人、割喉的怪物,卻對這些畜生沒法度!

68

主題

23

好友

9989

積分

博士班

Rank: 8Rank: 8

文章
2965
在線時間
2891 小時
4
發表於 2016-4-12 12:45:34 |只看該作者
請注意
以陳姓男子在門外緊貼牆壁豎立擺放鞋櫃,沒影響動線
這段話, O; n& C1 i! i
所以, 要找一面牆, 最好是死角, 做不做櫃子應該沒關係  k8 t' b8 z0 B9 B% i/ d: `
但是最好有監視器鏡頭對著的
* S3 W* }. b8 ]% ~" o  F( A不能鎖, 免得變成侵占0 Y8 x& Z+ B5 u) T2 J
然後腳踏車啦、娃娃車啦、車上的洗車用具啦...
/ b  Q0 w& U4 G5 y5 W7 P) o4 O) n還有這張判決書, 要記得貼上去提醒大家「法律是站在我們這邊的」哈~哈~哈~
基本上我是個 C 咖 所以就不必太在意我的胡說八道了
您需要登入後才可以回文 登入 | 註冊

本論壇是以即時上傳留言的方式運作,一切留言內容只代表發言者個人意見,非本論壇之立場,本論壇對所有留言的真實性、完整性及立場等,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由於本論壇是以「即時留言」運作方式,所以無法完全監察所有留言內容,若您發現有某篇留言可能有問題,請通知本站管理員處理。

Copyright © 2009~2020 iBeta 愛北大. 保留一切權利

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