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Beta 愛北大論壇

 找回密碼
 註冊
搜索
查看: 226|回覆: 0
列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趨勢看法區] 高通在中國的“豪賭”

[複製鏈接]

159

主題

0

好友

850

積分

高中生

Rank: 5Rank: 5

文章
281
在線時間
172 小時
回到到指定樓層
樓主
發表於 2015-1-30 18:32:40 |只看該作者 |新文章置前
0 {1 v' v& X+ e4 p+ q
查爾斯•克洛弗 報道
, d% Y8 n: p" A( Q
7 q" t) m/ q% c2013年,當美國芯片制造商高通(Qualcomm)因涉嫌違反中國《反壟斷法》而面臨10億美元罰款的威脅時,該公司采取了一種新穎的對策:為自己辯護。這在中國被視為不同尋常的舉動:面對北京的官僚體制,外國企業往往只是認罰。4 g" @& j  [/ h, P

* F" e' G0 y) R2 `“多數公司只想交了罰款,然後翻過這一頁,”北京一名律師稱,“從技術角度來講,他們可以上訴,但是,你想想,為什麽要讓自己處境更糟糕呢?”' E, x+ E6 c5 D# C; ~
. M2 y# x. J$ J" ~: a$ r
一年過去了,尚不清楚高通的策略是否奏效。隨著裁決時間臨近,這起閉門調查已經涉及國際外交和含蓄的威脅。由於官方媒體攻擊高通聘請的明星專家,該案一度進入公眾視野。不過,該案有可能重塑全球智能手機的專利體系,這是更加利害攸關的事。
7 ~/ s4 O, Y' K' k' L9 |# k  B9 m1 T5 U( ~3 b: T
高通正受到中國掌握實權的中央規劃部門——國家發改委(NDRC)的調查。發改委有著令人膽戰的名聲。用另一位律師的話說,發改委的贏率“就算不是100%,也相當接近”。! P( V/ Q8 r5 q" d9 `6 w" c+ v

1 H% a- W) {# \這是一個高通輸不起的案子。可能的罰金——最高為其上一年度在華營收的10%——將相當沈重,但真正的風險在於,北京方面可能強迫高通降低對3G和4G智能手機收取的專利費(目前為全行業最高),潛在導致高通在其他市場面臨類似要求。( q7 Z: d& Q# R5 ^. D
  }+ B, l" F# Z. _+ E0 E1 x
“這將對其業務模式造成毀滅性打擊,”桑佛•伯恩斯坦公司(Sanford Bernstein)的半導體行業高級分析師斯泰西•拉斯甘(Stacy Rasgon)稱。
& i, p7 v- @8 p5 \1 }( X$ |# P2 F0 T1 a) s) X
高通案之前,已經有多家美國科技公司冒犯了中國當局,在華外企日益覺得自己受到不公平對待。
$ a# e2 Q* G8 y) }- H' d
! c3 u1 ^' _5 v5 n$ }北京的官員也一直在勸阻,有時甚至禁止國有企業和政府機構購買蘋果(Apple)和IBM之類的美國高科技公司的產品。去年7月,微軟(Microsoft)的幾處辦公室遭到中國另一家反壟斷監管機構——國家工商總局(SAIC)的突擊搜查。過去兩年,發改委啟動多起針對海外公司的價格操縱調查,引起人們關註,所涉行業從嬰兒配方奶粉生產商(包括達能(Danone)和恒天然(Fonterra))到汽車業。
0 ^' I( o8 ~: t
2 \1 D0 X; g  N$ X  r6 [; z/ M: v% B" r" @( H

