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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徵價格和市價落差大 新北三峽居民抗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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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7-30 01:16:47 |只看該作者 |新文章置前
新頭殼newtalk 2013.07.29 陳冠廷/新北報導

民進黨新北市議員林銘仁今(29)日陪同數10位「台北大學特定區聯外道路」徵收案的民眾,前往新北市的地價評議委員會陳情與覆議;林銘仁認為,市府目前地價評議委員會的徵收價格,仍舊與市價有極大的「落差」,要求市府應該給予店面拆遷戶合理的補償,新北市副市長許志堅則代表新北市政府接受民眾的陳情書。

新北市政府回應,「台北大學特定區聯外道路」徵收的復議案,地價評議委員會為顧及民眾的權益,並釐清民眾的疑義,決議責成地政局於10日內邀集內政部與新北市的不動產估價師公會就本案進行研議後,再提交地價評議委員會復議;此外,這次陳情的土地雖正對台北大學特定區,但就區域條件及宗地個別條件而言,仍有不同。

林銘仁表示,市府計畫拆除三峽區三樹路的6戶店面,開闢約30米道路作為與大學路相通的聯外道路,但遭徵收的拆遷戶,本身土地亦屬於甲種建築用地,卻只能夠獲得每坪14萬元的補償,對照周邊地鄰大學路實價登錄每坪成交65萬元,所謂的「市價」差距如此遙遠,該讓民眾何去何從?希望已經淪為公共建設下的犧牲者,在房價高漲的時代,亦能夠獲得相對合理的市價徵收作為補償。

林銘仁強調,新北市長朱立倫曾說「房地產交易應該要以市價課稅」,但與民眾息息相關的土地徵收問題,價格卻仍舊遠低於市價,不僅未來生活困難,倘若再遭市府強制拆除,將宛如大埔事件翻版;因此,希望市府不要「為了開闢一條道路,就摧毀民眾安居樂業的房屋」;陳情的民眾則高喊「居住正義何在?」政府完全沒有配套措施,不希望他們成為苗栗大埔事件的翻版!

http://newtalk.tw/news/2013/07/29/386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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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海納百川~所以成其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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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8-7 11:35:27 |只看該作者
viaming 發表於 2013-7-30 17:53
錢永遠不嫌少, 祝福他們!!

是呀..
大部分人應該不會嫌前少....

(如果真的很不合理)祝福他們,不如去挺他們!
不因理想遠大,步履維艱而放棄
Keep forward till democracy comple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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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8-6 13:52:45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康康 於 2013-8-6 13:53 編輯
yapi 發表於 2013-8-6 13:39
前面說過,政府要"依法"行事,所以當然會有一個計算的標準。就是您所謂的『行情價』。
但我不是這方面的專 ...


14萬是農牧用地吧

25萬是甲建的徵收金

這兩種價格是不一樣的

再說每坪25萬是實拿免繳增值稅

如果加上省下來的增值稅,就比25萬還要高了

其實也不能怪你不了解而誤用了數據

是媒體沒說清楚

ps 你發文中的引述應該不是我發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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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pi + 1 不好意思,我有改引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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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我是康康  不是板主阿康大大  也不是唱歌的康康[/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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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8-6 13:39:56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yapi 於 2013-8-6 14:16 編輯
james 發表於 2013-8-5 11:05
難道你不受國民教育,出門不用道路,不喝自來水,不用電?
如果你不願被徵收,你憑什麼享受別人的犧牲所換來的公共建設?
苗栗大埔事件,是苗栗縣政府為了開發工業區所做的徵收,是否恰當值得討論,
但是反對被徵收的那幾戶,是〝不願被徵收〞,並不是因徵收價格的問題,
你的回應也只有一個重點,房子沒有什麼好留戀,價格才是重點,
政府如果要徵收作公共建設,照我喊的價錢來買,否則免談!
如果政府的徵收價格是沒有依據準則,漫天喊價也照付錢,等著被納稅人告~圖利罪!
北大特區臥虎藏龍,關於政府徵收的法令與規定,你可以發文請教了解的大大!

前面說過,政府要"依法"行事,所以當然會有一個計算的標準。就是您所謂的『行情價』。
但我不是這方面的專家,所以我也真的不知道政府會怎麼算.....

問題是,這個行情價合不合理?? 是否符合市場行情??

照您的意思,就算不合理,因為是要公共建設,所以還是麻煩你為國家/社會犧牲...
是這樣嗎??

