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Beta 愛北大論壇

 找回密碼
 註冊
搜索
樓主: hb0715
列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社區管理] 社區萬年委員

[複製鏈接]

1190

主題

163

好友

1萬

積分

博士班

Rank: 8Rank: 8

文章
4968
在線時間
2227 小時
11
發表於 2017-11-29 20:44:15 |只看該作者
其實很多人當了委員後都有大頭症
( R0 O) h) w2 Q+ G4 ~/ j' {# R3 {/ }把委員當成官來做,以為權力有多大# g1 M+ D5 F+ z8 ?: O- X
常常違背區權人大會的決議恣意而為! N  L; a9 a9 h9 S* C7 I
這也是很多社區最大的通病.......- f4 E/ q( @5 A) j) [8 L  N
4 t- Q( `5 t8 ~& J* N* v% W
管委會權力到底有多大呢? ; l+ ]$ g. C: H9 Y% G& K. M. ?
看看下圖就能知道分層授權,也不能向上牴觸法規
9 d7 q) ~8 p- p6 d
# A( [: ?- h; R. x  J

本文章子中包含更多資源

您需要 登入 才可以下載或查看,沒有帳號?註冊

已有 3 人評分金幣 收起 理由
trick88 + 1 讚!
Dailybread + 2 讚!
hb0715 + 2 感恩您~

總評分: 金幣 + 5   查看全部評分

22

主題

28

好友

4513

積分

碩士班

Rank: 7Rank: 7Rank: 7

文章
970
在線時間
991 小時
12
發表於 2017-11-29 22:29:28 |只看該作者
實在很好奇,前幾周從友人聽到類似社區工作人員虧空公款訊息,/ D; i% e" _0 s% l/ |  _
循線查證,並不是謠傳的遠X的特定社區耶。/ J. W7 O$ q+ n
樓主,可以私訊嗎?
已有 1 人評分金幣 收起 理由
hb0715 + 1 讚!

總評分: 金幣 + 1   查看全部評分

53

主題

2

好友

3340

積分

碩士班

Rank: 7Rank: 7Rank: 7

文章
272
在線時間
1325 小時
13
發表於 2017-11-29 22:57:51 |只看該作者
沒錯,其實很多人當了委員後都有大頭症
* H! B4 _. t! Z4 D0 F; t5 Q把委員當官來做,以為權力有多大..........; |/ r1 |* x$ s, M" D/ l
因為他們三代這代做最大。
已有 1 人評分金幣 收起 理由
hb0715 + 2 你不要這麼專業好不好!

總評分: 金幣 + 2   查看全部評分

9

主題

0

好友

5526

積分

碩士班

Rank: 7Rank: 7Rank: 7

文章
391
在線時間
782 小時
14
發表於 2017-11-30 05:43:03 |只看該作者
社區管委會基本上要有任期制,萬年委員的產生有其原因,跟多數住戶不願意或是沒有時間,或是不願涉入瓜葛有關。如果社區有萬年委員把持管委會,的確容易產生弊端。大家正視此一問題,要改變萬年委員並非困難之事。過去我住的社區,就有這種亂象,但在住戶發現委員會被少數人壟斷後,找出問題之癥結,原來區權會之選舉的關鍵在委託書,而委託書之掌握在物管,個中之關鍵大家一想即知。把這條路杜絕,應該就可以化解萬年委員的產生。
已有 4 人評分金幣 收起 理由
蕊貝佳 + 1 讚!
hb0715 + 2 感恩您~
本邡 + 4 讚!
Dailybread + 2 讚!

總評分: 金幣 + 9   查看全部評分

142

主題

16

好友

2244

積分

大學生

Rank: 6Rank: 6

文章
861
在線時間
293 小時
15
發表於 2017-11-30 08:33:10 |只看該作者
一旦管委會和物管掛勾,就是社區的大災難.
  C" v7 n: }' @2 U7 e# {7 u/ a5 _! y, r2 o2 E2 k
住戶只有團結自救,蒐證後尋求法律諮詢協助,) k9 }0 H  W9 l5 {$ \& K0 b
" |2 [! E- `# C( Z0 l. Z
就遵照工務局的指導:"規約有規定者,從其規定,未規定者,依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如因規約內容產生執行疑義,除得再召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作成決議外,如有爭議,係屬私權,建請循當地區公所調解或循司法途徑解決之."
已有 1 人評分金幣 收起 理由
hb0715 + 2 感恩您~

總評分: 金幣 + 2   查看全部評分

66

主題

0

好友

2297

積分

大學生

Rank: 6Rank: 6

文章
476
在線時間
711 小時
16
發表於 2017-11-30 09:43:34 |只看該作者
本文章最後由 hb0715 於 2017-11-30 23:04 編輯
5 {+ Y$ m# q" }3 u
richard 發表於 2017-11-29 17:52 $ `8 K- S+ r' Y% E- f, k3 ~4 v8 @
看來我們是鄰居...) _" i6 `4 D" H, I
我也一直搞不懂為何管委會可以推翻區權會的決議,管委會的理由很遷強啊2 r+ D2 n0 d  _  S' ?. h. F( K
這樣真的可以嗎? ...
2 n# {1 c% t% W, u* ]7 x+ {2 P! q/ t9 ~