# L* J1 o$ P: l$ n3 Y# B1 [內部人士
/ J# x3 X' `! ?2 N/ A5 @
3 F. N8 t$ ^* X. y; i4 {' `( _0 y8 f2014年2月,時任發改委反壟斷局局長許昆林公開暗指高通是“專利流氓”,稱“有些公司擁有知識產權之後,實際上在濫用,用擁有的專利,實行歧視性的價格或者收取高額許可費用”。面對一場全面爆發的危機,高通采取了一種積極辯護的策略,包括聘請曾起草2008年中國《反壟斷法》的經濟學家張昕竹,試圖證明高通沒有違反該法律。
; s$ [5 I& A) o  ^/ x" I  r3 T1 j% \
+ H( i/ E4 E4 }. }( j在中國反壟斷法領域,張昕竹據稱是最頂尖的法律顧問,也是收費最貴的,他承認每小時收費800美元。他是中國社科院(CASS)的經濟學家,曾在圖盧茲大學(University of Toulouse)獲得博士學位,師從讓•梯若爾(Jean Tirole),後者因監管方面的研究獲得2014年諾貝爾經濟學獎。張昕竹在上世紀90年代末回到中國後,起草或幫助起草了很多法規,所涉範圍從反壟斷到電力市場改革,如今這些法規正規範著中國市場導向型的經濟。$ Q& u9 p" X) v: x2 Q

3 T' g9 C: d# N" u) @4 {他也曾是向政府提供反壟斷建議的一個精英委員會的成員,這一職位與他為被指違反《反壟斷法》的私營企業擔任顧問的收入頗豐的副業略微不相稱。9 G  d2 C2 J' l" q* O4 K( Y- h6 ^) H

1 ~3 G4 D% @( i5 _北京一名外國律師稱,高通聘請張昕竹的決定是一個“危險的對抗性舉動”,特別是後者曾屢次頂撞中國高層。他曾經批評政府在運用他幫助起草的法律時尺度不一致。5 n3 B4 Y! k; `+ G$ A5 Z0 y: h
& ]3 z- y" F/ b1 Q
發改委對於2011年張昕竹痛批該部門辦事方式的舉動本來就耿耿於懷。因此,當去年8月張昕竹與兩名美國專家共同編寫並提交一份為高通辯護的報告時,他立即被指責為涉及利益沖突——“東食西宿”。6 \0 `$ G( v, n, Q, e3 q

2 J. G+ \6 J+ k1 G; p* b1 ?官方的新華社發表社評稱:“在很多時候,張昕竹們的行為甚至會直接威脅到國家安全。”張昕竹被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專家咨詢組解聘。
3 N+ x+ w1 O( Z. Y4 E
5 {; e4 d' B: d2 h, `! a/ B去年9月,許昆林稱:“我們對照國務院專家咨詢組的工作紀律,發現他嚴重違反了工作紀律,這個事情首先是不妥當的。”
1 k6 L; V6 r% i. M
. c) T+ v9 R" l* G3 h5 a( U1 a. T& s張昕竹稱,他的家人遭受了某些“後果”,但未具體說明有哪些後果,不過他同意接受英國《金融時報》(Financial Times)的采訪以正視聽。
, i* r; L& P6 W% ]4 f" I2 s9 A1 i% C( c( i2 g. D( v
“我多數的朋友都說這不是個好主意,他們認為我應該保持沈默,”他坐在離他家不遠的一家星巴克(Starbucks)咖啡廳里表示,“(但是)我沒有利益沖突,因為我只給高通提供咨詢。”他補充稱,他在委員會的職責並不涉及在具體案件上為發改委提供建議,而且委員會所有成員都在從事私人咨詢顧問的副業(這一點得到了另一名成員的證實)。
1 V" D* S: F/ u0 S( ]+ j* A& M# d% Z/ O( C7 `/ P- Q6 v
高通已經否認與張昕竹存在任何直接的財務關系,後者受聘於芝加哥咨詢機構Global Economics。
8 G4 f, t5 y: d) d, E+ R: L, v2 Y! S: s; L: o4 o- w* n
高通當時表示,“聘請經濟學家為反壟斷當局提供這樣的經濟分析,在中國乃至世界各地的政府調查中都是常規做法。”% r+ m( \; w1 ]

