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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管理] 住戶唱歌音量太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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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5-4 05:35:03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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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s0 a3 D/ U+ `& f& A+ y  B) j% z% z' |+ A$ K8 _8 t) q1 Y
社會秩序維護法第七十二條第三款規定:製造噪音或深夜喧譁,妨害公眾安寧者,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下罰鍰;噪音管制法第六條規定:製造不具持續性或不易量測而足以妨害他人生活安寧之聲音者,由警察機關依有關法規處理之。民法第一百八十四條規定: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民法第一百九十五條規定: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權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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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antom 發表於 2011-5-4 05:35 6 ?9 M! s0 E* C( L' x
回覆 2011 的文章2 ?+ Z2 z1 L% ]: n, y4 f. m
- Z  x8 W% |8 a
社會秩序維護法第七十二條第三款規定:製造噪音或深夜喧譁,妨害公眾安寧者,處新臺幣六 ...

! c" F  j0 L' Q8 Z, S1 N可以在網路查社區噪音...之類的,記得依環保單位網頁載明,社區"住家"噪音,有兩種選擇,找警察-依社X法,或找縣市政府主管機關-依大X條例。: z0 l  U' h& m+ y2 v& H" N' T
以上兩者最重要在如何蒐證且具公信力,往往警察一來聲音就沒了,自行蒐證又易被指偽造。6 e/ ?# ^& c. }
====================================================================7 M5 ~1 e0 N4 i4 y, t, W3 K; c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7/new/oct/15/today-so5.htm5 |* ?! j( N* I7 Y- I/ H
噪音擾鄰眠 判賠28萬元  R# M( c  b6 {5 Z$ T  q
' {4 r! W. w5 K
樓上製造噪音,魏家為此加裝隔音板,但效果不彰;最後還購置監視設備,魏先生還因此就診。(記者孫友廉攝)) b( [. ~0 d, U5 o( E
〔記者孫友廉/台北報導〕美國好萊塢電影「地獄來的芳鄰」,描述一名房客承租房間,天天製造噪音與破壞,幾乎把房東給逼瘋了;台北縣三重市竟也發生樓上住戶長期製造噪音,害得樓下鄰居夜不成眠、憂慮罹病事件, 法官認定情節嚴重,判決樓上住戶應賠償樓下28萬元。: K6 |- V  Q* p  j& d: @

6 h# \; C2 {  z+ G6 [樓上搬家 樓下決不上訴
; [) d% Q1 P- [- Z3 s" E
* R3 x7 q- w, \& @; R  U0 T本案受害者是一對魏姓夫婦,因不堪樓上鄰居不時製造噪音,夫婦無法入眠,終至罹患憂鬱症,須吃藥度日,案經高等法院判決原告勝訴。不過,魏姓夫婦並無任何喜悅之情,魏先生說,法律准許他們還能上訴三審,但他們決定放棄,讓案子早日確定,因為他們希望「早點忘掉這段痛苦時日」,魏某說,他至今仍然要到醫院看病,服用抗憂鬱藥。
  }0 o1 O/ x3 n! I  b
# k( w4 E2 @) ~$ g- x本案一審時,魏姓夫婦曾要求陳姓女屋主不得再製造噪音,獲板橋地院允許,直至上訴二審,惡鄰終於搬走,法院認為已無排除必要,未再判准。
4 E& a7 e  C% t* z5 d" |% Y, t1 ?9 ?3 d  F& p, V9 K* e! R
住在某公寓3樓的魏家表示,4樓自92年初就日夜使用馬達、或不時用球在地板撞擊滾動、拖挪桌椅、發出鐵鎚敲打聲等,他們雖試圖與4樓的陳姓女屋主夫婦溝通,也曾找里長、市民代表協調,但都未獲改善,不得已才於94年提出民事求償。! }: h9 j% [( w& @4 U4 \: b+ O- r7 s" c
8 f+ x9 R5 u. A. m- M0 V
被告陳女出庭時指稱,雙方曾為房屋增建起衝突而有嫌隙,噪音根本不是他們製造的。不過,高院審理認為,有警員獲報半夜前往處理,確曾聽到4樓傳來類似鐵鎚敲打地板聲響,何況3樓前王姓屋主到庭作證,也表示之前有相同困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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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Z" q$ a" G1 c* u# i另原告魏家為此花費金錢,在天花板加裝隔音板、隔音棉,又有環保人員多次前往測量記錄等,高院認定4樓確有製造噪音,噪音雖未超過管制標準,但合議庭引述專家學者研究文獻,認為該噪音管制法標準屬行政單位管理、取締的平均值,不能說一般人就能容忍,何況魏姓夫妻已因此罹病,依此判決魏家勝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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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5-4 07:35:11 |只看該作者
管理中心可以先勸導, 若不聽把樓上的案例印出來貼在公告欄, 並公告是哪一戶製造的噪音, 依法處理。" W* [2 v5 C! L6 y! E; R# j) B. ^

