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Beta 愛北大論壇

 找回密碼
 註冊
搜索
查看: 607|回覆: 0
列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綜合新聞] 前屋主欠管理費 買家未必要付

[複製鏈接]

97

主題

102

好友

5249

積分

碩士班

Rank: 7Rank: 7Rank: 7

文章
2690
在線時間
670 小時
回到到指定樓層
樓主
發表於 2012-2-1 22:29:27 |只看該作者 |新文章置後
看來要檢視一下社區規約了... & Y% _' M; _1 F. s! u; e
) a' o4 r$ q$ r( l; {6 d# U& `
原文出處在這兒~2 f: I4 o; @! B
/ f/ ^: R7 N2 G- b: M
前屋主欠管理費 買家未必要付
/ |1 L7 J, D8 h8 I& ~+ e7 I2012年 02月01日
* e% H' ^3 P: v" B% \2 J  ~& D" |# ^' i高雄邱小姐問:
9 Z' _8 ?- Q( J9 }0 I( B9 M我法拍買來的房子前任屋主欠了管理費十萬元,當初法院公告上並沒有載明積欠管理費。現在點交程序都完成了,兩萬元管理基金也交了,管委會主委和五個委員卻拒絕發給我們門禁感應卡,還說如果我不繳清管理費,就自己爬樓梯上樓,請問我可以告他們(管委會)或如何保護自身權益呢?
0 J  J3 ?) c* i: ~* Q8 S
; X- H. C& Z" Z律師林家慶答:
0 }- {; A! Q' X2 S( D如果當初法院在拍賣公告中,未載明拍定人(您)應繼受執行債務人(前屋主)所積欠的管理費,且該社區也無另以規約規定後手屋主應代替前屋主繳清,則依照目前實務多數見解認為,前手所欠管理費與後手無關;但必須強調此見解目前仍有爭議,並非絕對。
8 I$ A; O) B4 ^( i* s依照《民法》,基於保障善意第三人及維護經濟交易秩序的概念,管委會不能要求您負擔前屋主所欠管理費。
/ k+ T1 D* C  I- s  b0 a( Y4 T* O  |& ?7 I
先查清社區規約
& a6 X' D6 q2 e, K, W9 U除非社區規約上有所明定,否則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您便需繼受前任屋主應繳清管理費的義務。
0 h4 j# G; G) [5 G7 B7 w因此建議您可先查看該社區規約,若沒有規定後手屋主應繳清前手積欠管理費,您可直接向管委會請求盡速發給門禁卡,如管委會置之不理,可至各地方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 h8 x  `; `6 i3 Y
若規約上確有規定應先繳清管理費,則您可先清繳管理費用,再依《民法》規定,另尋民事管道向前任屋主請求返還您代為繳交管理費之不當得利。
5 t7 j/ b4 ]+ V3 M+ G- D/ ?記者蔣永佑採訪整理 7 _# u& k) \+ y" r0 I
% I. q; O( J8 ^; O
讀者如有法律問題需要解答,歡迎來信
# T0 o) T! V) A" U8 b- |7 ^* ie-mail:court@appledaily.com.tw ) j! }% t' G* u( A: M, ]% {2 H% Z
地址:(114)台北市內湖區行愛路141巷38號《蘋果日報》法庭中心法律信箱 : B$ P8 H# R5 M' h7 B$ @2 X/ ~
傳真:(02)6601-6400 法律意見僅供參考
小時候,幸福是件很簡單的事;長大後,簡單是件很幸福的事
您需要登入後才可以回文 登入 | 註冊

本論壇是以即時上傳留言的方式運作,一切留言內容只代表發言者個人意見,非本論壇之立場,本論壇對所有留言的真實性、完整性及立場等,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由於本論壇是以「即時留言」運作方式,所以無法完全監察所有留言內容,若您發現有某篇留言可能有問題,請通知本站管理員處理。

Copyright © 2009~2020 iBeta 愛北大. 保留一切權利

回頂部