. p* C2 r! V; q# b$ A/ G張昕竹認為,他是因批評政府而被解聘。# z9 z' R' L4 |  C; B* ^

- c# I# o1 d7 l. Y“弗蘭肯斯坦”式的焦慮" I& L6 e7 H' C
, u( N9 K2 G# l! v! Q' P4 @
他認為自己起草的法律已經變成官僚機構爭奪地盤的一件武器。“這些機構故意曲解這些改革,以此作為增加而非減少管控的借口,”張昕竹稱。, L& S* l3 e+ k; h

2 \, P0 O7 I7 t% e) q: d中國美國商會認為,中國有關部門的做法非但沒有讓自由市場發揮作用,反而固化了國有部門的地位。該商會在去年發表的一份報告中稱,“中國尋求通過《反壟斷法》強化這類(國有)企業,並以明顯無視《反壟斷法》的方式,鼓勵這些企業鞏固市場實力,即便這麽做有違競爭法律的正常目的。”
2 C: R. o" {; c0 r2 u& K' z# `6 e' ?* g
如今,對自己參與起草的《反壟斷法》,張昕竹既有父母般的疼愛,也有弗蘭肯斯坦博士被自己發明的怪物追殺時那種緊張的焦慮。張昕竹稱,“10至15年前,政府想進行真正的實驗。”他認為,如今他們采納了一個精心打造的制衡體系,並把它轉化為一根行政棍子,用於確保得到其想要的結果。
, O$ B7 d- d+ `$ H
. h- G* A% C2 s2 c“人們不敢進行認真的辯護。高通是第一家這麽做的公司,這也是讓他們(發改委)如此惱火的原因,”他補充稱。
6 ~) j: J* e# s# e3 V+ \
  g5 B* ~% ~' o* w. V0 `發改委不接受有關其帶有偏見的批評,辯稱自己太忙,根本沒有時間去策劃針對外國企業的陰謀,而只是在接到“有充分事實根據的投訴”後展開調查。
, Z6 v5 T, y) b$ \& n$ `6 _* u
# t4 H: i4 ~% @$ c1 m張昕竹稱,不相信發改委對外國企業存在“固有偏見”,也不認為發改委受到民族主義的驅動。相反,他認為,是中國企業和外國企業之間不斷加劇的競爭引發了調查。0 d: o* L, l' g
- B' i+ `" Z: ~. Y0 r& P
案件數量的上升趨勢似乎支持這一觀點。美中貿易全國委員會(US-China Business Council)去年曾發表計算結果,稱發改委在2008年至2012年期間啟動了20項定價調查,而僅在2013年一年就啟動了80項調查。與此同時,根據公開數據,自2011年以來,發改委開出的反壟斷罰單共計30億元人民幣(合4.8億美元),其中76%由外資企業或其在華合資企業支付。1 Q$ N/ s6 Z- h/ m$ j
. A0 ]$ P- p2 a. r- i& G& s
對於指責其濫用機密資料或采用恫嚇手段的聲音,發改委為自己強烈辯護,盡管張昕竹受到的對待似乎與此矛盾。企業稱,他們經常被告知不能帶外國律師參加會議,並受到壓力,要求他們承認違規行為,否則會面臨更嚴厲的處罰。
- J$ U( b; K# }0 g3 Z& p; k
1 f" k$ }% p" A6 p. M“這是人治,而非法治,”張昕竹表示。他補充稱,因為發改委的失策,“《反壟斷法》現在在中國也在接受審判。”6 G7 \0 [+ v# f
' `# h0 `8 l) x& A
發改委稱,聲稱其采用恫嚇手段的指控是“扭曲事實”,是“對我部門的侮辱”。
4 V! L' L4 x% ^
  g& J3 r) X, `# w一名以匿名為條件表態的中國政府官員稱:“執法時我們臉上自然不會掛著假笑,我們可能會表現得更嚴肅。可能是我們在表示他們必須了解法律後果時,表現得非常嚴厲,嚴肅。”
7 F1 l0 R, a! v2 |+ T/ ~# r0 G( @" x! a) E; d
”我們有義務警告他們(企業),如果不提供屬實的證據,他們將會承受什麽後果,我們有義務提醒他們可能擔負的責任,這不是恫嚇,”他補充道。% ~, K/ g/ j: v: \: t! w6 }( v4 H
1 s  a4 Q5 h# @
高通以案件正在走法律程序為由,拒絕回答有關該案的問題。“我們將繼續配合發改委的調查,”該公司稱。% Y2 g6 Q' M# o
' |$ I0 t5 }6 V1 Z# m& v
然而,發改委並非第一家盯上高通的監管機構。2009年,韓國反壟斷調查機構以高通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為由,判處罰金2.08億美元。該公司在日本也曾面臨反壟斷調查。歐盟對高通進行過為期5年的調查,盡管後來撤銷了調查。高通還面臨著兩起新的反壟斷案,一起在美國,另一起在歐洲。9 U' z. _$ l: v4 A3 J