% i% s9 X7 {. g* \% E( f住在同一個社區, 應學會彼此互相尊重, 人文素養真的很重要。與其互相言語攻擊, 不如大家團結, 把這種討人厭的行為杜絕, 還給大家一個安靜的空間, 讓做錯事的人覺得不好意思, 並願意改善才是社區之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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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同學 發表於 2011-5-3 09:14 , ~3 |* A+ }0 k" j& ~
很久以前我做過一件事& O5 s" f$ s8 ^  W4 A0 j) |
對門樓上鄰居把喇叭向窗戶,大聲開唱9 Z( x- n' x/ e! _- }$ U
因為很難聽,可也沒人去說什麼
9 o- f6 h# T- u, I* S/ J
挖~超酷!!1 _" X/ _" O  @  ~8 ~' {  w
學起來!!
~貪婪是最真實的貧窮,滿足是最真實的財富~

~最困難的不是面對挫折打擊,最困難的是面對各種挫折打擊,卻沒有失去對人世的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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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c; |4 v% N8 X9 p% n 2 |/ j1 H' ^1 G
加油  ?# `0 y4 B6 T; g3 }2 }$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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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發表於 2011-5-2 19:43 0 u# |  d6 D+ v+ d8 a* D, U# h0 g' o
我住14樓今天下午一直聽到有住戶唱卡拉OK(非第一次) % T" r+ f6 G( Q4 N" ]
音量大到我都可以聽到歌詞了,因無法確定是哪 ...

- y+ z; ?' l: d2 r! ]透天優點+1~~
0 c1 z3 Z, }! B5 l/ o歡唱卡拉OK不怕吵到鄰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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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同學 發表於 2011-5-3 09:14
0 X% N& U- t5 n. D很久以前我做過一件事& A/ S" G8 R1 t) U8 ?. L3 g5 k
對門樓上鄰居把喇叭向窗戶,大聲開唱% g3 |/ n" p8 U7 S$ }0 x4 f! R: b
因為很難聽,可也沒人去說什麼
2 h; k4 {- R" z9 O# k
佩服.佩服.算您厲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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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4 ]7 F9 r5 v
$ e" Y0 G4 G) e8 r  ?& T呵呵," N( Q' O+ B5 p
這樣算不算高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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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2011 的文章7 c3 i8 W( Y% l' A; q9 A# J
* A" @, k9 P# w: c2 D, D% R$ N
氣象局:正常能量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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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  x5 x8 z3 Z4 f9 ^; |- r5 H5 ~6 g% e7 x
高院認定4樓確有製造噪音,噪音雖未超過管制標準,但合議庭引述專家學者研究文獻,認為該噪音管制法標準屬行政單位管理、取締的平均值,不能說一般人就能容忍,何況魏姓夫妻已因此罹病,依此判決魏家勝訴。這個合議庭我給他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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