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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子教養] 送國一女上學過馬路車禍 母被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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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9 16:11:05 |只看該作者 |新文章置前
本文章最後由 veri 於 2015-1-9 16:13 編輯   x# _& f# }& a5 v: C6 n* o' q# Q

0 x) B" r; C7 X* `1 i' l  h0 P2015-01-08 聯合報 記者王燕華/宜蘭縣報導8 A6 T+ R  D2 ]/ ]$ Q9 q
- q) {. }. R8 b* p0 ^% r) E
家長送孩子上學、過馬路,萬一發生事故,家長可能要負刑責;宜蘭、台東各有這樣案例,讓兒女穿越馬路受傷、死亡的母親,都被依過失傷害及致死罪嫌起訴。
+ C7 @  P' g+ W* h( Z& l! F9 j被依過失傷害罪起訴的陳姓婦人住宜蘭頭城鎮,前年底她開車送十三歲讀國一的女兒上學,將車臨停在學校對面,讓女兒下車過馬路。女兒違規穿越馬路時被閃避不及的吳姓機車騎士撞上,女兒倒地臀部瘀青,吳也摔傷。
9 W8 ]2 d+ y4 `4 k: U
  E& v6 Z6 m- X  m陳婦以女兒被撞傷為由,控告吳過失傷害,但宜蘭地院認為女童六天後才就醫,難認和車禍有關,上月初判吳無罪,駁回附帶民事賠償之訴。) [2 a3 ^5 T' e( I, ^

' L% p% q: y: o& y法院審理期間,雙方申請行車事故鑑定,鑑定意見指陳婦疏縱未滿十四歲女兒擅自穿越車道,且未依規走行人穿越道是肇事主因,吳未減速是次因,吳因此反控陳婦過失傷害。* R0 N3 C6 U$ e# w' M
" c0 r5 C! `$ x0 ]% L
宜蘭檢方再向公路總局車輛行車事故鑑定覆議會申請覆議,結果仍認為女童穿越道路時未注意左右來車為肇事主因,且陳婦也有責任。
4 S# V& v, K6 N& ?2 L4 q) q. F
檢方指出,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一三九條規定父母「不得疏縱未滿十四歲之人擅自穿越車道」,當時陳婦應可迴車到校門口,讓女童在校門口下車,陳婦若多開一段路或陪女兒走行穿線過馬路,應能避免車禍,陳婦應注意卻未注意、該避免卻沒避免,將她起訴。
- H( k3 T6 [: A3 P6 t9 ]  ?" ]2 q2 p; S1 r/ y
台東縣曾有婦人帶一歲男嬰訪友,未注意幼子獨自闖馬路被撞死,地院將肇事駕駛及男童母親都依過失致死罪判刑五個月,緩刑兩年。
6 q9 k" C" O! J  g% Z+ w! i6 E9 H1 W( A
台東地院認為,車禍肇因於幼童母親疏於注意,讓幼兒獨自穿越道路肇生事端,過失明確,行車事故鑑定意見書也直指是男童母親疏縱。! t* X# s8 \+ b1 K
  L/ F+ k# `  }: X, Z+ f
宜縣警交通隊長劉全原提醒,應接送到學童接送區,或至少在有號誌、行穿線的路段,護送孩子穿越馬路,以及有導護志工管制交通的路段,確保孩童安全4 c' j! p$ @) g* w. e
http://udn.com/news/story/7321/628728
# c+ Q: Y2 F: l; 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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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11 08:12:21 |只看該作者
成功不必在我 發表於 2015-1-11 06:16
+ a! H& E( F* y4 I( H% n謝謝提醒
+ ]+ k8 `' `# J( Q# d: |已經特別再次叮嚀孩子一定要在有號誌、斑馬線的路段穿越馬路,以及門口有導護志工管制 ...
! o* g8 u; V# |; s
如果你的孩子有眼睛耳朵的話,那就訓練小孩過馬路要停看聽,不要隨便穿越馬路去撞別人的車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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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11 06:16:39 |只看該作者
wyn 發表於 2015-1-10 20:17
) P% T8 k$ n6 G) y; G' O0 ~訓練自己小孩不走人行道害別人發生車禍,4 Y' {. h/ m# K: I4 L8 a) O- ]( b
- e% ~5 q+ d9 W$ Q1 i, S. n
作為父母的不負點責任說的過去嗎? ...
8 \! t0 B0 m: f  ]" b' g: `/ V7 d
謝謝提醒
! |! z  M: x, |* {' R已經特別再次叮嚀孩子一定要在有號誌、斑馬線的路段穿越馬路,以及門口有導護志工管制的路段最安全。
. M) C- X2 F1 H1 a. N& C/ O只是後來想到有段小下坡路是沒號誌,也沒斑馬線的,這要傷一下腦筋了
# H  Q7 l5 u5 p
菜鳥提問   家族與社團有何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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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11 06:14:27 |只看該作者
謝謝提醒
6 m  k; H. X3 V  V已經特別再次叮嚀孩子一定要在有號誌、斑馬線的路段穿越馬路,以及門口有導護志工管制的路段最安全。
) s* U0 H- ?0 u! T5 B只是後來想到有段小下坡路是沒號誌,也沒斑馬線的,這要傷一下腦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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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11 02:13:32 |只看該作者
成功不必在我 發表於 2015-1-10 18:49 " V& {% L7 m$ J5 T! y
現在才知道~原來國中二年級以下小朋友,還不能訓練他(她)們自己走路上學? ...

, }0 R, j6 ^1 \" ^2 c2 B$ O是啊,這是我的疑問!
- L) V1 G. Q  ^1 ~5 r從家走到學校不是每個路口都有志工媽媽導護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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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不必在我 發表於 2015-1-10 18:49
8 h5 o7 J( C1 U5 ]! P4 u現在才知道~原來國中二年級以下小朋友,還不能訓練他(她)們自己走路上學? ...

' V$ W7 v* U" V" B可以訓練他們過馬路要走斑馬線
! q4 J4 J' C- H' ^& T訓練的不好才要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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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不必在我 發表於 2015-1-10 18:49 ; |  ^% D+ U6 s+ Z. k6 ^
現在才知道~原來國中二年級以下小朋友,還不能訓練他(她)們自己走路上學? ...
. t$ q4 _9 ]# o- p
請參考報導中最後一段文字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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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l1626 發表於 2015-1-10 00:34 & R- _& ^' K" d$ G2 ~# i3 U
所以未滿14歲不能自己過馬路,是這樣嗎?
- J" a2 r( O6 h5 i. v2 M7 T
請參考報導中最後一段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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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10 20:17:15 |只看該作者
成功不必在我 發表於 2015-1-10 18:49
/ l* P$ C3 \# x現在才知道~原來國中二年級以下小朋友,還不能訓練他(她)們自己走路上學? ...

5 a8 ^. @( a* \訓練自己小孩不走人行道害別人發生車禍,
1 f  q& o; V$ W9 Y& H% P: w; J! D; z2 D( Z# Z) P/ N
作為父母的不負點責任說的過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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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10 18:49:27 |只看該作者
現在才知道~原來國中二年級以下小朋友,還不能訓練他(她)們自己走路上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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