' O* j3 r; ?7 H高通高昂的專利使用費——桑佛•伯恩斯坦公司的拉斯甘認為這是“卓越技術地位和優秀律師團隊”的結果——打擊了中國智能手機制造商,而後者在一個日益成熟的行業正受到盈利壓力。" [) J1 T% |6 ]' S7 }, K: i
" p3 c+ O! e- i' L: @$ n1 h# D9 E" L
行業遊說團體——手機中國聯盟(Mobile Phone China Alliance)秘書長王艷輝稱,該組織向發改委提交了一份投訴,舉報了一些有問題的做法——這顯然引發了針對高通的調查。
: N5 N' r% [/ X2 e7 `! J- g. P: `. a0 ]/ h
賭註太大/ m' j! C& s4 ]4 S  I
2 S; ?3 R" {" l8 I
王艷輝認為,高通對待美國智能手機公司的方式與對待中國制造商不同。他稱,以蘋果為例,該公司並不直接向高通支付專利使用費;相反,像富士康(Foxconn)這種蘋果位於中國的制造商向高通支付費用,且收費標準是根據原材料價格和制造成本,而不是手機的批發價格,導致整體成本較低。
$ a' z1 K" b% C8 d1 A( z
! h* Z+ l# \8 M6 r; Y另一份投訴圍繞一種被稱為“交換使用專利權”的做法,即高通的客戶必須把自己的專利交給高通,以換取這家芯片制造商的技術。中國的電信設備集團——華為(Huawei)公開表示,這一做法“不公平”。
3 R0 {3 d' G$ i- u! F. n' H# k) Z/ c; H0 C3 ]$ e+ Z8 g+ g0 |
高通表示,對其與個別公司的關系不予置評,但上海大邦律師事務所的知識產權律師遊雲庭表示,要證明存在違反《反壟斷法》的行為是很複雜的。
: l6 j& t* |6 [9 O# Z1 m
, q9 ?" t2 ]8 K- B遊雲庭稱,“壟斷行為是濫用市場支配地位。除非政府找到證據,證明高通對購買其競爭對手產品的客戶提高專利費,或利用其大量標準專利強迫簽訂不合理協議,否則《反壟斷法》並不適用。”
, L! Q7 q; R% K2 w) x$ I0 [/ z
5 W: \  |' g5 N) Y# O& e; [7 S“即使罰金是20億美元,它也能付得起,”拉斯甘稱,“高通財力雄厚。但是高通的擔憂在於,中國可能強迫其改變業務模式,而且改變幅度越大,就越難使其局限於中國。其他制造商會說:‘這些人支付那樣的價格,我也想那樣’。”
2 ?- Z9 Q/ J+ f9 S
' x  A9 S; I% |$ H盡管存在種種法律上的較量,但事件可能幫了高通一把。自去年11月亞太經合組織(APEC)峰會在北京舉行、美國總統巴拉克·奧巴馬(Barack Obama)與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會晤以來,律師們稱,他們發現發改委采取了一種新的態度。“沒人被要求來開會時不能帶律師,”一名律師稱,“我覺得美國政府的話被聽進去了。”  Q" W& b1 B) R# b$ L& G
! F# d& \2 Y2 e0 q
張昕竹稱,他不後悔接下這個案子,他說,中國政府官員的問題在於他們“有兩種動機:要麽不作為,要麽做過頭”。他稱,最近他們做過頭了。
- j4 d7 a* s3 v0 y2 q
; ]; f+ T5 E  T( NMa Fangjing補充報道. z/ T4 v- ^% k0 u
0 W# a. D" f' K) i/ G3 {
***************************************************
$ f4 w7 k& ^3 _6 _& j9 {$ B' P7 v, A9 u
延伸閱讀:監管部門的制高點之爭
$ f+ u! A0 D0 r9 I7 [' _4 ]
* ]" Z( U7 ^' \" t- \" h當“五年計劃”主導中國經濟時,發改委堪稱一個大權在握的國中之國。
# ?2 j0 N% Q9 q( F: W, s
& U2 M, b# t% b# M  {如今,盡管其職能已經被逐步削減,但中國歐盟商會主席伍德克(Jörg Wuttke)稱,“發改委仍被視為一個部長級官員的小圈子”。“盡管其支配力不如以往,但它仍然保持著對價格的管制,從油價到停車費。”9 g1 i' X. `  f/ N" x

