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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 停車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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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2-9 16:07:21 |只看該作者 |新文章置前
本文章最後由 peggy 於 2015-2-9 16:11 編輯

剛在臉書上看到網友po的內容

最新消息 ,
今天警察局下午開會
長官指示,
市區重要道路,
只要是"併排停車",
一律錄影,
直接舉發開單
(不論車主是否在車上
或打雙閃黃燈
或未熄火,
也不需鳴警笛)
一張$2400。

不管不知是真是假   開車的 冰幼 啊   愛注意ㄟ!!!
不知是哪ㄍ縣市   應該是台北市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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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2-10 16:15:03 |只看該作者
黑白郎君 發表於 2015-2-10 12:35
所以警察舉發違停是為了業績????????????

你的心態就是這樣?

不是這個意思,我是要大家遵守交通規則,別跟自己的荷包過不去,快過年了警察抓很兇,我出門騎一小段路就看到好幾個被抓下來開單,每單快過年路上被開單的比率就很高,心存僥倖者....小心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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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2-10 13:20:07 |只看該作者
違規被取締, 就說警察搶錢啦, 警察要業績啦...
是很要不得的心態

刻意忽略自己的錯誤, 意圖將錯誤轉嫁給他人

說到這種心態, 媒體要負很大的責任
就是因為媒體在訪問這些違規者時, 刻意忽略法規的存在
激發這些違規者的委屈感
胡亂把搶錢、要業績這樣的汙衊性字眼, 落在事件的標題上
才讓後續這些因為違規被處罰的人
誤以為那些代表輿論的媒體, 是支持他們這些違規者的
並且跟進使用搶錢、要業績這樣的情緒字眼

媒體... 始作俑者其無後乎
基本上我是個 C 咖 所以就不必太在意我的胡說八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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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2-10 12:35:37 |只看該作者
youpigwell 發表於 2015-2-9 17:16
快過年了,警察要業績了......

所以警察舉發違停是為了業績????????????

你的心態就是這樣?

那以後你有任何事請不要找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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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2-10 10:52:53 |只看該作者
併排停車是危險行為,若有事故發生,後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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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2-10 10:29:06 |只看該作者
其實並排真的很沒公德心又危險,為了一己之私當然荷包要夠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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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2-10 09:13:12 |只看該作者
還有不少逆向停車的,不管人有沒有在車上看到逆向臨停的~
拍到檢舉一定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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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2-10 09:10:59 |只看該作者
昨天臨時設定導航,臨停市政府旁邊一下,隨後來了一名警察,沒開單,就敲敲車窗示意離開
其實警察也是會先情理法,不要誇張嚴重或著惡意對警咆哮,應該都會請你離開

北大也是,一定會先鳴笛,真的不走才會開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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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2-10 08:31:56 |只看該作者
併排停車本來就很危險,不要每次都怪到警察要業績頭上。
愛,不是用來控制,也不是用來犧牲,而是成全子女走上自己的路,幫助孩子找到綻放的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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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2-9 19:51:59 |只看該作者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41223/442320.htm

記者賴映秀/台北報導

駕駛人請留意!立法院23日院會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法,汽、機車駕駛人手持香菸、吸食、點燃香菸導致影響他人行車安全,將處新台幣600元罰鍰。此外,修法規定汽車不論行駛與否,使用吊銷、註銷的牌照,或使用他車牌照,可處新台幣3600元至1萬800元罰鍰。

提案修法的國民黨立法委員丁守中表示,「根據環保署委託台灣經濟研究院統計數計,發現高達84%民眾反對汽機車行進間的吸菸行為。部分機車騎士在行駛或紅燈暫停時吸菸,不僅造成空氣污染,綠燈啟動時菸灰順勢飄向後方,不但造成周遭騎士困擾與危險,隨手丟棄菸蒂更造成環境污染,為了保障路人健康,因此提案修法。」

修法也將汽車駕駛人併排停車開罰金額,由現行1200元增一倍至2400元。同時,修法新增車輪、輪胎膠皮或車輛機件脫落,輪胎胎紋深度不符規定,可處汽車駕駛人新台幣3000元至6000元罰鍰。


原文網址: 快訊/併排停車罰2400元 騎車、開車吸菸可罰600元 | ETtoday政治新聞 | ETtoday 新聞雲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41223/442320.htm#ixzz3RFQY0Io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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