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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子教養] 送國一女上學過馬路車禍 母被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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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9 16:11:05 |只看該作者 |新文章置前
本文章最後由 veri 於 2015-1-9 16:13 編輯 % V) u* Y/ \* A) h0 n9 @" R: N6 n

! j3 s- ^) ]5 Y  h! L2015-01-08 聯合報 記者王燕華/宜蘭縣報導! V& y. O3 }+ W: a! ?
, ]& t" s' x# ?# X9 \/ I5 H+ h+ b7 g
家長送孩子上學、過馬路,萬一發生事故,家長可能要負刑責;宜蘭、台東各有這樣案例,讓兒女穿越馬路受傷、死亡的母親,都被依過失傷害及致死罪嫌起訴。6 q0 W9 ]. S. E# c4 w5 v
被依過失傷害罪起訴的陳姓婦人住宜蘭頭城鎮,前年底她開車送十三歲讀國一的女兒上學,將車臨停在學校對面,讓女兒下車過馬路。女兒違規穿越馬路時被閃避不及的吳姓機車騎士撞上,女兒倒地臀部瘀青,吳也摔傷。. F- Y( ~: M, z) l
9 t8 w3 r; u  N/ y6 Y0 J
陳婦以女兒被撞傷為由,控告吳過失傷害,但宜蘭地院認為女童六天後才就醫,難認和車禍有關,上月初判吳無罪,駁回附帶民事賠償之訴。' A; H% R$ t5 |2 c6 i+ t
6 j- q6 c' q2 _7 n# t; p
法院審理期間,雙方申請行車事故鑑定,鑑定意見指陳婦疏縱未滿十四歲女兒擅自穿越車道,且未依規走行人穿越道是肇事主因,吳未減速是次因,吳因此反控陳婦過失傷害。
. h7 ?# }. [1 B! B+ w0 x* o* [' q8 c" Q+ \
宜蘭檢方再向公路總局車輛行車事故鑑定覆議會申請覆議,結果仍認為女童穿越道路時未注意左右來車為肇事主因,且陳婦也有責任。
$ }% D4 z8 r" \
3 K+ v, s$ V8 m" O( @檢方指出,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一三九條規定父母「不得疏縱未滿十四歲之人擅自穿越車道」,當時陳婦應可迴車到校門口,讓女童在校門口下車,陳婦若多開一段路或陪女兒走行穿線過馬路,應能避免車禍,陳婦應注意卻未注意、該避免卻沒避免,將她起訴。; F& P  E) p$ x( D
& Q& F2 `9 M( }' A# v
台東縣曾有婦人帶一歲男嬰訪友,未注意幼子獨自闖馬路被撞死,地院將肇事駕駛及男童母親都依過失致死罪判刑五個月,緩刑兩年。
9 j* L# G. k- @& y. F- u1 j+ P, C8 A7 j3 _
台東地院認為,車禍肇因於幼童母親疏於注意,讓幼兒獨自穿越道路肇生事端,過失明確,行車事故鑑定意見書也直指是男童母親疏縱。
8 s- Z: _: `$ o% M, m1 r/ u
4 s, H9 n, Y. o- Z$ d宜縣警交通隊長劉全原提醒,應接送到學童接送區,或至少在有號誌、行穿線的路段,護送孩子穿越馬路,以及有導護志工管制交通的路段,確保孩童安全" [. q9 c& a, e
http://udn.com/news/story/7321/628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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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不必在我 發表於 2015-1-11 06:16 ) ^9 M/ v' F0 {$ _) n8 j3 A- j6 t7 Y. B
謝謝提醒! K. H) M6 N/ }% q7 O5 O$ @, b7 l8 E
已經特別再次叮嚀孩子一定要在有號誌、斑馬線的路段穿越馬路,以及門口有導護志工管制 ...
; G0 B1 G# b6 D4 Z7 M5 K5 K
如果你的孩子有眼睛耳朵的話,那就訓練小孩過馬路要停看聽,不要隨便穿越馬路去撞別人的車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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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11 06:16:39 |只看該作者
wyn 發表於 2015-1-10 20:17
0 L& i) E0 R/ L1 g訓練自己小孩不走人行道害別人發生車禍,( D8 T+ n9 A  j

. _. T( h; t+ W( S+ Y, l! m% T作為父母的不負點責任說的過去嗎? ...

- E, Q3 o& x# c9 x( N. g謝謝提醒
2 Q" G6 b# P+ \已經特別再次叮嚀孩子一定要在有號誌、斑馬線的路段穿越馬路,以及門口有導護志工管制的路段最安全。- z8 s$ \1 Q; X% ]) C1 M
只是後來想到有段小下坡路是沒號誌,也沒斑馬線的,這要傷一下腦筋了4 `* X5 `4 x- b3 ^
菜鳥提問   家族與社團有何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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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11 06:14:27 |只看該作者
謝謝提醒! K$ w6 y- U5 o9 E
已經特別再次叮嚀孩子一定要在有號誌、斑馬線的路段穿越馬路,以及門口有導護志工管制的路段最安全。5 ?8 A  d/ P1 |8 P
只是後來想到有段小下坡路是沒號誌,也沒斑馬線的,這要傷一下腦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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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不必在我 發表於 2015-1-10 18:49
4 t, p- r3 U4 V0 e! ?現在才知道~原來國中二年級以下小朋友,還不能訓練他(她)們自己走路上學? ...
( G) }7 l" R7 H
是啊,這是我的疑問!# D& K2 e# j3 u( ]  E
從家走到學校不是每個路口都有志工媽媽導護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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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不必在我 發表於 2015-1-10 18:49 - `' [" A2 t# n- F
現在才知道~原來國中二年級以下小朋友,還不能訓練他(她)們自己走路上學? ...
4 W" c" }/ L5 S7 h# {
可以訓練他們過馬路要走斑馬線+ v: d5 I" R( S* K* X! Y
訓練的不好才要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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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不必在我 發表於 2015-1-10 18:49
/ h$ Y! P  }5 A2 x( E9 k現在才知道~原來國中二年級以下小朋友,還不能訓練他(她)們自己走路上學? ...
+ {* t- N: P3 Z( T- l$ W0 n
請參考報導中最後一段文字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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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l1626 發表於 2015-1-10 00:34 7 F3 {  I) c2 }) H
所以未滿14歲不能自己過馬路,是這樣嗎?

, v3 x  D9 N% [; l& S4 H請參考報導中最後一段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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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不必在我 發表於 2015-1-10 18:49
* v# t. U7 U, z# u  ^7 t' j' Z& @9 N現在才知道~原來國中二年級以下小朋友,還不能訓練他(她)們自己走路上學? ...
- _5 V8 Q, l$ ?# T
訓練自己小孩不走人行道害別人發生車禍,
( d4 ?' h4 D& G+ m0 C- w  d. Z5 u  v  f& }# I4 d# K
作為父母的不負點責任說的過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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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10 18:49:27 |只看該作者
現在才知道~原來國中二年級以下小朋友,還不能訓練他(她)們自己走路上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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