" m# @) \4 l) Q8 i' L靠著過去的名聲,發改委還發揚著一名在北京的歐洲商人所稱的“官僚企業家精神”,擅長於找到保持自身相關性的新途徑。其中一個新任務便是執行反壟斷政策。由於發改委擁有在社會主義制度下制定價格的經驗,它得到了在定價方面執行反壟斷政策的任務。* [3 v4 y, N) c2 H' K- @/ L

3 D/ Z( f' k7 ?% N( W3 ~7 _理論上講,反壟斷執法分給了三個部門:發改委(局限於定價調查)、國家工商總局(處理與價格無關的濫用市場地位的行為)以及商務部(批準並購和收購)。6 S! M% N' `; t; y5 U
* b% R1 X- w: V7 m9 {8 F+ H7 [& D. x
在實踐中,用北京一位美國律師的話來說,這種分工導致了3個部門出現“地盤之爭”。發改委啟動對高通調查的幾個月後,工商總局突襲了微軟的幾處辦公室,開始調查該公司違反《反壟斷法》的行為;而微軟在中國巨大的市場份額主要是盜版軟件所致。" B9 F9 b! I* I! y" W. g# C
, m" S( L5 q: _& J
“發改委有一點也許可被稱為‘超級大部’的態度問題,”中國歐盟商會的伍德克稱,“即便是中國其他部委也覺得發改委不好打交道。”8 o$ E+ _  h; G2 n3 b

, Q, D+ f) o% m2 @7 p+ N# B% f美國司法部(US Department of Justice)反壟斷局的前聯邦檢察官、盛智律師事務所(Sheppard Mullin)常駐北京的貝姬•科布利茨(Becky Koblitz)稱,中國監管機構的部分失策源於他們缺乏新法律的執法經驗。& Z3 u  W& n1 {" }
' w- z! c% t1 p9 c/ E% O6 o
“美國的謝爾曼反托拉斯法(Sherman Act)已經實行了逾120年,而歐洲的競爭法律框架也可追溯到近60年前。中國的《反壟斷法》僅有6年時間,自然會有某種學習曲線。

本論壇是以即時上傳留言的方式運作,一切留言內容只代表發言者個人意見,非本論壇之立場,本論壇對所有留言的真實性、完整性及立場等,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由於本論壇是以「即時留言」運作方式,所以無法完全監察所有留言內容,若您發現有某篇留言可能有問題,請通知本站管理員處理。

Copyright © 2009~2020 iBeta 愛北大. 保留一切權利

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