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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新聞] 不知者有罪?網拍買到贓物 判拘役4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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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10-1 17:35:59 |只看該作者 |新文章置後
...作者: 記者郭安家╱台北報導 | 聯合新聞網 – 2012年10月1日 上午2:57.. .% r" H& P, b4 L8 V2 k4 R( t% ~" O

$ I# L% i7 o  x1 E6 Y林先生向市議員鍾小平投訴,指日前在某生活萬用網購買iPhone手機,原價2萬元降為9000元,卻買到贓物;台北地方法院認定,價差過大,已達到贓物罪的「間接犯意」,但鍾質疑警方執法及法院不合時宜。# S+ {* f" c  E6 l. o8 ~3 D"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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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警刑警大隊長黃明昭說,全北市約有數十萬筆失竊手機序號清單,皆分享於各分局網站,供民眾確認贓物。但他不諱言,的確有人不會掛失手機,該資料庫還是有漏洞,呼籲民眾多多善用該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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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7 x& W+ A  t, i" L0 z: v4 M鍾小平說,林先生不知該手機為贓物,原價2萬元降至9千元,符合市場行情,接著前往西門町面交,但手機啟用後即被起訴。一審法官認為,交易過程沒開立發票,也不在通訊行,判拘役40天、得易科罰金40萬元。+ J$ j. D' t-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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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鍾小平說,法官無法證明「間接犯意」,而林先生不滿,認為網路的中古手機比比皆是,難以察覺贓物,有些賣家也不會說明序號。+ M( G+ x  Q$ `* 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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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Z7 N" P1 {% V鍾小平說,市警局民國99年時曾編列預算,成立失竊手機序號資料庫,但接著就沒編列預算,將相關業務分配給各分局員警。他批評「太荒謬,沒有預算要怎麼防止贓物交易、保護無辜」。& A: R! I! J0 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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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局長黃昇勇說,他會要求轄區員警查案要清楚。鍾小平建議,文山一分局及二分局資訊室可以整併,擴大成為資訊大隊,再進一步編列預算,以因應時代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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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1 u& z4 B" r6 L/ w7 `$ }5 m; N  H市警局提醒,民眾可利用「失竊、被盜(搶)、遺失手機序號」服務,購買手機前,登入市警局首頁(http://www.tcpd.gov.tw),點選為民服務選項裡的便民查詢類別,再進入「失竊、被盜(搶)、遺失手機序號」查詢,輸入所要查詢的手機序號,即可得知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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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生一世必有恩惠慈愛隨著我,我且要住在耶和華的殿中,直到永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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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10-2 17:11:51 |只看該作者
台北地方法院認定,價差過大,已達到贓物罪的「間接犯意」- G1 b; F. G. ~% }  {
鍾小平說,原價2萬元降至9千元,符合市場行情
0 a) Y$ L$ g/ ^$ N7 I( Q7 N; w$ ]7 i6 i3 Q
行情應該是多少???  P2 }/ H0 w/ z# j- k8 L
索忍尼辛: 我們知道他們在說謊。 他們也知道他們在說謊。 他們也知道我們知道他們在說謊。 我們也知道他們知道我們知道他們在說謊。 但是他們依然在說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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