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Beta 愛北大論壇

 找回密碼
 註冊
搜索
查看: 920|回覆: 0
列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綜合新聞] 大樓磁磚砸傷童 全棟12住戶起訴

[複製鏈接]

60

主題

26

好友

3521

積分

碩士班

Rank: 7Rank: 7Rank: 7

文章
865
在線時間
605 小時
回到到指定樓層
樓主
發表於 2014-6-18 10:24:46 |只看該作者 |新文章置前
中國時報【陳志賢、張立勳、胡欣男╱台北報導】! `' m% u6 v) n6 D; C) g
北市民權東路30多年老舊大樓「京華大廈」,去年5月因外牆磁磚剝落,砸傷路過9歲鄭姓女童,造成女童顱骨骨折,留下跛行、無法跑步的後遺症。台北地檢署認為建築物外牆屬共有部分,大樓全體住戶均有維護責任,昨依過失重傷害罪起訴全體12住戶共13人。# {2 b+ S" r) m  T' G* c4 t: s4 S
根據台北市政府工務局的統計,目前台北市類似「京華大廈」屋齡超過30年的房子有8.8萬幢,占全市78.8%。本案的責任認定,實具相當警示作用。: y3 r/ @4 |. b; ~  L6 Q
本案被起訴的13人,包括建商「陸鋒建設」負責人張權及5樓台灣觀光協會祕書長吳朝彥;至於前觀光局長、現任該協會會長賴瑟珍,檢方認為她不是實際負責人,另予不起訴。4 {; t6 x2 r) M' E6 w; l. t
頭蓋骨手術 需千萬
' j% s- }2 g2 v% X1 H+ P單親的鄭母昨重返現場泣訴,指女兒已花了300多萬治療,仍不見起色,且擔心外界異樣眼光,不敢出門,之後還得面臨2、3次換頭蓋骨的重大手術,將委託律師對住戶提民事賠償。; U& ^8 f4 k  p8 L5 e9 H
律師高涌誠指出,事發時無法斷定是5或6樓外牆磁磚脫落,但住戶外牆原本屬於共有,應負責管理修繕,所以12戶皆被起訴,鄭童頭蓋骨手術,醫師估計約800萬至1000萬元。: j- N' E7 e! J6 |4 Y' \; a
大樓管理委員會主委電訪時說,管委會該負的責任一定會負責;但有住高樓層住戶感嘆:「真的很倒楣!」他表示,脫落磁磚在5、6樓間,其他樓層卻一併被起訴,有點不合理,況且北市一堆老舊建物都很危險,市府得想辦法解決。  Q6 V, g% @7 a8 B
他指出,女童被砸時,與母親正在路邊紅線違規上下車,住戶討論後將據此請法院斟酌肇事的責任比例。( D* L$ q  b& S7 ]  S& k) \# o
起訴書指出,去年5月5日晚上,鄭童與母親到火鍋店用餐,餐後經過京華大廈,遭6、7樓外牆剝落磁磚、混凝土塊砸傷頭部,造成女童生活無法自理。女童母親認為住戶事發後互推責任,不聞不問,全體住戶都該負責,因此提告。
( ]  R2 g& \! l( E0 l& p: G$ x該大樓在案發後才成立管委會並委託廠商進行外牆修繕補強。北市府也對6樓羅姓住戶裁罰6萬元,但羅提起訴願,行政裁罰已撤銷。
9 ?* b+ U  y0 w其他樓層住戶卸責! m- A( n. Q! I: n/ r  z- i* J
檢方調查時,部分住戶辯稱是6樓外牆磁磚砸中女童,且北市府曾對羅姓住戶裁罰,責任應由羅負責,且沒有管委會,不應由全體住戶負責。
0 Y- D- f8 J4 I% ?1 J但檢方援引高院、台中高分院民事判決及前大法官王澤鑑著作,認為公寓大廈外牆,係建築物主要構造,由全體住戶共同使用。外牆屬共用性質,不會因為有無管委會而有所不同。, J8 L3 `/ T0 X$ ^7 S
檢:外牆共用都有責任
0 b/ Y) `8 A9 c: o1 y. e檢方強調,在法律上,大樓全體住戶應共同擔負維護外牆安全的義務,認為大樓全體住戶均有過失,依法起訴。
/ ~4 I" p$ x9 o# j" k
) }- S/ a3 d* K- }短評:4 T, C0 q3 B7 x6 q: p, n$ l7 P
北大社區眾多,房屋逐漸老舊,應勤加保養維護,以免發生類似問題,全體住戶被告上法院。
1 m) \: w9 p9 |  q7 o' h# {" _- @9 H
您需要登入後才可以回文 登入 | 註冊

本論壇是以即時上傳留言的方式運作,一切留言內容只代表發言者個人意見,非本論壇之立場,本論壇對所有留言的真實性、完整性及立場等,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由於本論壇是以「即時留言」運作方式,所以無法完全監察所有留言內容,若您發現有某篇留言可能有問題,請通知本站管理員處理。

Copyright © 2009~2020 iBeta 愛北大. 保留一切權利

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