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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新聞] 大樓磁磚砸傷童 全棟12住戶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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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6-18 10:24:46 |只看該作者 |新文章置前
中國時報【陳志賢、張立勳、胡欣男╱台北報導】
1 p* t) s) K- V3 h- A北市民權東路30多年老舊大樓「京華大廈」,去年5月因外牆磁磚剝落,砸傷路過9歲鄭姓女童,造成女童顱骨骨折,留下跛行、無法跑步的後遺症。台北地檢署認為建築物外牆屬共有部分,大樓全體住戶均有維護責任,昨依過失重傷害罪起訴全體12住戶共13人。
, W5 v3 R. s$ S' ]* v6 _0 ~1 k0 M根據台北市政府工務局的統計,目前台北市類似「京華大廈」屋齡超過30年的房子有8.8萬幢,占全市78.8%。本案的責任認定,實具相當警示作用。
. M9 T' k- X3 w5 K4 b本案被起訴的13人,包括建商「陸鋒建設」負責人張權及5樓台灣觀光協會祕書長吳朝彥;至於前觀光局長、現任該協會會長賴瑟珍,檢方認為她不是實際負責人,另予不起訴。
/ ?8 o/ @8 B, }頭蓋骨手術 需千萬3 b+ o6 q8 M- u. x
單親的鄭母昨重返現場泣訴,指女兒已花了300多萬治療,仍不見起色,且擔心外界異樣眼光,不敢出門,之後還得面臨2、3次換頭蓋骨的重大手術,將委託律師對住戶提民事賠償。9 q9 U( T- a7 `
律師高涌誠指出,事發時無法斷定是5或6樓外牆磁磚脫落,但住戶外牆原本屬於共有,應負責管理修繕,所以12戶皆被起訴,鄭童頭蓋骨手術,醫師估計約800萬至1000萬元。& M# `. I: d3 M! k  J7 Z: y
大樓管理委員會主委電訪時說,管委會該負的責任一定會負責;但有住高樓層住戶感嘆:「真的很倒楣!」他表示,脫落磁磚在5、6樓間,其他樓層卻一併被起訴,有點不合理,況且北市一堆老舊建物都很危險,市府得想辦法解決。
% d" k/ D' u0 z# k  h0 ?' O他指出,女童被砸時,與母親正在路邊紅線違規上下車,住戶討論後將據此請法院斟酌肇事的責任比例。' `# n1 J8 w' |# f6 ]( k
起訴書指出,去年5月5日晚上,鄭童與母親到火鍋店用餐,餐後經過京華大廈,遭6、7樓外牆剝落磁磚、混凝土塊砸傷頭部,造成女童生活無法自理。女童母親認為住戶事發後互推責任,不聞不問,全體住戶都該負責,因此提告。
$ k9 r1 ?+ i3 q6 i6 z" {2 _1 k該大樓在案發後才成立管委會並委託廠商進行外牆修繕補強。北市府也對6樓羅姓住戶裁罰6萬元,但羅提起訴願,行政裁罰已撤銷。
; _( `  K3 |; {其他樓層住戶卸責( d; T& ?; r- I% E% t1 [0 g/ o! H
檢方調查時,部分住戶辯稱是6樓外牆磁磚砸中女童,且北市府曾對羅姓住戶裁罰,責任應由羅負責,且沒有管委會,不應由全體住戶負責。
8 e* D& b! t" {! X4 l( m% t- S但檢方援引高院、台中高分院民事判決及前大法官王澤鑑著作,認為公寓大廈外牆,係建築物主要構造,由全體住戶共同使用。外牆屬共用性質,不會因為有無管委會而有所不同。
3 n; L, A& J( e5 [$ ^9 \檢:外牆共用都有責任5 }" K* ^. Q8 ~4 U* ~& V
檢方強調,在法律上,大樓全體住戶應共同擔負維護外牆安全的義務,認為大樓全體住戶均有過失,依法起訴。
- U7 C" k# ]# ~& S1 W$ L- p
7 {$ |: ^3 e. b2 j6 G1 n5 ~短評:( u; Z/ O2 L- e' G! i4 ~# g
北大社區眾多,房屋逐漸老舊,應勤加保養維護,以免發生類似問題,全體住戶被告上法院。8 Z* V" T' O$ F+ g/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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