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Beta 愛北大論壇

 找回密碼
 註冊
搜索
查看: 771|回覆: 2
列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綜合新聞] 幫弱勢辦後事 北市竟要罰

[複製鏈接]

931

主題

47

好友

7667

積分

博士班

Rank: 8Rank: 8

文章
3210
在線時間
2717 小時
回到到指定樓層
樓主
發表於 2013-5-29 08:46:21 |只看該作者 |新文章置後
..作者: 林郁平╱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3年5月26日 上午5:30.. .
* v9 \; d+ F* |3 j. \. B4 m
9 D) r) i( C/ o$ H) y4 X/ [中國時報【林郁平╱台北報導】2 ]" F0 X. R( z9 Z% f0 L# @6 n
/ w+ l! o- ~$ X- ]- e* U
幫窮人辦後事違法?十幾年來,替一千七百多個弱勢家庭提供免費殮葬的中華民國善願愛心協會,突然被北市殯葬處告知不能替家屬自辦後事,否則將依法開罰。協會說,不知犯了哪條法,不滿做善事還被刁難,批評政府一方面請他們幫忙,另方面又說違法,根本自相矛盾。
+ C4 G* h" Y. W, e; e8 H $ m# c: }) O% r7 k3 y+ A3 T
協會理事長郭志祥表示,八十九年成立時,將章程送到內政部審核,因官員一句:「在台灣不太可能有人會無錢下葬」,就將章程中的「弱勢家庭全套免費殮葬服務」剔除。但多年來,社會中的確有許多人窮得連後事都辦不起,官員們如同晉惠帝「何不食肉糜」,不知人間疾苦。
* R, U& X0 f2 w; a' o  B
1 i0 ^8 Q) K/ N諷刺的是,協會替一千七百多個弱勢家庭免費殮葬,絕大多數還是政府的社工人員轉介,請協會幫忙。0 q% n& y9 e0 v8 a% i; m6 G
2 {  a# f2 _8 {; J& D. X  ?
如SARS爆發時,和平醫院林姓洗衣工、劉姓看護工不幸染病身亡,依傳染病防治法規定,必須在廿四小時內入殮、火化。但當時沒有一家葬儀社敢處理,沒人要碰的燙手山芋,最後也是社會局聯繫善願愛心協會出面處理,協會並將社會局的補助款全部捐出。
5 ~4 w9 W' |, \" R
7 V; t( H+ r5 R郭志祥說,協會長期在基隆、台北、台中服務,唯獨北市殯葬處上月認為協會違反殯葬管理條例,可依法開罰。4 f  s% S( u5 y' R% ]

5 e9 a7 k3 @  _( u' E, s殯葬處官員表示,是因為殯葬公會抗議,為了要釐清志工不是業者、不要被誤認是殯葬黃牛,才希望協會能成立葬儀社,正式登錄。殯葬處建議協會,也可向內政部修改章程,成為非營利的其他法人以獲取許可,尋求「解套」。
9 O( n4 H8 c' V  N& h
  O9 |* ~2 h% K郭志祥說,他翻遍殯葬管理條例,沒有一條說幫窮人自辦後事是違法的。且都是志工們自掏腰包,向十二家愛心廠商直接採購遠低於市價的用品免費給家屬。如果要協會開設葬儀社,不但違反協會做好事的初衷,且後面衍生的稅金及營利等問題,也都不是該會宗旨。& O5 S5 S$ ?8 N( b- T7 y* x
6 M; E. w% I9 X5 R7 ?) [" r
郭教祥低調的說,不奢望能獲得政府的幫忙,只希望不要來找麻煩,讓協會能「安靜」的繼續幫忙弱勢家庭。
0 s6 E3 h6 x1 ]& J1 F7 a
已有 3 人評分金幣 收起 理由
桃妹子 + 1 讚!
rainbow + 1 唉.....
迦勒 + 2 中肯!

總評分: 金幣 + 4   查看全部評分

我一生一世必有恩惠慈愛隨著我,我且要住在耶和華的殿中,直到永遠。

25

主題

226

好友

3874

積分

碩士班

Rank: 7Rank: 7Rank: 7

文章
930
在線時間
611 小時
沙發
發表於 2013-5-29 08:58:53 |只看該作者
>>北市殯葬處告知不能替家屬自辦後事,否則將依法開罰。<<4 B7 f# U0 f: ^# P$ y

4 d( I2 x- ^" e# R9 _可否請北市殯葬處,告知法源,條款的出處?   
2 h( q% f6 h, B/ d/ Y這樣才知道如何申訴?2 l! S+ A. K- [2 S% Q
已有 1 人評分金幣 收起 理由
想做夢 + 2 讚!

總評分: 金幣 + 2   查看全部評分

耶和華啊,誰能寄居你的帳幕?誰能住在你的聖山?就是行為正直、做事公義、心裡說實話的人。

72

主題

58

好友

6266

積分

博士班

Rank: 8Rank: 8

文章
4596
在線時間
677 小時
3
發表於 2013-5-29 19:35:47 |只看該作者
是因為文中:[殯葬處官員表示,是因為殯葬公會抗議,為了要釐清志工不是業者、不要被誤認是殯葬黃牛,才希望協會能成立葬儀社,正式登錄。殯葬處建議協會,也可向內政部修改章程,成為非營利的其他法人以獲取許可,尋求「解套」。
7 z1 U. P: [8 {! W* U, _ ]所以要依法開罰嗎?
不因理想遠大,步履維艱而放棄
Keep forward till democracy completed
您需要登入後才可以回文 登入 | 註冊

本論壇是以即時上傳留言的方式運作,一切留言內容只代表發言者個人意見,非本論壇之立場,本論壇對所有留言的真實性、完整性及立場等,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由於本論壇是以「即時留言」運作方式,所以無法完全監察所有留言內容,若您發現有某篇留言可能有問題,請通知本站管理員處理。

Copyright © 2009~2020 iBeta 愛北大. 保留一切權利

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