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遊民 發表於 2014-2-17 15:27
遊民對這問題也有不同見解
獨眼龍大大所指的"強制罪"應該是指
我的見解是這樣......不知正確與否~因為各級法院無統一見解~
若做<違法性之判斷>
因被害人之承諾可阻卻違法
北大並非公有停車場
樓主入內停車即有遵守北大停車規定的默示承諾
故如北大確有違停鎖車的規定
警衛上鎖應不構成違法
<---您這樣解釋是可以通的, 但小弟認為得否阻卻違法,如果我是法官的話,我不會認為這是阻卻違法, 如有見解錯誤還請交流一下,
您阻卻違法的前提在於民法的默示承諾, 小弟認為該項鎖車之規定似已逾越一般人所認知之比例原則,為收取罰款而採強暴之方式妨礙他人行使權利,是否為必要之措施,許多法官對於一般社區大樓類似公告鎖車的措施或有不已為然之見解了, 鎖車行為是否能順利阻卻違法........非常值得討論......(小弟認為為了順利取得罰款而強制他人行使將車開走之權利,人身自由與罰款....孰輕孰重...顯而易見....這種規定小弟認為無法阻卻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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