4 f) C+ E7 _. p' g' i4 U% p我也一直很不解?感覺管委會的權利大於區權會?
- s' ~/ ~; h- d

118

主題

21

好友

4849

積分

碩士班

Rank: 7Rank: 7Rank: 7

文章
1610
在線時間
1087 小時
17
發表於 2017-11-30 09:59:10 |只看該作者
lcf7347 發表於 2017-11-30 05:43 $ F! x' {9 S' o. x
社區管委會基本上要有任期制,萬年委員的產生有其原因,跟多數住戶不願意或是沒有時間,或是不願涉入瓜葛有 ...

" I1 O" B; M1 o7 A; L- t# Y上文中提到: 原來區權會之選舉的關鍵在委託書,而委託書之掌握在物管.1 ?9 S4 |1 k! z0 I) S

( z$ q+ |3 i  a% J增加住戶參加區權會的意願,減少委託書......我住的社區是以"出席參加整場會議"為準,隔幾天後核發獎金(會讓你心動的金額).住戶出席率蠻高的,會議上討論提案也很熱烈,不可能為少數人把持.
已有 1 人評分金幣 收起 理由
hb0715 + 2 讚!

總評分: 金幣 + 2   查看全部評分

142

主題

16

好友

2244

積分

大學生

Rank: 6Rank: 6

文章
861
在線時間
293 小時
18
發表於 2017-11-30 09:59:46 |只看該作者
"區公所調解": 因為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和規約都"不是法律", 調解委員會不受理." @  U0 ]: B# |/ w. e

# t( @$ K+ ~" X. s住戶或有四個選項:同流合汙, 認命續住, 搬家, 訴訟.
已有 1 人評分金幣 收起 理由
hb0715 + 1 無奈啊

總評分: 金幣 + 1   查看全部評分

68

主題

23

好友

9989

積分

博士班

Rank: 8Rank: 8

文章
2965
在線時間
2891 小時
19
發表於 2017-11-30 10:17:01 |只看該作者
委員不是官派的% X3 P: ]3 X9 y; m6 H, Q
講白了, 選了不正的人做委員, 就是住戶自己造的孽
2 t" x. h: [. L3 a' e
6 w- C4 {. {* V* v* D如果你的社區都是擺爛的住戶, 都是閉著眼睛縱容委員胡搞的鄰居
/ H0 E& u2 _0 N  d7 E+ v$ q那, 賣了爛社區, 搬家吧 !
1 s7 b5 f0 d4 E良禽擇木而棲啊 !
已有 1 人評分金幣 收起 理由
Dailybread + 2 讚!

總評分: 金幣 + 2   查看全部評分

基本上我是個 C 咖 所以就不必太在意我的胡說八道了

1190

主題

163

好友

1萬

積分

博士班

Rank: 8Rank: 8

文章
4968
在線時間
2227 小時
20
發表於 2017-11-30 10:33:53 |只看該作者
依照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a  c7 ~6 b0 D3 z8 C
第五十九條 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召集人、臨時召集人、起造人、建築業者、區分所有權人、住戶、管理負責人、主任委員或管理委員有第四十七條、第四十八條或第四十九條各款所定情事之一時,他區分所有權人、利害關係人、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得列舉事實及提出證據,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處理。
5 Q& y5 @' _4 J2 ?4 |5 h. f
7 q6 M- O4 k; Z2 Y1 ?5 m"調處委員會"組成8 ]) h3 u( v* P) T' c: j/ W
依第五十九條之一 直轄市、縣 (市) 政府為處理有關公寓大廈爭議事件,得聘請資深之專家、學者及建築師、律師,並指定公寓大廈及建築管理主管人員,組設公寓大廈爭議事件調處委員會。4 Z6 \" N8 t) ]+ q
: O/ {' C& x) S3 y8 e! O9 o9 t
若依照樓主所述貴社區管委會未執行區權大會之決議已經違反
( h+ d" M4 C. \" Y0 {' i第四十八條 第四款 管理負責人、主任委員或管理委員無正當理由未執行第三十六條第一款、第五款至第十二款所定之職務,顯然影響住戶權益者。
  T9 Y9 @' y5 |! D6 C% ~
就可以提出檢舉,經主管機關糾正再不改善除了罰款以外,若已經侵犯住戶權益還可申請調處委員會處理之。
您需要登入後才可以回文 登入 | 註冊

本論壇是以即時上傳留言的方式運作,一切留言內容只代表發言者個人意見,非本論壇之立場,本論壇對所有留言的真實性、完整性及立場等,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由於本論壇是以「即時留言」運作方式,所以無法完全監察所有留言內容,若您發現有某篇留言可能有問題,請通知本站管理員處理。

Copyright © 2009~2020 iBeta 愛北大. 保留一切權利

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