再者,也請看看前文...
原本徵收價是多少,8萬-14萬。
經過屋主抗爭、媒體披露、民代介入,城鄉局就說重估後可以達到25萬...

這是什麼鬼啊?? 一下子8-14萬,一下子可以再變成25萬....
那如果之前就同意,不就跟白癡一樣了嗎??


PS: 我只是不想討論"打死都不想被徵收"的狀況(因為太複雜了),單純簡化成"價格"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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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8-5 11:59:30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康康 於 2013-8-5 12:03 編輯
yapi 發表於 2013-8-4 22:16
苗栗大埔的那些人
難道就用不到公共建設? 所以就該被犧牲??


如果是建商來買這些房子和土地,是應該談到地主爽為原則,

但是如果是徵收作為公共建設,就應該是有個行情價,〈況且土地本身就是在都市計畫外〉

這個行情價就必須依土地的使用分區及產出,來計算價值,

不管是黑道政府或是白道政府,都必須以大眾的利益為出發點,

如果要滿足少數人的私慾,在那邊不上不下的政府就太遜喀了,

其實這件事和大埔事件,都可以找媒體來講清楚說明白,

舉辦『聽證會』(依行政法)不是說明會也不是公聽會,來讓社會公評

來看看到底是欺壓百姓,還是其他因素

大家把事情搞清楚就知道問題在哪裡

徵收絕對會有民怨,但是還是那句話,大眾的利益在哪裡民意就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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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mes + 3 說的好!北大果然臥虎藏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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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8-5 11:05:54 |只看該作者
yapi 發表於 2013-8-4 22:16
苗栗大埔的那些人
難道就用不到公共建設? 所以就該被犧牲??


難道你不受國民教育,出門不用道路,不喝自來水,不用電?

如果你不願被徵收,你憑什麼享受別人的犧牲所換來的公共建設?




苗栗大埔事件,是苗栗縣政府為了開發工業區所做的徵收,是否恰當值得討論,

但是反對被徵收的那幾戶,是〝不願被徵收〞,並不是因徵收價格的問題,



你的回應也只有一個重點,房子沒有什麼好留戀,價格才是重點,

政府如果要徵收作公共建設,照我喊的價錢來買,否則免談!



如果政府的徵收價格是沒有依據準則,漫天喊價也照付錢,等著被納稅人告~圖利罪!



北大特區臥虎藏龍,關於政府徵收的法令與規定,你可以發文請教了解的大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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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mes 發表於 2013-8-4 11:45
這些公共建設,被徵收的住戶用不到嗎?
不願打口水戰,只想對那些因公共建設被徵收,被迫放棄家園的人說聲謝謝!

苗栗大埔的那些人
難道就用不到公共建設? 所以就該被犧牲??

若哪一天換我被犧牲,我可不希望別人用一句謝謝就把我打發。

我還是只有一個想法,『想買別人的財產,就該拿出雙方接受的價格。』不然,與黑道何異??

或者想想,為何現在只要扯到"徵收",就是想到"民怨"??

也或者,台灣現在應該也要學學大陸的"執行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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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james 於 2013-8-4 11:47 編輯





這又不是民間私人的買賣,雙方條件滿意就成交,




徵收價格與條件是否合理,有討論的空間,也有市價可供參考,

否則當初翡翠水庫興建時,那些被徵收拆遷的住戶,又為什麼要被犧牲?

現在的台北大學、龍埔國小以及我們使用的道路,又曾是多少人的家?

這些公共建設,被徵收的住戶用不到嗎?



不願打口水戰,只想對那些因公共建設被徵收,被迫放棄家園的人說聲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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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溝 發表於 2013-8-1 21:29
人總是以對自己有利的角度是解釋事情,課稅時就說是農地,就說雖是一路之隔,但畢竟不是北大特區,稅金不能相提並論,但要徵收時,就開始說只有一路之隔,我要比照市價行情,同一件事,卻有二種解釋。另外這些農牧之地,拜政府開發之賜,不知從多低的價格提升到目前的行情價,賣掉也不至於落到生計困難的地步吧,說是受災戶其實也是說反了,只能說人心永遠都不會滿足。...


人用對自己有利的角度解釋,本來就是正常的。

北大居民很多也都是以15萬/坪上下(甚至更低)的價格入手
若現在要賣,難道也要因"拜政府開發之賜",所以只能便宜賣?? 不然也是貪心??

個人覺得,買賣本就該雙方接受。
不然也是跟苗栗大埔差異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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